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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难言之隐

    凌晨4点左右,丘小白睁开了眼睛。

    深蓝的夜空里,一轮弦月落在窗外森林的边缘,好像在召唤黎明。

    她从床上爬起来,在衣柜里拿出一身黑色的运动服换上。像这样的衣服她有好几套,都是她自己挑的,老妈说她小小年纪不穿点颜色鲜艳的衣服,竟整些乌漆嘛黑的。其实她并不喜欢黑色,只是为了方便在夜色中隐藏自己。

    以前,她会不定期地,在某个凌晨时分,日与夜的边缘,把身上这层长进皮肤里的马甲脱掉。

    为了备战升学考试,她已经将近一年没有夜行了。

    这身运动服穿上稍稍有点儿短,露出了脚踝,这一年来她长高了不少。

    这一年里睡也不太够,牺牲睡觉的时间半夜起来瞎跑,她是一点动力也没有。不过更大的可能性是因为长大了,那点深藏在心底的叛逆棱角渐渐被规则磨灭了吧?

    她刚刚考上桑田镇的名校子衿中学高中部。这是整个丹丘州最难考的学校、最好的高中之一,集齐了沧海郡乃至邻近地方慕名而来最优秀的学生。老妈当着她的面都在夸张地抹泪:这不省心的孩子,终于要走上正轨了。

    当着三姑六婆,丘小白笑出八颗牙齿,十分得体。

    “你妈别的不求,只求你平平安安,一生无虞。”老妈有时候煽情起来,私下里会语重心长地对她说。

    “哎哟我的妈,行了行了不用再说啦,”丘小白叫苦迭天,“考个好学校,找个好工作,嫁个有钱人,生个大胖娃,相夫教子,得空饮茶,读书写字,养花弄草,了此残生。我知道了!”

    “什么叫了此残生?你再说一遍!”老妈狠狠瞪着她。

    丘小白赶紧扯出一张笑脸,嘿嘿道:“口误,口误,是幸福此生!幸福终生!”

    老妈心满意足,收回了眼里的杀气。又苦口婆心道,“你还不懂,越是平凡的幸福,越是可贵,越要珍惜。”

    以前丘小白还会暗地里咕哝一句,这种人生我不想要。但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她就默默往肚子里咽了。

    照着老妈为她打算好的路子,她考上子衿中学,就有80%的机会考上万象国国内第一批本科院校;美好的人生已经走出了第一步。

    她虽然不高兴,但却发现自己正一寸一寸地让出地盘,潜意识里已被攻陷大半。

    人生,可以做的老妈已经帮她安排好了。不能做的,老妈也一早列了清单,包括不能养猫拉,不能像猴子一样上蹿下跳拉……更古怪的,在每个家长都觉得音乐早教能培养天才的年代,丘小白却从记事起,就发现老妈跟“音乐”“唱歌”这些事情好像有仇。

    丘小白甚至私底下还涎着脸皮问过老爸,是不是他们结婚之前,老妈有过一个前任,为了追求音乐梦想什么的抛弃了她,最后才选了老爸这个备胎?

    老爸说:“这个情节怎么听起来这么老套?”

    又说:“你这孩子!你爹白疼你了!你爹怎么可能是备胎!你妈当年倒追我的好吗!”

    这话丘小白打死也不相信,但是又找不到证据。

    于是三天前老妈板着脸说:“你,不许参加。”第二天丘小白就拒绝了陆知云,“我妈不许我参加”这种理由实在太丢脸、太不酷了,告诉欧阳潇潇可以,但怎么能让陆知云知道?她难以启齿,只能说自己没信心、胆怯、害怕。

    “没关系,还有时间,你再考虑考虑。”最后陆知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

    她看着他完美的背影,离去的步伐沉重得仿佛要在走廊上踏出“失落”二字的轨迹才肯罢休,竟不厚道地觉得高兴。

    陆知云,那集帅气、优秀、温柔于一身,还难得地赏识她生怕她被埋没的男神啊!多好的一个接近他的机会啊!!!

