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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宫廷爱情秘史

    复仇——

    通常是令人大快淋漓的。

    快感的延续不禁让他思考一个问题……

    也许他以前也是如此,向来是小肚鸡肠,眦睚必报。

    尖锐的匕峰插进心脏的那一刻,反复于脑海里辗转回放,想象着膨胀而鲜活的心脏在一瞬间变得干瘪……

    是的,感觉着实奇妙,也很危险。

    这个念想绝对不是他的。

    他感觉自己有点不太正常,徘徊在意识里的蠢蠢欲动的念头,早就在他动手之前就存在了。

    它迷迷糊糊地从某个隐蔽的角落苏醒,周遭的耳鸣督促着将手上的动作排列组合为正确顺序,只是需要他下意识去实施。

    很可能是来自审判官那糟糕透顶的历史的某一个片段重现。

    海信瑟斯甚至无法克制自己的行为,倘若放任这种幻想继续下去,任凭自己受支离破碎的片段驱使,他很快就无法分清过去与现实,彼此之间的泾渭分明会被耦合得一干二净。

    沉重地呼出一口气,抑制住不属于自己的想法。努力建立起理智的堤坝,让从未停歇的眩晕浪潮止步于拍打脑海的边缘。

    海信瑟斯徒步回到海怪之眼的房间里。

    艾德尔和裘荻还没有回来,他也不想这么快又和熟人相见。

    至于披坚执锐的洛伊萨,他请那位瓦利亚女士自行解决晚上的过寝,明天会开始远征挖掘场——拿人手软,他向克拉里奥总督保证过。

    适合一个人的宁静,但耳边的噪音与眼前的幻觉在一瞬间变得越来越浓郁,他将注意力集中到自己即将要做的事上。

    如释重负地轻叹一声,坐在椅子上,他用魔法撑起一顶蜡烛,伫立于书桌的左上角。

    烛火从一个细点燃烧成了一朵玫瑰。

    微微摇曳的烛光下,把手放在轻柔的书面上,空无一人的房间——如果不算偶然徘徊于周遭的似有似无的回影,正适合如此放松放松的娱乐项目。

    《努亚堡的灵视者:宫廷爱情秘史(非印刷版)》,它的名字固然如书面的插图般诱人,稍稍凝视片刻,就能听到那回荡着心跳加速的声音。

    海信瑟斯的手摩挲于书脊上,眼睛不自觉地瞄向那张格外出彩的封面油画。

    坐在城堡的阳台边观望远处春色的精灵女士——

    不难想象画师的作画状态,要是没有格外开朗的心绪与妙笔生花的能力,还有久经沙场而懂人心意的作战技巧,能够画出这股动人的图像属实异想天开。

    指尖不受使唤,迫不及待地翻开页。

    好吧……他相信自己有点手急口快,如果不承认自己已经陷入口干舌操的境地那属实太过于虚伪。

    对了解过往的渴望与探求秘密的窃喜迅速在心底膨胀开来。

    当目光如饥似渴地掠夺完几个故事后,他悍然发觉一切都与自己想象的相去甚远。

    比起令人愈加上瘾的栩栩如生的油画,里面的故事……基本上聊胜于无。

    期待落空之后,实属使人失望透顶……

    笔者用向往的笔触勾勒出的某些句落令人垂涎三尺,开篇撩人的文字保证让人面红耳赤,却用错了地方,娴熟而丰富的想象力膨胀到了天际,依旧碰了个壁。

    它描绘的不过是一个又一个关于努亚堡的灵视者的爱情故事——字面意义。

    不过与宫廷没有什么关系,纯粹是噱头。

    除开令人胡思乱想的书名,和一些低智商的情节构造外,确实可以待在大庭广众的书架上,而不必囿困于某个隐蔽位置里的上锁箱子。

    在一个又一个中等篇幅的故事里,努亚堡的灵视者是个年轻貌美的精灵女子,有点出奇意外。他的思绪霎时陷入里面。

    海信瑟斯承认也许这个转变颇为有趣。

    她也叫海信瑟斯,是鹿林的灵视者、努亚堡的女爵,当然还有一堆眼花缭乱的头衔与自我膨胀的冠冕。

    努亚堡的女爵的身段与容貌惊人—,兴许是滤镜作用,也可能是屈从于灵视者的威胁——灵视者的傲慢与野蛮也是出了名的,描述和封面上的一样美丽。

    “她满头浅金色秀发如熔岩中透显着的流光,一双湖蓝色的眼眸宛若闪烁的星辰,却映照着忧郁的底色——”

    依据那封被撕毁的信笺,她定然受过灵魂疾病的困扰与折磨。

    从反抗湾到双榆城,留下的美名与艳遇数不胜数——估计都是臆想出来的玩意儿,可信度极低,能对此深信不疑的绝对是酒过三巡后酩汀大醉的醉汉。

    比如战斗受伤后,与某个财富五车的著名贵族狗血般的邂逅,双双坠入爱河,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浪漫地跨入婚姻殿堂,他看着都觉得犯尴尬癌。

    或者在风尘仆仆的旅程中醉心于某个风流倜傥的吟游诗人,形容诗人英俊潇洒的陈词滥调用了超过五百字,还换着不重样,在感叹作者遣词造句能力之强的同时,也不得不让他怀疑是作者窃取了主角的位置。

    抑或是一个深夜中潜入努亚堡的采花大盗的故事,这可能是其中唯一一个能让人饶有兴趣一睹为快的部分了。

    里面的文字将采花的剧情描绘得绘声绘色,相当生动有趣,虽然并没有栩栩如生的插图做伴。

    大概是随风潜入夜的窃贼为逃避卫兵的追捕,意外闯入女爵的闺房,受女爵觊觎自己英俊外貌的压力之下,不得不与女爵一度春宵换取活命的机会。

    相对偷窃那些诱人的财宝,以英勇与潇洒赢得女爵的爱意显然更为有趣。

    “天亮了,原本白皙的皮肤已经布满了绯红色。他略显疲惫地逃出城堡,双腿打颤,身无分文,双手空空落落,似乎铩羽而归。”

    “但他很满足,惊讶于女爵的精力旺盛之际,也对他窃取了女爵很多次颇为怀念,那是很多次,很多次……”

    故事的结尾,作者善用留白来满足读者的幻想,不停地重复很多次。这可能是其中唯一一个能够让人提起兴趣一睹为快的部分了。

    好吧,采花故事明显是这本垃圾小说里面的巅峰之作。

    阅读完这些糟糕透顶的垃圾故事,就连耳际的噪音都隐隐弱了几分。

    他逐渐把自己的精力调整到要接着做的事情上——

    法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