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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五章:原来大家都是自己人。

    白云暂时也不准备搞什么轮回者大战,所以召唤来的人都直接附身在自己占领的这个小部落的人身上。

    具体召唤的事情,当然还是核心代劳,他现在彻底吸收金乌的血脉。

    白云所在的部落已经迁徙到了一处风水宝地,非常适合居住。

    这里是辽阔的平原,有着丰富的水资源,有着大量的野生动物(妖兽),这里简直是天堂。

    为了让二狗这群人得到锻炼,白云特意选择了这个地方,现在巫妖两族紧张,恐怕是没有心思将注意力放在在这一个只有一百人的人族小部落。

    地处巫妖两族的交界处,每天都重复着残酷而血腥的厮杀,每一分钟都有一条生命逝去。

    而白云则正好在这里捡便宜,当有妖兽被杀死的时候,就是白云的部落饱餐一顿的时候。

    很快,白云就将轮回者都召唤而来。

    ……

    此时。

    在平坦的河流边的一处地方。

    一群人,正在树荫分割着某种大型动物的尸体。

    只不过这群人中没有成年的男性,大部分都是女性,还有未成年的孩子。

    而在那棵一米多高树的树梢上挂着几块肉。

    树下面有着十几个孩子,则在嬉戏玩耍,时不时望向头顶的肉块,流露出贪婪的眼神。

    但是。

    有一个孩子,却躺在石头上,仰面望着天空,生无可恋的表情配上那略显英俊的脸庞显的有些呆萌。

    余火没死。

    但是,却变成了一个什么也没有的原始人。

    他不明白。

    他为什么会穿越成一个原始人,而且还是随时在死亡线上挣扎的原始人。

    虽然他很喜欢看穿越小说,但是,并不表示他喜欢穿越。

    原始的世界太危险了,时刻都有丢掉性命的危险。

    他仅仅只来了五天,便看到了一次野蛮的屠杀,并且,还差点命丧黄泉!

    几十个原始人拿着石块,树枝围捕一头剑齿虎。

    而剑齿虎,则凶猛地迎着人群冲了上来,冲散了围捕的人群,向着深林逃去。

    结果正巧来到女人和孩子停留的地方,疯狂的报复原始人。

    人群纷纷四处逃窜。

    他才十三岁啊,正当年轻。

    还好自己会装死,找到个石头后面安静躺下。

    这才躲过一劫。

    不过,最终围捕的人赶回来,那只受伤的剑齿虎,成了他们的大餐。

    他当然没吃。

    而是睡过去了。

    直到太阳西斜,他才醒过来。

    他的母亲和众人吃完食物后,径直向他这里走来。

    他的母亲拿着一块肉来到他的身边,将手中的肉递给他。

    然后,又嚷嚷着什么,手指着食物,然后指着嘴。

    余火自从成为原始人的时候就决定绝食而亡,誓死不从。

    他才不要吃那些血淋淋的生肉!

    可是。

    在第三天后。

    当真正饿到两眼昏花时候,看到那血淋淋的生肉时候,胃口大开,伸手接过生肉。

    “真香!”

    他惊叹起来,吃的比谁都起劲。

    他活下来了。

    再也不想再感受那种两眼昏花,前胸贴后背的饥饿了,不想死了。吃过这种肉以后,他竟然发现自己的力气增加了许多。

    虽然变成了原始人,至少还活着,不是吗?

    他至少还是个男人,还有人类与他为伴,没有那繁忙的工作,只需要无忧无虑的生活就好,然后找个女的传宗接代。

    活着挺香的。

    但是,吃饱喝足后,他就又发愁起来。

    所以。

    在别的孩子在帮助大人做一些力所能及东西时候,他则蹲在石头上中发呆,思考着疯狂的原始生活。

    脑中似乎有着什么东西在刺激他的神经。

    总是动不动就抱着脑袋往树上狠狠撞击,生怕人家不知道他脑袋痛。

    他那六七岁的弟弟总是像个傻子一般望着自己撞树。

    而他的母亲则是温柔的抱住他的脑袋,轻轻地摩挲着。

    这不回事穿越的后遗症吧。

    他记得自己的掉进下水道中,撞到脑袋了。

    然后脑中闪过一道书的样子,难道。

    那脑袋的疼痛是那书本的原因?

