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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第一封情书

    在长到一定的阶段之前,男孩子们通常只愿意与男孩子玩,女孩子们在他们眼里只是不能抓的“小辫子”(但是它们摇来晃去的样子又十分能够诱惑他们去抓,因而总是带来烦恼)和动辄埋起头并威胁要向家长老师告状的“爱哭鬼”。

    而等他们超越了这个阶段,意识到女孩子的“好玩”之后,他们将终身再也无法回到最初的单纯中去。甚至,连他们最初觉得女孩子麻烦的想法也忘记得一干二净了。

    在读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的时候,牛小玫的身边尽是这种出于初期阶段的男孩子,成天像一阵阵大风似的,呼啸过来呼啸过去。再往后,这其中,多出了一个整天黏着她的“小尾巴”,就是她的弟弟牛小竹——在他开启自己的求学路之前,他没有自己的朋友,只能做姐姐的跟班跟在女孩子们的身后。对于那些比自己年长因而可以自由选择玩耍内容的哥哥们,牛小竹是很羡慕的,但是他还太小了,爸爸也好姐姐也罢都不会允许他掺和进那群男孩子的游戏里——他们玩的东西,看上去多危险啊!无奈之下,牛小竹只好一边做着姐姐的跟班,一边东张西望、左顾右盼。因为弟弟时时有跑丢的风险,牛小玫不得不时刻抓着他的手,这使得她也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她的伙伴们的游戏。

    一般而言,女孩子们喜欢扎堆一起玩,过家家,捉迷藏之类的。如果她们当中有那么一到两位碰巧有个小尾巴(比如牛小竹就是牛小玫的小尾巴),大家不但不会排斥他们,反而会一起来照顾这小的。这大约是天性使然,她们就算不照顾真的小孩子,也会把玩具娃娃抱在怀里哄它吃饭、给它唱摇篮曲。可能每个女孩身体里自然就长着美好的母性吧。

    可是,牛小玫并不喜欢她的女孩子朋友们(她甚至不愿意承认她们是她的朋友,对她来说,她们只是同一个菜市场里其他店铺的女儿们,年龄与她自己相仿,出于大人们想要收获片刻安宁的自私想法,被迫搭伙儿找乐子打发时间。她是这么想的,可是她爸爸,总是亲切地叫她,“你的朋友来找你啦,快去玩儿吧!带上弟弟。”她其实更想待在店里,可是她却知道无论如何也不能说出来)。她们用七七八八的小玩意儿“做饭”,她不觉得有意思,她心里惦记着爸爸店里各式各样的面点,因为从很久之前开始,她就能用灵活的手指帮爸爸做出漂亮的包子、花卷啦。她们排成长串玩老鹰捉小鸡,她既不当母鸡也不当老鹰,单做那行动迟缓、最容易被捉的小鸡。然后,女孩子们疯笑着跑来跑去的时候,她就在一边,站着或者坐着,安静地待着。她的眼睛盯着队伍里大笑着、奔跑着,几乎有些上气不接下气的弟弟,在外人看来完全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姐姐。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是如何在腹诽这群疯了一般的孩子的。

    牛小玫不聒噪,不爱出风头,所以也就不热情,不会为了赢得好感而主动提供帮助。但是,她长得乖巧好看,所以被认为是文静的。女孩子们,几乎没有讨厌她的,但相应的,也没有跟她关系特别亲近的。

    在学校里,她做文静的小玫;放了学,她做懂事的小玫。她几乎从来不与同学们去乱逛(短短的放学路,如果慢慢地去探索的话,其实也能有许多的乐趣。既然半下午就放学了,兜弯绕远路去别的地方玩儿点什么,似乎也无不可。牛小玫经常见到她的同学们早上才刚刚见面,就讨论起了下午放学后去哪里玩耍——感觉对于他们“放学后”才是上学的意义所在——但牛小玫从来不参与他们的探险活动),而是直接去了爸爸的店铺里,一半是照顾弟弟(这是在弟弟也上学前,等到弟弟也上学了就该她牵着弟弟一起回家了,照旧从不参加同龄人的课外活动),一半是帮爸爸搭把手。

    不特别高的蒸笼,站在小凳子上,她能够到里面的种种,也能区分与算账,还懂得收钱与找钱——她是令顾客们满意的、拥有天使般的面孔和亲和力的小小售货员,有时候当牛大六亲自为顾客服务的时候,还有人要问“你家女儿呢?”这时牛大六就一脸自豪地解释“带我儿子去公园啦”之类的,他的脸俨然成了一张画满了阖家美满图的画布。

