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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个秘密

    随着岁月的流逝,有些秘密会逐渐在时间的海洋里浮出水面,犹如贝壳承受了海水的无数次打磨后,已经变得不再那么光鲜明亮,秘密那层神秘的面纱也开始随着流言蜚语的风逐渐揭开。

    二十七年前,王思燕和守勤奉子成婚。孩子的亲身父亲到底是谁这样的猜测在当时众说纷纭,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孩子的父亲只有思燕知道。这种结论难免有些妄断,其实那个拿走思燕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的人到底是谁呢?她自己也不太清楚。大儿子魁梧的身材,宽宽的肩膀很明显不属于他们他家的种,即使同样是高高的额头,但那个一字型发际线还是和陶家V字型发际差别很大,难以服众。

    一九七九年的那个冬天,天气格外寒冷,未来得及落下的黄叶在雨水下过后冻成晶莹剔透的冰叶,在正午的阳光下闪烁着刺眼的光芒。村子里一簇簇分布着的树林银装素裹,犹如童话里的世界。直到现在,人们还在感叹着如今的冬天没有以往的冬天冷的像样。

    正月初二,女儿回娘家给父母拜年,春秀第一次偕同刚结婚两年的丈夫满军回娘家,怀里抱着已经八个月大的女儿月月。那个时候满军刚从军队退伍,退伍后被直接安排到县城最大的酒厂里担任经理,可谓是意气风发。当他从公司配送的黑色吉普车上下来,黑色皮鞋再加上标准的西服领结,在整个桃溪村赚足了风头。他噔噔响的皮鞋在每个亲戚家里都走过一遍,送去带来的白面红枣大馒头以及芝麻饼干等零食。可就在满军和妻子走进守勤家的大门。没想到时隔几年还能见到这个曾经在路边手拿向日葵哼歌的女人。思燕见到姐夫前来,一时不知所措,可孩子还在吃奶,毕竟面前站着的是一个男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只能等孩子吃过奶,她才扣上棉袄,把两个月大的永专放在铺着红色床单的木板床上,招呼着大姐,姐夫喝茶。满军坐在凳子上,浑身不适的想要出去,心里满是对于自己的愧疚。这样寒冷的天气了,杯子里的热水已经凉透。大约过了难熬的半个小时,春秀终于说要会父亲家。临到送出门,永专像是感受到了什么,睁开他薄薄的单眼皮,哇哇哭起来。思燕只能抱着孩子送大姐,不知是谁说了一句,“哎,王二姐,你别说,如果仔细看,这个孩子和他姑父还真有点像。”这样无心的一句话,思燕竟怔住了。确实太像了,姐夫的身影和那个从玉米地里仓皇离开的身影太像了。

    一九七六年秋天的那个黄昏,思燕退学后在家无聊,想着家乡北地挨近公路的向日葵应该已经结出甜甜的葵花子了,一向大胆的她就一个人甩着大长辫子跑到了金色满园的向日葵地。粗壮的长着宽叶的向日葵棵子上面全是迎着余晖阑珊的夕阳,高傲地仰着头颅。她高兴呀。

    虽然嫁到了这个穷乡僻壤的小农村,但丈夫很疼她,甚至有些娇惯。无论她想要做什么衣服,丈夫都会用自己微薄的工资给她买来布料,供她裁剪。每次赶集会,她坐在垫有厚厚棉垫的自行车后座上,右手轻轻扶着丈夫有些晃动的后背,然后买回来一篮子她喜欢吃的糕点。她在这里已经满足了,或许自己最大的幸福也只能一辈子寄托在带着眼镜,留着短发的守勤身上了。她还是禁不住想那个玉米地里的男人,那个让自己怀里满满的向日葵落进尘埃里的土匪。

    真没想到,还能在这无涯的时间的荒野里再次遇到他。

    思燕匆忙吃过饭后,就抱着孩子去往自己很少到过的婆婆家,不顾婆婆冷冷的眼神,她只为多看一眼那个被命运再次垂怜与她而送到她面前的男人。满军如何不能体会弟妹故意找他说话,双目含情而久久注视着他背影的意思呢。他明白了,她还是穿过岁月的迷雾,记忆的深海认出了他。

