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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是以概念——婚礼

    早上九点钟左右,地铁里公交车里涌出数量庞大的人们,我和他们走相反的方向,他们要上班,而我刚牵着狗溜了弯儿回来,还在市场买了捆儿葱——这是我在某天上班的路上突然萌芽的小小梦想。

    梦想破灭于当天下班的途中,有只又像京巴儿又像小绵羊的物种连跑带颠儿朝我奔来,照着我鞋尖就来了一口。我立马断定它是京叭儿,因为我这靴子是羊皮的,招祸不说了吗,羊是不吃同类的……在这儿推理什么啊不赶紧撤脚!唉我的百丽唉可怜我半个月的工资,硬叫这小畜牲给啃了。它主子一准儿怕沾包躲起来了没敢露面儿。我拿纸巾擦了两擦,认倒霉地走人。

    那不然怎么办?把它皮扒下来做鞋?别说我没这份儿手艺,我就是有,凭它那小坨儿,撑死也就能纳双拖鞋。光知道有狗皮帽子,您听过狗皮拖鞋吗?估计穿上挺味儿的。

    回到合租的房子,欧娜审视我鞋尖的奇怪图腾,大概在琢磨它的形成方式。

    被狗咬是犯口舌的,这是很不吉利的事,未来几天我得小心点。

    他们都说我迷信,这不是迷信,这叫宁可信其有。

    其实就算不让狗咬,我在同别人打交道时候也从来不敢马虎。人本来就是很复杂的生物,他们有时候也跟狗一样会莫名其妙地咬你一口就跑掉的,小心驶得万年船嘛。我这些年就是这么小心翼翼活着的,有点累,不过一天一天也飞快过了。当初拎着行李站在大学门口发愁:这四年怎么过呀!一转眼儿我又拎着行李站在大学门口发呆:这四年怎么过的呀!

    甭管怎么过的,这会儿没空回忆了,现在问题是,还有五个小时上火车,我要穿这双独特的狗牙靴子回老家赶礼去吗?

    乙酉年,己丑月,丙申日,宜嫁娶、纳采、订盟。

    这真是一次严冬里的盛况,极尽奢华,迎亲的车辆是精心挑选的同款红色轿车,99辆,绵延数百公尺,让人诧异他们是上哪淘弄出这么多一模一样的高档轿子当喜车。你看牌照,什么字母开头的都有。三十迈匀速前进,远远望去,好像长长一串红火车招摇过市,在漫天轻洒的雪花中来到了新娘家。没几分钟后,白色礼服气宇轩昂的新郎就露出了婚礼不宜的杀人表情。他的伴郎憋笑到几乎内伤,终于憋出一句好事多磨来。我猜这寡言的人原本连这句话也不想说的,不巧新郎要杀的这位,倒霉伴郎同她有点熟——俩人谈恋爱的年头比今儿的一对主角还久。

    屋里被新郎恨透的我的小表妹,她已经当过两次伴娘,分别送我们小学同学和她邻居家三小姐出门子,所以昨天晚上准新郎还颇为隆重的拍着她的头委以重任:“明天全靠你了,俺们第一次结婚没啥经验。”

    此刻正是这个经验丰富的家伙带领众位娘家姐们儿锁了三道门,新郎和伴郎在门外软硬兼施,光红包就塞了六气儿,一封比一封大,来到这最后一道遭遇了前所未有的阻挠。新娘笑吟吟地盘腿坐在床上摆弄头纱,笑不露齿的样子很像李嘉欣。她不着急出阁,岳母大人可是迫切希望上任了,偷偷开了窗户要递钥匙给新姑爷,冷风一灌进,马上被察觉阻止。伴娘钱收够了,折磨人的游戏也看在有吉时要赶的份儿上结束了,踩着进三退一外加一回转的小狐步问:“外边冷不冷啊?”

    “有点冷。”新郎冻得咝咝哈哈,“让我媳妇儿多穿点。”

    “现在还不是你媳妇儿。”

    “法律上已经是了!”他们上个黄道吉日领了证儿。

    “那你让法官来开门儿嘛。”

    “靠。”

    “那不行,”流氓表妹一本正经地说:“得等晚上洞房的。”

    婆子媳妇儿爷们儿都一哄地炸笑。

    伟大的新郎历尽坎坷,他在进来的时候连吻新娘的力气都快耗尽了。伴郎在调皮的女友伴娘脸上狠掐一记就算是处罚。

    花车在小区外面停下,鞭炮震天响起,稍后的送亲车队只看到头车里鬼影似也蹿出来一团物体直奔新房,正是我那学生时代市百米冠军的小表妹。可惜她漏算了脚下那双中看不中用的小跟鞋以及这片祥和的雪。出溜一滑,让人伸手擒住,这顿黄豆绿豆苞米豆夹彩带金纸儿塑料片儿,劈头盖脸打过来。敌进我退,敌追我跑,她躲躲闪闪诱敌迂回至新人身边,抓着新娘的遮羞红盖头挡脸,被伺机报复的新郎一把抢回去:“这是我媳妇儿的。”

    伴郎振臂拦在吱哇乱叫的小妮子面前:“我看谁敢打!”

