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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再见已是黄昏后

    凤琴回到家里的时候,正值农历八月初六,距离八月十五中秋节不过短短九天。她身上穿的衣服还是三年前去县城时穿的黑色带领外套,灰色裤子,脚上是从未变过的纽扣小脚棉鞋,花白的头上围着蓝色的围巾。嬉春看到婆婆这次把县城里买的小锅,碗筷以及破旧的棉被等都一次性带回家,她的心里也明白了个大概。

    整个村子里花凤琴算是最不服老的女人,前半辈子帮着丈夫操持家业,帮儿子们和弟弟们成家,后半辈子当家里用不到她时,她就出外打工养活自己。桃溪村很多比她年轻的女人在作了母亲或者奶奶以及外婆后,就开始蹲在家里等待漫长的岁月把她们击垮,老到干不动活时,便乞求着孩子们能赏些余粮养老。

    一辈子不求别人的怜悯和帮助的性格,和她的婆婆很像。但是她要比嫁过来之后就从未离开过桃溪村这个小地方的婆婆更加出色。

    也就是这些年的外出,花凤琴这个名字,或者她所拥有的这些类似于母亲,婆婆,奶奶,外婆等称谓都在逐渐形成一个符号,尤其是在守财去世后,她的地位被进一步拉低。她这一辈的人,即使是丈夫下地干活,有人来敲门,她也只能在屋里关着门不开,对外面的造访者小生小气地喊:“家里没人,晚点再来找。”在那个时代,女人的地位就可想而知。虽然凤琴是经历过改革开放的人,但内心深处难免还是存在着不为人道的封建残余。平时亲戚们有病有灾,或者红白大事,凤琴也不再参与,当然也没有会邀请她去,即使是想起来她这么个人,但是男人不在了,也只能转瞬间忽略她。所以,虽然她是整个家族至关重要的一环,但也是最无足轻重的一个纽扣。时代的步伐一直都是一将功成万骨枯,不断进行新陈代谢,新树散叶,老木作梁。

    回到家里,凤琴依然搬进了原来那座小宅院,虽然有些许变动,不过还是老样子。就像人老一样,一旦到了六十岁左右,似乎就不再变样了。

    回到家的第二天,大女儿红霞独自来看母亲。红霞这几年因为镇上拆迁重建,她家原来那座低矮落土,院子上空搭满帆布棚,院子里到处摆放着水桶、白色铝篦,铁锅里蒸馒头时冒着滚滚麦香的房屋得到拆迁,并在临街的大路边分到了一座两层楼的拐角房。她和玉河看着卖馒头总不是戏,儿子们也觉得每天起早贪黑蒸馒头太累,索性一家四口都到外面进厂打工。两个儿子中,大儿子梓翔生性开朗,善于交朋友。当年帮助恒垚打架时,就是梓翔找的人。而且,梓翔心眼活,虽然个子不是太高,长得粗壮,但还是一鸣惊人地找了一个十分漂亮的媳妇,不到一年就生下了一儿一女。贺翔却和大哥不同,他仿佛一直生活在哥哥的阴影之下,生活中如同穿上了隐形衣,而且成年后,这种情况更加明显。永明在上大二的一个寒假见过贺翔一次,多年不见,永明发现那个小时候偷姥爷的烟,在村子北面那片老砖窑厂的草丛里分给他和恒翰抽的男孩,如今已经在脸上爬满了胡髭和皱纹,完全不像是和他同龄的小伙子。

    “贺翔这两年怎么样,找着那一头没?”凤琴了解女儿家的情况。

    “哎,说了几十家子了,也没有相成亲的。”红霞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小贺今年二十七了吧?该找一个了,过家女带孩子的也行!”凤琴叹着气。

    “虚岁都二十八了,能气死人。他不会和女孩聊天,说不了两句就聊崩。”红霞起身给母亲削苹果。

    “妮,你吃吧,我怕凉。”凤琴摆手,“小贺就是不会聊天,能有他哥一半的心眼也比现在强。”

    “就是说,我都能被他气死。现在过家女也不好找,都挑得很!带着孩子的还要一二十万的彩礼,而且还要县里有房子,家里有车。”红霞说着已经把一个青苹果削完了皮,只剩下一个水灵灵的圆球。

