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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熟悉的陌生人

    和小峰哥道别以后,我特意找了个地方排了一个小时的队伍做了核酸。这样我明天就可以去看望奶奶了。我不知道这是出于什么心理,当这件事不是责任的时候我反而很愿意主动去做。

    下午三点多,我回到家里。家里空荡荡的没有人。猫咪在沙发上独自睡觉,见我回来也只是抬头瞄了一眼。

    在我洗完澡从浴室出来时,猫咪已经蹲在门边等候我。它全然不顾我的脚上有多少水,只是使劲地蹭着我的腿。它在试图撒娇让我给它一点零食。

    它走在我的前面,喵着嘴叫唤我。它放下了淑女般的矜持,小步快走,不时回头看看我的脚有没有跟在后方,领着我一路走到了哥哥的房间。房间半掩着门。它用头轻轻顶开,回头看向我,不停地发出娇嫩欲滴如婴儿的叫声。

    在平时,我是不会走进这个房间的。实际上,自从初三那年,我就再也没有和哥哥说过话了。如今数来,大概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我和他吵架的原因可以简单归结为:家里只有一台电脑。原本我们商量着每人一个小时,但是有一天他打破了规则,自己连续占用了多个小时。我表达不满之后对他发起了挑战,关掉了他的电脑。他因此打了我一顿。

    我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和他说话。他对此也无动于衷,这样就可以无视规则长时间占用电脑玩游戏。俨然像是某国自己制定规则又通过暴力强权的方式让自己游离于世界规则之外。在我现在看来,更为遗憾的是,父母从来没有介入去解决这个问题。在时间的发酵之下,当初的小裂痕如今已经变成东非大裂谷。

    我走进他的房间。

    这与其说是房间,还不如说是杂物房。哥哥已经有两年没在这里住了,即便身处广州他也一直在外租房子。我本以为那是他谈恋爱的缘故,但是后来的某一天他在饭桌上说出了原因:在家里的这个小房子里住得一点不舒服。

    这个房间很小,只比一张床大一点点。它原本是一个浴室,置于厨房隔壁。唯一能获得阳光的窗口是一个置于房顶的通风口。那里本来装着一个排气扇,但是因为厨房油烟倒吸严重而被封了起来。

    房间的床是悬空的,用一个梯子连接下来。下面的高度大概只刚好够他站直身子。房间里面贴的是灰黑色的墙纸,更增添了房间的阴暗。也难怪桌子旁边布满了LED灯带。

    他衣架上的不是衣服,而是母亲悬挂的干腐竹。下方则成为了猫粮的存放点。我在那张旋转办公椅坐了下来,想要感受他坐在这里的感觉。我才坐了几秒钟,就感觉小小的房间里面四堵墙好像一张深渊巨口要向我压来。

    我料想:一个人在黑暗的环境之中久了,必定也会心生厌烦和消极的情绪;一个人在矮小狭隘的环境之中久了,必定会像入网的鱼想要鱼死网破的挣脱出去。

    我看见了衣架上方放着的几个笔记本和一些专业书籍。我站起来,拿出手机打开灯照看着这些本子。我像小时候偷看他的东西一样,先记住物品摆放的位置和角度。

    无论多么细微的差距都能被他发现。仿佛他不是把东西用完随便放到一边,而是在想方设法放下陷阱。我记好本子的摆放位置,然后轻轻拿出一个笔记本。这是一个日记本,他初中的日记本。

    这是2005年的日记。

    我打开第一页看到“今天和爸爸妈妈还有弟弟去吃了很多好吃的东西……”

    我知道偷看别人日记并不礼貌和道德,但是那一天,没有人知道这件事,除非我将它说出来。

    里面记录了他中学时期的事,有很多次提到了“弟弟”这个词。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像现在这样一句话不说,宛如陌生人。

    哥哥可能是我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朋友。在我和世界有接触之前,我只能跟着他到处去玩。小时候我是彻底的跟屁虫,无论他去哪里我都要跟着去。

    但是当他上小学之后,他总是想方设法要甩开我。他交了新的朋友,开始把我视作一种阻碍。我记得有一次他求着让我不要跟去,一边说还一边流下了泪水。我至今仍然不知道那是演技还是真情实感。

    更让我刻骨铭心的一次是中午时他答应了和我一起去,但是当我睡了一个午觉起来却发现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那可能是我第一次遭到了背叛。

    我不知道这是否影响了我之后和人交往的方式——每一次,当我感觉我和谁变成了无法不谈,非他不可的好朋友的时候,我就感觉自己在对方心里不过是可有可无的普通朋友。那种失望一次次地打击了我,让我对朋友关系总是持有悲观的态度。

    我又突然像是打开了任督二脉,想起了自己讨厌秋天的原因。在那一两年的时间里面,弟弟住在母亲的乡下,哥哥出去上学,家里只有奶奶照看我,而我没有朋友。我在那些秋天的傍晚一直看着远方哥哥放学回来的路。秋天的晚风有一种萧瑟微凉的伤感。这种伤感的风从我小时候坐着的防盗铁窗里吹过,至今还在吹着。

    我读着他的日记。

    “2005年5月7日

    我和弟弟在草地上用麻布和草搭了一个小基地……后来我们去别的地方玩,回来的时候发现我们的帐篷被其他人破坏了。今天真是倒霉的一天。”

    下面是老师写的评语:

    “嘉武:你的课余生活非常的丰富。虽然你的‘小基地’被别人破坏了,但是你和弟弟一起搭建‘小基地’的快乐,是没有人可以破坏的。你说对吗?”

