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费尔见闻(上)
一路行来,在书瑞学了不少知识和少女数次脸红的情况下,费尔这个小镇映入了二人眼帘。
此时时间已悄然到达傍晚,两轮太阳已然不见踪迹,只留余晖照耀这这个隐匿在林中的商路小镇。
小镇并不大,按照少女的描述,这个小镇大约有1000人。就她见到过的,有林族,半人和人类。
林族,顾名思义,是居住在森林的种族。按照书瑞从书上的看到形象,林族人的形象就是书瑞在现世游戏里看到的精灵族,有着俊美的面容,尖长的耳朵,白皙的皮肤,修长的身段,擅长使用弓箭和木系魔法,斗气使用者由于身体素质原因而相对较少。
而少女的一番言论却又让书瑞对这个他本来预期很高的种族减了不少分。
“我见过的大多数林族人都不好看。”少女断言。
书瑞闻言道:“那为啥我从书上看到的都是很好看的呢?”
“书瑞大人看到的应该是他们的军人吧,林族的军队好像很好看,但是一般人也就长得跟我们差不多。”少女思考了一下,给出她的猜想。
少女的猜测其实是正确的,林族人选拔军队的一点奇葩要求就是长得好看。
这奇葩的要求源自于林族对于美丽的追求,在一般林族人眼中,美就是一种强大的武器。
半人,是个长得跟半人马差不多的种族,一般来说他们有着人类的上半身和动物的下半身,长相倒是和人类相似,有的面若玉冠,有的粗鄙不堪。动物的下半身多为马的形态,少数会出现奇怪的变异,比如人的上半身和极地冰蜥的下半身,或者干脆看着下半身就像一只放大版的兔子。
相对于林族而言,半人的特长在于速度,虽然不善攀爬,但是半人的移动速度更快,因此游走射击和集群冲撞这种战法是半人最为擅长的战法。
相比林族更加强壮的体质让半人这个种族有更多的斗气修炼者。
而相应的,魔法师数量却比较少,需要注意的是,是比较少,而不是如岳人或者兽人地精那样极少。
半人的这种特异的形态根据书瑞从书上看到的解释是,该种族是半人族现在信奉的人马神按照祂的形象在上古时期所创造的种族。
但由于当时的人马神点燃神火仅仅不过数百年,神力不足,因此虽然创造的半人第一代全部都是半人马形象,后代却发生了某些不可知的变化。
这些都是书上作者给出的推测,其真实性有待考究。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的作者是一名上身是人身而下半身是类似林狼身体的半人魔法师。
这些变化让该种族出现了一些千奇百怪的后代,在现世人的眼里就类似于基因突变。这种情况就使得半人不确定性很强,畸形胎儿的出现率相较于其他种族更多。
当然畸形并不代表孱弱,因为历史上曾经出现过极为强大的一些畸形个体,比如半人传奇魔法师苍穹之怒,他就是人的上半身和六足飞马的下半身。
他让后世铭记的功绩除了是一名伟大的传奇魔法师之外,还是一名对后代遗传学有着极高探索精神的半人。简单点说,他做了很多这个位面雄性甚至不敢想象的事情。
比如他不因个人的好恶而和十大智慧种族的雌性都做过关于遗传学的深入研究,在繁衍后代这件事上真正做到了生冷不忌。口味之重让所有的本位面雄性愿意奉献上他们的膝盖并大呼一声:“苍穹之怒真男人(雄性)。”“苍怒是能突破苍穹的男人(雄性)。”等等
