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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倾城

    “恭迎神!”

    一道轻柔谦卑的念头传进了文光的脑海。

    这道念头称不上是语言,就只是一道念头而已。如果非要形容的话,那种感觉就好像是文光自己在胡思乱想似的。

    可文光却知道这并不是自己的臆想,因为此刻他正趴在鱼缸前,蚁后则匍匐在鱼缸中的地面上。

    蚁后的心网竟然连自己也能连接?

    “你想给自己起个名字吗?”文光好奇地尝试着传达念头。

    “名字是什么?”蚁后的漆黑的小眼睛露出疑惑的色彩。

    文光笑呵呵道:“名字是只属于你的独特标记,这样,你的名字就叫倾城吧。世界上有许多和你一样的蚁后,但从现在开始,只有你一只蚁后,叫做倾城。”

    一边传达着念头,文光一边将‘倾城’二字念了出来,他念得很大声,因为蚂蚁的听力主要是依靠触角感受空气的振动,只有这样对方才能听得清楚。

    一声令下,倾城而出…挺好的。

    倾城高高扬起触角,感受着空气的振动。她要将这种感觉牢牢记住,因为这是来自于神的恩赐。

    “神,倾城的族群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盛,倾城恳请离开神的庇护,为神征战!”

    “……”文光哭笑不得,他无奈地解释道:“倾城,你有这样的想法我很高兴,但是你可能对外面的世界还是不太了解…”

    苦口婆心地劝诫一番,倾城暂时地打消了为神征战四方的念头,转而请求文光允许自己,为文光打理庄园。

    在倾城的心中,种地,那可是刻在骨子里的本能,文光是那么的伟岸强大,想必一定也有一片广袤无垠的庄园吧?

    嘿,还别说,也不是不行。

    大不了回头随便垦一小块菜地,让倾城玩着呗。

    或许还能帮忙种点小葱和大蒜…

    接着,文光让倾城配合他做了一些测试。

    心网的能力范围很大,至少对于倾城而言,很大。

    足足能够覆盖十米的范围。

    在这个范围中,所有的工蚁都相当于是倾城的手和眼睛,当然工蚁们也并不介意被控制,毕竟他们的思维本就是心网的一部分。

    倾城之所以能将文光拉进心网,据它自己说是因为和文光之间的羁绊。大概是因为成为了文光部将的原因吧。

    文光觉得是该想想办法,让倾城对这个世界多一些认识了,可惜蚂蚁的视力听力都太差,否则看电视绝对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

    也不知过了多久,招财气喘吁吁的跑了回来,它看起来很高兴,尾巴使劲地摆动着。

    只不过当招财将嘴里的东西摆在地上,洋洋得意地等待着文光的夸奖时,文光顿时倒吸了一口冷气。

    那是一只彻底放弃挣扎的野兔,两只后腿分别裹着细细的绷带,模样格外可怜。即便招财将它放在了地上,它也并不逃走,一幅认命的样子。

    折腾呗…我不走了,我住下了,爱咋咋地吧…

    这,这不是第一次演戏的时候,不小心穿帮了的那只兔子吗??

    ‘来自初启灵智的野兔的强烈怨恨,众生之力-500’

    文光欲哭无泪。

    招财啊!大哥有哪里对不住你的,你可以直说啊!

    真的没必要用这种极端的方式啊…

    好吧,至少证明了招财所掌握的,堪称变态的追踪能力,也算是给文光拔凉拔凉的心带来了一点点慰藉。

    ……

    清港镇的老茶摊上,一男一女正坐在角落,默默泡着茶。

    那个男人约莫快三十岁,穿着朴素,只是手腕处裸露的皮肤露出了一角纹身,令人感觉他仿佛有着一段荡气回肠的过往。此刻他正平静的斟着茶水,举手投足间流露着一股阅尽风浪后的淡泊。

    女孩则二十出头,清雅灵秀的面庞挂满了不耐:“烦死了,都在这里守了快一个月了,人呢?还半仙呢,戚…”

    半仙报以微笑,小声说道:“别急,这个文光很谨慎,我们就在这守着交通要道,他哪也去不了。”

    两人正是追寻文光踪迹而来的谢思音和半仙,当初他们领命之后,便查到文光从南面出了城,从监控里文光轻装简行的状态看,他能去的地方很可能就是信城南方二十公里外的田野镇。

    两人经过一番推理后,当即前往田野镇调查,可查了十来天,却始终毫无线索。

    半仙意识到很可能被耍了,当即重新翻看起文光的相关资料。

    当他看见文光的家乡是清港镇后,他的心里立刻断定,文光肯定半路改道去了清港。

    半仙马不停蹄地赶往清港镇,稍作休整后,找上了文光的父母进行了第一波试探。

    果然文光已经回来过了。

    谢思音私底下疑惑半仙为何如此笃定,半仙便笑眯眯地反问道:

    “为人父母的,儿子在外面惹了麻烦,他们却既不惊讶也不愤怒,就好像那是一个毫无关系的人一样,这不正是心虚的表现吗?”

