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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作者前言 漫长的白日梦

    我一直希望自己是个很酷的人。不是那种穿皮衣、打十八个耳洞的酷,是那种冷然清冽的酷。站在人群里,即使隔着百丈远,却依旧能一眼看到我的那种酷。

    酷酷的女孩儿从来不会轻易笑,轻易被取悦。我一直这么要求自己。

    但天不从人愿,后来我发现我其实很容易被取悦,也很容易就笑得露出一口大板牙。

    同学一句顺嘴的关心,我可以开心三天三夜,觉得自己心口上像被披了一件好软好软的毛毛衣服,暖得想在上面打滚百八十回。

    暗恋的男生在朋友圈给我点了一个赞,我恨不得飞奔到他身边,跪着大喊一句“感谢您”,然后就开始沾沾自喜,他是不是觉得我很有内涵、有趣、不食人间烟火、倾国倾城……

    我们寝室一直很牛,总共八个人,历经四个学期,五个人大挂(挂科)。

    这个辉煌的纪录,据说是师大文院独一份。

    我们自作多情地惭愧,觉得没有给学弟学妹们起好带头作用。

    每次期末考试前,数我们寝室灯光最明亮。每次考试,数我们寝室的资料最全。每次考试,数我们寝室的开销最大。

    复印社老板娘老是坐地起价,到考试周的时候,复印一元一张(平时五毛)。

    我们痛心疾首,我们义愤填膺。我们照旧乖乖地排队,觍着笑脸等复印、打印。

    回到寝室,我们再一起发毒誓:下学期一定好好学习,再也不受这窝囊气。

    这样的毒誓发太多回,以至于后来我一听到我的室友野狼说“下学期我一定……”,就自动屏蔽她后面要说的话。

    我跟她是发毒誓的重灾区。包括且不限于:下学期我一定瘦成闪电,下学期我一定不熬夜,下学期我一定每天吃早饭,下学期我一定把六级过了,下学期我一定不逃课……

    后来,我们各自胖了十几斤。

    ……

    我从来没那样以为过——我们会一辈子这样,好时光会一直留住。

    我知道,终有一天,我推开寝室门,里面空空荡荡。除了桌上偶尔的一张废纸,除了满室的尘埃,一无所有。

    鸡飞狗跳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我们从刚来大学的“土鳖”学妹,一跃成为为了凑一份简历焦头烂额的伪精致学姐。

    我刚来大学的时候,顶着一头齐肩的头发,发尾微卷,兴冲冲地跟室友金泽讨论,坐我们旁边的那个男生真安静。

    我现在要离开大学了,历经黄毛、直发、妹妹头后,又回到了齐肩的头发,发尾微卷。我早就不在意那个安静的男生,金泽也忙着背什么“文学创作的主体是具有主体性的个体,是自觉的创造者,是美的体验者、评价者和创造者,是具体的社会的人”。

    是,她要考研了。

    我们都觉得她肯定能考上,毕竟,她是我们寝室为数不多没大挂的人。

    考研、考公务员、推免资格、面试复试、毕业论文……

    阳光下打了个盹儿,睁开眼,我们就得面对人生了。

    大概是这份紧张感,终于让我停止了优哉游哉整天混日子的状态。

    我打开电脑,决定认真写一本可以出版的小说。

    今年,我出了人生中第一本长篇,名字很可爱很乖,我至今不好意思提起。

    (叫《承认吧,你也喜欢我》!快去买!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不好看不甜你咬我!)

    野狼为我高兴,为我举杯,说要把花呗余额用完给我买书,冲销量。

    我高兴极了,告诉她书的受众主要是中学生,甜度吓人。

    她大手一挥:没事,我学习学累了,看看你的书调节心情。

    你知道我的心情吗?当时我就觉得脸上湿湿的,我以为是天花板漏水了,结果是我的眼泪。

    我把这话说给野狼听。

    野狼当即翻脸:这话是沈玉琳说的!你表达感谢之情都不自己原创一下吗?

    ——我知道她懂我,她跟我一样熟练掌握《康熙来了》沈玉琳的片段。

    我一直想发财,但我也一直记得我想成为酷酷的女孩儿。

    该有的初心,还在胸膛里熊熊燃烧着;该在的野心,也已经在臂膀别好了。

    二十一岁的我,除了一腔破烂幻想,两手空空。

    我看不懂脸色,算不来该走的步数,只好相信勤勉总不会错。

    我想用双手勤勉地拨开业障,取来一个干净的未来。

    那个未来,我有一套明亮宽敞的房子。

    妈妈从厨房里端出来一盘泡姜炒藕丁,招呼书房里的爸爸别装文化人练字了,赶紧出来吃饭;我姐左右手牵着我的小外甥和小外甥女,一会儿被他们气哭,一会儿被他们逗笑;姐夫下班回来,手里拎着一袋子葡萄和两个玩具。小外甥和小外甥女边叫着“爸爸”边扑向他,各自领回玩具,大声卖乖“爸爸你对我好好哦”,然后姐夫就笑着把他俩抱起来,我姐就吃醋“妈妈对你们不好吗”;妈妈又在催我们了,说“一个二个大啊小的,还要我请你们吗,赶紧滚过来吃饭”,我们立马乖乖坐到餐桌前。

    在一个蝉鸣的夏天,我们回到老家,爷爷从猕猴桃园里出来,肩上扛着锄头,看见我们就笑呵呵地说:“回来啦?”

