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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9

    在巴黎的第三天,BRP还没有送到,她像个游魂沿着塞纳河散步,路过《莎士比亚书店》,门口许多人拍照,她跟着步入书店,除了满屋子的书,最惹人注目要数各种语言的“禁止拍照”牌子。

    这间狭小的书店被立柱和隔断修饰的极富探险价值,每一面墙上都有书,令人目不暇给,二楼角落有个十分陈旧的沙发,老旧到令人深信曾有名人死在上面。墙壁上的画很耐人寻味,完全看不懂但仍旧想要收藏。

    有个和沙发一样陈旧的男人正坐在木椅上看书,他心思完全不在书上,那一页书从她进去之后就没再翻过,比起看书,他更喜欢看人。

    她跟其它游客一样鱼贯出门,什么都没有买,咖啡馆投射出吸引人的光,她随召唤在店外坐下,要了蒙布朗、卡布奇诺和葡萄酒,才来法国三天,她就习惯了咖啡加酒的搭配。

    她继续读《远大前程》,蒙布朗很甜,甜到她根本咽不下皮普对艾斯黛拉那莫名其妙的爱:

    皮普猜测自己的金主就是郝维香小姐,而郝维香如此慷慨就是为了将艾斯黛拉许配给他。几年下来,皮普学会了上等人的各种恶习:拖延、虚荣、花钱大手大脚,他从亨伯特那得知郝维香小姐曾被男人骗婚,对方夺走了她大部分财产,皮普回家乡探望郝维香小姐,却并没有去看望乔。这时皮普得知艾斯黛拉跟一个卑鄙的男人结婚,他伤心欲绝。

    手机提出低电量警报,她伸了伸懒腰打算回酒店,葡萄酒和咖啡一起推搡她的膀胱,这家咖啡店不同于麦当劳,远远超出随意借厕所的级别,她那时还不知道这就是大名鼎鼎的“花神咖啡馆”。

    她跟随人流往可能打到车的地方走,旋即想起自己忘了带酒店名片。人生随时都能碰上墨菲定律,她打算查找订房记录时发现手机断网。

    “真是个一事无成的人。”

    这句话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她沿着浪漫的塞纳河畔,长大嘴巴嚎啕大哭,雨水混合眼泪流进喉咙,让膀胱更加紧张。

    喝饱了雨水,她发现自己走进一条商店街,两旁尽是诡异的情趣用品,她恍惚以为自己瞬移到了阿姆斯特丹。猎奇心理和视觉冲击的双重作用下,她步入往更深处。街角还站着几位特殊工作者,深皮肤使荧光色更具美感,浅色则稍显凌乱。

    通过一个枫叶型岔口,世界变了模样,优雅和闲适都聚集在此,她看到梵高画中的咖啡馆。两边的咖啡座只留出一小条石板路,人们喝着香槟,庆祝各自的欢喜。

    她穿过街道,如果口袋里多余的现金,如果手机有电,哪怕忍着尿意都要坐下喝一杯。她被一家日料店吸引,门口坐着两个十分绅士的亚洲人,带着礼帽,手上端着威士忌,那一定是日本威士忌。她越走越觉得陌生,却停不下脚步,她不想回到被她的眼泪玷染过得塞纳河,比起高尚艺术,她更喜欢生活气息。

    即将绝望之时,她眼前出现一间复古皮具店,门框是淡紫色,橱窗里陈列着做工细腻的皮革本,她不自觉吞了下口水,如果妺喜在就好了,妺喜一定会说服她买下。她继续大踏步走向光明,大街在她眼前展开,她拦下街边的车租车,做了她迄今为止最聪明的决定,让司机开去火车站。

    “你知道这个时候已经没有火车了。”司机说。

    “我知道。”

    “所以你还要去车站?”

    “我想去车站附近的酒店。”

    “哦,那我可以直接带你去酒店,是那一家?”

    “我不记得名字,名字很短,只有一个词,N开头。”

    “哦,我知道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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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巴黎的第四天,她收到BRP,她把BRP收在钱包最里面,发誓这辈子都不再离开它。她再一次买了咖啡,与上次不同的是,她没有买三明治,而是买了热乎乎的汉堡薯条,气味顷刻充满整个车厢,一整排的乘客都用余光看她,她视若无睹,继续读《远大前程》。

    “皮普得知自己的赞助人并非郝维香,而是被自己放走的逃犯,皮普成为上等人的愿望落空了,跟艾斯黛拉结婚的美梦也落空了。他郁郁寡欢,诘问郝维香小姐为何误导自己,皮普痛斥郝维香不该因为自己被男人欺骗,就将艾斯黛拉培养得怨恨男人。

    逃犯再次出逃,跑去跟皮普相见,又再被抓回去,他心心念念想要留给皮普的财产最终全部充公。

    逃犯临终前最后几天,皮普一直陪在他身边,他在弥留之际告诉他逃犯,艾斯黛拉就是他的女儿,她现在过得很好。最后的最后,皮普回到庄园,跟艾斯黛拉重逢,开放式结局。”

    整个故事围绕皮普和艾斯黛拉展开,其他人简直像是为了营造冲突硬塞进去,她不免疑惑,就那么两面之缘,真就能让一个男人如此死心塌地爱一辈子?皮普到底爱艾斯黛拉什么?

