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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亡魂执念

    “失败!”

    打了一夜游戏,江枫似乎一点也不困,反而因为某种失落的情绪更加精神。

    KDA数据、精彩的翻盘、绝地反杀······

    这些曾经不断刺激江枫分泌快乐多巴胺的精彩时刻,就在今晚,再也不能让江枫提起半点兴趣。

    他竖着耳朵听着一墙之隔外的骚动、莺莺燕语、嬉笑取闹,却越听越心焦。

    打开期待已久的游戏,看着熟悉的画面和战斗的声音才能让江枫焦虑的心情好受一点。

    “为陈代辉先生与罗茜小姐举行结婚典礼,敬备筵席,恭请光临。”

    高考之后,江枫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然而,这份喜帖五天前出现在家里,杀死了青春期的悸动。

    回想起与邻居姐姐罗茜的这份自作多情的青涩情愫,也许是从那个夏天开始的。

    江枫看见金色热烈的阳光洒在她的身上,肩带微微陷进雪白的玉肉中。

    如果她在有一双洁白的翅膀,那简直就是低首俯察世间、怜悯无家可归之人的圣洁天使。

    所以江枫这样无父无母、成绩差劲、受同学排挤的人能够一直沐浴在罗茜的圣爱光辉之下,成为他的光。

    江枫的心和灵魂被照亮,得到了精神上的宁静,知道自己并不低人一等。

    这样的场景被江枫懵懂的荷尔蒙所镌刻进他的生命里,于是他立志长大以后要战胜所有男人,把她娶到手。

    可是她今晚盛装打扮,要嫁给别人。

    江枫的痴心妄想还没有发芽便已夭折。

    从窗帘的缝隙中可以看见早晨微弱的光线,天亮了。

    有檀香不知道从哪个缝隙里面飘进来。

    江枫觉得也许是因为有这种习俗,出嫁的姑娘在出嫁前要焚香,敬告列祖列宗。

    哎!白马王子的七彩祥云,这个时候也应该出发了。

    有一头绝对不可能被驯服的野兽不断地在江枫心中冲撞,不把他自己咬死,就要把那个叫陈代辉的小子咬死。

    所以他并不打算坐以待毙,而是要做点什么。

    他要让陈代辉付出代价。

    此时此刻江枫还不知道,这一切只不过是他一厢情愿的执念而已。

    他拿出衣柜里面的西装,拉开拉链,扯掉防尘袋,学着大人模样将大红色的领带、粉色的条纹衬衫、裤子、外套从衣架上拿了出来,对着镜子,按照导购员的嘱咐,穿了起来。

    其它的都还好,就是领带太难了,江枫试了很多次,都感觉别扭。那大红色的领带更像是红领巾。

    “算了!不戴了!”

    在许多次尝试中,江枫终于失去了耐心,将领带一把从脖子上扯了下来,扔到了床上。

    整套西服像是一个尘罩子一样,罩在了江枫的身上。

    外套的袖子竟然盖住了半个手掌。

    导购员说买大一点好,就算是舒展运动也不至于不太灵活。

    江枫十分信赖这位导购员,因为他自己在学校穿的运动服都是这位热心的导购员搭配的,兄弟们都说好,甚至还有亲近的女同学夸他衣品好。

    但是,他与这位热心的导购员在皮鞋的事情上起了冲突。

    江枫实在是穿不惯皮鞋,太硬了。

    所以他这套尘罩子一样的西装下面是一双运动鞋,一双名牌运动鞋。

    在镜子面前,左扭扭,右看看,抖一抖,虽然有些别扭,但是江枫认为还是看得过去的。

    这身特别订购的西装只是江枫计划中的一小部分,能否绝地反击就要看放在桌子上送给罗茜的结婚礼物了。

    他有自信,这份礼物会让江枫自己短暂地成为婚礼的主角。

    现在,要拿上结婚礼物和爷爷一起去隔壁吃早餐。

    邀请亲戚朋友,吃个甜蜜蜜的早餐,等新郎到达后,再经过一系列带有谐音梗的仪式,一起把女儿送到婆家,是他们这里的习俗。

    打开房门,看见爷爷已经吃着隔壁送过来的蜜枣汤。

    爷爷右边膀子上用别针别着一块黑布。

    白事是不能冲了人家的红事的。邻居家也算是客气,应该是罗妈早早就把蜜枣汤端来了。

    今天什么日子?也许是自己父母的祭日。

    江枫对自己的父母完全没有记忆,自然也没什么感情,爷爷也从来不会主动提起他们的事情。就算是江枫主动提起,他总是随口敷衍过去。

    奇怪的是,蜡烛供果后面的黑白照片并不是一男一女两个人,而是一个少年。

    这个少年看起来十分眼熟,江枫却想不起来是谁。

    不过无所谓,他对父母的祭日都没有上心过,更加不会理会那个陌生人是谁。

    蜜枣汤并没有江枫的份,他还记得罗妈五天前送请柬来的时候特意叮嘱自己早点去喝蜜枣汤的。

    可能祭日有一个苦主就行了吧,他今天有重要的事情去办,可管不上什么祭日。

    江枫没有和爷爷打招呼,直接来到隔壁罗茜姐姐家。

    客厅和餐厅已经有很多人了,在吃着蜜枣汤圆一类的甜食。

    这些人脸上的扭曲笑容在大红装饰的喜色中十分和谐。

    新娘的房间紧闭,但是能听见里面的欢笑。少数几个进进出出的人把门捂的紧紧的,生怕有不速之客闯进去,把新娘抢走。

    江枫突然感到有些闷得慌,气短心悸,也许是热的。

    “喂!什么情况?”