    牛小玫还是尽职尽责的安全督导员。有时候弟弟意图做坏事,比如把桌上的东西扯下来,她总能在他筹谋的阶段就发现端倪,然后飞奔过去阻止他,轻轻地拍拍他的手背,告诉他哪些东西不能碰。

    上到了小学四年级之后,牛小玫成了包记包点的御用会计,买原料用了多少钱,每天的收益有多少,当月的盈利有多少,她都能(不管准确与否地)摆弄出一个个数据来。牛大六对此颇感骄傲,因为他知道自己管的时候,绝对不会比女儿更条理清晰。渐渐地,他愈发依赖女儿了,连面粉什么时候该进货了,也需要女儿的提醒才想得起来。

    每天,等到天黑了,牛小玫帮着爸爸收拾东西,把该盖的东西盖上,该堆到墙边的东西堆好,把该擦的地方擦干净。然后她背着书包,牵着弟弟,和爸爸一起走回家。有时候,爸爸让弟弟坐在他的脖子上,而用手牵着她。

    回家之后,爸爸做饭,而她一边看着弟弟,一边做作业(通常她会设法在店里完成作业,但多数时候无法如愿,尤其是高年级之后作业变多了,而对弟弟也越发不能放松警惕了)。爸爸不懂得如何辅导她(他几乎没有真正地上过学,不过字倒还是认识一些的,是他的养父在做事的闲暇一点一点教他的。不过他不算聪明,所以也就仅限于认识一些勉强够用的字了。出于人类对于自己不擅长的领域天然的逃避心理,其他的不必要的阅读活动他是一概不参加的),妈妈虽然有那个能力,但大多数时间不在家,她凡事只能靠自己。

    吃完饭,牛小玫会帮爸爸洗碗。她的小手还不够灵巧,抹上了洗洁精的碗又十分狡猾总想从她手里逃走,她时不时把碗摔出一个两个豁口来,心惊肉跳的。不过对于那些豁了口子的碗,牛大六倒不觉得有什么,只要留心别给马晓芸吃到就行了。

    从做完作业到上床睡觉之间的这段时间,他们一家四口能一起看会儿电视。看到她喜欢的女演员,她会高兴。但如果妈妈将频道调走(遥控器总是在妈妈手里,如果妈妈走开了,爸爸就会把遥控器拿给弟弟让他选择),她也不会说什么。学校里的女孩子们喜欢讨论最近热播的电视剧的剧情,她通常插不上嘴。如果有谁非要问她看了没有,她就笑笑,不回答也不否定。

    如果是周末或者放假,不用上学,她可以整天待在爸爸的店铺里。有时候爸爸给她几毛钱,叫她带着弟弟上公园去,买根冰棍吃。她就牵着弟弟的手慢慢走过去,小心谨慎地、严格遵照交通规则、从斑马线上过马路(马路这边的菜市场里面只有黑漆漆的小卖部,而马路对面有个亮堂的大超市,里面还开着空调。超市的门口,有几个弟弟很想坐的摇摇车,可是他们从来也没有多余的钱。不过,吸吮着甜蜜蜜的冰棍,坐在旁边的椅子上,摇荡着双腿看着不远处坐在摇摇车里的别的孩子,幸福的感觉也是差不多的),买最便宜的冰棍,认认真真地舔干净,再把弟弟安然无恙地牵回来。

    无论从哪方面来看,牛小玫都是那种,十分乖巧懂事,而让父母丝毫不用费心的小女孩;是那种几乎只要给口饭吃,就什么都不用管了的小女孩;是那种就算多养几个也完全不成负担的小女孩——和现在的大多数“小皇帝”“小公主”是完全不一样的。

    牛小玫收到第一封“情书”是在她小学五年级的春天,字迹很拙劣,“牛小玫,我喜欢你。”——没有错别字,也没有落款。背面倒是有个简笔画的小花朵,不是手绘的,像是印刷的——看得出来写这“告白”的人是费了些小心思的。那本身就是一张小纸片,对折再对折之后,以很不起眼的尺寸被塞在她的校服外套的口袋里了,如果不是心细的牛小玫,换做别人可能根本不会发现。而牛小玫,在她的手接触到口袋里的异物时,甚至连惊讶的神态都没有表现出来,而是冷静地找了个借口离开了她的伙伴们,然后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学校里有些时候会很拥挤,任谁都有可能悄悄塞点什么给她而不被发觉。但牛小玫知道是谁干的,甚至也能记起来小纸片是什么时候被塞进来的——她的嘴角露出了她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浅笑。

