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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清风寨

    “前面就是清风寨,寨主韩文聪,是一位修真者。”王大雄指着前面险峻的高山,对站在跟前的九名手下认真说道。

    “修真者?”沈落一阵无语,没想到这么快就要遇见仙道中人,“那岂不是很危险……”

    王大雄帮助沈落还了京债之后,又过去了十多天,整旗十人一起出发,来完成这一件据说由北镇抚司专门指派给玄武百户所处理的从七品任务。

    扫荡清风寨的山贼。

    小旗官王大雄没啥经验,但依然装腔作势地给队员们做着战前动员和部署工作。

    沈落站立如松,很有精神。

    其他八人,都有30来岁,脸上带着若有若无的嘲弄笑意,松松垮垮站没站相,一看都是老油条。

    沈落还是首次见到这些旗中队员,印象极差。

    “小娃娃,怎么,害怕了?害怕就不要出来抓贼,赶紧滚回家,躲在妈妈怀里吃奶去吧。”

    其中一个领头闹事的校尉,应该快40岁了,长着满脸络腮胡子,很是雄壮威风,叫储才季,不敢直接反抗王大雄——官大一级压死人,就用很是油腻的腔调戏弄沈落,还有点指桑骂槐的味道。

    刻意做作。

    引得其他校尉哈哈大笑。

    现在,沈落更讨厌姓储的了,白长那么威风,却行事鬼蜮,令人恼怒。

    “是啊,是啊。山贼、马匪、海盗,可没有一个好惹的,娃娃,待会使出吃奶的力气逃跑吧。”其他校尉纷纷跟上嘲讽。

    对付这种人,讲道理是没用的,给好处也喂不饱,所以……

    “真好啊,这已经出了城,做什么事情都方便!”沈落懒洋洋的话语,意有所指。

    把几人听得一愣。

    老油子们互相看了几眼,爆发出更大的笑声,眼神戏谑,好似在说,“出了城,这两个小娃娃就任由咱们拿捏了。”

    沈落无视几人奇怪的目光,蹲坐在地上,脱掉了皮靴,嘴里喃喃自语,“体术赤脚很不错,就是有点费靴子,还是脱掉了方便。”

    体术赤脚修炼入门后,因为脚部力量太大了,动不动就会把鞋子戳破。

    之所以叫“赤脚”,据说有两层含义。

    一者是容易把鞋子磨破,只能赤着脚;二者是修炼到高深处,两只脚会充血,变得赤红,甚至踢动中和空气摩擦,会迸发出红色的火焰。

    八位老油条自然知道什么是赤脚,校尉六式,他们好歹学了几式混日子。

    都以为沈落准备跑路,舍不得皮靴,所以先脱了,笑得更得意。

    “耻辱啊,简直是闻风而逃!”

    “赶紧逃回家吃奶吧,哈哈。”

    众人边笑边嘲弄,突然眼前失去了沈落的身影。

    啪!

    啪啪——

    几人已全部被踢飞!

    整齐划一,飞跌出有两米多远,掉落地上,哼哼唧唧动弹不得。

    个个右脸被踢得通红,尤其是储才季,张嘴就喷出几颗带血的牙齿。

    几人躺在地上,目光惊骇地看着神态自若,正在拍打着赤红未褪尽的脚底板上的灰尘,准备穿皮靴的沈落。

    刚刚一切,发生得太快、太突然,好半晌,几人才回味过来。

    小娃娃,好俊俏的体术!