    谢思音当即质疑,文光有可能用了不记名的手机号和父母联系,其本人未必就在清港镇。

    “那你有没有注意到,他们家里有很多东西都是新买的?柴刀,镰刀,锅,还有手电筒。一个农户家里同时新买了好些工具,而这些工具偏偏都是居住在山里最常用的…”

    “所以我断定,文光一定就躲在山里,而且随时都会回来!”

    ……

    是的,半仙的观察很敏锐。

    只可惜他不知道,文光早就已经来过镇上,而且是大摇大摆地穿过了半条大街。

    但是他们看不见文光。

    这时,旁边茶客的谈论声引起了半仙的注意。

    “听说了吗?周大元没了!”

    “没了?怎么没的?”

    “说是进山收货,之后就再也没回来。”

    半仙侧耳听了一阵,突然开口说道:“老板,他们桌的单我买了。”

    那两名老茶客愣了一下,其中一名向半仙拱了拱手:“小哥太客气了,你是想打听什么事吧?”

    老茶客见多识广,看这一男一女两人不像是镇上的。立刻便猜到对方的目的。

    半仙便坐了过来:“老人家,我想问问这周大元……”

    ……

    文光回了一趟家,拿了一把锄头和一些菜籽。

    他准备在小溪旁自己垦一块菜地,种些葱姜蒜什么的。正好也可以测试一下,倾城它们的‘农夫’技能到底有怎样的效果。

    文光取来一根麻绳,一头粘在鱼缸里,另一头则埋在菜地,这样蚂蚁们就可以自由进出了。此外他还用塑料布为鱼缸做了一个屋顶,以免下雨的时候,雨水将蚁巢淹没。

    将菜籽倒在鱼缸中,文光和倾城随意交待了几句。

    大都是一些遇到难以战胜的敌人不要硬上啊,以自保为主之类的话,将倾城感动得热泪盈眶。

    …如果蚂蚁有泪腺的话。

    ……

    忙完这些,文光又去拔了一些竹笋,加上今天多抓了一些鱼,将它们放进小包裹里,喊来了招财。

    “把东西给我父母送去!路上注意安全啊~”

    这已经不是招财第一次独自出门了,事实上,最近文光常会让它给父母送去一些山货。

    文大鹏夫妇对这只具有灵性的狗非常喜爱,每次都会拿出许多好东西给招财吃。而招财吃完以后回到山里,还会装作肚子饿,跟着文光再吃一顿。

    对于招财而言,跑腿=加餐。

    招财欢快地吠了一声,沿着小溪岸边的石滩一路远去。

    ……

    清港镇是信城有名的古镇,现在是春天,田野中的油菜花纷纷盛开,再加上偶尔落下的朦胧细雨,更是给这座古镇添了几分古韵。

    自从新路修成以后,每年都有许多游客来到这里游玩。

    街道上,一个形容猥琐的男子正屁颠屁颠地跟在一个美女游客身后献着殷勤。

    王向发感觉自己最近真的是时来运转了,自从当初机缘巧合之下搭上了那条线,他便时来运转,现在的他要钱有钱,要女人有女人,好不快活。

    他原本只是清港镇的一名普通猎户,有一天,王向发在山上捉到了一只麂子,他知道这玩意是保护动物,不好出手,便趁着夜色寻上了吴三爷家。

    可吴三爷给出的价格他并不满意,他也是在城里混过的人,知道这东西的价值。于是一气之下,王向发便自己冒险去寻找买家。

    那只麂子颇为神异,好几次都差点从地窖里逃走,王向发在和游客宣传时,便大肆鼓吹这一点,说这种成了精的野兽吃了,对身体有莫大的好处。

    最后,一名带着墨镜的神秘男人以四十万的价格买走了那只麂子。

    原本王向发以为这事就算结束了,可不料没过几天,那名男子再一次找到他,让他去寻找那种很聪明的,成了精的动物,这边一律按照高于一万每斤的价格收购,有多少要多少。

    但是有一点,就是只要活得,死的不要。

    纵使有千般不解,但王向发通通不管,只要有钱,他什么事都敢做。

    这天他正冲着一个来清港镇游玩的美女游客献着引擎,想试试看能不能把美人搞到床上去,可是一条路过的狗子却让他瞬间将什么美女抛在了脑后。

    那只狗的眼神,灵动且专注,这种眼神他王向发太熟悉了啊!

    当初那头麂子的眼神就是这样的!王向发顿时什么也不顾了,偷偷摸摸地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