再比如这名伟大的魔法师为了让这件事情能够在某些极端情况下得以进行,他创造了若干神迹一般的魔法装备以传后世:“不老肾泉”(戒指,内含活力魔法,耐力魔法,恢复体能魔法等复合功效。),“进击的二当家”(类似戒指但是套在不同地方的环形装备,起到增加耐力,肌肉强度和射程等复合功效)以及“无尽突击”(腰部装备,能让腰部以更小的损耗做出一些循环往复的机械动作,也是内含活力耐力等功效。)等。
不要问书瑞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老男人的意识就喜欢看这些东西。
他在看到关于这位传奇魔法师介绍的时候,也如其他人一样,发誓要继承这位先人的衣钵,把遗传学研究发扬光大。
“嗯,至少是在审美范围内发扬光大吧。”书瑞当时如是想。
除了上面这两个颇具奇幻色彩的种族以外,人类在这个小镇所占人数也不在少数。
到达费尔小镇后,书瑞先是带着艾薇儿选了一家叫“橡果”的旅馆住下,在办理入住的时候书瑞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脸红不已的艾薇儿,毫不犹豫地开了一个大床房。然后吩咐旅店把食物送到房间,就带着艾薇儿回到房中休息。
晚上的费尔小镇也是颇为热闹,但书瑞不是个爱凑热闹的人,而且他来到此地也不是为了游玩,所以当晚没有过多参与这里的夜间活动,选择在房中休息。
待到两人吃过晚饭洗漱一番,书瑞又开始了每天的冥想。
这次冥想的效果却没有在野外效果好,因为周围的环境虽然比野外好得多,但是在人员密集的地方,能量会被人群以下意识的方式进行一定量的循环(循环:也就是吸收多少放出多少,并不是吸收),能量分散而不好吸收汲取。
因而痴迷魔法和斗气修炼的魔法师和武者都会选择在人烟相对稀少的地方进行修炼(神术师除外,神术师最佳修炼场所是信徒聚集之地比如教堂,寺庙等。)。
待到书瑞冥想完成又增加了一点魔法能量上限后,时间已然到了凌晨时分。
此时少女在床上酣然入睡,偌大的床少女只占据了小小的一角,脸还是朝着一旁冥想的书瑞,书瑞见状,心生怜爱,悄悄地爬上床,抱着少女,在少女脸上亲了一口后盖上被子,也沉沉睡去了。
接下来的三天,书瑞先是把林狼的皮和兽筋在装备店贩卖了,得到30枚金币,然后又在装备店购置了一些防身的盔甲武器之类的,给少女添置了几身便于旅行的旅者衣服,再买了一些食物和药物等等。一应采买,在花费了150个金币后,这个小小的旅行者团队,总算有了一个像模像样的变化。
此时书瑞的衣服还是那套法师学徒的袍子,但是里面却穿上了一身内甲,内甲是由火蜥蜴的皮制作而成,由于魔法师的魔法传导体质和孱弱的体质,让他们没有办法穿金属甲胄战斗,这点书瑞也没法避免,只能选择布甲或者皮甲。
在这里说明一下,位面的装备的分类多如繁星,但是就护甲而言,大体可以分为四个类型,分别是金属材质,皮革材质,布材质和特殊材质。
除开特殊材质这种繁杂而少量的护甲,其余三种护甲中布甲魔法传导率最好,但对应的防御力太弱,而皮甲则是魔法传导率中等,防御力比布甲强。
火蜥皮甲的好处在于防御力适中,魔法传导率适中,且由于其由火蜥蜴的皮制成,对低级火系魔法有3%-5%的加成,恰好此时书瑞掌握的魔法里就有基础火球这个攻击性火系魔法。
再三权衡后,书瑞出于旅程和可能出现的战斗的考虑,最终还是买了这件以火蜥蜴皮制成的皮甲。
由于需要修改尺寸(都是标准尺码的普通装备,类似于买套高级西装,不修改一下会由于尺寸的不合身而在某程度上影响战斗),书瑞在购买后等了三天才拿到。
