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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血狼

    “呜喔”,一只狼引长了脖子,露出了獠牙,如此嚎叫,随后二十几只狼都如此这般,这是对他们猎物的示威,更是彰显自己的可怕。

    “血狼,莫叔”,莫一一小心谨慎的说道,因为此时她还不能确定,血狼通常都是单独觅食,而且只有闻到血腥味才会出来追捕,他们在野外吃的都是随身携带的干粮,没有生食,应该不会有血腥味,这血狼怎么会来这里猎食,更何况还是一次性出现这么多只。

    莫镖师的眉头皱得更紧,眼神也更加警戒,他点了点头,表示了默认,“先别动,保持警惕”。

    狼群只将他们围住,却没有一只狼冲上前,当然镖局里也没有一人敢去招惹血狼,这无疑是往狼口送食,自寻死路。

    显然,狼比人更没有耐心,只僵持了片刻,一群狼突然同时发起了攻击,孟凡这才看清这些血狼的真实面目。

    体型比中华田园犬要大了一圈,毛色依旧是浅黄为主,可身体各处,都有着血红色的圆圈纹路,眼神自然没有中华田园犬那样温顺,反而是咄咄逼人,令人心惊肉跳,尖利的獠牙,锋利的五爪,想必也是在野外进化的结果。

    一条狼,两条狼、三条狼,越来越多的狼扑了过来,似乎将孟凡他们当成了猎物,腥味,腥味,还是浓重的腥味,好几条血狼从孟凡身边扑过,都被他的身法给躲避,狼没伤着他,他也没伤着狼。

    莫镖师使枪,莫小姐也使枪,枪法家族相传,并没有什么出奇,莫大夫一招蛟龙出海,莫小姐依样画葫芦也是一招蛟龙出海,莫大夫紧跟着又使出一招月牙猛击,莫小姐也是一招月牙猛击,莫小姐并不是要向莫大夫学习,而是她想看看自己的枪法到底与莫镖师有多少差别,而这些血狼正给了她一个合适的机会。

    “啊”,凄怆的叫喊,一名趟子手被一只血狼逮着了机会,他的右臂被血狼活生生的逮了下来,只留下参差不齐的伤口,而他正站在那镖车之前,镖车前,已经围了好几只血狼,从孟凡身边而过的血狼,被莫镖师与莫小姐打跑的血狼,他们都在往镖车方向狂奔,好像那才是血狼的真正猎物。

    若说没有血,血狼就不会来,若说一开始血狼来只是可意外,可一旦有了血,就不是意外,断臂的趟子手此刻真成了血狼的目标。

    头顶两只,胸前两只,真似恶狼扑食,血盆大口,利尖獠牙已尽在眼前,他都以为他死定了。

    一把短刀,旋转着的一把短刀,短刀刀柄还有红色流苏,想必这是他最喜欢的刀,一个人,离他最近的一个人,一个能救他性命的人,如果他是个女子,他一定会爱上这个人,这个人就是何有为。

    刀计算得十分正确,逼退了头顶两匹恶狼,胸前的两匹狼被他空中一个一字马给应声击退,孟凡看得目瞪口呆,难道这就是何有为的实力,他又拉着剩余的那只手,将他拽出了狼群的跟前。

    狼还在撕咬那镖箱,镖箱内的货物,想必才是他们真正目标,在火光的照耀下,每个人都清楚狼群真正的目标,它们发疯地撕咬着,好像喝醉了的酒鬼在众目睽睽之下放肆宣泄,只要是一个正常的人本能的会远离它们,趟子手自然也不例外。

    “拿上火把,杀了它们,杀一个奖十两银子,狼皮也归他”,血狼虽猛,可狼皮却是御寒的宝物,不知多少富贵人家都抢着要。

    “上”。

    一声令下,在场的所有人都热血沸腾,自然包括了孟凡,不过是几只狼而已,凭他现在的功夫难道还奈何他不得。

    一只壮硕的血狼出现在了他的视野之中,要搞救搞个大的,狼皮也卖得贵些,这是他信心十足的样子,可很快他就后悔了,这血狼的确不是寻常的狼所能比的。

    血狼的表皮覆盖着一层短毛,虽然短却十分坚硬,孟凡的的拳头打了上去不仅没有丝毫作用,反伤到自己关节,而且更加激怒这只血狼,它张着血盆大口冲上前来想要撕碎孟凡,孟凡确信他都能看见狼的扁桃体,看见狼的牙床,看见下颚那强壮有力的撕咬肌肉。

