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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

    “斗罗这世界违背大道啊,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可这斗罗的世界规则也够奇葩的。一边偏爱人族,魂兽不得成神。一边又通过武魂把人与人分了个三六九等。真恶心!”

    “这就算了,魂兽不等于野兽,拥有自己的思想。和人也差不到哪去了吧?通过杀戮来获得的力量真的没问题吗?想想吧,洪荒大佬都害怕业力因果,就斗罗这世界的天道莫非还高过了大道?真穿越过去了。鬼知道啥时候大道毁灭斗罗世界的时候会不会被牵连。”

    某大学里,一个长相清秀的男生嘴里含着颗棒棒糖。双手拿着手机飞速打字评论着。

    “哎~,奇怪。怎么突然没信号了?”

    话音刚落,一道漩涡出现在男生背后,瞬间将他吸走。

    ……

    索托城郊外,突然出现了一个婴儿。更奇怪的是这个婴儿眼神没有属于婴儿的懵懂,可以清晰的看出他眼中的惊惧与慌张。

    斗罗神界上空,一个倒骑青牛的老者眯眼笑了笑,扶须离去了。一边走一边嘀咕着什么。

    “臭小子,死圣母!老夫看个同人小说刚夸一句主角杀伐果断,你跟我扯什么天道大道。搞得老夫都说不上话了。你行你来!”

    “不过,话说这世界似乎真的太弱了点吧?啧啧,这酒囊饭袋没发现我就算了,天道都感知不到我吗?难怪连大道都没管。这天道残缺也是够严重的了。我给的那两个东西不会太超标了吧。算了,给都给了,哪有那么多意外,且当天意如此好了。”

    转眼已是十一年。

    史莱克院长弗兰德用手指点了点他面前一脸想打瞌睡的少年。激动的说着什么。

    少年一头蓬松的烟灰色短发,一双丹眼此时半眯着。眼角周围围着一圈黑眼圈。

    “弗利萨,我不管你的研究进展如何如何。以前我就跟你说好了的,十二岁之前没成功就乖乖跟着我修炼。听我的安排!”弗兰德压着自己的火气说道。

    “知道了,知道了。这不是还有六个月我才满十二岁嘛。老爹你别催我了行不行啊?”

    弗利萨说完,告辞道:“我先去补一下觉,这次实验九天没合眼了。我太困了。”

    弗兰德挥了挥手叫他快滚。弗利萨走后弗兰德深叹了口气。他十一年前在郊外捡到了这个孩子。

    他收养了这孩子,打算等他长大后再告诉他真相。这不只是为了弗利萨,也是自己的一点私心吧。

    他一生无牵无挂,弗利萨就像上天赐予他的礼物,他想自私十几年。不过弗兰德也清楚,在武魂觉醒后,弗利萨应该猜到了什么,不过两人都没有捅破那层纸罢了。

    弗兰德挂着父亲的名义。自然要对弗利萨负责,武魂也是弗兰德亲自觉醒的。可这孩子明明天赋极高,魂力更是达到了先天二十级。偏偏在猎取魂环的时候死活不肯杀死魂兽。

    回来后就投入了他的所谓研究中。还和自己定下了六年之约,也不知道这六年这样惯着他对不对。

    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晨了,弗利萨感觉自己精神恢复了饱满。伸了伸懒腰,打着哈欠洗漱完。出门吃完早点太阳刚出来。

    “这空气质量真的太棒了。先看看今天早晨的任务。”弗利萨取出一张纸。“查看大白、小灰、小白、雅雅……的恢复情况,预约青蛇、灵猫、还有灰狼一家。嗯,今天早上的任务不少。”

    弗利萨觉醒的武魂是巨蟹座,感知能力极为强大,尤其对于情绪更是和开了读心术一般的神奇武魂。更不可思议的是拥有这个武魂的弗利萨可以听懂魂兽的语言。

    魂兽拥有智慧其实已经和人类相差不大了,甚至很多时候,弗利萨都觉得魂兽和人类已经差不多了,只是它们所需要的成长时间比人类要长的多。百年的魂兽智力和人类三四岁的孩子差不多。

    千年则和六七岁差不多,万年以上则和人类已经没有多大差别了。

    不过,弗利萨也不是圣母婊。他自己不愿通过杀生追求力量,但也不会阻止别人的行为。世界的规则便是如此,人类与魂兽不可能和平共处。这是不可调和,绝对的对立。

    哪怕是被他救治的魂兽对他的戒备也没有降低太多,换一个人的话,哪天死在那片森林里,弗利萨也不会感到意外。

    不过,他的研究要接触不同魂兽。通过感知能力,感受魂兽的灵魂和魂力、气血等等就少不得这样做。

    他清楚几万年后,魂环是可以人造的,他想提前搞出来。不过,人性有光明的一面,亦有黑暗的一面。他制造的魂环自然是为了自己突破做的准备罢了。

    哪怕他真的制造出来人造魂环,也不能发布出去。不然,失去价值的魂兽只会灭亡的更快。毕竟人人都想要魂骨,各方势力也没有理由再阻止他人杀死魂兽。

    现代社会在寻找外星人,以求能和外星文明共存。现在想想,真是可笑啊。人性,真的值得信任吗?

    除了魂兽之外,人与人之间的地位差距亦是天差地别。更可悲的是先天决定后天,世代没有翻身之日。靠变异?变异概率不足千万分之一,良性变异不足亿分之一。

    记得原著里面,戴沐白和双胞胎的事吧?双胞胎姐妹,得多贱才能一起伺候一个男人。戴沐白根本没有把她们当成人!花心不至于让他恶心,哪怕是马红俊,弗利萨看来也是好人。

    只有到了这个世界才能清楚的感受到以马红俊的天资。如果他跟戴沐白一样没有把人当人。那普通人是没资格拒绝当他女朋友的。只需要一点点手段罢了。

    马红俊没有这样做,他宁可花钱去那种地方找三四十岁的,也没有强迫过十几岁的。这就是他和戴沐白的差别。戴沐白生于皇室,天生的贵族,他是不会考虑底层的。

    马红俊靠的是变异,哪怕这个武魂有所缺陷。也是别人做梦都不敢想的好事了。弗利萨讨厌这个世界,他不愿意和这个世界同流合污的最大原因,其实还是把人分成这样极端化的差别吧。

    至于魂兽,只能说是其二罢了。说到底,他亦是人。

    当然,不是说这样他便讨厌戴沐白。戴沐白对朋友,对自己认可的人是直爽、大方、仗义的。不是表面如此,弗利萨能感知到他的真诚。

    总之,这是个奇怪的世界。有罪者皆无罪,所过皆在天。这里,是恶魔的家乡、乐园、故居。

    如果弗利萨天赋不高,那他可能也会更偏向于自保。在生存面前,善良太过奢侈。

    不过弗利萨除了奇怪的武魂之外。还有两个更强的天赋。而这,才是他善良和想改变世界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