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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大雅茅斯探险记

    为了验证是不是人们只会对他说的第一句话有反应,李天成走出水果店,环顾四周,朝着人最多的马车附近走去。

    这些人大多穿着一件深蓝色的或暗红色的呢绒外套,头上戴一顶圆筒形帽子,具体是什么种类,李天成也分辨不出来,反正看起来和中国人的装束相差胜远。除此之外,有的绅士穿着皮鞋,有的穿着长筒鞋,每个人看起来都有一米八以上的个子,手指间和两腿间的步伐十分讲究,略显优雅。

    李天成走进一位绅士,他站在一匹拉车的高傲白马旁边,两眼直直的望着远方,似乎在时间静止之前,他正准备离开。

    李天成走近一看,细细打量他身上的衣着,蓝色的呢绒外套里面穿着带花边的白色内衣,他也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衣服,看起来像是只有女人才会穿的样子。

    “喂,你叫什么名字?”李天成像是上帝一般,带着傲视一切的架势,皇帝般的口吻问道。

    这个男人开始动了。

    他收回望向远方的目光,转而投在脚底下这个刚及腰的小男孩身上,他脸上露出微微一笑。

    “你好,孩子,我是英国皇家护卫军罗伯特·希尔次上尉。很高兴见到您。”

    “很高兴见到我吗?”李天成已经完全把这里当做了只属于自己的世界,他高傲地继续追问道,“英国皇家护卫军是干嘛的?”

    然而,这个叫做罗伯特·希尔兹上尉的绅士,开始收回自己的目光,再次望向远方,对于李天成接下来的一连串问题不做丝毫理会。

    “什么狗屁绅士。问你个话都爱搭不理,还绅士呢。”李天成有点儿小肚鸡肠似的说道。

    当他再次注意观察这位罗伯特·希尔兹上尉时,他才注意到,在这位绅士的背后,背着一把长长的枪杆一样的东西,这让李天成眼前一亮。

    天成急忙移动了两三步,转到绅士的背后,盯着他背上的这一把火枪看着。

    这把火枪,枪头超过绅士的后脑勺,枪屁股接近绅士的臀部位置,估摸起来应该有一米三四的长度。整体枪杆属于上了油漆的棕灰色,表面十分光滑,甚至还反射着淡淡的阳光。枪座底部镶嵌着银质花纹图案,仿佛是一头银狮子,又或像一条银光火龙。

    李天成不管那么多,三七二十一就从绅士身上把火枪给卸了下来,别看这火枪细胳膊细腿儿的,端在手上还挺沉,但是天成却对它爱不释手。

    然而,盯着火枪看了半天,天成并没有弄清楚这玩意儿是怎么开枪的,没位置装弹匣,就连能不能塞进去一发7.62子弹都很有问题。

    于是,他又环顾四周,发现马车周围还有其他背上背着同样火枪的绅士,于是他走到其中一位身边,拉扯着他的袖子,向他询问这种枪怎么使用。

    这位绅士于是动了起来。

    他先是从自己背上取出火枪,然后又从腰间的一个背包里取出细颗粒圆形子弹珠,接着量取了一勺火药塞进火枪里,然后用一个杆子伸进枪管使劲捣了三下,拉开击锤,这才把枪杆对着天上,砰地一声,响了。

    啥?这玩意儿这么麻烦?火枪不是应该上一颗子弹打一枪然后再上一颗子弹就能再打一枪的吗?李天成看着手中这个精致的玩意儿,他还是决定自己也试一试。

    于是他从刚刚那个绅士的口袋里摸了一把细颗粒子弹塞进火枪里,然后又用勺子舀了一定量的火药装填进去,于是他就去对方身上抢过来那根捣棍,伸进去枪管里戳了戳,自我感觉已经到位后,他拉开击锤,瞄向......天成把枪口不断转来转去,最后盯上了楼顶二楼的过道玻璃,反正此时人都是静止的,不可能有人会从那里经过。

    但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过了一分钟后,原本应该如炮竹爆炸一般的巨响声迟迟未至,渐渐地,等得李天成心里有点慌了。

    什么问题?自己明明和刚才那位绅士做的一模一样,为什么这火枪就是不响呢?难道说自己手上的这把枪原本就是坏的?

    又继续等了一分钟之后,火枪依旧没有半点要发声的迹象,李天成终于耐不下性子,失望地把火枪一股脑丢在地上,恨不得还要在上面踩上两脚。

    什么玩意儿?就这种东西还能叫作火枪?还不如手握一把长剑挥舞着自在,等到咱上完子弹瞄准敌人,别人早就已经拿刀砍下自己的脖子了。

    还以为自己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宝贝,失望至极,李天成准备离开。就在此刻,砰地一声,仿佛马车在他身后爆炸了似的,吓得李天成魂儿都要从肉体里逃了出去。

    什么鬼?李天成向后瘫坐在石砖地面上,幸好刚刚丢在地上的枪口是朝着马车方向,要不然,要不然,此刻自己不就已经在小说世界里一命呜呼了?