    越想越觉得抑郁,但是心底那点儿不服不甘却死灰复燃,重新亮起。鸣鹿森林里的鸟叫虫鸣重新充满了诱惑,她终于听到了召唤,重新鼓起勇气。

    至少在那里,无人的地方,唱不唱歌,唱什么歌,怎么个唱法,不用看任何人的眼光,那是她的自由啊!

    她羞于启齿的是,大家觉得她唱跑了调是在搞笑砸场的那些场合,她其实真的很享受。她虽然总被打击不被认可,内心却燃烧着歌者的梦。

    好像只有陆知云懂得欣赏!

    他竟然说:你是灵魂歌者。

    那一刻不敢置信,但是事后细细咀嚼,丘小白觉得他应该是毕生知音没错了。

    收拾妥当,趁着夜色未褪,启明山还在沉睡之中,丘小白拉开阳台的门又轻轻关上,手脚并用,三两下蹿上屋顶。

    她张开双手,深深吸了一口凌晨潮湿的雾气,迈开双腿,在屋顶上奔跑起来。

    她脚尖点着屋顶,动作极轻,速度极快,加速到最后变成一道模糊的影子。偶尔遇到一两只刚刚睡醒的猫,有时会故意迎上去逗一逗它们,有时会放慢脚步跟它们一起奔跑。

    跑啊跑,然后看心情择一个方向,奔向旁边的鸣鹿森林。

    遇到喜欢的树,有时候是一棵木棉,有时候是一棵松树,拣一个舒适的枝丫,她坐下来,靠在树上,闭上眼睛,聆听每一处细微的声响,那是森林的呼吸和脉搏。

    听到惬意的时候,就放声唱歌。

    不管来自森林的回应是什么,那些鸟儿虫儿,风声树声,有时他们会像在斗歌一样你方唱罢我登场,有时竟跟她唱成一片,反正她听不懂那些细语,就权当都是美言。

    这是远离人类的好处,语言沟通成障碍,反倒自在。

    也幸而她是人类,在这森林里自有一派主人公的气势,她觉得自己颇有些无耻的趾高气昂。

    她曾在溪涧边遇到成群的萤火虫,美得像童话里的仙境一般。

    也曾遇到猫头鹰在枝头瞪着两只莹莹的眼睛,严肃而责备的神情让她忍俊不禁。

    有一次还听到不知虫类还是鸟类发出的奇异的叫声,像来自黑暗深处的暗号,在幽暗的森林里此起彼伏,既唯美又恐怖。但她看到天空的颜色由黑变灰,知道过一会光明就会降临。

    不过如果她知道这次她将遇到什么,也许会后悔不该认识……那美与智慧的象征、女蜗造人的模板——陆知云吧。

    ……

    鸣鹿森林深处,一棵巨大的榕树树冠里,一只看上去年纪不大、体态浑圆的橘猫蛰伏在其中,戒备状态下的两耳挺得笔直,警惕地聆听周围的声音,一身的毛竖起,两只眼睛发出莹莹的光。

    离这棵榕树不远的地方,一个小巧轻盈的少女从半空中降下来,一手长剑一手短刃。

    “死肥猫,臭肥猫!给老娘滚出来!”

    吼了一声没反应,她焦躁地往空中随意一挥,左边一排野芋齐腰斩断,右边一棵木棉树上留下了三道锥形的短疤。

    白耳鼠枝芽,穿着一身褐色的马甲短裙,只有尖尖的指甲和口中的尖齿能看出她不是人类。隐隐能见脸颊两边两只卡其色的绒球背后,她的耳朵是白色的,带着鼠类的绒毛。她自从炼成人形之后,只有耳朵的白色没法褪去,故得其名。但她始终觉得丢脸,也大约没听说过“欲盖弥彰”这个词,便拾了两个绒球,挡在耳前做装饰。

    枝芽追了这只看似普通的猫整整一天一夜,五次被他甩掉,这让她大为恼怒。

    树上的橘猫屏住呼吸,他盘算着,这白耳鼠虽然武力和法力比他强,但速度、反应和体力显然不如他。

    这一路从翻云湖被追到这里,她的耐心可是越来越差了,但他也没有制服她的办法。这么耗下去,这种你追我赶的游戏也变得越来越不好玩。

    他得想个法子彻底甩掉她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