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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琵琶声

    傍晚时分,佘湖山山脚下。

    天色尚未完全暗下来,但在营寨旁却已经生起了一堆堆的篝火,余家子弟和余家军都在忙着烧烤白天打到的猎物。

    白天的时候,余家子弟在佘湖山外围区域打猎,可谓收获颇丰。

    余欢跟余乐比赛射猎,结果打了一个平手,两人都猎获了五样猎物。

    余晟心情不好,就把气都撒在了猎物身上,一举猎获了八样猎物。

    余谷,余骄,余锟都是猎获了三样猎物。

    唯有余月不喜舞刀弄枪,骑马打猎,是以,一样猎物都没有收获。

    余月每回参加佘湖山狩猎,都是相当于出门踏青游玩,为吟诗作词准备素材。

    此时,余欢跟余乐坐在一堆篝火旁边,各自烧烤一只山鸡,外皮已经烤的焦黄,油脂不时滴落火中,发出呲呲之声。

    空气中肉香四溢,闻之让人垂涎欲滴。

    余欢见山鸡烧烤的差不多了,率先撕下一只山鸡腿,一口下去,肉质酥脆爽口,相当美味。

    余欢十分生猛的吃完一只山鸡腿,满嘴流油。

    余乐见状,呵呵一笑,道:“四哥,你是有多久没吃过肉了啊?怎么感觉像是饿死鬼投胎似的!”

    说罢,也撕下一只山鸡腿,大口咀嚼,一点都不像女子饮食。

    余欢哈哈大笑一声,道:“估计是心情好吧,反正就是胃口大开,小妹啊,瞧你那样,你是女孩子嘞,稍微注意一下形象。”

    自从水滴进入丹田之中,余欢都是两三天时间感受不到饿意,每次用膳都是随意吃点青菜啥的,对于肉食基本没啥欲望了。

    这样一来,让得他母亲庆小小和侍女小巧还以为他是得了什么怪病。

    余欢只好每次解释说是练武有成的原因,不需要多吃东西,尤其忌油腻肉食,庆小小和小巧见他每天都是龙精虎猛的,也就没有多想了。

    但今天确实不知道啥原因,看着烧烤的山鸡那油光发亮的外壳,余欢一下子就来了食欲。

    余乐觉得心情好是个很棒的理由,点点头笑道:“可惜没有酒,想我身为大女侠,就是应该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余欢惊讶道:“小妹,你可别冲动,离父亲允许咱们喝酒的年纪还差些日子,现在可不敢偷着喝酒。”

    余乐神秘兮兮道:“哈哈哈,四哥,悄悄地告诉你,本女侠可是品尝过了美酒的滋味了。”

    余欢其实也喝过酒了,就在那一夜,跟金落雁还是一顿豪饮,但他不打算把这件事情告诉余乐,只得摇头笑道:“小妹,你真的喝过酒了吗?酒到底是个啥滋味啊?”

    余乐苦着脸道:“酒就是火辣辣的,也没啥别的滋味,虽然不好喝,但身为大女侠,喝酒可不是为了喝出啥滋味,而是为了喝出大侠的豪情万丈!”

    余欢觉得余乐喝的估计是烈酒,哈哈一笑,道:“好一个喝酒喝出豪情万丈,小妹,等咱们兄妹年纪到了,就去好好喝一顿,咋样?”

    余乐把俊俏的下巴一扬,道:“那必须啊!”

    两人边吃边聊,不亦乐乎。

    ……

    余晟,余谷,余骄围坐在一个火堆旁边,四名家丁正在烧烤一只野猪,两名婢女则在切割野猪肉,以供余晟,余谷,余骄享用。

    余晟猎杀的这头野猪,重达一百多斤,是白天所有打到的猎物之中最大的。

    三人边吃野猪肉,边扯闲天。

    余谷道:“今日狩猎,晟堂哥那可是威风八面啊,尤其是猎杀野猪之时,余欢那小子的箭也射中了野猪,奈何野猪皮糙肉厚,嘿嘿嘿。”

    说到此处,冷笑一声,续道:“奈何他一介武夫,全力射出的一箭,根本伤不了野猪,还是晟堂哥厉害啊,一箭直接洞穿野猪头颅,要知道,那可是头盖骨啊,可以说是野猪身上最坚硬的一块骨,依旧被晟堂哥一箭洞穿,可见三流高手的力量远远大于一介武夫的力量啊!”