    到了公寓,她便迫不及待的把旅行奇遇告诉妺喜,当然,略去了白鹿的部分。

    “那是巴黎,怎么会有红灯区?”妺喜问。

    “巴黎的人就不及时行乐了?”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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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法国之行严重超出她的预算,没想到人到中年还能经历一次打工。每周房租175磅,自己做饭餐饮可以控制在50磅以内,加上水、电、网络和电话费,每个礼拜固定支出大概250磅,也就是说,她至少要工作30个小时。

    她找到一间新开的中餐厅,老板夫妇刚移民过来。银行履历竟成了竞争优势,她从十几个人中脱颖而出,成了这家餐厅第一代收银。收银系统很简单,比银行系统简单得多,她只花了不到半小时便学会,剩下的时间用来自己摸索。老板夫妇的英文并不算好,平时跟人谈事都要靠儿子。

    店长夫妇原本在国内开烹饪学校,忙于工作疏忽了儿子。儿子学习不好,他们便送来英国读书,儿子在爱丁堡的姑妈家从小学四年级一直住到初中毕业,后来嫌爱丁堡风太大,一个人去了格拉斯哥。

    再后来他们夫妇卖掉烹饪教室,去格拉斯哥陪读,丈夫做厨师,妻子做服务员。中餐在英国很受欢迎,丈夫一人的收入就能支撑全家。他们工作了两年,再加上烹饪教室的那一点转让费,在格拉斯哥买了房子。随后的日子,夫妇俩每年花一半时间工作,剩下的半年到处游玩,如今儿子大学毕业,申请了伯明翰大学的研究生,他们到现在都说不清儿子是什么专业,学什么无所谓,他喜欢就好。夫妇俩玩腻了,又不愿闲着,便着手开饭店。

    那是她从未设想过的生活,她总以为厨师、服务员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现在在看是她太狭隘了。她又招来一名全职,叫珍妮,珍妮声称自己刚满30,但老板娘不买账。“刚30岁就有十几年工作经历?”

    讨论最激烈的要数厨师们,有人说她手上的皮肤很松弛,至少五十岁;也有人说她经历那么丰富,交往过得男人都能从店门口排到火车站,听她说话的腔调大概四十岁。珍妮身上有种莫名的吸引力,既危险又迷人。珍妮看所有人都带着不屑,交谈起来又是令人不适的坦诚,她偶尔提起比自己大20岁的老公,以及常常来接她下班的19岁罗马尼亚男友。

    “那鬼佬最起码25岁啦。”点心师说。

    “哈?为何,我觉是未成年嗷。”热菜师说。

    “你盲啊,你看他,那一身肌肉,再说小孩子谁跟珍妮鬼混啊,珍妮都老太婆喽。”

    “我看你是嫉妒啦,”热菜师说,“你想跟她鬼混她都不肯咧。”

    “你才想咧,老板想,是吧老板。”

    老板每次都靠装忙抽身,老板娘的脸色很恐怖。他们讨论也不避讳珍妮,仿佛说的是外语。珍妮则只关注手机——那个传说有一百五十个男人的手机,珍妮发信息的速度极快,偶尔接着厨师的污言秽语聊上几句,多半是劝厨师吃补品。

    月末她和珍妮一起盘酒水,“你一定要试一下鬼佬”,珍妮说,像在讨论一件护肤品。

    “什么?”

    “做啊,跟外国人。”

    “为什么。”她瞪大眼睛。

    “很不一样啊,我就不想跟我老公了。”珍妮一脸夸张的嫌弃。

    “是吧。”

    “而且啊,越年轻越好,诶你们普通话说什么?年什么树什么?”

    “年富力强......”

    “是哦,中国话真是丰富的很。”

    “你自己不也是中国人。”

    “吼,我不是啦,早就不是啦,所以现在想回去看我小孩都要等签证,麻烦死了。”

    “你还有孩子?”

    “我儿子都高中毕业啦。”珍妮捂着嘴笑,她识别不出笑点。

    “你会想他么?”

    “会喽,当然会,我们经常视频啊,他也知道妈妈在外面帮他赚钱嘛,以后他读书还是要来英国啊,这边的教育比较好。”

    “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现在是国内的教育更好吧。”

    “那你是为什么,还要来。”

    “来看看,散散心,散完就回去。”她停下手中的动作,犹豫不决,“诶,珍妮。”

    “嗯?”珍妮跟着大堂的乐声摇晃脑袋。

    “我能问你一个很不礼貌的问题么?”

    “什么不礼貌,你问呐。”

    “你.....我是说......我可不可以问一下你的年龄?大概就好,一个区间范围。”

    “干嘛问这个啦,好无趣的吼,年龄看得是心态,又不是护照上的讯息。”

    “也对。”她松了口气,还好对方没生气。

    “你都问了我了,我也要问你一个问题。”

    “嗯嗯,你说。”

    “你喜欢什么样的?”

    她认真的思考,庄重的回答道,“帅是第一顺位,然后就是聊得来吧。”

    “吼,那你现在有男友吗?”

    “目前没有。”

    “吼,那下次我带你去找弟弟,有好多哦,帅哥,特别特别帅,你肯定会喜欢。”

    “不必啦,谢谢你。”

    “诶,你的思想太陈旧啦,趁年轻,一定要多尝试,等老了你就真的不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