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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虎蹲炮和出兵

    言毕,转身在前带路。

    一行人来到营所之内,青青在主位坐下,池张等人献上那新型火炮。

    众人在宽阔的正厅里,端详放置在地上,那黑色小巧的火炮。

    这火炮炮管长二尺有余,有三角架在炮管之下,安静的立在那里,一看就气势不俗。

    青青端详片刻,出言询问道,“此炮射程多少?”

    池昭阳定定神,开口答道,“大约三百步,喷撒范围可致五六丈。”

    一边张何补充道,“可装弹药百粒,重不过四十斤。”

    闻言,青青眼中掠过一丝喜悦的光彩,开口道,“份量不重,携带方便,而且体积也不甚大,可以随处安放。”

    池昭阳点点头,表示同意,又道,“此物是前装大仰角发射,很适合山地作战。”

    青青又问道,“不知道杀伤力如何?”

    闻言,池昭阳和张何对视一眼,露出盈盈笑意,同时道,“且试试如何?”

    少顷,青青带路,一行人来到驻军附近的山地。

    此处也是驻军用来演习操练之处,有一大片开阔的山地,用来试验火炮,极为合适。

    青青要试验新型火炮一事,早让她手下传遍全军,连薛威彦也知道了,因为他事务繁忙,吩咐冯周过来看看。

    众士兵聚拢在山地边上,看着青青站在山地之上,在三百步之外安置好大堆石块作为目标物,之后一人将那火炮扛在肩膀,向众人演示一下,此物的确可一人携带,然后轻轻巧巧放在地上。

    看着山地之上,那看上去就不俗的火炮,众士兵议论纷纷,“看着倒是黑漆漆的挺吓人,不知和投石机相比,火力如何?”

    “投石机是木头制作,而且需要十数人操作,威力虽然极大,但是过于笨重,不适合山地作战啊。”

    “这火炮虽然造型小巧,可以随身携带,但是威力肯定大打折扣。”

    “是啊,没有威力,便于携带,有何用处?”

    众人评论听在池张两人耳中,两人却是面容沉静,只是吩咐手下,给这火炮装上弹药。

    青青束手站在一边,看一位池家部曲迈步上前,用火折子点燃了炮管上的引线。

    引线被点燃后,一点红光亮起,迅速变短,只听一声巨响,地动山摇,众人愣神间,三百步之外的石堆顷刻间被炸得粉碎,旋即尘土满天,如同烟雾升腾,久久不散。

    看着那质地坚硬的石堆变成一堆粉末,全场寂静无声。

    那冯周站在人群中,被这巨大的威力震慑得发不出声音。

    有胆小些的居然一个踉跄,坐倒在地。

    就算是青青本人,虽然事先设计图样时,大体估算出了这火炮的破坏力,却也没有想到,实地操练,威力居然如此之大。

    她眼中显出疑惑,迈步走向石堆,想去亲眼确认一下。

    不想,池昭阳一把拉住她,青青一愣,抬眼看向他。

    正在这时,半山腰突然传来哗拉作响的声音,少顷,大片碎石纷纷如同下雨般落下,众人都有些目瞪口呆。

    原来是这火炮威力过大,声响过于惊人,居然引起了山崩。

    青青定定神,带几分感激看了池昭阳一眼。

    不是他,自己在走上前查看时,就被这碎石流砸伤了。

    冯周看着这一切,一双眼睛灼然有神,喃喃自语道,“此物必是取胜利器,要赶紧告知自家将军。”

    此事在众士兵的散布下,上下都是十分震惊,前来黑鹰铁骑围观这火炮的将官络绎不绝。

    薛威彦自然听了冯周的汇报,亲自前来观看,待他亲眼看到,喜悦非常,当即拍板,在驻军配置此物。

    青青和池昭阳当即进言,请他为此物命名。

    薛威彦一脸喜容,手捋长须,开口道,“此物如同猛虎下山,威力无比,又是气势迫人,如同虎蹲,即如此,就叫它虎蹲炮罢。”

    众人听了,自然欣然同意,只是亲身试验之下,威力过大,郑池两人不得不开始商量,如何进行改进,降低威力,不然士兵携带使用之时,反被此物所伤。

    因为虎蹲炮试制初步获得成功,青青倍受鼓舞,开始设计图样,打算再试制其他武器,接连数日,她彻夜不眠,池昭阳几次前来,都见她双眼熬得通红,心疼不已,时时安排自家大厨,烹调了可口饭菜,为她劝餐。

    有事情做,时间流逝得飞快。

    半月过去,有消息传来,朝廷派遣的大军已强行占领距离本地五百里之处的陵夷城。

    南赢王十分震怒,下了命令,让薛威彦率领五万精兵,前去抢回。

    而青青所率黑鹰铁骑,担任前锋。

    两日后,青青身披郑家特制甲胄,内里还穿着池昭阳送她的金丝甲,于半夜子时,带领部下出发。

    青青所率黑鹰铁骑,一行两千人,穿山越岭,行至陵夷城外,用了不到半日。

    站在陵夷城下,青青细细端详这座城池。

    陵夷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它地处阳湖平原,正好雄踞朝廷和南赢王属地交界处,是连接南北道路的枢纽,又因为它地势险要,境内有崎岖蜿蜒的陵夷山脉,易守难攻,正是因为有此山而得名,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

    朝廷大军此番前来,行踪诡秘,领兵将领又是当下最有名的大将,名叫甘蒙,多次领兵,十战九胜,所仗势者,就是他在朝廷的雄厚背景。

    甘蒙之母,是朝廷长公主,当今圣上只有此一位长姐,对其极为敬重,又因为长姐早年丧夫,早早寡居,守着甘蒙过日子,所以圣上对她,极为怜爱,待甘蒙长到十五岁,就提拔他当了侍卫。

    这甘蒙从小锦衣玉食,却没有纨绔子弟的性子,极喜爱舞枪弄棒,长公主锦仪拗不过他,只得让他参军。锦仪又时时向圣上求情,要他照顾自家爱子。

    圣上自然应允,但凡甘蒙出征,必然对他多有照顾,加之甘蒙也有几分真本事,居然百战百胜,打下自己的名声。

    此番朝廷再次兴兵,理所当然,派了自家亲信,也就是甘蒙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