    余骄接口道:“是啊,晟堂哥乃是白公城余家子弟当中,目前唯一晋入高手之境的人,自然不是余欢那小子可以比拟的。”

    余晟总算是露出了一丝笑意,道:“今日只在外围区域狩猎,不好对余欢那厮突施暗箭,等明天进入深山区域狩猎,怎么着也要废掉那厮一条腿。”

    说到此处,眼露凶光,怒道:“嘛了个巴子的,自从上次立冬日夜游会,先是十字亭文斗输了,后是鎏金楼拍卖会又输了,而这次冬季佘湖山狩猎,出城赛马又莫名其妙输了,老子是连续三次窝了火,明天不把那厮三条腿废了,老子这三口火气怎么降的下去!”

    余骄嘿嘿冷笑,道:“之前三次比试的,都不是晟堂哥最厉害的武功,明天晟堂哥以三流高手的实力对付那厮区区一介武夫,自是手到擒来。”

    余谷连忙笑道:“晟堂哥,从明天开始,咱们余家就要多一个废人了,哈哈哈。”

    余晟独自冷笑一声,瞟一眼唯他马首是瞻的余谷,余骄,心情总算又好转了点。

    余谷,余骄平常是何等的嚣张跋扈之人,但在余晟的面前,却是甘愿充当跳梁小丑,由此可见,在这个世上,力量为王。

    ……

    余锟一直不合群,此刻亦不例外,一个人坐在篝火旁边,无声无息的吃着烤肉。

    朱邰跟余家军则是坐在最外围的火堆旁边,相当于担任守卫和岗哨之职。

    此时,周遭一片黑暗,伸手几乎不见五指,众人依旧围坐篝火旁边,该吃的吃,该聊的聊。

    忽然,一阵琵琶声传入了众人耳朵之中。

    众人纷纷觉得奇怪,这荒郊野外的,那来的人弹琵琶呢?

    众人借着篝火的光亮,四下一看,发现原来是余月端坐在一块石头之上,正在动作优雅的弹琵琶。

    在场之人,只有余欢颇通音律,他六岁开始跟随母亲庆小小学琴,十年功夫下来,也算颇有成就。

    余乐问道:“四哥,这月堂姐怎么还带了乐器?”

    余欢道:“那四名家丁都背着一个大包袱,里面肯定带了很多的东西。”

    余乐道:“那倒也是,四哥,这是什么曲子呢?”

    余欢道:“琵琶名曲阳春白雪。”

    余乐“哦”了一声,觉得挺好听的,但要说能听出什么门道,自然是没有的。

    余欢却是随手捡起一根木棍,随着琵琶声拍打旁边的石头,当余月快速拨动大弦时,就好似暴风骤雨一般,余欢也就快敲快打,石声清脆响亮。

    当余月慢速转动小弦时,就好似美人在窃窃私语一样,余欢也就慢敲慢打,石声低沉轻吟。

    临结尾时,余月大弦小弦轮番拨转,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余欢闻声着迷,情不自禁的以木棍拍石,竟是已将木棍拍碎而不自知。

    一曲弹罢,余欢丢掉已碎的木棍,拍手叫好。

    余月淡淡一笑,道:“欢老弟不愧为音律好手,以木棍拍石来和琵琶声,恰到好处,不如,欢老弟也来弹奏一首?”

    余欢微微一笑,道:“月堂姐,老弟不才,十年时间只学了琴,对于其它乐器只能是束手无策了。”

    余月道:“呵呵,欢老弟还素有才名,今夜有篝火美景,要不吟诗一首也行哟!”

    余欢道:“老弟的才名那可是远远不及月堂姐,还是请月堂姐先来一首,等有了月堂姐的珠玉在前,老弟再献丑一首,就当是瓦石难当。”

    在场众人听闻大才女余月和余欢要斗诗,纷纷竖耳倾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