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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出成品了

    人如果是心里打算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只要肯迈出第一步,那么也许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难!程俊是一个喜欢行动的人,只要心里有了想法,他就会去尝试。成不成功,只有做了才知道。

    “哥哥你要找一个什么样的地方,说实话,只要哥哥你钱到位,什么样的地方,我都能给你找到!”程处默信誓旦旦的说。

    “可以容纳一千多人的场所!”程俊看着程处默戏谑的说。

    果然听了程俊的话,程处默有些悻悻然!

    在古代最大的茶楼和酒店也就能容纳个二三百人。程俊一张口就要一个一千人的场地,哪里会有这样的场地。

    “没有,哥哥你说的那种场所满长安都没有!除非立马建一个!”程处默有些不服气。

    “我没有说让你找一个现成的呀!我只是说需要这么一个场所,只要有地皮,我们就自己盖一个!”程处默看程俊不像是在说笑。就试探的问道:“哥哥,你手里有多少可用的钱财!”这个问题很重要,长安此时的地价,也不是那么的便宜。当然这是根据古代的经济状况来说的。

    “十多万贯吧!”程俊很自信的说。在他想十多万贯已经很多了,毕竟现在是两文钱就能吃饱一顿饭的年代。十万贯相对于普通人来说,却是是亿万富翁了。

    “十多万贯你就想在西市买地皮,建房子,哥哥我看你是有些痴人说梦了!”程处默对此很是鄙夷。

    你当西市的是市场的白菜呀,想怎么买就怎么买嘛!

    “一个容纳千人的场所,少说都需要五百多个面积,没有个七八十万贯,想都不要去想。还不要说建造的费用了,前前后后至少都要个一百万贯吧!就你那十万贯,还是留着自己当零花吧!”程处默说完,哼着酸曲走开了。

    留下了一脸懵逼的程俊,在风中凌乱。

    不是程俊低估了十万贯钱的购买力,而是他低估了地产这个行业在古代的行情。原以为这个时候的人们,应该还不知道什么叫炒地炒房。所以程俊打算“偷”个鸡。说料想他自己才是那只观天的青蛙。

    钱不够用,就没有办法去做任何事情,这个时候又没有银行。一时半会还真是没有一个筹钱的好办法。

    好事不找爹,找爹没好事。

    程俊只能再次去找程咬金了,像这样大的事情,还是交给家长亲自去做,才让人放心。

    听了程俊的话,程咬金也陷入了沉思。开始他不知道程俊的具体计划,现在听他说了,心里也很诧异。他自以为自己看透了这个“儿子!”现在看来,他还是低估了他这个儿子的“野心”!

    程处默说的没有错,按照程俊的计划,估计百万贯都不够。不过其中获得利润也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俊儿,咱家自己其实是能拿出这么多的钱的,虽然会有一些麻烦,但凑够个一百多万贯还是不难,不要忘了你爹在瓦岗寨的时候也是坐过龙头的人,百万钱财对我们程家而言,不算大事。可是琉璃这玩意的利润却不是我们程家一家可以承揽的,哪怕皇上也入了股,我们依然不能拿这么多的钱财的。你爹我手里有兵,你手里有钱!这样的父子组合,任凭那个皇帝都不会安心的!”程咬金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多少有些萧瑟。

    曾几何时,混世魔王无惧任何人,不要说是赚这么多钱了,就是抢了这么多的钱财又如何!

    英雄不在当年!当年英雄亦不在当年。

    程俊其实这段时间也在学习古代的一切,适应古代的一切。虽然他是一个现代人,但是毕竟他是要活在眼下的。他不是要学成一个古人,而是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古人。

    程咬金已经将话说的这么明了了,程俊再不明白的话,那也只能说他是一个真的老六,假的学霸了。

    经过短暂的思考,程俊心里有了主意。

    “爹,这样吧,我们现在不是缺钱吗?正好可以找些人来入股,当然也不是随便找,而是要找和我们家关系好的,有钱有势力的!”程俊简单的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程咬金心里很高兴,程俊的表现在他的意料之中。甚至比他想象的还要好。不但明白了其中的厉害关系,而且还能很快的想出对策,真的是很厉害。

    而程俊也从程咬金的语气里,感受到了父爱的味道。很真诚!所以他也愿意向程咬金袒露自己的心思。

    “那你说我们自己该占多少呢?”程咬金再次给程俊出了一个题。

    对于他人的考教,程俊向来喜欢展示自己的才华。自信来源于实力。

    “四成足矣!”程俊胸有成竹的说。

    程咬金微微点头,他已经得到了最满意的答案了。接下来就是他们父子二人高光的时刻。

    “说服别人入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呀,百万贯的巨款,还是会让许多人谨慎的!”程咬金这次很直白的说。

    “是呀,要是有一两件成品的话,事情就好办多了!对了爹,那叫入股,不是入伙!”程俊笑着对程咬金说!程俊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会笑着面对。越是难得,他就越开心。这是一个学霸的自我养成习惯,普通人不太理解。

    “呵呵,程伯将东西拿出来!”程咬金没有看到程俊的囧样,也就不在为难他了。

    程俊现在已经没有心思理会老程了!他眼睛直直的盯着程伯手里的琉璃,满眼的不可思议。

    第一件成品居然就是一个凤凰摆件。工艺完美,造型完美,亮度也完美。总而言之这就是一件完美的琉璃制品。不要说在唐朝了,就是放在后世,这样的玻璃制品也能卖个几百块钱了。

    程俊毕竟是在后世里见过高科技的青年才俊,只是惊叹了一瞬间,就回到了淡定的模样。

    “还不错!”程俊嘴里的三个字,惊碎了程咬金和程伯的小心脏。

    这样一件无价之宝,竟然只是还不错。不夸张的说,就这一件琉璃,就能卖个百万贯。这就是程咬金担心钱财太多的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