    气势汹汹的攻击队员……我是说喜气洋洋的迎亲团员,先是一愣,随即齐齐地爆出愤怒的起哄声,狼一样扑向了他们俩。

    英雄没装明白,高呼一声:“不行上脚!”西服解开把伴娘护在怀里原地蹲下。

    新郎暗道好极了,抱着新娘阔步迈向前方;我跟在旁边,托着新娘过长的裙裾;身后以第二伴郎为首的迎亲团殴首席男女傧相。

    咔嚓!

    新郎马慧非,这名字读起来不符合常理,我们都喊他翅膀。

    新娘时蕾,根据生活规律和心理特征,我们叫她小猫。

    那个阻碍东部大城而来去往西城拜堂娶妻的妖精伴娘自然除去杨毅不做他想,同理可推唬人不成反被扑的伴郎就是于一了,季风管他叫小锹。

    季风不用我介绍了,边上拿带馅雪团K人最凶的替补伴郎这位。

    正在为新娘披上白色皮草的第二伴娘是我,我叫丛家家。

    1月里的M城那么冷,时蕾这不要命的还订做了一款削肩的婚纱。

    后来欧娜看照片的时候问:“何以不待数月天暖河开再行完婚?”她不懂,过了除夕是农历丙戌年,小猫和我一样都是属狗的,本命年,犯太岁,运程主破耗灾厄,诸事不利。新郎他老爸,我们M城前任市长,出了名的马半仙,娶儿媳这种大事怎么可能有一点欠妥?不过据我所知,时蕾喜欢雪,而她和翅膀定居的S市地处华东长江三角洲一带,全年最冷的1月平均气温3.3℃,数年无雪。所以再选再择翅膀还是会挑冬天回东北结婚的。

    我们自打能分清男女厕所就会泡妞儿的翅膀老大,可以为了一支花骨朵放弃整片锦绣花园,当然也会给她一个雪中的婚礼。

    上大学时候就已经把猫连身带心全收走的非哥,当新郎的这一天还是兴奋得直扑腾膀子,碎碎叨叨嘴不停闲儿,大有又当新郎又当司仪的企图。我坐在离礼台最近的饭桌,几乎听得见咬紧一口银牙的伴娘在恨恨提醒老大注意身份。翅膀以前真很会装乖的,尤其是在他们马老爷子面前,演多面怪人得心应手,我和杨毅都佩服得跪地嗑头,今儿太失态了。人要一直被崇拜,就不可以太幸福的,你们瞧看台上这个孙行者猴毛毕露犹不自知。

    怎么办?是不是所有的新郎都属这种呆鸟?在脑子里产生这种疑问的时候,目光不受控地调向了坐在对面的季风……我又犯浑了。还好,他没看我,只傻笑着看礼台,从典礼开始他就这副表情,跟当天男主角有一拼,不知道还以为他是时蕾的旧情人舍不得她出嫁。这时司仪在“翘首望,看新娘,美妙佳人人向往,身形苗条似仙女,风姿翩翩似鹤翔,有如出水芙蓉娇艳美,赛过五彩金凤凰,大眼睛高鼻梁,唇红齿白体透香,真是要说多美有多美,要说漂亮可比秋香,引来风流才子唐伯虎,为点秋香愁断肠”。

    “介绍完新娘我们看新郎,新郎就在新娘旁,这位美滋滋乐颠颠,向前一步,让大家来认识一下。好,看新郎,也漂亮,英俊潇洒相貌堂堂,浓眉大眼,落落大方,比阿兰德龙有魅力,比施瓦辛格体格棒……”

    两通小词儿甩下来,翅膀美得大嘴横咧。

    “欢呼祈祷喝彩掌声祝福未来”,司仪把红花后边的绿叶也捎带,“咱这伴娘有点儿莫不开,杏核大眼儿直发呆……”