    狼喜欢吃肉,人也喜欢吃肉,狼要吃人,人何尝不想尝一尝狼肉的鲜美,何况是野外散养的血狼。

    孟凡不想吃狼肉,可他也不想死在狼的利爪之下,他看准时机,运起内功,在狼扑食腾空张嘴之时,双膝弯曲,脚下如踩了香蕉皮一样丝滑。

    狼在上,人在下,孟凡看完了狼的肚皮风光,可惜只是狼的肚皮风光,并没有什么值得欣赏回味,他抓住狼的两只微曲的后腿,正想一个过肩摔,摔它一个昏天黑地,眼冒金星。

    双手抓住了双腿,的确是个好机会,可狼还比人多了一条尾巴,一条在平时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用的尾巴,但就是这条尾巴给了孟凡一个措手不及,他也第一次知道,这狼的尾巴也是那么粗壮,也是那么有力。

    他的手臂火辣辣的疼,疼自然是因为刚才被血狼的尾巴狠狠的扫了一下,看来,血狼也不是那么好惹的。

    这匹血狼根本不给孟凡稍加喘息的机会,在野外,只要狼停了下来,那么猎物一定会跑,所以在捕食的时候,狼是不能停的,停下来可能就意味着可能好几天都不能进食。

    狼又张开了血盆大口,这是捕食的标准动物,只有这一招,却也非常管用,因为任何动物被血狼咬住了脖子,它就别想逃,血狼自然也是想要咬住孟凡脖子的,不过孟凡的性命怎么能结束在一匹狼的嘴下。

    他想起家族拳法中有一招乃是鼹鼠饮河,这一招实在不雅,因为要将头埋到裤裆处,再跳到空中抡起拳头,借助身体弹性与居高临下之势,将全身内力汇聚到一拳之上,发挥出拳法的最大威力,这也是下十二拳法中威力最大的一招。

    孟凡不想将他的头埋进自己的裤裆,因为实在是非常别扭,可他此时却想用此招,试一试这一招的效果。

    狼扑了过来,不过一人多高,因为它想咬的是人脖子,跳太高反而给了猎物更多逃跑时间,狼不知时间为何物,但它们知道该怎样做,能最快杀死猎物。

    狼有些傻眼,因为孟凡跳得比它还高,眨眼之间唾手可得的猎物突然消失在了眼前,而出现在了上空,一拳结结实实砸了下去,孟凡的手不能说不痛,可一时之间作为猎者的兴奋感完全将疼痛感冲弱,他只想知道自己的这一拳究竟如何。

    孟凡亲切的感受到脊椎骨的断裂,因为他听到了“咔擦”的声音,他看见了空中这匹狼径直地倒了下去。

    “啊呜、啊呜”,这是小奶狗的声音,可这血狼躺在地上,抽搐着发出这种声音,孟凡知道,他赢了,赢得并不算勉强。

    孟凡才刚站立,又一只血狼从背后冷不丁扑出,惊出一身冷汗,好在他的反应并不算迟钝,这些日子也练了些轻功,侥幸的成功避开,只不过肩上的棉衣被这匹狼啃走了一块,好在棉衣够厚够蓬松,并没有伤到皮肉。

    不过在严寒的冬日,衣服上破了一个大洞,也是一件要命的事,寒风不停的从外往里扑,好不容易暖和的身体又凉了几分。

    冷,是真的冷,孟凡算是真正体会到了冰日的残酷,什么浩瀚苍穹,什么绝美星空,什么皑皑白雪,此时此刻,只要有一件可以暖和身体的棉衣,就已经十分足够了,而破坏他棉衣的罪魁祸首还在他的眼前。

    这只狼要比先前那只还要大上个两三分,两旁的獠牙都已经在牙床之外,光是看着都不想惹,能在它嘴下逃过一劫,现在细想来只能说是运气爆棚到了极点。

    那匹狼冰没有死,可能只是被打断了脊椎骨,活动不得,这匹狼先是在它的参百年打转,同自己的头顶了顶那匹狼的头,随后,朝着孟凡低吼了一声,整个身子扑了过来。

    雷霆之势,锐不可当,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一种勇气,但逃避有时并不可耻,反而非常有用。孟凡不想硬拼,他也不敢硬拼,因为他和血狼比气力,他一定死无全尸,他施展轻功,挪动脚步,正欲躲开,可这匹狼实在是凶猛很多,尾巴也长了好几寸,见没有捕到孟凡,立刻转身一个横扫,尾巴立刻拉直。

