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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等等我

    飞机落地N市。

    机舱的人陆陆续续地下了飞机。路言不睡的像一只猪一样,靠在谭书山手臂上,直流口水。

    手臂的主人冷不丁地皱起剑眉,又气又恼。

    托着一个二百五出门,他高冷的人设根本保不住。没被整到丢脸,他就烧香拜佛了。

    用一根手指顶了顶她的脑袋,半带嫌弃地喊,“到了!”

    再不下去,很快就成为动物园了的猴子,众矢之的了。

    对方的脑袋被顶起,顶远,刚松开手指头,那脑袋就像不倒翁一样,又了回来。

    几个来回,谭书山耐心被磨消失殆尽,气不打一处,对着她的耳朵大喊,“司由衷来了!”

    嚯!

    的一声,睡梦中的人像极了压迫到极致的弹簧,登时弹了起来。她迷迷糊糊地左顾右盼,喃喃道:“哪里!”

    “哪里!”

    梦里,温文尔雅的司由衷,明明是她姐夫,却向她扑来,吓得她连滚带爬地跑。

    好不容易逃过魔抓,喘过气来,耳畔响起的叫喊声,比狼来了更可怕。

    “起床了!”

    “我们到了!”

    谭书山半眯着眼,斜睨了她,弯腰捡起方才抖落的毯子,搁在走位边上,“让让!”

    然后长腿一跨,站稳后,目视着她半响,丢下一句话,“我走了,拜拜!”

    “啊!”

    “尊敬的各位旅客……”

    机舱里的广播响起,路言不啊了一声,撒腿就向谭书上跑去,“等等我!等等我!”

    自作孽不可活。

    被抓住。

    谭书山顿住脚步,回身,眼神生冷,剜了一遍路言不,“行李不要了!”

    后者秋天长空似的明净的双眼,咋呼咋呼地转呀转,娇嗲道,“你帮我!”

    娇嗲清甜的声音,如山间潺潺的清泉,抚平谭书山的无奈。

    他想不想管她,自己偷偷走掉。再说,N市可是司家的地盘,免得惹祸上身。

    飞机上,百般示好的光洁丰润鹅蛋脸的空姐,此刻,正杵在出舱门边上,似笑非笑地看着两人,眼里透露着一丝丝的戏虐。

    身旁的路言不,流露出一张无辜的脸,撅高小嘴,一张一合。

    架不住焦点的压力,谭书山横了路言不一样,回到位置帮忙拿行李。

    ~~

    寒冽的刀剑划破沉重的哭祷,远村的烛光晃动慈爱与温柔。

    名门显赫的赵氏家族,翻覆朝廷的权势之臣、初为人父的草泽先生,在命运的重重山门间自觉寻觅出路。

    程婴、屠岸贾、赵氏孤儿等一众剥离符号,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重回故事。

    在牺牲与复仇的选择中再临当下,抗衡或妥协、孤独或沉默,悲悯或怜爱,慨然或屈辱……

    原创音乐剧《赵氏孤儿》,作为一个标杆作品,在N国的各个城市巡演。

    谭书山对剧类的演出,并非十足的兴趣,恰巧近来翻看了某本书,里头提及了这段历史。

    N市离F市,就几个小时的飞机,不远也不近。

    一切都是那么顺其自然。

    两人从机场打车办理酒店入住,刚卸下行李,谭书山只想好好睡一觉,转身准备去沐浴。

    一只脚刚踏进浴室,后一只就被路言不抱着,央求道,“我好饿!”

    “陪我去逛街,吃东西!”

    谭书山双手抱腿,狠狠地把腿抢回来,脱离她的魔爪。“自己去!”

    在他拉上门的前一刻,路言不闪过身,玩漂移似的,占据了浴室。气呼呼地说,“哼!你想让我看你洗澡也行!”

    她死赖在浴室,半倚靠着洗漱台边上,一副侥幸的样子。

    比不要脸,谁不会。

    “你有种!”谭书上气得干瞪眼,人又回到了屋里。

    合衣瘫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出神。

    而浴室里人,探出头来,笑吟吟的样子,“等你播!”

    谭书山:“……”

    什么鬼?

    等意识到她说什么时,脸“刷”的一下,染上一层轻纱般的红晕,薄唇微启,刚想骂她女色胚。

    转眼。

    路言不她人,已从浴室蹦跶蹦跶的走出来,来到他的床边上,紧紧地抱住他,“不去也行,那我们睡觉!”

    她自带的体香味,蹿进谭书山的鼻息间,胸前的柔软抵住他的后背,一阵滚烫感像火石火花,顿时炸开了谭书山的脑袋。

    谭书山有种被电到的感觉。

    “去去去!”

    “怎么能不去呢!”谭书山鲤鱼打挺似的,站起来,手忙脚乱地拿衣服,嚷嚷道“走!”

    按现在路言不的折腾形势,他定会整出病来!

    MD。

    想洁身自好多活几年,真不容易。

    路言不嫣然一笑,一对乌亮的大眼睛,滴溜溜飞快地转动着,姜还是老的辣哈哈。得逞的感觉真好!

    “这附近有家柳州螺蛳粉老店,我带你去吃点。”路言不抓起谭书山的手,直往门外走。

    谭书生无奈,任由她拉着。

    出了酒店,穿过马路,走进了一条买小吃的巷子。

    就一条马路的间隔,却隔出不同的世界。

    一边是繁花似锦的高楼大厦,另一边是接地气的城中村。

    而这条马路,承担了整个富裕与贫穷。

    巷子里,生活着无数漂泊的人,而这条家的小店铺,是他们漂泊的粮食之一。

    来到常吃的那家柳州螺蛳粉老店,刚走进店里,老板娘就瞧见她了,自然也瞧见了和她手牵着手的谭书山,脸上顿时多了几分过来人的笑。

    路言不有些不好意思,对老板娘道:“麻烦来两碗,原味柳州螺蛳粉,再来一份鹌鹑蛋。”

    老板娘笑着应好,又转身进了后厨。

    这个点正是结束上午工作的时间,因此店里人不少,里面是没有位置了,只能坐到外面临时支起来的简易桌上。

    路言不直接忽视谭书山五彩斑斓的脸色,充当起美食推荐家的角色,小声道:“虽然简陋了些,但是超级好吃。”

    “以前,我经常来。”

    “每当工作压力太大,或者心情不好的时候,来一碗,简直治百病。”

    “然后全都好了。”谭书山见她说得津津有味,也不打断她,就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听她讲。

    老板娘把螺蛳粉送过来,还贴心的多送了一只空碗过来。

    谭书山为这个细心的行为真诚的道谢:“谢谢。”

    老板娘笑着又去忙了。她不会猜错的,这满目隽秀的男人,不爱吃辣。

    路言不拿起筷子,拉来小车子,两眼放光,手不停歇地往碗里夹小菜:海带丝、酸萝卜、酸笋、香菜。

    碗里装满了,像个贪心的小孩子,拿两个小碟子,又开始装。

    谭书山:“…”

    老板娘,你不管管她吗!

    亏本了。

    站在厨房门边上的老板娘,静静看着,笑眯眯。

    路言不把碗里所有花生米,都夹出来给了谭书山,最后她碗里剩下一碗面条和小菜。

    谭书山瞟了她一眼,内心有点奔溃…

    他不爱吃。

    “怎么不吃?”路言不见他不动筷子,不确定的问他:“现在……不喜欢吃花生米了吗?”

    谭书山:“…我。”

    “我记得,你以前很喜欢吃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