    季风哧一声笑了,我们满桌子老同学全笑,杨小丫抹不开?她别是瞅于一又瞅走神了吧。司仪问她目睹今日才子佳人恩恩爱爱有没有想法时她虎噪噪地对着于一猛点头,把个M城叱咤风云的小锹头儿闹得以拳掩口,微微偏转的俊脸俨然泛红。

    我妹儿你真是太有出息了,当着近百桌亲友的面儿逼婚。

    季风怀里小学二年级的外甥女安安一个没搂住,跳下来对杨毅大喊:“舅妈也结婚吧。”脆生生的小动静在突然静下来的大堂里格外稚嫩好听。她舅把小祸首抱回来,低低地笑,说着他一贯的台词:“这个丢人现眼的玩意儿……”不知是说台上乱表态的那个还是怀里乱说话的这个。

    底下知情者哄成一团,不知情者相互打听,甚至有性急的长辈向于一的父母道起恭喜来。一时间乱得叫雨恨让云愁,正席里马市长和时局长又气又笑。司仪明显没想到自己一句过场话让局面失控成这样,清了两下嗓子不知道说什么好。新郎倌倒是一派斯文状,扶了扶黑框眼镜,警告地瞪一眼身后那二位夺主喧宾,拿过迈克脸色严肃地对台下说:“刚才道喜找错人的几位爷儿,一会儿我敬酒时候都主动点儿换扎啤杯啊。”

    一句话逗乐了满座亲朋,也成功收回应得的注意力。老大还是老大啊,论抢戏的功夫不输给任何人。

    不过他也真敢罚人,下边坐的这些,交警队的长,煤碳局的头……不是富绅就是名流,整个儿一M城政商精英大阅兵。时蕾原本没想大肆铺张,她和翅膀的工作生意都在S市,行过礼停个几日还是要回那边长住。可他们俩,一为前市长的独生子,一为现国土资源局局长的亲侄女,婚礼怎么也低调不了的。想来礼金也相当可观,我和小丫帮新人端盘子敬酒,一路都在忍受老大刮中彩票的窃笑声,依稀听得他嘴里说着类似于“爱妻咱发了结婚真好只恨不能天天结婚”这样的话,敛财狂一个。

    后闻这笔钱老爷子全数扣下,送给小俩口蜜月旅行的经济仓机票将人打发。

    真真姜是老的辣,不过季风家那个小辣椒也挺够劲儿的。安思琪我算是白疼你了。只肯叫我丛家小姑,你倒是当你舅的面儿喊我一声小舅妈啊,让我也尝一次这称呼是甜是咸。

    翅膀都跟着抗议了,杨毅还很无辜很无奈的绷着脸说:“那这就非得管我叫舅妈,我也不能捂人孩子嘴不让叫啊。”她边说边贼眯眯看我,季风骂她不要脸。时蕾疑惑地问安安管于一叫什么,杨毅嘻嘻笑了:“叫舅。”

    那安安管她叫舅妈也挑不出来啥了。

    倒是我,一个暗恋者,指望人孩子管我叫舅妈。想不开了点儿。

    没错,暗恋。

    这一字眼被我叨唠了起码十年。习惯了强调这是暗恋,一强调就是十年。

    十年之前我刚升初中,和季风又分到了一个班。暗恋也许是始于这时,但我跟他的相识可要再早个十多年。

    我们从学前班到一二三四年级都在矿区子弟小念同班的。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几年他家里倒腾水果,他总背一书包苹果鸭梨什么的,有时候还是一些稀罕的南方果。上课偷吃桔子比较方便,趁老师不注意往嘴里塞一瓣,有好几次刚塞嘴里就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情急之下囫囵个儿咽下去,噎得直翻白眼儿。小蛮把桔子皮用纸包起来,冬天放在暖气上,夏天放在通风的窗口,教室里常年飘着桔子的香味。

    后来季风爸妈外出做生意,把他和三个姐姐寄存在东城的姥姥家,他也转去那边四小读书,桔子味儿一点点淡了。

    那时候我们道儿都没太认全,三十分钟公交车程以外的东城,对于我们来说,就像月亮,知道人类是能够到达的,但不是小孩儿能力所及。

    那两年我和季风在各自的星球生长着。我有时候挺想他的,因为我身边这些男生没有一个像样的,连我都瞧不上,杨毅更不会觉得好玩,于是她就成天缠着我和时蕾。她特别烦人,你不让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我们每天都得高度戒严以便在麻烦找来时迅速躲开。

    这时要有季风在就好了。

    是以想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