第四十九章 约会
今天是周末,部队可以正常请假外出,洛叶早早就换上了便装在机关门口等着了。
虽然脚还是有点肿,不过比起连靴子都脱不下来的那个状态,真的已经好太多了,正常走路没什么问题。
他掏出手机一看,才上午九点多,等了半天也没见人,干脆蹲在马路边抽烟。
这是他和李永辉学的坏毛病,李排没事就喜欢给他发烟,毕竟是干部给的,老兵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装作没看见。
洛叶没穿军装,而且出了机关大院,纠察也管不着,他就没这么多顾虑了。
突然,一阵12缸的咆哮声吸引了他的注意,一辆黑色炫酷的兰博基尼大牛停在了洛叶面前。
车门打开了,是孙笑州坐在里面。
“我靠,这是你的车?”
孙笑州笑了笑:“停在家里也是吃灰,就让朋友送过来了。”
“多少钱?”
“不多,也就八百多万吧。”
洛叶惊呆了,他知道小胖子家里有钱,但是没想到这家伙能这么有钱。
当他被几万块逼得死去活来的时候,人家已经开上了几百万的车。
他和孙笑州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如果不是参军入伍,他们这辈子或许都不会有任何交集。
“洛哥,上车,我带你去市区逛逛。”
“不了,等人。”
“我懂了,是她吧。”
“嗯,你知道就行,在中队别瞎传,你就当那是我妹就行。”
毕竟是有明文规定的,义务兵不许在驻地谈恋爱,这件事知道的人自然是越少越好,否则就是给自己找麻烦。
李永辉当年在京城上学的时候也是偷偷谈的女朋友,没敢告诉任何人,他就像一只鼹鼠,因为学员的敏感身份,这份恋情只能活在地底不能见光。
洛叶给孙笑州发了一支烟,说:“你还在这干什么,我约会兄弟啊,你在这里当电灯泡合适吗,还开着几百万的豪车,我女朋友还不得被你骗走。”
“洛哥,你这话就不对了,我是那种人吗?行,那我先走了,有需要我的时候打电话,随叫随到。”
“赶紧滚。”
看着兰博基尼远去的背影,洛叶有些感慨,有钱真好啊。
说实话,洛叶来部队除了当年退伍的那份遗憾,更多的是为了钱。
除了在解放军学的打仗,他回到社会上什么技术都不会。
如果没有这身军装,他什么都不是。
如果他有小胖这种条件就不会来当兵了,在社会上当个阔绰大少不好吗?
“嗨。”
洛叶蹲在路边刷抖音,一个清脆甜美的声音出现在他面前。
洛叶抬头,心情顿时都变好了。
元鸥化了三分淡妆,白色羽绒服服内搭浅粉色连帽卫衣,给人一种小清新的感觉。
她有一米六五,在女生中算是中上身高了,再配上黑色紧身打底裤和白色厚底靴,虽然什么都没露,可是还是隐约将她的身材完美展示出来,妥妥的御姐风。
这是元鸥特意花了心思和室友学的穿搭技巧,只是为了让洛叶眼前一亮。
洛叶发自内心说道:“今天穿得这么可爱啊,粉fufu的好想抱一下。”
“那就给你抱一下,你今天穿得也很帅嘛。”
“没有没有,便装都是借老兵的,太忙了忘记买了。”
见他有些不好意思,元鸥抓住洛叶的手臂抱住了自己,呼出的热气瞬间变成了雾气,弄得洛叶的脖子有点痒痒的。
洛叶很享受这一刻,可是他突然想起了什么,赶紧推开了元鸥。
“你…怎么了?”
元鸥不理解洛叶的这个举动。
“机关门口有哨兵看着呢,影响不好,我们先去吃点东西吧。”
“好呀。”
元鸥悄悄拉住洛叶的手,这让他有些不自在。
洛叶想起了那个表情包,网上聊天的时候是一只强壮且自信的狗子,等到了现实见面就变成了一只弱小无助的狗子。
没错,他就是这种人。
原本以为网上聊得很熟了,可是真的见面了还是让他有点放不开。
洛叶犹豫了一下:“那个…还是别牵手了吧。”
“为什么?”
元鸥再次不理解。
洛叶伸出他的手,掌心全是老茧,有的老茧已经磨掉了,但是还会残留下一些坚硬的死皮,连他自己摸脸的时候都会有一种硌得慌的感觉。
这些都是长期拉器械所导致的。
“现在懂了吧,我怕弄疼你,我的手太粗糙了。”
“就这呀,我还以为你得了什么传染病呢。”
元鸥再次拉住了他的手,十指相扣,见他没有再拒绝,心里有些开心。
“真是个大笨蛋…”她小声低语。
“你说什么?”
