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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合作愉快

    双方互相介绍,然后由陈志勇说明来意。

    王后明跟老陈不算关系很好,但因为老陈是院校老师,又是音乐爱好者,也在一定程度上认识。

    由于林想的歌曲是现成的,不需要后期制作过程,只是发行问题,需要的是唱片公司的发行渠道。

    接过林想递去的成品,王后明用专业设备播放出来,搭配着手中的歌曲词谱,他慢慢欣赏着。不时看一眼林想,得知词曲都是林想创作的,也参与了部分编曲的工作,王后明很满意。

    岂止是满意,简直可以用“天才”形容。年纪不大,长相也英俊,还懂创作,这不就是妥妥的“偶像歌手”的好苗子么!公司正喜欢培养这样的人才。投入少,见效快!

    歌词通俗易懂,歌曲朗朗上口,一曲结束,王后明对林想说:“你有什么计划吗?”他没有问年龄成熟的陈志勇,显而易见的,他只是林想的介绍人,问题得问正主才有结论。

    “因为我刚开始创作歌曲,没有任何名气,也没有音乐圈的人脉,想麻烦贵公司帮忙发行,出单曲。”林想简洁明了的答复道。

    “我看你很有创作才华,你愿意签约我们公司吗?”王后明问道。他其实对林想起了爱才之心,虽然才第一次见面,但林想这首《童话》,词曲都很优秀,如果唱片公司运作得当,有大火的潜质。何况林想现在这么年轻就能独自创作出一首非常不错的歌曲,稍加培养、包装,未必不能成为公司的一个大将。

    在其位谋其事,像王后明这种职位的,肯定是首先为公司利益考虑的。

    “不好意思,我还在读书,签约以后可能不太方便。”林想委婉的拒绝道。任何音乐公司或者娱乐公司签约艺人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不可能公司签约你进公司就白白为你付出,白白养着你,不求回报,不可能的!只是手段各不相同而已。其真实目的都是在艺人身上投资,获取后期红利。有的会依据艺人综合数据分析,适当的降低一些抽成,提高旗下艺人的待遇。但最终还是渴望能从艺人身上十倍,百倍甚至千倍的榨取价值。

    当然这都是针对小艺人,没名气的、没什么创作能力的、或可塑造的。如果你是知名艺人,一线巨星等大腕大牌,那另说。

    林想可不想被一纸合约束缚着。再说了自己将来是要干“大事”的男人,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

    王后明不想轻易放弃机会,转口说道:“只要答应签约,条款方面我们可以协商!”

    对于一个还没有出过唱片的新人来说,这条件不可谓不宽厚。一般新人想要跟公司签约,依附于公司的能量发展,签合约的时候几乎是没有话语权的,公司提出什么条款,新人都只能答应,再苛刻都得签字,除非你不愿意进该公司。不然就得乖乖听话。

    “王总监,其实我比较想和贵公司合作,一起开发唱片的事。”林想笑着说道。

    “哦,你有什么合作的方法呢?”王后明倒是有点兴趣,他不嫌林想口气大,有才华的人一般都会有一定自傲的地方。

    反倒是在一旁没说话,一直看两人交谈的陈志勇,对林想倒是刮目相看。小小年纪,倒挺有城府。换作音乐学院一般的学生,听到一个大音乐公司的总监亲自发话愿意给自己签约,那还不得马上屁颠屁颠的签字。

    “考虑到贵公司可能在未来对我单曲发行上需要付出的代价,人工费用、宣发成本等,我愿意跟贵公司五五分成!”林想说道。

    歌曲已经有成品了,制作费用什么的都不需要,只是要后期复制唱片,或是磁带,但这些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凭借《童话》这首歌曲的质量,以及传唱度,但凡这家音乐公司的发行渠道不那么拉垮,赚钱是肯定的,甚至是大赚一笔!林想都有些心疼,这不只是分一口汤喝,这简直是割肉啊!这也是无奈的选择,没有人家的发行渠道,你啥也不算!

    “你对自己歌曲这么有信心吗?”王后明问道。五五分成他倒也不是不能接受。像羊城唱片公司这种成熟的发行公司,在渠道上面其实花不了多少钱,各项工作都是现成的,都有相熟的门路。取决于歌手的歌曲有多大潜力,是否值得公司全力推广。

    听到这里,林想不由得回想起第一次跟粤文艺出版社老板张译斌的谈话,好像也是差不多的问题,只是自己的“产品”换了一个种类,上次是小说书,这次是歌曲。

    “要不王总监,我们来个对赌协议?”林想忍不住“诱惑”道。

    “怎么个对赌法?”王后明想听听眼前的少年有什么好主意。

    陈志勇也一脸期待的样子,这小孩子是真有点东西啊!啥都懂的吗?

    “我们规定一个周期,在这个时间里双方商定一个唱片销售的数量,达到了按我的要求五五分成,没达到按你们给的分成来!”林想熟练的说道,怪不得后世那么多企业喜欢玩这一套,他现在都有点喜欢了。谁他可以利用“金手指”一定程度上的“作弊”呢!

    五五分成算是第一次合作,给对方的甜头吧,等以后有资格话事再协调分成比例,到时候资金到位,合作不了就单干!

    王后明仔细考虑一番,觉得可行。首先是《童话》这首歌他很看好。词曲很符合当下年轻人的口味,就算倒是达到林想的预期数字,五五分成,公司也是有得赚的,不过少一点而已。

    “那你准备定多少销量为目标?”王后明问道。

    “我发行的是单曲,肯定不能按照专辑的价格定价,如果贵公司肯大力扶持,我们就以50万张销量做赌注,为期半年。”林想说。之所以不敢贸然开口百万数量,是因为林想也害怕。零几年初期,算是整个华语乐坛的“黄金时期”,乐坛人才辈出,高手云集。光是港台那帮子,就足以堪称“神仙打架”,自己又是个新人,发行的也是单曲,五十万他都感觉不错了。再说内地也是“卧虎藏龙”的,很多后世耳熟能详的巨星都是在这几年里冒头的。还是稳妥一点好,如果销量达到了,可以继续追加嘛,到时候再把《童话》也一起收录其中,正式录制一张专辑发行。

    “好的,我跟你签合同!”王后明呵呵笑道。凭着小伙子的才气,这次合作过后可能他就会迎来专辑的制作。只要单曲销量不是太差,以后都会和林想合作,况且就算销量不佳,也不紧要,年轻人嘛,有的是成长的机会。

    “那我们就合作愉快!”林想笑着握手。

    陈志勇也感到高兴,他算是中间人,能成功合作,三方都愉快!

    随后王后明跟林想先口头屡定合约,待合同打印好,细节方面复查完成再正式签订。

    林想在商谈之余又提出MV的拍摄需求。

    本来嘛,作为一张单曲,MV可有可无,但林想想复刻原作中的经典MV,也可以作为歌曲的一个宣传“噱头”。果然,任何想赚钱的东西都离不开营销啊!

    听着林想连MV故事情节都有腹稿,王后明是真的佩服,也感叹林想是“有备而来”。

    还能怎么样呢,都谈到这地步了,也不差一个MV的事儿!王后明答应林想拍MV。甚至连主角林想都顺带一起推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