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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阳城

    一连数日,为了照顾孟凡这位失去了记忆的病号,这孙大娘特意向莫老爷请了几天假,整日围在孟凡身旁,好吃好喝的照顾,孟凡什么都不用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好在这个世界的食物与那个世界并没有什么两样,可食材的新鲜度可不是用饲料喂养出来的能相比,正应了那句话,完美的食材往往只需要简单的烹制,光是清蒸,那种鲜美,孟凡活了二十多年还没遇见过。

    虽然一开始这种生活将孟凡的幸福值拉得极高,可这样的日子也总有过烦的那一天,况且,他还是受过现代文明的熏陶,独立的意识总是在脑海里挥之不去,每天这样被人照顾,心里也总有一种负罪感。

    这么些日子以来,孟凡也就在这附近转了转,果然如他猜测的那样,这个小四合院与莫老爷的镖局仅有一街之隔,出了门左转不过几十步就是兴龙镖局的后门,而这所小四合院内除了自己与母亲那间是单独分开之外,都是十人一间的大通铺,专供走镖的趟子手居住,自己能住个小单间,也是沾了父亲的光。

    父亲生前与这位莫问天可是拜把子的兄弟,两人的关系十分要好,那时,一度传闻父亲可能要成为这兴龙镖局的大镖师,可天有不测风云,十年前的一场意外,让这些都留在了口口相传的饭后美谈之中。

    自父亲死后,莫老板怀有一种愧疚之情,自掏腰包为母子俩在城外买了一块地,当作是一种赔偿,经过三五次周旋,娘亲倒是勉为其难的手下了,不过还是请求在城里给娘俩一个安身之所,那地先放在那,等凡凡成年后再盖上房子好娶个媳妇,看在情分上,莫老板便将他们安置在此,还特意辟了两个单间,供母子俩居住,当然,这些都不是娘亲对他说的,而是在与这些趟子手的交流中才知道的。

    也许是出于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在寝室,孟凡可以一连好几天不出门,吃饭全靠室友或者外卖,可在这小块地,呆久了,总感觉浑身有些不得劲,正好今天阳光明媚,又是深秋的太阳,早过了夏日的毒辣,便撺掇着娘亲,带自己出去瞅瞅,本来,孟凡是想一个人出门的,可娘亲现在把他当作一个已经长大的小孩,十分害怕他出什么事,毕竟,他是这位母亲的独子,这么多年的心血全灌注在了自己身上,这个想法想必就是难于上青天。

    当孟凡将这个想法说出口去的时候,孙大娘正在洗碗,饭有另一位在做,可这碗便被孙大娘主动请缨给包了下来,孙大娘的眼神中闪过一丝诧异的神色,不过很快就答应了下来,一边用洗碗布擦着碗沿,一边开口说道:“你先等着,我把这碗洗了就过来”。

    在房间等了会,门口有人喊着:“凡凡、凡凡”,孙大娘见孟凡好像对这个小名特别有好感,也不纠结他到底是叫孟凡还是孟凡了,多数时候还是以凡凡来称呼,毕竟名字只是个代号,儿子陪在身边,才是最重要的。

    走到了这小四合院的门口,一位美丽的妇人正等着他,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娘亲换了一身崭新平顺的衣服,面容想必也彻底清洗了一回,垂下来的缭乱的留海,还是湿漉漉的,大概只用了干毛巾稍微捂了一下,可就这些,娘亲立刻变得不一样了,眼中的神采似乎在告诉孟凡,母亲当年的颜值可绝不是一般人所能比拟,这可令孟凡吃惊不小。

    “娘,你好漂亮”,孟凡情不自禁的夸出了口,这让已经年近四十的母亲都有些稍许不适应,母子二人都感觉气氛有些尴尬,不过,在娘亲身边,孟凡才发现眼角的皱纹,历经风霜的面庞,不再细腻的皮肤已经在向自己母亲宣告,她已经韶华不在,这恐怕对任何一个人来说,不单单是女人,都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毕竟,人从一出生就注定要死亡,而到了这个年纪,与死亡的隘口便越来越近。

    这是一座城,名为阳城,其实最开始倒不是阳光的阳,而是代表牲畜的那个羊,从名字就可听出,这地方以前就是专门的羊市,后来临近不远处的莫家逐渐壮大,将此地划了进去,觉得羊市这个名字实在是不雅,便取了一个同音字“阳”,唤为阳城,从那以后这阳城便是莫家的势力范围,城主自然也是莫家的宗亲,若论起血缘关系,莫问天也是莫氏家族的一脉,可惜只是一个远亲,在族内的地位几乎是可以忽略的那种,但也不得不说,这莫家实力真是雄厚,将原本那小小的一个羊市建设成了阳城,也算是大功一件。