    沈落这些日子苦练不辍,已将赤脚和基础刀法修炼到熟练阶段。

    要出任务了,自然是能增强一份实力,就是一份实力。

    这八名校尉,如果提高警惕,认真对待,不至于被沈落一招秒掉。

    虽然沈落的力量、敏捷可能要高于身体被掏虚的八人,但后者这么多年活得好好的,逃命经验肯定丰富。

    此时,沈落神清气爽——仗力欺人,看到不喜欢的人就把他的脸打肿。

    “好!太好了!”王大雄抚掌大笑,“沈落兄弟真乃体术天才,短短时间修炼,就有这么好的身手!看来,完成这个任务更有保障了。”

    他本来还想亲自动手,来打服这八个工具人,没想到小弟出马,就直接搞定。

    心中对这个弟弟更是好奇,“火烧云酒坊不会真是这小子烧的吧?天才啊,才拿到《赤脚》一个多月时间,就修炼得比这八个废柴强多了。”

    “大雄哥,谬赞啦。”沈落穿好皮靴,站起身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尘。

    “修真者我可从未遇见过,要如何对付啊?”他前世看过的修仙小说成了心中的执念,对修真者很害怕,有心理阴影。

    “放心吧,兄弟。我们锦衣卫掌握的消息,韩文聪只是一个下修,不足为惧,反而是他的两个副寨主,体术很不错。”

    王大雄拍了拍沈落的肩膀,很是欣慰。

    又鄙夷地看着躺在地上哼哼唧唧的八名工具手下,直接嘲讽道:

    “就你们这几条咸鱼,还敢在旗里炸刺?在城内没有揍你们,只是想看你们有什么后台而已,没想到都只是无能之辈。”

    说着说着,王大雄呵斥道:“都给小爷站起来!待会进攻的时候,你们的任务就是给我们兄弟俩鼓掌,指望不上你们这些废柴!”

    沈落心中暗笑,这估计就是梦世界版本的咸鱼喊666吧。

    八人都只是普通校尉,世袭军户,欺软怕硬惯了,懂得生存之道,不敢对沈落露出丝毫怨念,反而一个个小心翼翼地陪着笑脸。

    那红肿的侧脸,笑一下就扯痛而不停颤动的面皮,格外滑稽。

    “无趣啊!这些手下,调教起来没有一点挑战性。”王大雄看着沈落挑挑眉。

    “不是吧,大雄哥,咱俩可是兄弟,你答应老头子要照顾我的,别老想着调教啊。”

    “滚——老子才不喜欢男人,调教你干毛!”

    听到王大雄这一身娇声呵斥,沈落全身汗毛都竖起来了。

    大雄哥,绝壁是修炼葵花宝典的天才!

    可惜,这个世界修仙,哪来的葵花秘笈哦。

    沈落走到储才季身边。

    他低着头,一声不吭,不敢抬头看沈落。

    “我踢掉你的牙齿,不会抱怨我吧?”

    “不敢,不敢……”他牙齿掉了,有点漏风。

    “哦,是不敢,而非不想。”沈落静静地看着他,脸色深沉,不想这么轻易放过他,“就打死你算了,免得待会在拔寨战时,你在后面放暗箭。”

    用最平静的语气,说着最凶狠的话。

    储才季吓得趴在地上,向王大雄磕头拜服,哀嚎道:“王大人,救命啊!卑职绝对服从您的命令。”

    说着又解释道:“之前,卑职不是对您有意见啊,只是咱们差了年龄……你们年轻人,休息时都是去茶楼饮茶,我们这些老了的,休息时是去青楼喝酒的嘛……”

    储才季被吓到,说话很是凌乱。

    总结一下就是俩字。

    嗯,代沟。

    沈落冷笑不语,暗忖储才季很有点急智。

    心中很爽,古代社会赤裸裸的弱肉强食,如果自己是强食方的话。

    官大一级压死人,真不是说说而已。

    那是真会死人!

    没有什么干得不舒服了就辞职走人的说法。

    终身制的。

    所以,古人非常讲究天命,并不是迷信,而是真的出生在什么家庭,你的一生就已经注定了。

    贱籍、军籍、匠籍——这就是宿命,出生就得从事这一行。

    现代人不相信天命,也不是因为讲科学,而是因为他们自由,尤其是有选择的自由——想成功就拼搏,想舒服就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