    说话的人是罗凡。他是罗茜的亲弟弟,也是江枫的死党。

    “什么什么情况?”江枫吃着碗里的蜜枣,嘟囔着。

    “你今天,你今天,怎么,怎么,哦,怎么这么帅啊?”罗凡实在想不到什么形容词了,只能用这种万精油的描述。

    今天最高温度三十五度,他很不理解江枫要穿着一套西装来。要遭这种罪的人,今天应该只有新郎和司仪两个人而已。

    “当然要来给你撑场面啦!今年你姐姐结婚,不能让你姐夫那小子看扁啦!”

    “也是!果然是好兄弟!”

    “对了,你姐夫他,那小子是干什么的?”江枫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打听起那个小子的情况。

    “听说家里在省城开了个跨国的大公司。也不知道具体是干什么的,反正是富二代呗!也不知道等我大学毕业了,那小子能不能帮我在他公司安排一份工作。”

    两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就这么默契地共同称呼那个即将娶走罗茜的男人作“那小子”。

    “哎!瞧瞧你那点志向!咱们不给资本家当走狗!等大学一毕业咱们就创业,要干出自己的跨国公司,让那个小子知道我们不是好惹的!”

    “果然是兄弟,怎么说来着,对了,鸿鹄之志!哎,我记得高考的时候还考来着,你写对了吗?”

    “管那个干什么?分数不是已经出来了吗?过两天就要去填志愿了,现在还说这个干吗?弃我去者不可留!”

    “果然兄弟有水平!!!”

    两个学渣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报志愿的时候填什么学校的事情。

    江枫有些不自在,不停地点亮手机又关闭,除了广告轰炸以外什么都没有。

    他太贪心了。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小区楼底下一小挂鞭炮的突然响了起来。

    “新郎来了!”

    是新娘的白马王子驾着七彩祥云来了。

    江枫站在厨房,从窗户口往下看。

    他们住在三楼,可以很清晰地看见迎亲车队的豪华。

    江枫可以确定的是,那些汽车绝对比七彩祥云昂贵。

    “快看!那是什么车?一定很贵!我以后要是有一辆就好了。”罗凡在旁边说。

    “婚车都是租的!很便宜!”

    “不是的,头车是那小子自己的。他上次来我们家的时候,就是开的这辆。”

    听到这里,江枫攥着礼物的手有些热得出汗了。

    “上次?啊?我怎么不知道?来干什么?”

    江枫的呼吸有些急促,不知道那不怀好意的富二代来干什么,有没有过夜,有没有干其他的什么?

    但是他转念又一想,不会的,那小子肯定没有过夜。江枫的房间与罗茜的房间仅仅是一墙之隔,如果又什么动静的话,自己肯定会听到的。

    “那小子还在我家过夜呐!我妈本来不让的,谁知道那小子脸皮太厚了!”

    “啊?”江枫愈发地感觉到呼吸困难。但是他依然确信,肯定没有发生什么,不然他不会听不到的。

    如果他不这么安慰自己,他一定会疯掉的。他绝对不能接受这种事情就发生在与他一墙之隔的房间内。

    “就是上个月去你家一起通宵那晚,我的房间就给那小子住了。”

    “哦!”

    还好,还好。江枫暗自庆幸。

    “新郎来了!快把新娘的房门锁好!”

    “快锁好!”

    有好事者呐喊。

    江枫突然觉得自己非常可笑,纠结那一晚究竟有没有发生什么根本没有意义。总归那小子今晚就要履行做新郎的权力和义务,他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包括江枫任何不成熟的幻想,或许厚脸皮的那个小子还有更变态的想法。

    想到这里,江枫紧紧咬着后槽牙。

    “这次非要给你个下马威!”

    新郎在伴郎的簇拥之下,进了门口。

    江枫可以看到罗妈脸上一阵阵的姨母笑,怪不得俗话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看来罗妈对这个女婿还是很满意的。

    自从罗茜姐到了出嫁的年纪,找罗妈提亲说媒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但是罗妈甚至都没有同意任何一位男方来家里看看。

    那些收了重金的媒婆们甚至假装好心地提醒罗妈,要是把少女拖成大姑娘,可就嫁不出去啦。

    但是罗妈依然坚持自己的原则。

    江枫自诩可以满足罗妈的要求,等再过四年,自己大学毕业就可以名正言顺取罗茜了。

    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江枫向门口望去。他到想看看,到底还有谁能够和他一样优秀,满足罗妈对女婿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