    “哥哥。”

    正在他胡思乱想之时,旁边突然传来了一声奶声奶气的叫喊声。

    一个比他矮了半头大的小男孩,虎头虎脑的跑到他跟前,抓着他的手。

    这是他现在的亲弟弟,大狗。

    这小子虎头虎脑的,力气甚至比一些大人的力气还要大,因此他就给他起了一个这样的名字。

    大狗很活泼,也很大胆。

    每天都在和他那些小伙伴们跑来跑去,很是活泼。

    偶尔还敢跑到树林中去抓些野物。

    可以说他就是孩子中的孩子王。

    但是对于他来说那些小孩子已经对他没有太大的乐趣,还是跟自己哥哥一起玩比较好点。

    因此他每次都来找余火。

    可能,以前,他的哥哥,或许喜欢跟他玩。

    但是现在,他的哥哥总是喜欢一个人躺在石头上,根本就懒得理睬他。

    他不知道,他现在的哥哥,已经变了。

    “咱们去练拳!走啊!”

    大狗拉着余火的手,指着那对孩子的地方,兴致勃勃的邀请余火同他们一起玩耍。

    余火被他搞得有些不耐烦,便甩开他的手,翻翻身子继续思考着原始人的人生。

    然而大狗再次跑到另外一边,继续骚扰这余火。

    “那远上那凉快去。”

    片刻后,大狗是在是叫不动自己的哥哥只能放弃,自己跑去和小朋友们玩耍。

    “不去不去!”

    余火抱着脑袋蜷缩在一起,他顿时感到脑袋像是被撕裂开来一样。

    余火不停地带石头上翻滚着,难以用语言表达的痛苦。

    半晌之后余火这才感觉到不在头痛,而是感觉脑袋很是胀痛,似乎一瞬间自己脑袋多了许多的知识。

    余火浑身虚脱的躺在石头上,等到缓过劲来,这才开始查看自己脑袋中多出的知识。

    《洪荒世界基本规则》。

    …

    无数的资料全部出现余火的脑袋中,余火这才明白这就是属于自己的金手指。

    这可是穿越者的福利,不过自己的金手指就是资料吗?不来点实际点的东西?

    当然,实际的东西是没有的,能够成为轮回者已经是他最大的幸运。

    “轮回者!我他妈什么时候变成轮回者,主神呢,你他妈的给我出来。”

    余火大致了解下自己脑中的东西后,直接就崩溃了,怎么不是穿越,怎么是轮回者。卧槽,怎么是洪荒世界,难怪那肉那么怪异,洪荒世界啊,我的天,不行我不能被人发现了。

    余火此刻爬下石头,警惕的看了看四周,继续躺在石头后面熟睡起来。他的心里不断的念叨着,我不能被人发现。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正当余火准备好好休息一会

    可突然,领地之外来了个意料之外的人!

    一个浑身是血,还带着伤口的陌生人族,突然出现在领地之外,扑倒在地。余火几人犹豫片刻,还是一同走了上去,探查一二。

    “救命,救命。”这个陌生人族受伤颇重,说话也已经有气无力:“这里是姜族部落么,我们部落被妖族围攻,危在旦夕。我们老大遣派我们出来求援,他说只让我们寻找其他部落的人族!冲出来的十多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到了这里.....”

    余火当时就一脸懵逼了,怎么还有人求救呢,这不对啊,洪荒世界不是说人族生活在不周山附近,又有女娲庇护,很安全的吗,怎么变成这个样子。

    “咱们部落都是一些普通人,朋友,你来错地方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余火当然是不想帮忙的。

    被妖族找到了部落聚集地,还被围攻,基本上整个部落很难有人能逃走,妖族的凶残,已经烙印在每个人族的以及里。这种惨状他们之前都有所听闻,哪里的小部落被妖族覆灭。但这次亲身听到,还是难以忍住的悲痛。同胞沦为妖族口娘,他们却无能为力,只能悲痛。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这个伤员眼神里充满了绝望,好不容易找到了地方,希望却又破灭了:“我要回去,我要回部落。”挣扎间伤口崩裂,流出大股大股的污血。

    余火正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突然接到主神的任务。

    “拯救人族部落,奖励,拯救一人轮回点一百。失败惩罚无。”

    正当余火在叹气,自己实力不济拿不到轮回点的时候。

    远处的山洞突然暗了一下,然后整座小山仿佛是碎裂的泥瓦罐一般,一寸寸的碎裂。二狗脚踏虚空,仿佛浑身冒着火光,从天而降。

    “老大!”