    此后,满军经常在节假日跑到岳父家帮忙做农活,修理易漏的房屋。有时还会和村子里的年轻人,像是守勤,守平,运启,运仓他们一起村子北面的篮球场打篮球。他们吆喝着,奔跑着,尽情使用健壮的身体,直至当时流行的绿色军短袖湿透,才回家从井里打出凉爽的井水给肚子灌圆,洗个透彻的凉水澡。他还会跑到守勤家和男主人喝上几杯五粮液,吃上一盘花生米。思燕经常在人们不在的静寂时间里,和满军诉说着满腔的思念,感受着彼此身体的温度。她好像又回到了那个手拿向日葵的遥远的黄昏,那个对于爱情充满幻想的女孩又在兜兜转转之后回到了她的身体里。可在满军回县城后,她又变成了抱着婴儿,给哭泣的孩子喂奶,认真作丈夫的妻子的女人,仿佛感情从未出轨。

    思燕其实心里也清楚,他们不可能再回到你未娶,我未嫁的时代,能拥有的只是还君明珠双泪垂的遗憾。他们是不可能有结果的,那个男人即使给与自己再多的那些从丈夫身上永远得不到的东西,他也只是自己的姐夫,而且只能成为自己的姐夫。但要强的她还是心里有些不甘吧。

    在一次夜晚散步的时候,他们两个人走到了一个隐秘的树林里。当时正值春末,河水潺潺如美妙的歌谣,白色的,黄色的,蓝色的小花朵开得两岸都是,各种小昆虫躲在草丛里窃窃私语。思燕搂着满军,像是濒临死亡的人那样大口呼吸着他身上独特的气味。不知过了多久,一直乌鸦在明月下突然飞起,巨大的翅膀像是刀片一样把寂静的夜空割开一道黑色的伤口。思燕满是月光的眼睛望着满军,问他能不能带她走,她想永远陪在他身边。满军惊愕地半天才说出话来:“燕子,你应该知道,咱俩在这样的社会里,是不可能的。甚至你的一辈子都要毁了……”思燕没有再说话,她落寞地一个人走开了,留下满军蹲在细密的草丛里低头沉思。

    那个春末的树林谈话成为了他们俩最后一次的约会,直到岳父去世后的第十八个年头,他来给老人送纸钱来过一次,再也没有踏入过桃溪村半步。思燕也开始真正的无欲无求,皈依了基督教,一年后生下了一个儿子永杰,这个孩子是守勤的,在他长大后,熟悉的家族人的模样可以很清晰的辨认出来。这个女人为了这个家族,或者说为了守勤此后的传宗接代做出了伟大的贡献。即使在满军居住的那段时光里,守勤已经发现了两个人的暧昧,即使他忍着痛苦装作视而不见,可思燕在看满军时不经意间露出的脉脉含情的眼神还是烙在了他的心里。为了成全思燕,他干脆住在学校里,每天穿着破旧的灰色中山装,挺立起他单薄的腰板教书育人。谁让他那么爱自己的妻子,哪怕冒着失去她的危险。

    守勤的宽容与忍让,最终等来了思燕这个从叛逆边缘迷途知返的真正的妻子。

    尽管满军和思燕在约会的时候尽量保持着高度的谨慎,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他们两个若有若无的拉手,不自觉地肩并肩,还有哄孩子时让人惊讶的默契言行,还是被明眼人看到,加上顺理成章的揣测,他们的秘密已经在人多口杂的村子里像是海底的暗涌翻腾起来。很多传播秘密的人其实也不是坏人,他们只是忍不住心底的好奇,再加上对于能拥有别人不知道的秘密这种天生的自豪和崇拜感,他们总想找一个不知道秘密的人一吐为快。

    思燕怎么会不知道别人是非之口呢?她也不争论,因为她心底明白,自己想要的已经得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