    人们常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也说吃一堑长一智,也许是流速太慢,也是时间太短,这一堑还没消化,孟凡再一次吃了血狼尾巴的亏,这一尾巴重重扫在孟凡的腰上,就如腰上被人抡了一计猛棍,打得孟凡两脚直踉跄。

    血狼是不会给猎物喘息的机会,你若怕它,它就会变本加厉,这匹狼敏锐的捕捉到了孟凡身上的恐惧气息,立刻调转头来,一声怒号,耳膜都差点给震裂,当然最难以忍受的是那怒号中带来的那种腐烂的腥味,仿佛要将眼前的东西都拖入那腐烂的深渊。

    孟凡连退了几步,血狼又已经四肢离地,逼得孟凡退无可退,只得使出一招动如脱兔,既避开血狼凶猛攻势,又借助这它本身力道,将血狼送走,可血狼还想故技重施,尾巴又成了铁棍一般坚硬,这一次,孟凡终于没有再栽跟头,他看准时机,在尾巴横扫之前就已避开。

    血狼又是一声怒吼,想必它也是恨及了孟凡,想要杀之而后快,孟凡早想出手,占据上风,一招虎豹九关已经迫不及待,而血狼哪懂躲避,硬生生撞了上来,先是一招虎豹九关,直打血狼之头,可血狼头骨之硬,比身上皮毛更甚,反震得孟凡的双手酥麻无比,他干脆一跃而起,想再此施展鼹鼠饮河,可这匹血狼敏捷很多,只见它尾巴转动几下,整个身子竟在空中翻转了过来,张开了巨口就等孟凡送入口中。

    孟凡这才醒悟,这里也不归牛顿管,可此时就算收了拳法,也抵不过下落之势,空中转体,现在他可不会。

    一柄银枪,又见银枪,还是莫镖师的银枪,上一次救了阿梅,这一次救了孟凡。莫镖师同时与两只巨型血狼在镖箱处缠斗,还能为孟凡解忧,孟凡再一次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柄银枪从左侧而来,整个枪尖已插入血狼脸颊,狼的整个脑袋也不得不往右偏了好多,孟凡不仅化险为夷,这一拳还正中血狼前爪与身体连接处,这一枪可谓是价值万金。

    “呜、呜”,血狼断断续续的吼了几声,用爪子摁住枪柄,将整个银枪扯出,顿时鲜血淋漓,可它并没有丝毫停留,又马上冲了上来,也是是受伤的缘故,这一次速度明显慢了好多,可孟凡连续与两只血狼搏斗,体力内力也消耗大半,这一次已经是与血狼擦身而过,可血狼非要拼个你死我活,同归于尽不可。

    血狼紧跟着后爪蜷曲,前爪尽量伸直,终于将孟凡扑倒在地,正在的狼牙已在胸前,再犹豫一分,自己的胸膛就要被啃一个大窟窿出来。

    不得已,孟凡只能使出拳法的中十二路之三羊聚顶,这几乎是用尽了体力和内力,这一拳也结结实实打在了血狼的下颚上。

    有血滴在孟凡脸上,他不知道狼怎么样,他只知道打出这一拳过后,自己的双臂骨头一定是断的,因为那钻心的疼痛不停的刺激着他的神经,双臂好像被上万根灼热的银针同时刺入,他根本用不了一丁点力气,只能在那满地打滚。

    虽然他已经好了心理准备,因为娘亲和吴镖师都说过,在内力没有达到之前,贸然使用中十二路拳法,很容易留下终生残疾,不过终生残疾总比被血狼活吞的好,活着总还有一丝希望。

    就这样,孟凡躺在冷冰冰的地上,身旁还有未化的积雪,积雪实在是一个好东西,因为可以麻木神经,麻痹痛苦。

    一开始还以为在寒冷的野外自己一定睡不着,谁料想在如此环境之下他竟然能沉沉的睡去,而且睡得是那样的安稳,那样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