    “老大你出关了!”

    一声声真诚实意的叫声来自二狗的小弟,见到二狗,他们就仿佛看到了主心骨。就连地上的伤员也挣扎着站起来,想对二狗行礼,却被二狗伸手按住。

    余火当场就懵逼了,怎么回事,这个人好像从来没有见过,难道是自己部落的族长,可是也不像啊,族长不是在草屋里闭关吗,怎么又成了这里了。

    二狗正在修炼,当他接到任务的时候,当即就忍不了了。轮回点可以换天材地宝,当然就要做任务了。这可是难得一个不针对他的任务。

    “什么情况?”二狗运转法力,止住这伤员的伤势,三眼两语间就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二狗脸上怒气勃发:“又是这群妖族的杂碎!我见过你们老大,还曾有过短暂交流。你且好好养伤,我去救他们。所有轮回者跟我一起来。”

    当然,内心上,二狗是无比开心的。

    说完这句,二狗踏空而起,往西边飞去。突破了天仙,顾名思义就是能驾云御风,虚空而行,法力神通比之天仙都要强上许多。很快,一大群人或是飞行,或是快速奔跑而去。包括余火的妈妈,弟弟。

    余火当场就懵逼,一同懵逼的还有其他的轮回者。

    搞了半天你们的都是轮回者。那我们小心翼翼有什么意义呢?

    当然,此时暂且不提,现在还是任务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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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快快,男人拿好武器站在前面,妇孺老者都躲去洞里!”

    一个满脸长满络腮胡的壮年人族正在指挥着自己的族人,脸上充满了坚毅与希望,不停的鼓舞着部落的族众。但只有在没人注意的时候,才能看到他眼里流露出一丝绝望。

    这名人族名字叫巴,身高接近一丈,比旁边的人族高出两三个头,格外醒目。他是这个人族部落的老大。

    此时部落外面有超过一百只狼妖巴,其中有天仙修为的狼妖巴就有七八头。而他们整个部落,也只有巴才堪堪摸到天仙的门槛。

    难道人族天生就该是妖族的食物?人族天生就要一直懦弱,生活在洪荒世界的最底层?

    他不服!所以他小心努力发展部落,直到有一天在连山山脉遇到了一个部落。那个部落交给他教给他取火之法。

    可巴才将部落人口发展到超过五百人,就遭到了这样的劫难!

    巴深吸一口气,大声的给族人打气:“我已经派人去请强援了,坚持住坚持住!”

    但他心里也没底,只能希望派出去的族人能找到附近拥有天仙的人族,而天仙也有实力能来消灭这些妖族,毕竟天仙已经是人族中了不得的存在,哪怕是金仙,在人族中也是不多的......如果附近没有人族天仙,他已经不敢再想下去了。

    握紧了手上的石矛,巴仔细观察着洞外狼妖巴的动静。别看巴手上的是石矛,这石矛也是一把仙兵,是不周山上掉下的仙石,锋利无比,可轻松斩杀天仙,这也是巴的依仗。这些狼妖巴围着部落已经超过一天,那些灵智较低的狼妖巴红着眼,嘴角流着腥臭的涎液,但却没有立马发起进攻,让巴心里有了不好的想法。

    这些狼妖巴,难道还有其他的目的?

    可妖族的忍耐终究是有限的,一只狼妖终于忍不住冲动,率先冲了上来。巴大喝一声,只见手中的石矛如同毒蛇出洞,一下子就将这头狼妖扎在了地上。在血腥气的鼓动下,所有狼妖都冲了上来,只一个回合,就有十多个人族战士被撕成了碎片,鲜血撒了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