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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难道是真气?

    慕容坤小心翼翼地拿起紫砂壶仔仔细细的端详了很久,最后又放回明尘的床底下,

    “阿尘,这个壶先放你这里,过两天我朋友来了,我再来拿。”

    临走的时候特地嘱咐明尘一定要藏好,千万不能让别人发现。

    虽然他没有明说,但明尘也知道他说的别人肯定是李翠花,虽说这个壶并不是太名贵,而且也不是花李翠花的钱买的。

    但若是让李翠花知道了,没收这个壶是免不了的,甚至还会引起又一次的家庭纠纷,只是这次的受害对象可能是慕容坤,当然他也逃不了干系。

    所以即使慕容坤不说,他也会藏得很好。

    等慕容坤走后,明尘便躺在床上仔细地回想着今天白天所发生的事情,这一切都太不可思议。

    尤其是他脑海中不经意间闪现出的那些字眼,这让他很是好奇。

    除了这些字眼外,还有一件事也让他非常疑惑,那就是小腹部那隐隐约约的一股热气。

    白天的时候还不是很明显,但是当他静静地躺在床上的时候,他发现这股热气自下腹部开始正在蔓延开来,顺着他体内的脉络,逐渐蔓延至全身。

    而且这股热气还在以一定的规律运转,并且热气所过之处,身体都会有一种特别舒适的感觉。

    实际上在白天华天齐施展九龙回天针的时候,当他爆发出一股能量将秦家众人都推开的那一霎那,他体内的这股热气也是有一丝的波动,只是非常快,也就一瞬间的事就消失了。

    当时他就觉得很奇怪。

    因为当时他的位置其实距离华天齐并不远,甚至还在很多秦家人的前面,

    但是那些秦家人都被推开,靠近门口的人则直接被推出门外,摔倒在地,而他却一点都没事。

    后来他也问过华天齐是怎么回事,华天齐告诉他那是真气外放所致。

    真气是修武之人达到一定境界以后所凝聚出来的。

    于是明尘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那便是他体内的热气很可能与真气有关,搞不好直接就是真气。

    如果真是这样,那岂不是说他已经算是一个修武之人了。

    虽然他对修武没什么概念,也没想过成为一个修武之人,但是如果有机会修武,也不是什么坏事。

    毕竟电视中经常在放武侠片,里面的修武高手仗剑天涯,行侠仗义。

    想着想着,他便睡着了。

    而在他睡着的时候,他迷迷糊糊的仿佛看到一个浩瀚的星辰世界。

    那是一个无边无际的星空,一颗颗闪烁着异样光芒的星星充满着整个空间,还有一些流星正在以极大的速度划过长空。

    这些星星都似乎离他很近,似乎只要他一伸手就可以触摸到,但真当他伸出手想要触摸时却又觉得很遥远。

    这个画面非常的美妙。

    他处在其中,只感觉自己非常的渺小。

    他踏空而行,漫步于浩瀚星空中,尽情地享受着美妙的旅途。

    但他不知道的事,远处有一双眼睛正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眼中充满了惊讶。

    因为从那个角度看去,明尘的周身有一幅巨大的太极图在随身运转,而他的脚下则是一幅巨大的八卦图。

    忽然,明尘感受到身体内一阵疼痛,

    “呃...”

    明尘感觉身体内部有一种撕裂的迹象,全身的经脉是似在不断的扩张。

    他想要挣扎,但是一动都动不了,甚至连眼睛都睁不开,想要呼救却根本发不出声音。

    这样的状态持续了很长时间。

    后来不知是因为疼的晕过去了,还是太累了睡着了。

    一直到天亮醒来,明尘发现自己全身都湿透了。

    但是起床后他发现昨天晚上的疼痛感早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说不出的舒畅,

    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变得不一样,体内更是感觉充满了力量。

    起床后的明尘换洗了一身衣服后,便像往常一样出去买菜,然后做早饭。

    上午的时候明尘接到了一个电话,便向慕容坤请了假出去了。

    慕容坤满口答应,反正家里也没什么人。

    慕容天雪上班去了,而李翠花依旧约了姐妹去打麻将,中午都不会回家,他也难得清闲,就索性自己一个人出去闲逛了。

    明尘骑着他的小电驴来到一条小巷子,巷子口有家猪肉店。

    店面不大,不到十平米,里面站在一个皮肤黝黑,身材瘦弱的男子,此刻正在使劲的挥舞着手中的大刀,

    “好了王大妈,一共二十七块五,您给二十五吧。”

    男子笑呵呵的对着摊前的一位五十多岁的妇女说道,

    “小胖啊,没关系,二十七块五就二十七块五,你现在也急着用钱。大妈不差钱。”

    大妈笑呵呵地拿出钱给那名男子,

    “那我再给您一小块吧。”

    说完男子又往袋子里扔了一小块肉,随后那位大妈笑呵呵地朝他挥了挥手便拎着肉走了。

    这时明尘走上前,

    “天哥。”

    原来他就是明尘的好兄弟赫胖,只是如今的赫胖早已不是以前的样子。

    以前的他人如其名,但是现在的身材已经对不起他的名字了。

    听赫胖说他最近找了个女朋友,名叫刘可倾,家里有一点钱,是个拆迁户。

    为了讨好女朋友的父母,他还在城里靠近市中心的地带贷款买了一套房。

    为此他白天在这里卖猪肉,晚上还要去打好几份临工,但即便这样对方的家人还是很不待见他。

    赫胖见明尘来了,立马停下手里的刀,

    “阿尘,你来了,稍等一下,等我把最后一块肉卖完。”

    赫胖虽然看似眉开眼笑,却仍然无法掩饰内心的忧伤。

    “天哥,最后一块肉就留给我吧,家里正好也要买肉了。”

    “真的?那我就不客气了。”

    赫胖一听立刻开心地将肉用袋子装好,然后放到了明尘的车篮里。

    其实这样的情景发生过很多次了。

    一开始的时候赫胖说什么都不同意把肉卖给明尘。

    因为他觉得明尘只是想让他早点收摊,他若是卖给明尘,相当于是在赚明尘的钱。

    这样的事情他是绝对干不出来的,他做大哥的可以给明尘花自己的钱,但他是不会要明尘的钱的。

    直到后来明尘告诉他买肉的钱是慕容天雪他们给的伙食费,本来就是需要买肉,不在他这里买也得去菜市场买。

    与其被别人赚了还不如进赫胖的口袋。况且他这里的肉不注水,吃着还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