    我们一路向下穿过一层一层的梯田和竹林,踩着石头走过清澈的河流,回到家里。婆婆刚睡醒,屋里的电视机还在放着中央11台的戏曲,她揉揉蒙眬泪眼,说:“哎呀,我的孙孙都长这么高了。”

    我早就过了长高的年纪,事实上,我从十五岁起就没再长过。上帝给了我一双36.5码的大脚,却没有给我一个与之相配的一米六五的身高。

    但我笑着,故意拔高声调,哄老人开心:“对啊!都是您基因好,我不仅好看而且高挑。”

    我们一起笑着,走过盘山公路,去看望山谷对面的外公外婆。

    一路上和所有的牛打招呼,稻米细细饱满,天上的云落在水田里,小小的鱼冒出水面,啄碎一片白花花的云。

    外公早早地叉着腰站在院子里望我们,我大喊一声:“外公!”然后跑向他。他故作严肃:“还知道过来!”但是眼角全是笑意。

    我缠着他,要他给我讲当时他参加抗美援朝时的故事。他指着脸上那颗痣,说那是子弹留下的痕迹。我深信不疑了好久。

    我从来不相信人可以不老不死——但我想在那一天来临之前,尽可能早地,让这些爱我的人安心,比如外公——我的那个从小只知道看书不爱出门不爱跟人玩的小外孙女,终于有着落了,她在写小说,她可以自己养活自己,她在做自己喜欢的事。

    这就是我想要的未来。

    这就是我每次一想到就热泪盈眶的未来。

    谢谢我的编辑,娄薇小姐,她明白我这份渴望,于是处处帮忙,认真改我的稿子,细心指导。我可以满怀激情地写完一部长篇小说,却不能憋出来一个标题。谢谢她一边嫌弃,一边接过我的“烂尾楼”,帮我改文,帮我想书名。

    我半夜睡不着给她发长段长段的、第二天我醒来恨不得戳瞎双眼的矫情话。我担心我的书一本也卖不出去,我说会不会我刚踏上作者的路,下一秒就因为滞销,于是被赶走了。

    我说我好想开签售会啊,我说我啥时候才能混成那种可以开巡回签售会级别的作者。

    我从小就习惯在一段真话后面加上夸张的玩笑话来掩饰羞赧。

    这次也不例外,我加上一句:我这想签名想得手都痒了,哈哈哈哈哈哈!

    她一向容忍我的自恋,这次也不例外。她跟着哈哈了几句,然后告诉我,放心,会给你寄签名卡的,签到你手软。

    当时我是什么感觉呢,这么说吧,突然觉得脸上湿湿的,我以为是天花板漏水,结果是我的眼泪。(谢谢沈玉琳大哥!爱您!)

    她说我是她签的第一个兼职作者,她相信自己的眼光。

    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她是高贵严谨的知心大姐姐?错了。她没比我大多少,她跟我一样是猕猴桃爱好者,我们俩共享孔刘这个爱人,我俩新手上路,都知道世界一向公正,我们俩也都相信,认真和勤勉,总不会有错。

    这是我第二本小说,叫《忽然之间心动了》,依旧是一个很甜很软的书名,依旧是我的编辑娄薇小美人儿想的。

    相比写第一本小说时的忐忑,这一本,我依旧忐忑。

    这个故事完稿的时候,我想到一个词——木已成舟。

    就好像,我怎么在窗边求菩萨,时光也不会倒回四年前,让我好好学习,让我好好珍惜和朋友在一起的每一个吹牛时光,认真地决定不要让家人为自己担心。

    我们都已经长大了。

    漫长的人生,漫长的白日梦。

    能把这些白日梦记下来,变成甜甜的文字,我就很满足了。

    就像我一个学生说的:其实吧,我愿意看完美结局的小说,因为现实有时太残酷。

    她才高一,世界里最大的残酷也不过是她暗恋的那个品学兼优的学长,考上了一个她悬梁刺股也考不上的大学。

    她已经开始国庆补七天课的日子了。

    “我也不知道最后能不能追上他,但是他是一束光,老师你知道吧,有他我才看得进去书。”

    这话很俗,我不好意思写出来。但她说这话时眼睛太澄澈,我承认我被感动了。

    我许诺:下一本书就写你俩的故事,我保证,结局圆满。

    后来,我下班回家,打开电脑,看着这个故事的最终稿,发现这本书的叶冬米,其实就是麦洛的那束光。有她,他才能跨过那些灰暗的旧时光,以一个崭新的面孔出现在她面前。

    祝你也有生命的光。

    如果没有,那就学会做白日梦。

    生命漫长,做做白日梦很开心的。

    正月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