    “难娶啊,但也不能不说,都快三十了,以后才难找呢。这两个孩子都摊上计划生育,女孩少得很。”凤琴道。

    “他这个种,这两年叫他去相亲也不愿意去了,跑到外面也不回来。”因为生气,本来就有点喘的红霞喘得更厉害。

    “哎,小孩长大了,老人也管不住,愿咋咋吧,你也别操心了,说不定万一哪天就给你带回来了。”凤琴习惯性地摇了摇头,劝慰着面前这个五十多岁的大女儿。

    “他能?!要真是这样,我和他爹花多少钱也愿意。”红霞也笑了。

    “娘,你的身体怎么样了?”红霞看着床上坐着的母亲问。

    “年纪一大,身上就容易出毛病。”凤琴摸着胸脯下面的一块地方,“这个胃不能吃东西,吃一点就难受。”

    “那会儿能吃东西,你都不舍得吃,净遭罪。现在……”红霞像是意识到自己话说多了,没有继续说下去。

    “老了,不中用了。”凤琴一边叹气,一边更加用力地摇头。

    “你也累了一辈子了,该歇歇了。”红霞心疼地看着消瘦的母亲。

    “家里那么多事,还想多挣点钱。你两个弟弟人家外面看起来挺风光,其实也没有存下来多少钱。还有你爹……咱家的人没有挣大钱的命。”凤琴翻身起来想去厕所。

    红霞扶着母亲,两个人再没有说话。

    后来传言说有人在广东的一家酒吧里看到过贺翔,五光十色的灯光下,躁动的音乐中扭动的人群里贺翔如同一个隔绝了所有噪音的隐形人给台桌对面醉眼熏熏的人配制着梦幻色彩的酒精。

    凤琴在下午行动艰难地将大女儿送至门外,西风凌乱之中,红霞比以前更加肥胖的身体骑上银色的电车挥手向倚在大门外褪色的红色门联旁的老人告别。

    在自己老了的时候,最先来关心的人竟然是红霞这个捡过来的女儿。回床暗思索,她的记忆又回到了五十年前那个初夏的黄昏。

    一个逃避饥荒的女人走到了凤琴的家里,正在房间整理丈夫宣泄着油墨味的报纸的凤琴被堂屋门外一个婴儿痛苦的哭泣声吸引,赶忙走出去把女人扶到了屋里。院子里的梧桐树叶已经有铜钱大小,夏风里淅淅作响。女人耳边垂下来的头发因为长期没有梳洗,油煌煌地连成一片。被头发遮住的右眼处,一大片黑色胎记在女人的抽噎下若隐若现。当她吃过凤琴递过来的红薯窝窝并喝了半杯井水后,打嗝的声音就像是石块丢进水井里一般。她一边解开兰花纽扣用满是泥垢的**喂着怀里的孩子,一边向凤琴陈述着自己的身世。

    她本姓林,驻马店人士。因为相貌丑陋到了三十岁依然没有成婚,家里人嫌弃她是只知道白吃馒头的累赘。当她在一座玉米垛失身于一个男人后的第八个月,这个讨债的孩子降临到了她悲惨的生命中。这个孩子虽然给了她成为一个真正的女人的权力,但接踵而至的饥荒还是无情地剥夺着她作为一个母亲的资格。家里年迈的父母吃了毒草死了,她这个被村子里命名为偷野汉子的不正经女人只能逃走。她要逃得远远的。

    当她走进守财家时,她已经忘记自己走了多远的路程,只知道双腿再也跑不动,躺在布兜里的婴儿哭哭停停也已经将她的脊背压地麻木。女人央求凤琴收养这个孩子,不求能让孩子如何享福,只要能有口饭吃就行。凤琴是被女人那双充满悲伤和决绝的眼睛打动了。

    当凤琴将熟睡的婴儿放到床上后,背后的女人不见了。几天后,有人在村子北面的一口水井里发现了这个女人的尸体。虽然全身在水的浸泡下肿胀变形,淤血在皮肤上面变成青紫的色彩。眼球突出,手指和脚趾的顶端涨地像是乒乓球。但是,她右边脸上的胎记还是被凤琴一眼认了出来。

    凤琴只记得在女人转身离开,她出门寻找女人时,西边的天空如同一副精妙绝伦的水彩画,落日葳蕤,半天的红霞就像是血水染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