    太危险了,这玩意儿,简直比敌人还危险。马车的一个右轮被火枪卸了一半,十几条散开来的车轮木棍碎了一地,马车整个向右歪了下来,奇迹般的竟然站在车上的一个个人还没有从上面摔下来。

    我的个乖乖。快点远离这里,这火枪感觉对自己有恶意,保不准什么时候它就会掉过头来在自己背后放上一枪,那简直太吓人了。

    李天成从地上爬了起来,迈着急匆匆的步子就向东边走去。

    走了大概五十米远的距离,一个T字形路口出现在他的面前。李天成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向左走还是向右走,就在他挣扎于选择困难症之时,左边不远处的一个花店门前,站着的一个漂亮女生吸引了他的目光。

    好吧,本来不应该想这些东西,但是李天成属于早熟的那种,看见漂亮妹妹心里不知道为何就会砰砰砰跳个不停。

    要不是这是属于他自己的小说世界,就算是借一万个胆子给他,天成都不敢这么冒失地直接向着对方所在的方向走去。

    砰砰砰......

    李天成的心跳越来越快越来越快,他的心脏就仿佛是一个即将火山爆发的溶洞,四周正在不停地震,而且震动幅度越来越大越来越剧烈。

    李天成绕了一个圈子,先是来到了花店旁边的杂货铺,此时他距离这位姑娘只有十米之远的距离,他已经害羞得怯懦得不敢抬头去看人家一眼。

    好几次,李天成都开始打退堂鼓,从杂货店跑了开来,又在不远处站住不动,内心一番挣扎之后,又悄无声息地回到杂货店门前。

    就看一眼就好,就只看一眼,李天成在心里不停告诉自己,咱也不是做坏事的人,不道德的事情我们绝对不干,所以只是看一眼没有什么不合乎礼仪的吧,看一眼,就只看一眼,看完咱就走。

    从天成发现这个女生,到他决定站在不远处正面看她一眼,此时已经过去半个多小时了。

    即使在他自己的小说世界里,他还是先假装在杂货店选购商品,然后才一步一步慢慢地转动身子,从货篮里拿起这一个放下那一个再拿起这一个......

    甚至在最后他抬起头看对方第一眼时,李天成还四下环顾一圈,注意到根本没有人在偷看自己,他才放下心来鼓起了勇气。

    姑娘头上戴着一个白色花边的帽子,帽子上缠着丝带状的花纹,身上穿一件奢侈华丽的浅粉色连衣裙,裙部的腰间围绕着樱桃红一层层的蕾丝边。

    她左手间挽着一个小巧玲珑的篮子,刚刚选好的鲜艳百合花在篮子里洁白绽放。

    我的个乖乖,李天成感觉有什么东西从鼻孔里流了出来,怎么在这种时候偏偏干流鼻涕这种蠢事呢。他下意识用手想抹掉快要流出来的鼻涕,总不能在大美女面前擤鼻涕吧,那还不给糗死,结果,出现在他手上的却是鼻血。

    我的个乖乖。

    就在李天成不断向自己发誓自己是个正直的男人时,等到他回过神来,他却不知如何已经距离姑娘只剩下一步之远,近得他简直感觉自己马上就要死了。卧槽,明明自己已经锁死了脑袋里的条条神经回路,怎么双腿还是自顾自地行动起来了呢?

    女生高高的,要比李天成高出两个头还多,就算李天成想偷吻人家,估计还得从女生身上爬上去才够得着。

    一双短浅的眉毛下是一双如湖水里倒仰着明月一般的眼睛,白里透红的肌肤像是刚刚熟透了的鲜红水蜜桃色泽充裕,尤其是那一双如天神阿芙洛狄忒一样水汪汪的双唇,从其间露出洁白珍珠一样颗粒饱满的牙齿,若说她是神仙姐姐,也不能算夸大其词。

    怎么办,怎么办,我是个安分守己的良好公民,这种背地里干龌龊事的行为怎么能够诱惑得了我李天成,于是天成想到了耶稣,想到了魔鬼撒旦对于他的诱惑,对,这一定也是撒旦在搞鬼,肯定是撒旦设下的圈套等着我入坑,我必须坚持住,我必须反抗到底,我必须......

    然而.....

    嗯?

    女神在这一刻开始活动起来,啥?哪里来的小鬼?想干什么呢?

    哎呦......

    李天成终于从脑袋充血的迷迷糊糊中清醒过来,仰躺在地上痛得死去活来,这下手也太狠了吧,女神仰起的左腿还没有伸回去,脸上的面容竟然像极了死神。

    我的个乖乖,我的个乖乖,痛死我了,痛死我了,我的个乖乖......

    李天成在地上摸爬滚打了接近二十分钟后,才终于从死亡线上爬了会来,他气喘吁吁,精疲力竭,对一切都诚惶诚恐。

    女人,你的名字叫恐怖。

    我的个乖乖,赶紧溜了,要是再给她来这么一下,自己绝对小命都没了。

    然而即使逃得远远的,李天成还是三步一回头,恋恋不舍,仿佛自己的心已经被对方给掏空,但还是下手太狠了,吓得李天成不敢再靠近半步。

    就这样,李天成在大雅茅斯瞎逛了两天,等到第三天到来之时,大病初愈的鲁滨逊终于从床上坐了起来,开始出门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