“我说,你是个傻逼。”
元鸥丧心病狂大笑起来,然后撒腿就跑,洛叶反应过来之后大呼卧槽。
“敢骂我?吃我一记黑龙十八手!”
“疼疼疼,你弄疼我了,待会吃饭你买单。”
“不行,必须AA!”
洛叶突然觉得好像也没那么不自在了,感觉是见了村里从小一起炸牛粪捅蜂窝的死党。
这画风才对嘛,什么温柔深情的路线实在不适合元鸥。
两人牵手走在大街上,洛叶就像做贼一样,有意避开武警和警察,这对于他来说不算什么难事,洛叶对于执勤路线已经很熟了。
那里有机动中队的人在巡逻,万一被人看到就不妙了。
“我要吃泡馍。”元鸥指着一家泡馍店说道。
“抖音上那首很火的歌咋唱的来着,西安人的城墙下是西安人的火车,西安人不管到哪都不能不吃泡馍。”
她被洛叶这个湖南版的说唱逗笑了。
“呃跟你嗦,你这样在呃们这里是要被挨打的你知道吗?”
洛叶没想到元鸥说方言时还是挺可爱的,忍不住伸出手轻揉她的脸。
本来只是想捉弄一下她,可是洛叶发现手感出乎意料的好,顿时有些舍不得放手。
无奈之下,元鸥只能走到厨房:“老板,两碗泡馍。你这有没有指甲剪?能不能借我用一下。”
老板本着顾客就是上帝的原则,也没有拒绝她,让小女儿找了个指甲剪给她。
“手伸出来。”
“干嘛。”
还没等洛叶反应过来,元鸥拉过他的手,用指甲剪给他一点一点的剪去老茧。
“我要把你这些茧子全部都剪掉,不然你摸上瘾了怎么办,天天摸我的脸,回家以后我妈怀疑我用钢丝球洗脸,我怎么解释。”
洛叶直接笑喷了,他没有拒绝,就这样默默让元鸥剪掉了这些朝夕相处的“战友”。
对于一个军人来说,手中的茧是千万不能用剪刀去剪掉的,只能任由它们自由脱落。
因为剪掉老茧之后,新肉来不及长出来,就相当于掉了一块皮,这种状态下如果再拉器械的话,剪掉老茧的地方是非常疼的。
可是洛叶没有阻止元鸥的行为,因为他真的很喜欢这个小姑娘认真时候的样子。
【训练写腻了,写点日常向的,已经在努力更新了。】
虽然脚还是有点肿,不过比起连靴子都脱不下来的那个状态,真的已经好太多了,正常走路没什么问题。
他掏出手机一看,才上午九点多,等了半天也没见人,干脆蹲在马路边抽烟。
这是他和李永辉学的坏毛病,李排没事就喜欢给他发烟,毕竟是干部给的,老兵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装作没看见。
洛叶没穿军装,而且出了机关大院,纠察也管不着,他就没这么多顾虑了。
突然,一阵12缸的咆哮声吸引了他的注意,一辆黑色炫酷的兰博基尼大牛停在了洛叶面前。
车门打开了,是孙笑州坐在里面。
“我靠,这是你的车?”
孙笑州笑了笑:“停在家里也是吃灰,就让朋友送过来了。”
“多少钱?”
“不多,也就八百多万吧。”
洛叶惊呆了,他知道小胖子家里有钱,但是没想到这家伙能这么有钱。
当他被几万块逼得死去活来的时候,人家已经开上了几百万的车。
他和孙笑州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如果不是参军入伍,他们这辈子或许都不会有任何交集。
“洛哥,上车,我带你去市区逛逛。”
“不了,等人。”
“我懂了,是她吧。”
“嗯,你知道就行,在中队别瞎传,你就当那是我妹就行。”
毕竟是有明文规定的,义务兵不许在驻地谈恋爱,这件事知道的人自然是越少越好,否则就是给自己找麻烦。
李永辉当年在京城上学的时候也是偷偷谈的女朋友,没敢告诉任何人,他就像一只鼹鼠,因为学员的敏感身份,这份恋情只能活在地底不能见光。
洛叶给孙笑州发了一支烟,说:“你还在这干什么,我约会兄弟啊,你在这里当电灯泡合适吗,还开着几百万的豪车,我女朋友还不得被你骗走。”
“洛哥,你这话就不对了,我是那种人吗?行,那我先走了,有需要我的时候打电话,随叫随到。”
“赶紧滚。”
看着兰博基尼远去的背影,洛叶有些感慨,有钱真好啊。
说实话,洛叶来部队除了当年退伍的那份遗憾,更多的是为了钱。
除了在解放军学的打仗,他回到社会上什么技术都不会。
如果没有这身军装,他什么都不是。
如果他有小胖这种条件就不会来当兵了,在社会上当个阔绰大少不好吗?
