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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招收新员工

    绿茵葱葱,露水在碧叶上流淌,不多时滴露,折射日光宛如瑰丽水晶。

    然后被一只骷髅脚掌覆盖。

    “清晨山林的空气真好,不过这日光当真是讨厌,不过要建一座小型野外基地,这里的条件还是相当不错的。”

    刘青风今天破天荒的和太阳公公一起出门上班,讲道理,他更喜欢在夜幕下出行,毕竟亡者的活动时间都是在月夜。

    但他已经两天没出门了,整天缩在地下充当移动灵泉,以此滋养零号种植园的灵植。

    “虽然我没有神经系统,但你这驼鼠趴我身上就好好趴着,不要老舔我的头盖骨!”

    一把将脑袋上的驼鼠抓下,然后用手指比划了一番,驼鼠点了点头,表示我听懂了。

    虽然这不对,但你的头盖骨比起一些灵果都要好,舔起来冰冰凉凉的,而且还有一丝灵气,简直让鼠爱不释口。

    “两天前吩咐小狼去山林里扩充集团人员,然后在此地日出之时汇合,想来应该快到了。”

    刘青风举起白皙的骷髅手,挡在眼前,目光透过骨指缝隙,遥望着天空逐渐升起的那轮大日。

    感受灼烧后,迅速收回眼光,

    “唉,自从变成骷髅架子后,唯一能让我有所感觉的东西就是这日光,但并不温暖,反而刺痛。”

    刘青风抽回手,看向四周。

    方圆十米青草盈盈,树木稀少,除此之外还有一条小溪和一个小山洞,这里是他特意找寻的地方。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虽然没有正儿八经的仙人,但是有骷髅怪,没有龙,但是有鼠有狼,嗯,不愧是我,轻而易举就找到这么好的地方。”

    刘青风拍了拍手,原地坐下,没过多时,一连串的奔腾声由远及近传来。

    刚坐下的刘青风又站了起来。

    领头者奔跑时仿若一道黑风,速度极快,其身漆黑如墨,狼首凶猛,双眼有神,一股人性化的坚毅感油然而生。

    在其身后跟随着大小不一颜色杂乱的十二只野狼。

    “果然是骷髅大王集团中的二把手,才两天就骗了...哦不,是招募了这么多好员工。”

    “嗷!”

    苍狼率先嚎叫,身后野狼见状忙跟着嚎叫,冲天的狼嚎声惊起一众飞鸟,只不过这狼嚎声除却苍狼嚎出的第一声浑厚无比之外,后继而来的狼嚎声明显后劲不足。

    “好了好了,别叫了,这声音难听死了,怪不得有个词叫鬼哭狼嚎,不过,很有精神!”

    刘青风猛然一跃,一身灵气骤然升起,青白光芒闪耀,而后一道无形的冲击波从骨骼内猛然爆发。

    面前狼群感受到莫大的压迫,同时头脑升起一抹眩晕感,顿时对眼前的骷髅怪升起惧怕感。

    这是刘青风两天里捣鼓出来的新招式,他发现使用灵气激发养神灵玉,会发射冲击波,而且具有心灵震慑效果,就是实验时险些给驼鼠震成傻鼠。

    “小狼给他们介绍介绍集团老大,还有给他们分配任务,完成出色的本大王重重有赏。”

    刘青风嘴巴嘎巴嘎巴,苍狼抖动身躯,走到刘青风左手前,然后晃动脑袋,嘴巴不时发出嘶吼,并且动用眼神威慑狼群,同时两只前爪不时举起,绘声绘色竭尽全力为自己的小弟们讲解。

    这实在太不容易了,并不是每只狼都叫影月苍狼,他这两天招募的都是流落在外的孤狼,而且都是凡种,自身灵智不高,还没有相应的狼族语言,沟通起来极其困难。

    随着苍狼费力的讲解,所有狼群终于听懂了,齐齐向刘青风发出一声嚎叫,表示认识新老大。

    “这年头想找一些靠谱的员工可真不容易。”

    刘青风有些无奈,这些孤狼都是战斗力不行的老年狼,要么就是病狼和残疾狼,一个个毛发都杂乱无比,双眼光彩暗淡,更是有多处暗伤缠身,比起强壮的狗都不如。

    但苍狼也找不到素质好的狼,因为正儿八经的青年狼壮年狼都是有编制有组织的,都归狼王统领。

    而这附近的狼王确实有那么一位,就是把他头盖骨踩碎的那只壮的离谱的青狼。

    回想当时初见,那只青狼身高接近三米,浑身青色毛发披散,同时额头有一块白色月牙,一口獠牙尖锐可怖,追着一只黑牛猎杀,显然是一只正直壮年的天生异种,比起小狼来说强的不是一星半点。

    而且听驼鼠比划,那只青狼王麾下起码统帅着数百头壮年狼,妥妥的森林一霸。

    刘青风现在是不敢打他的主意,如果让小狼去青狼王那坑骗狼群,可能第二天青狼王就闻着味跑来追杀刘青风和小狼了。

    “骷髅大王集团的宗旨是称霸此界,而且对外一视同仁,绝不会因为你们是一群病狼老狼,残废狼而鄙夷,我是骷髅大王集团的老大,庇护手下员工是我的职责,加入骷髅大王集团,从此我们就是一家人!”

    刘青风慷慨激昂的发表了一系列演讲,虽然手下小狼和战五渣狼听不懂,但这都不碍事,他会用行动来证明,跟着他这个骷髅老大,绝对比跟着那什么青狼王来的实在。

    刘青风招手将所有狼群全部带入小山洞中。

    洞口很浅,里面有一个盛满清水的水池。

    “鼠鼠,把事先准备的东西吐出来。”

    刘青风拽住驼鼠的尾巴开始向下倒,驼鼠肚子一阵蠕动,最后一株枝叶晶蓝的灵植沾着口水掉了出来。

    “不错,你很听话,没有给这玩意吃掉,值得夸奖。”

    刘青风摸了摸驼鼠的小脑袋表示赞赏。

    他手下这只驼鼠也是异种,和同族比起来,他要胖上多倍,同时还具备其他驼鼠不具备的能力,他的肚子可以当做一个储存空间,并且具有保鲜和隔离效果,就算拔出的灵植塞进肚子里,也能保证活性。

    或许就是这个原因再加上他身材的肥胖,才会被族群驱逐出去,成为孤鼠。

    不过他现在已经缠上刘青风了,每天挂在骷髅架子上,汲取逸散的灵气,时不时还舔舔骨头。

    同时他还是搞种植的一把好手,零号种植园的所有灵植都是由他来养护,刘青风只负责释放灵气进行滋养,而松土,浇水,修建都是驼鼠亲自操作。

    并且刘青风还发现这只驼鼠的灵智比小狼还要高,他只要一挥手,驼鼠就能把他要说的话猜的八九不离十,这让刘青风啧啧称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