    孟凡一边走着,一边听娘亲将这座城市的历史娓娓道来,一种母子之间亲密无间的情愫油然而生,对娘俩而言,这无非是一段及其美好的时光。

    当然,孟凡也一直用双眼打量着周围,这兴龙镖局地处阳城的东端,从东往西走,路旁的房子越来越多,还时不时的岔出一条小路来,房子也越来越来越高,一层、两层、三层,最高的,孟凡见过七层楼高的房子,这可都是木质建筑,这不得不让他啧啧称奇,佩服这个世界的能工巧匠,他们可真是具有工匠精神。

    快进主城,路旁的小摊小贩也自然多了起来,卖的水果,有孟凡认识的,而大多数孟凡是见也没见过,他慕然地想起了一个成语,刘姥姥进大观园,自己现在可不是刘姥姥嘛,心中只得苦笑。

    三角形的红彤彤的口感像苹果一样的水果,拳头那么大的靛蓝色的葡萄,长得是一个正方体从中间爆开一条缝,露出像牛奶一样汁液的不知道怎么形容的水果,又一次感觉到了自己与这个世界的隔阂,不知其一更不知其二,该怎样生存下去?好在,他有娘亲,在一旁耐心的为自己解释。

    越往城去走,这阳城就越繁华,虽然没有现代都市的高楼大厦,灯火辉煌,也没有那种立体交通,可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刀铺、剑铺、绸缎铺,金店、银店、珠宝店也是应有尽有,小摊小贩占着两旁,卤味、小吃、杂耍也是应接不暇。

    这阳城的主干道,也是宽敞,大概和现代都市那种八车道差不多,就算两旁有人占道经营,中间留出来的空地也足够来往马车行驶,这城市规划要比某些大城市也好了太多,连孟凡都不禁心中暗自佩服。

    不过最令他好奇的是,光是这一路,少说也有五个马车队从身旁经过,在最前面开道的总是肩上扛着一柄旗帜,有红有黄有黑,上面写着不同的镖局的名称,好像这个世界镖局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过既然是镖局如此重要,那么背靠大树好乘凉,自己有兴龙镖局在背后,而且自己的父亲与现任镖局的掌柜可是拜把子兄弟,又添了一分不薄也不厚的关系,这也算是穿越者的一丝小小的福利了,不过还是不清楚这兴龙镖局的实力究竟如何。

    又是一个镖队从身旁而过,最前头骑着一匹雄姿英发、强壮健硕的白马,这还是第一次见,毕竟那些马队都是些棕色或者偏黄一点的马,体型较这白马也要瘦弱些,骑着白马的是一位年纪约莫四十上下,皮肤倒比常人黝黑一些,倒还不及煤炭那种程度,更令人惊奇的是此人乃是一字长眉,这不得不令孟凡想到林正英主演的一部僵尸片《一眉道长》,这眉毛的相似度可高达百分之九十九。

    不过,更令他欣喜的是,这人肩上扛着的是一面黄底黑字的长方形大旗,上下并排镌刻着“兴龙”二字,这莫非是兴龙镖局的哪一位镖师?孟凡心中这么琢磨着。

    一阵风刮来,那旗迎风舒卷,孟凡很快发现了不同,这兴龙镖局的旗,在院子内也见过,与眼前这旗想比,缺少的正是右小角用圆圈圈起来的一个字“总”,而院子内旗的右下方是一个“阳”字,而且孤悬在外,并没有外面那层圆圈。

    好在这个世界用的还是繁体,孟凡还是认出一二,否则,岂不是成了一个文盲,当真要从头再来。

    这一个镖队,一匹白马打头,身后跟着四匹同样健硕的毛色乌青的雄马,之后才是一辆有蓬盖的马车和一辆驮着两个巨箱的马车,最后又有九匹马断后,足见马车上那货物的珍贵。就算孟凡不懂马,以前也只在电视上见过,可只要看这马的神情,也能猜出这些马说不上像汗血宝马那样珍贵,可也是马中的上品。

    等这镖队过了之后,孟凡才悄悄的问道:“娘,刚刚那个是不是也是我们兴龙镖局的镖队?”

    “那的确是兴龙镖局,可不是莫掌柜的,莫掌柜的兴龙镖局只是在阳城的一个分店而已”。

    虽然看那字已经猜出了个八九不离十,但听娘亲这么一说,没想到这里也流行开分店这一套,看来这边人的商业思维还不错,只是不知道是加盟模式还是直营模式。

    又走了一段路,看了一段城市繁华,娘亲在一家“羊味”的酒楼下停了下来,稍有些感怀的说道:“凡凡,你以前可是最喜欢吃这家的羊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