“嗨。”
洛叶蹲在路边刷抖音,一个清脆甜美的声音出现在他面前。
洛叶抬头,心情顿时都变好了。
元鸥化了三分淡妆,白色羽绒服服内搭浅粉色连帽卫衣,给人一种小清新的感觉。
她有一米六五,在女生中算是中上身高了,再配上黑色紧身打底裤和白色厚底靴,虽然什么都没露,可是还是隐约将她的身材完美展示出来,妥妥的御姐风。
这是元鸥特意花了心思和室友学的穿搭技巧,只是为了让洛叶眼前一亮。
洛叶发自内心说道:“今天穿得这么可爱啊,粉fufu的好想抱一下。”
“那就给你抱一下,你今天穿得也很帅嘛。”
“没有没有,便装都是借老兵的,太忙了忘记买了。”
见他有些不好意思,元鸥抓住洛叶的手臂抱住了自己,呼出的热气瞬间变成了雾气,弄得洛叶的脖子有点痒痒的。
洛叶很享受这一刻,可是他突然想起了什么,赶紧推开了元鸥。
“你…怎么了?”
元鸥不理解洛叶的这个举动。
“机关门口有哨兵看着呢,影响不好,我们先去吃点东西吧。”
“好呀。”
元鸥悄悄拉住洛叶的手,这让他有些不自在。
洛叶想起了那个表情包,网上聊天的时候是一只强壮且自信的狗子,等到了现实见面就变成了一只弱小无助的狗子。
没错,他就是这种人。
原本以为网上聊得很熟了,可是真的见面了还是让他有点放不开。
洛叶犹豫了一下:“那个…还是别牵手了吧。”
“为什么?”
元鸥再次不理解。
洛叶伸出他的手,掌心全是老茧,有的老茧已经磨掉了,但是还会残留下一些坚硬的死皮,连他自己摸脸的时候都会有一种硌得慌的感觉。
这些都是长期拉器械所导致的。
“现在懂了吧,我怕弄疼你,我的手太粗糙了。”
“就这呀,我还以为你得了什么传染病呢。”
元鸥再次拉住了他的手,十指相扣,见他没有再拒绝,心里有些开心。
“真是个大笨蛋…”她小声低语。
“你说什么?”
“我说,你是个傻逼。”
元鸥丧心病狂大笑起来,然后撒腿就跑,洛叶反应过来之后大呼卧槽。
“敢骂我?吃我一记黑龙十八手!”
“疼疼疼,你弄疼我了,待会吃饭你买单。”
“不行,必须AA!”
洛叶突然觉得好像也没那么不自在了,感觉是见了村里从小一起炸牛粪捅蜂窝的死党。
这画风才对嘛,什么温柔深情的路线实在不适合元鸥。
两人牵手走在大街上,洛叶就像做贼一样,有意避开武警和警察,这对于他来说不算什么难事,洛叶对于执勤路线已经很熟了。
那里有机动中队的人在巡逻,万一被人看到就不妙了。
“我要吃泡馍。”元鸥指着一家泡馍店说道。
“抖音上那首很火的歌咋唱的来着,西安人的城墙下是西安人的火车,西安人不管到哪都不能不吃泡馍。”
她被洛叶这个湖南版的说唱逗笑了。
“呃跟你嗦,你这样在呃们这里是要被挨打的你知道吗?”
洛叶没想到元鸥说方言时还是挺可爱的,忍不住伸出手轻揉她的脸。
本来只是想捉弄一下她,可是洛叶发现手感出乎意料的好,顿时有些舍不得放手。
无奈之下,元鸥只能走到厨房:“老板,两碗泡馍。你这有没有指甲剪?能不能借我用一下。”
老板本着顾客就是上帝的原则,也没有拒绝她,让小女儿找了个指甲剪给她。
“手伸出来。”
“干嘛。”
还没等洛叶反应过来,元鸥拉过他的手,用指甲剪给他一点一点的剪去老茧。
“我要把你这些茧子全部都剪掉,不然你摸上瘾了怎么办,天天摸我的脸,回家以后我妈怀疑我用钢丝球洗脸,我怎么解释。”
洛叶直接笑喷了,他没有拒绝,就这样默默让元鸥剪掉了这些朝夕相处的“战友”。
对于一个军人来说,手中的茧是千万不能用剪刀去剪掉的,只能任由它们自由脱落。
因为剪掉老茧之后,新肉来不及长出来,就相当于掉了一块皮,这种状态下如果再拉器械的话,剪掉老茧的地方是非常疼的。
可是洛叶没有阻止元鸥的行为,因为他真的很喜欢这个小姑娘认真时候的样子。
【训练写腻了,写点日常向的,已经在努力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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