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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雷灵种子

    不知昏睡多久,被一阵肉香所唤醒,想着自己是被人搭救,身子一动,却传来一阵霹雳吧啦的声音,伴随着剧痛。

    啊!!!!!

    哪里是什么被人搭救,此刻,我正昏躺在近三丈宽一丈身的土坑里,而之前躲藏的大树,也不知何种原因,原本还算茂盛的树体只剩下一边焦黑的主干。

    难道被雷击了?

    昏倒之前明明是晴朗夜空,城西密林的树木何止数万颗,要是偏偏击中我,那真就没道理了。

    月影雷灵草。。

    内视之下,果然在丹田处多出一团闪着亮银色光芒的物体,不随体内真气流动,只在气丹旁边悬停,真气也无法靠近,在其周围,形成一片没有一丝真气的领地,仿佛与周围一切脱节。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灵根?

    人之降生,先天一气聚化四肢百骸,体内真气应保持相对平衡,常理来讲,不应该有这种聚集单一属性的极端能量。

    可机缘之下,总有意外,比如,在胎儿还在母亲身体孕育时,就灌输以天材地宝,那母亲灵诀的特性和灵宝的双重加持下,婴儿降生时就会有概率在体内伴有灵根。

    天赋灵根,万中无一,极其庞大的资源消耗和风险,能诞生灵根的几乎都是依靠某些超然家族的血脉传承。至于我这种,应属于后天灵根,诞生条件更为苛刻,可能性也更低,除了灵药加持还需要莫大机缘。

    体内这团光芒,八成便是灵根,只不过尚未成形,月影草本身属性是雷,那这灵根就是雷灵根了。

    还真是走运,第一次冒险,就捡这么大便宜。

    眼前场景,现在想想便不难理解,灵药在体内挥发药性,将筋骨经脉全都梳洗,月影草的隐藏特性被触发,种下灵根,逸散到体外的能量震断树干,重力作用下身体加速坠落,我,就是一颗活着的炸弹!

    至于为什么没有被电死,那就要感谢杨大壮赠予的这身铠甲,将多余能量全部导入地下。但也只是保住一条命,长时间的能量电击,每一寸肌肤都反馈酥麻,身上的毛发被烧个干净。头顶光秃秃,汗毛看不见。

    艰难脱下外甲,勉强起身,望着眼前一丈有余的深坑,无奈轻笑,今天就在这过夜吧。

    还好之前的修行存下不少食物和水,即便浑身麻木,依旧能感觉到肚子被饿到痉挛的痛楚。铺上地席,拿出一袋面饼,两只烤兔肉,大快朵颐。

    第四天,在我不断努力下,终于冲出土坑,手指触摸到地面的那一刻,仿佛经历一场巨大胜利。

    几日调息,体内真气不在暴动,伤势稳定,雷灵根也恢复平静。

    接下来,第二步计划启动,全力冲击开脉境!

    没错,在雷灵草的能量灌输下,我能通过真气内视全身每一处角落,这代表,已经达到了聚气境的圆满!

    其实这个计划本来是在回去之后才能开启,因为学院的修炼进度,是二年级才会教授开脉境的修炼方法与心得,眼下,自己先摸索,可以快人一步。

    有两个选择,一是回到丹阳城找疯女人指导,可以少走弯路,二则是继续闯荡,继续探险,寻找新机缘。

    其实这两个选择,各有利弊。眼下,不知时间,不知道自己在哪,想回去也并不容易,只能靠着地图慢慢研究,走了好一会,找到一条官道,沿着官道一直走,直到视线内出现一缕缕青烟和几个土房子。

    收起地图,嘴角泛起弧度,得意一笑。

    “不愧是我,走反了!”

    大树村,住着百十户村民,因村子中心有一棵生长极为茂盛的大树,村名便由此而来。村子距离丹阳城不远,且周围一片开阔农垦地,和城镇每年都有商业往来,索性城主派兵修筑一条官道。

    将武器和外凯收进储物袋,身上只留贴身甲,换上麻布装,麻布鞋,踮着小步走进村庄,毫不违和。有些惊讶的是,这么个小村子居然有客栈,商铺,还有药铺。真是五脏俱全。

    客栈一楼提供酒水食物,二楼提供住宿,五六间客房的样子,支付定金时,刚好还剩下一间。

    掏出十五枚铜币,正要放在桌子上,旁边出现一只手毫不客气的拍在桌面上。

    “最后一间,我定了。”

    店老板痛快的拿起那人拍桌子上的一枚金币,向其示意上楼。

    隐藏在黑袍之下的身影目不斜视,跟在店老板身后缓缓上了二楼,眼角的余光让人感到没有一丝生命气息的冰冷。

    他的眼神,宛如血鹰兽一般,凶狠,无情!这是野兽对猎物的目光!

    于野兽而言,不会因为猎物弱小就是施以仁慈,这是我第一次在人类的眼中感受到这些情绪。

    刚刚聚气境圆满,未到开脉境,对方的境界又完全感受不到。仅一个眼神就能够让人心生畏惧,和他起冲突,是取死之道。

    能屈能伸,也是为人之道,疯女人给我的野外生存录里有这句话,道理很简单,羽翼未丰时,不能一味强势。

    填饱肚子后,也知道了时间,原来我竟整整昏睡十天十夜,再不醒来就几乎饿死,然后又花四天时间爬出坑道。这么一算,三个月的假期,现在就剩一个月余十日,干脆先回家,补习文试,出来的这两月,每天都忙着打猎和逃生,没什么精力读书。

    既如此,就现在出发往回走,反正我已习惯夜色,就要走出客栈时,店老板快步从二楼走下,叫住了我。

    “客人且慢,天色已晚,楼上那位客官同意让你和他暂住一间。”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