    我看到这里竟然感动地起了鸡皮疙瘩。他中学时期竟然有一个这么细心负责的好老师。他的日记本上隔三差五就会有老师几行字的评论和引导。那个老师的字写得极其漂亮,是铿锵有力的笔法。

    ……

    “2005年5月21日

    今天是弟弟的生日……”

    这写的是我。那天是农历4月14日。但是很快我就发现了里面充满了谎言。

    “我想了很久给他准备什么礼物。最后决定写一张生日卡……”

    ——谎言!我从来没有收到过生日卡。

    “我和爸爸到蛋糕店拿了巧克力蛋糕回来。”

    ——谎言!父亲从来不会做这种事情。我小时候只吃过一次蛋糕,是当时和我们玩得很熟的隔壁家阿姨买的。

    谎言!全是谎言!我摇摇头把他的日记本小心翼翼放了回去。一旁的两个很小的口袋笔记本引起了我的注意。笔记本和手掌一样大小,看上去已经被翻过无数遍。书封是亚麻布包裹的硬书皮。书脊从上下两边裂开来。裂口几乎要重合到一起了。

    上面写着“2017”。书角早已经被浸汗的拇指头摩擦了上万遍,微微泛黄而且上翘。我打开扉页看到五个字:“人生而为己”。

    我蹙了一下眉,思考着这句话的意思——为自己而活。这是我曾经得出过的结论。笔记本中间是工作的内容,是他曾经写过的工作笔记。

    自他小时候开始,家里人就一直称赞他能写一手好字。据说每一个老师都表扬过他的字迹清秀整洁。如今他本子里面的字迹潇洒飘逸,和他中学老师写的几乎一模一样。

    笔记上面还有很多插图,用来表示拍摄的手法和技巧。连我这个门外汉也能够看清楚想表达的意思。俨然有《哈利波特》混血王子笔记本的神奇,只要看了就能有收获。

    我一直翻到了中间,看到另外一句人生箴言“学会自己过。——2019年”

    那一年是他离开家的年份,自从那之后,他就很少再回来,这也是为什么后来这个房间变成了一个储物间的缘故。

    我把这个笔记本放下,拿起了另外一本。扉页是“十诫”,那是他给自己的戒条。几乎每一条也适合用在我身上。“6拒绝白日梦,不思进取,逃避现实”

    我看到了后面的每一条都用铅笔打上了“”。

    看来之后的他认为自己已经完全摆脱了这些缺点,并且成功做到了。

    我再往下翻看,接下来的东西把我吓得愣住了!

    竟然是写网络小说的笔记。我看到了一个庞大的武侠小说故事、章节主题内容,还有一张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网络图。

    他说的白日梦,是这些吗?

    我很好奇他最终在这条道路上走了多久,又达成了什么样的成就。我不禁感觉到有点动容——世界上真正行动过追求梦想的人并不多。我曾经也幻想过很多次,要去成为一名作家。每一次我看完一本书,我都像充满了二氧化碳的汽水。但每一次,我都泄气了。

    我犹记得,当我读完《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时,自大地摇着头认为自己也可以写出这样的故事,自己不过是欠缺一个像作者塔拉那样完美的结局——读上哈佛牛津来给故事增添美感。

    很显然,我是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我从未真正开始去做那些事,只是在活在幻想之中。

    我总是以为自己是世界上少有的“觉醒者”,知道社会是一个不停翻转的齿轮,知道人只活一次,知道人生不过是如梦一场。

    我像那些失败的后来者,以为自己在开拓一条新道路却发现自己正走在别人走过的道路上,做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我不确定,如若我开始一次那种寻梦之旅后失败了,自己还能否回到平凡的工作岗位上。

    我心情复杂,像是打翻了的颜料盘,多种情绪混合在了一起,变成了奇怪的颜色。我想到我们曾经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多年,现在我已经不了解他了。这些年他经历过什么,思想转变过多少次,我一概不知。

    我想起来小时候他就表现出的天赋——在没有读学前班的情况下上了一年级还能领先其他人;拥有一手人人夸赞的笔迹;能通过模仿画出任何卡通动漫;他甚至能在一张白纸上构建一个桌游。

    我躺在他的旋转椅上,回忆着那些他在家里留下的痕迹。他刚毕业那几年,也是我还在读大学的那几年。他总是藏在家里不出去工作。后来听说他想要成为漫画家,我也看到过他像日本漫画家那样用无数的纸张画出了很多页漫画。今天才知道了他还曾经写过小说。

    我觉得自己对他了解甚少。我不敢再翻看了。我心情五味杂陈——又是佩服他做过的事,又是感叹他的经历,又是好奇地想要了解他,又是害怕了解他。

    我留意到桌子上反扣了一个相框,里面是一张别人结婚的合影照片——他站在照片最边上。照片背面写了两行字,表达了感激和鼓励的情意。

    看到署名我一下子明白了!这个女孩是他的初恋!我小时候和她还有哥哥一起玩过网络游戏。那时候他一直帮她练级或者是弄装备。那时候我还不太懂什么是恋爱,但是我能感觉出来他喜欢那个女孩。

    尽管前面我所看到的东西让我感觉他已经变化了很多,但是当我看到这张照片的时候却感觉他的初心从来没有变过。

    我想起曾经在一段很短的时间里面,我们是无话不谈的兄弟。我知道他喜欢的女孩是谁,他爱的歌手是泰勒·斯威夫特,他喜欢的篮球明星是德怀恩·韦德……

    如今我坐在这阴暗矮小的房间里面,只觉得:我很了解他——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