这也是书瑞在镇子里逗留三天的原因之一。
而少女此时的装备则是一身结实耐磨的旅者服装,山地麻编制而成的外衣裤有很好的抗脏耐磨效果,旅者专用的山地鞋在脚趾位置加上一层薄薄的铁皮能很好的保护旅行者的脚趾不受砸伤。书瑞还给少女配上一套简易的生存工具:一个大背包,一个小型军用铲子,一把匕首,麻绳,等等。这些装备让少女穿戴整齐后变成了一个相当低调但很皮实的旅者。
除此之外,少女的头发也在书瑞的要求下剪成了便于打理的齐耳短发,这样能在旅途上更好打理,而且也不会在远处就被人认出是女孩。
最后这个原因相当重要,这个位面因为女人或者雌性而引发的矛盾绝对不会比任何位面少,而在这个位面大多数种族中除了某些特殊的智慧种族和部分魔兽外,雄性的力量都会比雌性要大一些,加之雄性侵略较强的性格,如果发现艾薇儿是个女孩,会对书瑞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书瑞强烈要求艾薇儿把头发修剪成男孩的样子。
此外,书瑞喜欢短发的女生。没错,这家伙比较喜欢短发的女生,要问为什么,原因是他就是个颜狗。短发能比较显女生五官,短发好看的女生如果留长发基本上一定好看,所以书瑞这个人渣就是个颜狗。
少女对剪短发这件事颇有微词,爱美估计是每个位面雌性的共同特点。但在书瑞的强烈要求下也只能就范。
剪过头发的少女看上去又小了几岁,穿着一身旅者行头的少女现在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郎的样子,当然这归功于旅者衣服并不紧身的上衣设计,不然某些特征还是藏不住的。
除了给两人置办一身行头,书瑞在等待衣服做好的三天里,还在镇子上晃悠了许多圈。因为是第一次在这个位面逛街(之前都和三名帝国卫兵赶路,没有逛街),书瑞对很多事物都比较感兴趣。
像这种商路小镇,最多的是酒馆,第二多的是收售材料卷轴等的商店,这些商店基本上也经营着装备买卖制作以及维修等等一应业务,第三多的就是提供给旅者放松的休闲场所。这么说也不对,因为大多休闲场所都会由酒馆和旅店兼营。
书瑞这种有俩钱的少年郎,当然不是什么证人君子。逗留的三天内他自然是为当地服务业贡献了不少GDP,一轮下来还真的大体花了那么二三十金币的样子。
花了这个钱他觉得很值得,因为见(亲自)识(操刀)了不同的种族的风情,其中半人里一名人的上半身和巨型兔子下半身的异性让他印象颇为深刻,简单来说就是刷新了一下他的三观。
事毕后书瑞感觉到整个世界的格局都打开了,“原来还能这样?!”这是书瑞当时的感叹。
这段最初的游历经历在书瑞日后回想起来,也算一段颇为特别的经历。当然还是那句,那是别的故事,在此就不赘述了。
此时时间已悄然到达傍晚,两轮太阳已然不见踪迹,只留余晖照耀这这个隐匿在林中的商路小镇。
小镇并不大,按照少女的描述,这个小镇大约有1000人。就她见到过的,有林族,半人和人类。
林族,顾名思义,是居住在森林的种族。按照书瑞从书上的看到形象,林族人的形象就是书瑞在现世游戏里看到的精灵族,有着俊美的面容,尖长的耳朵,白皙的皮肤,修长的身段,擅长使用弓箭和木系魔法,斗气使用者由于身体素质原因而相对较少。
而少女的一番言论却又让书瑞对这个他本来预期很高的种族减了不少分。
“我见过的大多数林族人都不好看。”少女断言。
书瑞闻言道:“那为啥我从书上看到的都是很好看的呢?”
