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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妖孽陈二狗

    时空深处有一界,无人得知起名,只知这颗破碎星体突然间便出现在了这方时空。

    星体被特殊的规则笼罩着,从外边无法窥伺其内一丝一毫。

    甚至换上一个角度观测,这颗星体便会从感知中消失。

    就像不存在一般,亦或者是介于虚实两种状态之间。

    界内有与其他星体一般的山川河流,也有日月星辰,人文气象。

    一条巨河横贯整界地域,江水波涛汹涌,又有万丈之宽,无人能渡。

    江岸有仙山,其山极嵯峨,山中有林,其林极蒙密,林间有径,其路极崎岖。

    相传此山高逾十万八千丈,有仙太屋在此登极,扶摇而上九重天,故此名曰太屋山。

    山下一村落,有三十余户陈姓百姓。

    躲避战乱迁徙于此,繁衍至今已有四代。

    恰逢靖国赢得了胜利,几位君王励精图治,开创了百年盛世。

    陈姓百姓得以修养生息,男耕女织桑麻满圃,日子也算的上悠然自得。

    “二狗子!陈二狗你给老娘站住!”从村口传来了一道女人气急败坏的呵斥声,打破了祥和的气氛。

    村里的百姓都停下来手里的活计,站在道路的两侧,仰头大笑地看着一个穿着开裆裤的小娃飞快地从眼前跑过。

    “二狗子,你手里拿的什么?”有人问道。

    小娃丝毫不予以理会,反而小短腿跑得更快,一溜烟就不见了人。

    “估摸着又偷了他老娘的丝质底衣,要拿去做飞鸢。”另有人笑呵呵地说道。

    “陈老六,你说这小屁孩干嘛老是喜欢搞这些乱七八糟的的东西?”

    “谁知道呢?或许是小孩子天性好玩罢了。”

    他们口中的二狗是个刚满6岁的小娃。

    安静的时候人见人爱,若是心情不好捣起蛋来,可会惹得鸡飞狗跳天怒人怨。

    巧娘撵着小娃从村口跑到了村尾,累的实在够呛,只好暂时作罢,坐在邻居家门口的石墩上缓着气,想着等他晚些时候回家吃饭的时候再收拾。

    小娃跑到村外一处空地上,这里已经聚集了好几个同龄小孩子,浑身脏兮兮,像是在泥地里打了个滚。

    见到他过来,纷纷拥了上去,喊道:二狗哥二狗哥。

    小娃小脸一冷:“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叫二狗。叫我大名陈大宝。”

    小孩子们笑嘻嘻地:“好的二狗哥!”

    陈大宝只觉得自己白说了!

    他抬头看了看天,把丝质衣物丢给一个小孩子:“三儿,赶紧把丝线给我弄下来。马上就要打雷了!”

    陈大宝不是普通人。

    他有前世的经验记忆,准确的来说,他是一个穿越者。

    没错,就是网文小说中时常提起的穿越者。

    可他没有金手指,也没有系统。

    从出生到现在已有六年,身处的社会类似于仙侠世界,本以为遇到这种穿越场景,便会是自己大展拳脚,修仙长生的好地方。

    前些年还曾有仙人门派下山到村子里带走了几位据说颇有造化的小孩。

    那会陈大宝年纪尚小,走路都还有些蹒跚,也没被仙人选中。

    长大后,村长集合了所有小孩子,拿出了仙人留下的鉴定珠,用以分辨是否有仙门可造之才。

    鉴定后却让陈大宝大失所望,岂料他一无灵根,二无慧根,也不被大道青睐。

    可以说,在修仙一途,丝毫指望不了。

    甚至因为前世自己是富二代,整日泡妞逛夜店,不务正业不学无术,脑袋里空空如也,半点发家致富的基础都没有。

    他十分怀疑自己在这里能否凭借穿越者的身份吃得开。

    于是乎,他这脑袋瓜子一转,走上了歪路。

    前世看过的那些小说,里面屌炸天的主角不都是这样吗?

