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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带着两只猫的男人

    这可是神兽啊,价值不是钱可以衡量的。

    比蜃龙珠这种宝物,都要珍贵百倍、千倍!

    万一被人抢去了怎么办?毕竟激光还小,纵然是神兽,这个阶段也不敢说世界上没人能抓住它。

    刘胜尝试用伏虎术的原理,想将激光变小一些,这样更不显眼,不过试了一下,完全没有反应。

    不知道是神兽的特殊还是自己实力不足。

    变不小也没什么,本身激光也还不大,而一旦长大了,它的速度和实力又不知会成长到什么程度,也就没有必要再伪装了。

    总之刘胜觉得,现在还是有必要做些伪装工作的。

    趁着激光睡着了,正好给它打扮打扮!

    首先这个尾巴特征太过明显,没有哪种动物会长这么长的尾巴,是身体长度的好几倍,这一看就不普通。

    激光的尾巴很特别,摸起来若软无骨,看起来像是毛长而已,实际上每一根毛都好像是活的。

    长长的尾巴就像触手一样,竟然都可以灵活活动,这非常不科学,但也正是激光的神异之处。

    刘胜不敢剪它尾巴上的毛,这可能会对激光造成损害,但身上的毛看起来很普通。

    掏出一把剪刀,嘁哩喀喳一顿乱剪,把一些地方的毛剪短,再把它尾巴绑在上面遮掩。

    除此之外,脸颊上的毛也减去不少,这样一阵“美容”,让激光看起来,就像一只没有尾巴,品相极差的野猫。

    虽然理发的手艺不咋地,但刘胜还是很满意,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这样没人会认出它是神兽吧?这孩他妈都认不出来呀!”

    丑是丑了点,但一旦接受这种风格,其实也还能接受,丑萌丑萌的,蓝星这种宠物也是不少。

    眼看外边雨下得差不多了,刘胜单手掐诀,口中默念几句咒语。

    稍等了一会,一只斑斓猛虎突然从天而降,噗通一声落在山洞前,口中还叼着一只体型不小的野猪。

    正是之前被刘胜放出去,自行捕猎进食的古力,刘胜都做不到完全辟谷,更别说是它了,所以偶尔要把它放归山林,进食补充。

    否则刘胜光养它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别看它被刘胜收拾得服服帖帖,其实古力是玄级之妖,起码相当于人类的日游境实力了。

    实力其实很强,一跃数十丈远,蹦蹦跳跳,看起来跟长翅膀也没什么区别。

    如果放任古力肆意妄为,屠杀一座小县城的人,都完全没有问题,绝对是普通人的噩梦!

    刘胜从古力叼来的野猪身上,割了几块好肉,收进戒指,想着等激光醒了,就喂给它吃。

    也不知道它饭量怎么样,之前一直很兴奋,没有细想,现在平静下来一琢磨,恐怕神兽也不是那么好养的!

    刘胜猜测,说不定要消耗大量资源对它进行培养,它才能快速成长,而自己都一穷二白的,万一养不起咋办?

    怀着忐忑的心情,刘胜抱着两只“猫”,骑上纸鹤,离开了这里。

    古力对激光倒是没有表现出特别的感觉,只是略微好奇,闻了闻味道,也没有特别害怕臣服之类的表现。

    刘胜一看,这剧本不太对啊?不是应该有什么血脉压制之类的嘛?不应该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吗?

    刘胜仔细想了想,或许这只是一种思维误区吧?神兽的神,也是相对其他普通动物来说的,就好比人类中的修道高人。

    有句话说得好,有眼不识泰山,不知者无畏,应该古力层次太低,认不出神兽。

    “这样正好,否则自己给激光一顿捯饬,也没什么意义,随便碰到一个带宠物的修行者,立马就露馅了!”

    心中稍定,刘胜觉得,神兽本身在弱小的时候,应该就有自我保护的机制和隐藏本能。

    就算普通野兽的幼崽,都会这样的本能,更别说神兽了,自己也不用太过担心。

    飞了一晚上,天亮后刘胜找了一座县城降落休整,还特意着两只“猫”,在大街上转悠了几圈。

    虽说两只猫看起来很普通,只是有一只比较丑而已,但一个大男人,抱着两只猫逛街,还是略显引人注目。

    刘胜有些苦恼,如果单有古力的话,他也不担心,但有了激光就不一样了,这就像普通人抱着一块金子,出来招摇过市一样。

    心里总有些不得劲:“要是有储物袋可以装活物就好了,这种东西应该是有的,只是自己暂时也没办法搞到!”

    直到刘胜看见大街上有书生打扮的人,身后背着一个箱笼,不由眼前一亮。

    这可是个好东西,一般是读书人外出,比如进京赶考,喜欢带的一种行李箱,主要为了方便携带笔墨纸砚之类的东西。

    本质上就是一个背在身上的箱子,刘胜觉得,这个东西很好,可以装激光和古力进去,也不会引人注目。

    想到这里,刘胜找人打听一番,在市场上买来一副箱笼,专门找的木质的,比较结实,也有竹制的更轻便一些。

    当然,这点重量刘胜是不在乎的,结实点更好,自己也可以进行一些改造,让两只“猫”在里边待的更舒服一些。

    为了配这副装备,刘胜又专门买了几身书生衣服,所谓书生衣服,各朝各代其实都有些差别。

    但总结起来,也无非就是四个字,峨冠博带。

    就是比较高的帽子和很宽松款式的衣服腰带,别人一看就知道是读书人。

    因为一般人要干活,忙于生计,衣着以轻便为主,是不会这么穿着打扮的。

    刘胜穿上书生衣服,背上箱笼,气质这块也是拿捏地很到位,任谁也看不出破绽了。

    “本来也是要去京城,这次也算是体验了一回,进京赶考的感觉了!”

    当然,刘胜也知道,以自己的水平,恐怕连个秀才都考不中,更别说进京赶考了。

    这不是学问和知识上的差距,主要是不适应,思维逻辑不一样,在蓝星会背几首诗词就能穿越到古代,考取功名吗?

    那想都不用想,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李白诗写的好吧,自己都无法通过科举出头,更别说半路来的穿越者了。

    “话说这个世界有李白吗?”

    刘胜突然升起一个疑问。

    我在大唐除妖那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