“书瑞大人看到的应该是他们的军人吧,林族的军队好像很好看,但是一般人也就长得跟我们差不多。”少女思考了一下,给出她的猜想。
少女的猜测其实是正确的,林族人选拔军队的一点奇葩要求就是长得好看。
这奇葩的要求源自于林族对于美丽的追求,在一般林族人眼中,美就是一种强大的武器。
半人,是个长得跟半人马差不多的种族,一般来说他们有着人类的上半身和动物的下半身,长相倒是和人类相似,有的面若玉冠,有的粗鄙不堪。动物的下半身多为马的形态,少数会出现奇怪的变异,比如人的上半身和极地冰蜥的下半身,或者干脆看着下半身就像一只放大版的兔子。
相对于林族而言,半人的特长在于速度,虽然不善攀爬,但是半人的移动速度更快,因此游走射击和集群冲撞这种战法是半人最为擅长的战法。
相比林族更加强壮的体质让半人这个种族有更多的斗气修炼者。
而相应的,魔法师数量却比较少,需要注意的是,是比较少,而不是如岳人或者兽人地精那样极少。
半人的这种特异的形态根据书瑞从书上看到的解释是,该种族是半人族现在信奉的人马神按照祂的形象在上古时期所创造的种族。
但由于当时的人马神点燃神火仅仅不过数百年,神力不足,因此虽然创造的半人第一代全部都是半人马形象,后代却发生了某些不可知的变化。
这些都是书上作者给出的推测,其真实性有待考究。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的作者是一名上身是人身而下半身是类似林狼身体的半人魔法师。
这些变化让该种族出现了一些千奇百怪的后代,在现世人的眼里就类似于基因突变。这种情况就使得半人不确定性很强,畸形胎儿的出现率相较于其他种族更多。
当然畸形并不代表孱弱,因为历史上曾经出现过极为强大的一些畸形个体,比如半人传奇魔法师苍穹之怒,他就是人的上半身和六足飞马的下半身。
他让后世铭记的功绩除了是一名伟大的传奇魔法师之外,还是一名对后代遗传学有着极高探索精神的半人。简单点说,他做了很多这个位面雄性甚至不敢想象的事情。
比如他不因个人的好恶而和十大智慧种族的雌性都做过关于遗传学的深入研究,在繁衍后代这件事上真正做到了生冷不忌。口味之重让所有的本位面雄性愿意奉献上他们的膝盖并大呼一声:“苍穹之怒真男人(雄性)。”“苍怒是能突破苍穹的男人(雄性)。”等等
再比如这名伟大的魔法师为了让这件事情能够在某些极端情况下得以进行,他创造了若干神迹一般的魔法装备以传后世:“不老肾泉”(戒指,内含活力魔法,耐力魔法,恢复体能魔法等复合功效。),“进击的二当家”(类似戒指但是套在不同地方的环形装备,起到增加耐力,肌肉强度和射程等复合功效)以及“无尽突击”(腰部装备,能让腰部以更小的损耗做出一些循环往复的机械动作,也是内含活力耐力等功效。)等。
不要问书瑞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老男人的意识就喜欢看这些东西。
他在看到关于这位传奇魔法师介绍的时候,也如其他人一样,发誓要继承这位先人的衣钵,把遗传学研究发扬光大。
“嗯,至少是在审美范围内发扬光大吧。”书瑞当时如是想。
除了上面这两个颇具奇幻色彩的种族以外,人类在这个小镇所占人数也不在少数。
到达费尔小镇后,书瑞先是带着艾薇儿选了一家叫“橡果”的旅馆住下,在办理入住的时候书瑞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脸红不已的艾薇儿,毫不犹豫地开了一个大床房。然后吩咐旅店把食物送到房间,就带着艾薇儿回到房中休息。
晚上的费尔小镇也是颇为热闹,但书瑞不是个爱凑热闹的人,而且他来到此地也不是为了游玩,所以当晚没有过多参与这里的夜间活动,选择在房中休息。
待到两人吃过晚饭洗漱一番,书瑞又开始了每天的冥想。
这次冥想的效果却没有在野外效果好,因为周围的环境虽然比野外好得多,但是在人员密集的地方,能量会被人群以下意识的方式进行一定量的循环(循环:也就是吸收多少放出多少,并不是吸收),能量分散而不好吸收汲取。
因而痴迷魔法和斗气修炼的魔法师和武者都会选择在人烟相对稀少的地方进行修炼(神术师除外,神术师最佳修炼场所是信徒聚集之地比如教堂,寺庙等。)。
待到书瑞冥想完成又增加了一点魔法能量上限后,时间已然到了凌晨时分。
此时少女在床上酣然入睡,偌大的床少女只占据了小小的一角,脸还是朝着一旁冥想的书瑞,书瑞见状,心生怜爱,悄悄地爬上床,抱着少女,在少女脸上亲了一口后盖上被子,也沉沉睡去了。