    指不定就是因为自身体质是万年难遇的绝世霸体,被天地嫉妒,封闭了五感。

    而那些仙门引渡长老,也不过是区区低级练气期弟子,发现不了自己的特殊,也是理所当然。

    从废柴到天才,他差的仅仅只有一个奇遇,一个改变自身的契机。

    跳崖觅真仙?

    背后就是太屋仙山,自个儿胳膊腿儿的太嫩太小,云雾缭绕灵气充沛处爬不上去。

    太矮的地方一眼看过去,就是光秃秃一片,别说有神仙洞府,就是鸟雀在哪儿筑巢都嫌费事。

    误食灵药仙草,打通奇经八脉?

    这个村子里几乎每家每户都在农闲时,去当挖药人,方圆几十里地有天才地宝的地方早被薅得一根不剩,毛都没有落下一根。

    只剩下最后一招了!

    人为制造奇迹,莫非君不曾听闻大力出奇迹之典故?

    他想到了利用天地的自然伟力,洗刷身体从娘胎带来的污垢,用雷霆之力来打通身体被堵塞的奇经八脉,完成废柴到天才的蜕变。

    他想起富兰克林。

    这位优秀的科学家在雷雨天,放飞了一只风筝,引雷下凡。

    可这个世界还没有发明纸张,纪录书册要么用竹简,要么用兽皮,至于帛书,原材料贵重,也没有大规模普及。

    好在陈家村也有种桑养蚕的手艺,织出来的绸布虽说不敢奢侈到做外衣内衬,但女性用来做几件底衣还是没问题。

    前几天他已经偷了老娘一件底衣,做好了风筝的框架造型。

    可这放飞风筝的绳子又让他犯了难。

    麻绳质地较硬,即便是泡软了刮细,重量也不轻,也容易吸附湿润的水汽。

    试验了多种,还是只有丝质细绳最为合适不过。

    他心想,只好再牺牲一下老娘的衣服了!

    这才有了开头被追着打的情景。

    一顿紧锣密鼓地安排,万事俱备,只待打雷。

    陈大宝信心满满,丝毫不觉得这雷会伤害到自己半分,最终还会成为身体最为强大的补药。

    自带主角光环。

    这,就是穿越者无所畏惧的底气!

    站在坡上的一个小孩喊道:“狗哥,起风了!起风了!”

    得!特么的,连‘二’字都省略了,直接狗哥狗哥的叫,我这穿越者还要不要面皮了?

    陈大宝心底叹息一番,今日一过,你等与我,从此仙凡两别,且先为尔等留下一些美好了记忆吧。

    陈大宝牵引着风筝开始缓慢小跑,微风从脸上拂过,吹乱了颇有童趣感的刘海。

    头顶苍穹,乌云密布,空气烦闷且狂躁,雷云正暗中积攒着力量。风筝飞了起来,十米二十米三十米,直到手中的丝线全然没入天空。

    风大了,只吹得陈大宝难以控制身形,手中的风筝也因此差点脱手。

    他气沉丹田,双脚扎进泥土里,豪迈地望着越来越低的云层。

    雨丝借着微风的力量,纷纷扬扬地洒落下来。

    在这雨幕制造的天地,唯有陈二宝一人,顶天立地,昂首不倒。

    他远远地望着那群小屁孩,仿佛看到了他们艳羡的目光。

    他看到了一只通体白色的兔子,蹲在人群边上,正津津有味地啃着一根胡萝卜。

    等下,这是从哪儿跑来的兔子?

    为何自己竟然在心里升起了一丝莫名的熟悉感!

    它在啃的那根胡萝卜又为何如此香甜,身在百米开外的自己仿佛都能闻到。

    这种熟悉感越来越强烈,差点就让自己松开了手中的丝线。

    随即陈二宝给了自己一耳光。

    本人是做大事之人,以后匡扶正义,惩奸除恶,要拯救百姓于危难,更是像太屋仙人一般会羽化登天,岂能因一只兔子一根胡萝卜坏了心神。

    数十年之后,陈家村后辈们再回想此事,定会竖起一根大拇指:妖孽般存在的陈二狗!

    世上又会多出一则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