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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诗词大会

    酉时已到,夕阳西下。

    十字口早已是人山人海,各种声音此起彼伏,热火朝天。

    只见一队队全副武装的余家军已经开始巡逻,确保百姓安全,因此,虽人多拥挤,却也秩序井然。

    余欢跟金落雁混在人群之中,悠闲逛街。

    金落雁娇笑一声,道:“余公子,十两银子眼睛都不眨一下就花出去了,还说自己不是大户人家的公子?”

    余欢笑一笑,道:“大户人家算不上,家境还算殷实吧!”

    余欢心想,金落雁肯定知晓了他的身份,但金落雁肯定还不知道,他也已经看见了她的一张重要底牌。

    两人现在是各有目的,所以继续互相演戏。

    金落雁一双明眸盯着余欢,暗送秋波,笑道:“余公子,那边有卖冰糖葫芦的,咱们过去买两串吧!”

    说罢,拉着余欢的手,就向卖冰糖葫芦的那个摊位走去。

    余欢只得跟着走,笑道:“金姑娘,稍微慢点走,这么多小孩子,咱们别挤到他们了。”

    金落雁咯咯娇笑道:“余公子,没看出来呀,你还挺有爱心的,你要是喜欢小孩子,咱们到时候就多生几个。”

    余欢连忙摇头晃脑,道:“那还是算了吧。”

    两人来到卖冰糖葫芦的那个摊位旁,等几个小孩子挑选完后,金落雁方才挑选了两串,余欢付了四文钱。

    余欢跟金落雁一人吃着一串冰糖葫芦,继续悠闲逛街,突然,只见一群群年轻的男男女女向前跑去,就好像前面发生了什么大事一样。

    见此状况,余欢方才想起来,每当有重要节日的时候,十字口附近的十字亭都会举行诗词大会。

    而白公城之中的文人墨客、青年才俊、闺阁才女都会聚集在十字亭,以文会友,算得上是白公城文人之间的一项重要集会活动。

    余欢连忙道:“金姑娘,前面定有好戏可看,咱们赶紧跟上去。”

    金落雁淡淡一笑,道:“有好戏看,那咱们可得快点。”

    两人随着人流,不一会儿就来到了十字亭。

    此时,十字亭周边已是人山人海,而且多是青年男女,但见十字亭之中,一名红衣女子怡然卓立,身姿曼妙,面容娇俏,气质活脱。

    余欢笑道:“原来这次是李姑娘在点评诗词大会,难怪会有这般轰动!”

    金落雁一听余欢这话,感觉像是认识亭中的红衣女子一般,顿时嗔道:“余公子,看来你很多情啊,到处认识大美人。”

    余欢听的出金落雁话中的醋味很浓,连忙微微一笑,道:“金姑娘,我是认识这位李姑娘,但可惜的是,人家李姑娘不认识在下啊!”

    金落雁摆出一副不屑的模样,道:“切,小女子算是明白了,原来余公子喜欢这种类型的姑娘,眼光也就那样吧!”

    余欢不得不承认,若论外貌,金落雁的确略胜一筹,但她却少了一丝少女无邪的味道。

    余欢自从晋入高手之境,看出了金落雁的习武之气,同时也发现了,金落雁绝对不像她自己所说的,今年十九岁,但她肯定是驻颜有术,光看外貌,的确跟十九岁的姑娘毫无差别。

    余欢笑道:“这李姑娘啊,名叫李清影,年方十七,乃是东塔学堂堂长李格物之女,白公城公认的第一才女,诗词歌赋,样样精通,你也看到了,这次来的这些个青年男男女女,那可都是来看她的。”

    金落雁娇叱道:“余公子,那你就说一说,她到底是怎么个有才?”

    “这个还不简单啊,李姑娘最近的一首新作,那可是迷倒了万千的少年少女啊!”

    余欢念道:“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念罢,俊秀的脸上是一副痴迷陶醉的表情。

    金落雁听罢,也的确打心底服气,道:“果然不同凡响,不愧为白公城第一才女。”

    余欢点点头,将视线转移到十字亭,就见李清影对着众人施礼,道:“这次是立冬日夜游会,那就以冬作为主题,开展诗词大会,看看是谁能够夺得这次诗词大会的文魁?”

    只见一个身穿蓝衣的英俊男子潇洒进入十字亭,抱拳朗声道:“在下张士高,献丑了。”

    说罢,沉思片刻,吟道:“塞外北风冽,立冬寒气至;但为君吟故,莫道长相思。”

    在场众人听得张士高吟罢,纷纷喝彩叫好。

    李清影亦是面带笑意,道:“张公子这首诗,前一段写景,后一段抒情,情景交融,果然是好诗。”

    就在此时,却见一名白衣飘飘,身材颀长,脸庞俊逸,玉树临风一般的男子,迈步走进十字亭,对着众人拱手,笑道:“张公子,好文采,不愧是大户人家张氏孕育出来的人。”

    此人一进入十字亭,下面就有一群人奋力鼓掌,显然是此人的跟班小弟。

    大户人家张氏,在白公城颇有声望,当今城主昭阳伯余伟文的妾室张婳,既是出自这一门户,张氏实力由此可见一斑。

    然而,此人一出场,立时就从气势上盖过了张士高,可见此人绝非无名之辈。

    那边厢,余欢见到此人,眼中却是闪过了一丝异样光芒。

    此人正是余晟,乃是余欢的堂哥。

    但余欢一直没搞明白,每回一到大节日,余府搞大聚会之时,这余晟总是喜欢挤兑他,搞得他心里很不是滋味。

    张士高对着余晟,抱拳道:“余公子,过奖了,还请余公子不吝赐教。”

    余晟对着张士高摆摆手,却对着李清影淡淡一笑,道:“李姑娘,好久不见啦,今日能够在李姑娘的面前献丑,余某人当真是三生有幸。”

    李清影似乎对余晟并不感冒,冷淡道:“余公子,请吧!”

    余晟的脸上绽放出一个自信迷人的笑容,沉思片刻,吟道:“秋风吹尽旧庭柯,黄叶丹枫客里过;一点禅灯半轮月,今宵寒较昨宵多。”

    余晟吟罢,在场之人登时欢呼雀跃,显然都被余晟的才情所折服。

    金落雁亦是咯咯娇笑,显然也觉得余晟的确是才高八斗,风度翩翩。

    余欢见状,同样摆出一副不屑的模样,打趣道:“原来金姑娘喜欢这种类型的男子,眼光也就那样吧!”

    金落雁用手轻锤余欢的胸部,娇嗔道:“余公子,瞧你那小肚鸡肠的样子,真讨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