    那个男孩子是她的同班同学,因为个子高所以坐在教室的最后面。之所以锁定他,是因为牛小玫时时也在关注着他——她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想法,只是意识到了他可能喜欢自己。人群里的有些孩子,比如牛小玫,似乎天生就具有这样的能力,对自己周围的一切洞若观火。

    他们最初的私下见面可能是在爸爸的店里,男孩子帮爸妈来跑腿,而牛小玫帮爸爸在售货。他认出了她,有点小激动,脸一下子红了。他似乎想说什么,但后面还排着队呢,就轻轻说了个“再见”走了,边走还边回头看她。

    牛小玫也不清楚他对她的感觉究竟是产生于这之前还是之后。不管怎样,这段很明显是由男孩子发起的情愫,改变了两者的关系。

    少男少女的喜欢是一种朦胧而美好的情感,他们的接触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内容,只一个眼神、一点笑意就足够心神荡漾了。他们还得假装跟各自的“应该”的朋友玩耍打闹,而偷偷朝对方所在的方向瞥上一眼。

    在这种温热的氛围中,牛小玫低了头、红了脸,她还没有想清楚自己是否果真喜欢男孩子,就以为自己已经喜欢了。

    成年之后,回忆起自己那段青涩的“早恋”时,牛小玫总是苦笑。从回忆中看,那男孩子,除了个子高点以外,几乎没有别的拿得出手的优点。他长得不行,成绩很差,虽然喜欢蹦跶,但没有哪项运动才能突出。他家大概就住在爸爸开店的市场附近,因为他经常帮爸妈来跑腿。这附近,差不多都是集中的拆迁户,没什么富庶家庭。而从他家常常吃馒头这一点来看,生活水平看来也不高。

    但就是这个没什么意思的男孩子,彼时竟让牛小玫感觉到了温暖。感觉到可以向他吐露一点自己的烦恼,感觉可以从他那里获得一点面对现实的力量。

    但这些感觉,很快就破灭了。

    收到“情书”之后的几天,牛小玫以一个女孩子该有的矜持故意不去看黄牛同学,而且在迎上他的眼神时扭开头去。她已经在心里酝酿了许许多多要跟他说的话(这些话,有许多是她躺在自己的小床上时忍住瞌睡而条分缕析出来的),只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场合与时机。她自己享受着“被喜欢着”的小甜蜜,又有点得意她为那孩子带来的“小煎熬”,这些都使得她觉察到自己的重要性——不像在她的家里,没谁关注她,她一点儿也不重要。这也是第一次,她意识到,如果有谁喜欢她,她可以仗着这“喜欢”胡搅蛮缠而不必受到责罚——哦!她要被喜欢,她渴望被喜欢!

    但在男孩子那边,却产生了一点疑惑,表白已经发出,她应该已经看到了。本来以为她也是喜欢我的,怎么她反倒不搭理我了呢?女孩子的那点小别扭、小矫情,男孩子是不大懂的,更何况他只是个单纯的、脑袋不怎么灵光的小男孩!

    男孩还去跑腿,接过找零仍站着不走,拿眼睛盯着她要答案。后面排着队的有个老主顾,是看着牛小玫长大的,倚老卖老地开玩笑“怎么了?这是你的小男朋友?”本也没有恶意,但因为敏感而脆弱的小玫只觉得脸颊一热,狠狠地瞪了男孩一眼,冷冷地问“还要买什么?”男孩立刻,不十分自在地跑开了。

    往后又过了几天,小玫瞥见男孩同另外一个穿着白裙子的漂亮女孩一起走在路上,手里攥着一个弹弓。她记起曾听到他对其他男孩吹嘘自己弹弓打得好,她想他定是要去对女孩表现一番,她愈发生气了。隔着马路,男孩也看到了小玫,眼神闪躲了一下,看着脚边。等到小玫堵着气转身就走,她又仿佛听到他喊她,但她始终没有回头,一口气跑开了。

    又过了些天,她听到女孩子们在讨论一个新来的女孩,她得知那女孩是男孩子的表妹,刚随父母从大城市搬到冬瓜城。她的心里很烦躁,说不出话来。她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可是拿不定主意——她没想到喜欢也是这么累的事情。

    男孩没再来接近她,她更没有主动去接近男孩,她的懵懂的、不知道算不算数的“初恋”就这样不知所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