接下来的三天,书瑞先是把林狼的皮和兽筋在装备店贩卖了,得到30枚金币,然后又在装备店购置了一些防身的盔甲武器之类的,给少女添置了几身便于旅行的旅者衣服,再买了一些食物和药物等等。一应采买,在花费了150个金币后,这个小小的旅行者团队,总算有了一个像模像样的变化。
此时书瑞的衣服还是那套法师学徒的袍子,但是里面却穿上了一身内甲,内甲是由火蜥蜴的皮制作而成,由于魔法师的魔法传导体质和孱弱的体质,让他们没有办法穿金属甲胄战斗,这点书瑞也没法避免,只能选择布甲或者皮甲。
在这里说明一下,位面的装备的分类多如繁星,但是就护甲而言,大体可以分为四个类型,分别是金属材质,皮革材质,布材质和特殊材质。
除开特殊材质这种繁杂而少量的护甲,其余三种护甲中布甲魔法传导率最好,但对应的防御力太弱,而皮甲则是魔法传导率中等,防御力比布甲强。
火蜥皮甲的好处在于防御力适中,魔法传导率适中,且由于其由火蜥蜴的皮制成,对低级火系魔法有3%-5%的加成,恰好此时书瑞掌握的魔法里就有基础火球这个攻击性火系魔法。
再三权衡后,书瑞出于旅程和可能出现的战斗的考虑,最终还是买了这件以火蜥蜴皮制成的皮甲。
由于需要修改尺寸(都是标准尺码的普通装备,类似于买套高级西装,不修改一下会由于尺寸的不合身而在某程度上影响战斗),书瑞在购买后等了三天才拿到。
这也是书瑞在镇子里逗留三天的原因之一。
而少女此时的装备则是一身结实耐磨的旅者服装,山地麻编制而成的外衣裤有很好的抗脏耐磨效果,旅者专用的山地鞋在脚趾位置加上一层薄薄的铁皮能很好的保护旅行者的脚趾不受砸伤。书瑞还给少女配上一套简易的生存工具:一个大背包,一个小型军用铲子,一把匕首,麻绳,等等。这些装备让少女穿戴整齐后变成了一个相当低调但很皮实的旅者。
除此之外,少女的头发也在书瑞的要求下剪成了便于打理的齐耳短发,这样能在旅途上更好打理,而且也不会在远处就被人认出是女孩。
最后这个原因相当重要,这个位面因为女人或者雌性而引发的矛盾绝对不会比任何位面少,而在这个位面大多数种族中除了某些特殊的智慧种族和部分魔兽外,雄性的力量都会比雌性要大一些,加之雄性侵略较强的性格,如果发现艾薇儿是个女孩,会对书瑞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书瑞强烈要求艾薇儿把头发修剪成男孩的样子。
此外,书瑞喜欢短发的女生。没错,这家伙比较喜欢短发的女生,要问为什么,原因是他就是个颜狗。短发能比较显女生五官,短发好看的女生如果留长发基本上一定好看,所以书瑞这个人渣就是个颜狗。
少女对剪短发这件事颇有微词,爱美估计是每个位面雌性的共同特点。但在书瑞的强烈要求下也只能就范。
剪过头发的少女看上去又小了几岁,穿着一身旅者行头的少女现在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郎的样子,当然这归功于旅者衣服并不紧身的上衣设计,不然某些特征还是藏不住的。
除了给两人置办一身行头,书瑞在等待衣服做好的三天里,还在镇子上晃悠了许多圈。因为是第一次在这个位面逛街(之前都和三名帝国卫兵赶路,没有逛街),书瑞对很多事物都比较感兴趣。
像这种商路小镇,最多的是酒馆,第二多的是收售材料卷轴等的商店,这些商店基本上也经营着装备买卖制作以及维修等等一应业务,第三多的就是提供给旅者放松的休闲场所。这么说也不对,因为大多休闲场所都会由酒馆和旅店兼营。
书瑞这种有俩钱的少年郎,当然不是什么证人君子。逗留的三天内他自然是为当地服务业贡献了不少GDP,一轮下来还真的大体花了那么二三十金币的样子。
花了这个钱他觉得很值得,因为见(亲自)识(操刀)了不同的种族的风情,其中半人里一名人的上半身和巨型兔子下半身的异性让他印象颇为深刻,简单来说就是刷新了一下他的三观。
事毕后书瑞感觉到整个世界的格局都打开了,“原来还能这样?!”这是书瑞当时的感叹。
这段最初的游历经历在书瑞日后回想起来,也算一段颇为特别的经历。当然还是那句,那是别的故事,在此就不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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