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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流行音乐之王

    杜雨打完电话,回房间睡觉。李悦、凯特在餐桌边干活,谈谈说说,有高度的默契。在橙色的灯光下,两人一直忙到半夜。

    第二天上午,约翰·布兰卡接上李悦3人,开车上山,去见迈克尔·杰克逊。山坡上散落着很多豪华别墅,隐藏在幽深的树木中。

    凯特下了车,望着郁郁葱葱的花园,皱眉道:“这是……波兰斯基?”

    约翰点了点头。

    迈克尔家是一栋现代风格的建筑。隔了100多米,是导演罗曼·波兰斯基的房子。这是一栋凶宅,1969年,“曼森家族”的嬉皮士在这里杀死了5个人,包括他怀孕8个月的妻子。

    李悦见到了迈克尔·杰克逊。

    他不算很高,几乎瘦骨嶙峋,烫了蓬松的黑色卷发,眼睛大而有神,鼻梁挺直,嘴唇微张着。他化了妆,涂黑眉毛,画了浓重的眼线。

    迈克尔穿着一件蝙蝠侠漫画的黑色T恤,宽松的黑色长裤,白色运动鞋,似乎充满精力。

    他的皮肤很黑,在阳光下闪着光。

    迈克尔是黑人,但患上了白癜风,黑色素渐渐消失。等到1990年代,他全身皮肤都变白了。人们纷纷传说,迈克尔不愿当黑人,于是漂白了皮肤。

    这是无稽之谈。皮肤怎么能漂白?

    迈克尔是一个传奇。他不只是歌手、舞蹈大师,也是杰出的企业家,一位拥有巨大影响力的慈善家。

    娱乐工业制造了很多虚假的形象。李悦想,眼前的迈克尔褪去了所有炫目的光环,更像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

    “你好,迈克尔。”

    “你好,李悦。”迈克尔声音轻柔,确实有点像孩子。

    他身边还有几个人,都穿着西装。

    一是昆西·琼斯,52岁,戴黑框眼镜。他是黑人音乐大神,《战栗》专辑的制作人。众星云集的慈善歌曲《wearetheworld》也是他制作的。

    “你好,琼斯先生。”李悦很尊敬他,用力握手。

    昆西呵呵傻乐,道:“叫我昆西。”

    第二个,是弗兰克·迪莱奥,一个胖胖的白人,38岁,之前是“史诗唱片”的员工。《战栗》成功后,他辞掉工作,成了迈克尔的经纪人。

    第三是鲍勃·琼斯,大概50岁,也是白人。他是公关总监,迈克尔“流行音乐之王”(thekingofpop)这个绰号就是他起的。

    加上律师约翰·布兰卡,迈克尔的4个核心成员都到齐了。

    众人寒暄了半天,来到一间小会议室,坐在桌子两边。杜雨看不明白,胳膊肘撞了一下李悦,低声道:“咱们要开会?”

    “对。”

    “你不是要卖歌吗?”

    “正在卖。先让他们听一遍。”

    杜雨偷偷瞥了一眼迈克尔,道:“他就是《战栗》封面上的人?他是大明星?”

    “当然。”

    “他有多少钱?”

    “傻丫头,我哪知道……”

    凯特家有好几个律师,又雇了2个版权律师。她拿出准备好的《保密协议》,请迈克尔等人签字。众人司空见惯,飞快地签好。

    凯特拿出几份歌词,分给他们。迈克尔拿着歌词,微笑道:“李悦,这些都是你写的?”

    “是的,我负全部的法律责任。咱们先听一遍,一共有12首歌。”

    凯特见李悦点头,拿出一盒磁带,忽然有些紧张,心脏剧烈地跳起来。她定了定神,把磁带递给迈克尔。

    迈克尔看了看正反面,塞进桌上的机器。这是一台索尼磁带播放器,有点像老式的录像机。

    磁带缓缓转动。开始是李悦的说话声,说杜雨,“傻丫头……”

    杜雨有点脸红。

    钢琴弹响了几个和弦,李悦唱大卫·鲍伊的《太空怪人》,用来开嗓,歌声舒展开阔,像呼吸一样自然。

    迈克尔、昆西·琼斯惊奇的望着李悦。两人都是世界级的音乐家,立刻被吸引住了。

    唱得这么好?

    李悦的气息很足,听不见呼吸声。他咬字很松,歌声非常平淡,松弛,不着边际,和说话差不多,似乎没用一点劲,却非常清晰,明确,坚决。

    他的声音很古怪。

    既极端明亮,又极端灰暗,像灼热的火焰,像寒冷的冰块。既简单,又复杂,既成熟,又稚嫩。朴素,华丽,无比粗糙,无比细腻。

    既完美,又不完美。

    各种100%冲突的形容词,居然同时成立。

    大卫·鲍伊是伟大的摇滚歌手,《太空怪人》所有人都听过。但李悦唱出来,却像一首陌生的新歌,带着浓烈的个人风格。

    迈克尔一直窝在椅子里,现在坐直了,双手摆在桌子上。

    他想,李悦唱什么不重要,关键是他的唱法。他只有18岁,却难以想象的成熟,像经过无数岁月淬炼的烈酒。

    太高级了。

    钢琴声也很高级。弹琴的人显然漫不经心,琴声却洗练纯粹,干脆凌厉,每个音符都浑然天成,像无数颗子弹,接连炸开。

    这个人有深厚的古典钢琴基础。

    完全是大师级别的。

    这张demo录好以后,凯特听了100多遍,几乎每天都用它催眠。她伸手去按机器,道:“第一首是唱着玩的。我倒一下带子,从第二首开始听。”

    “别动!别动别动……”迈克尔等人急忙拦住。

    “哦?好的。”

    众人痴迷地听着,不愿错过一点细节。李悦的demo录得很粗糙,用的是很低端的机器,但没人在意。

    《太空怪人》放完,磁带播放着众人掌声,当时是在杜雨家,朋友们热烈讨论,嗡嗡说话。

    迈克尔等人目瞪口呆。昆西暂停播放,皱眉道:“效果太好了。你做后期了?掌声、说话声是你混录的?”

    “没有。我和朋友们开了个家庭音乐会,这是同期录音。”李悦喝了一口咖啡,解释了一遍。

    “你用家庭的小录音机拾音?没有麦克风?”

    “没有。”

    迈克尔恍惚了。录音条件这么差,可能连现场50%的效果都达不到,怎么能这么好?他问:“钢琴是谁弹的?”

    “我自己。”

    昆西差点吐血,问:“李悦,你是音乐学院的?老师是谁?”

    “不是……”

    迈克尔陷入混乱,一边看李悦,一边大声商量,都忘了是来买歌的。当然,发现一个音乐天才,可能比买歌还重要。

    能让迈克尔这帮人震惊,李悦有点小得意。他想起自己的计划,忙收起心神,道:“咱们先听一遍歌,一会再聊。”

    “好的。”

    第一首歌是《vivalavida》,迈克尔一个月之前就拿到了歌词,爱不释手。他自己写过几条旋律,但都不太满意。

    李悦的歌声依然平淡,但歌词清清楚楚。它的主歌、副歌旋律都很简单,一问一答……

    迈克尔专注地听着,又瞪大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