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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愉快地决定了

    “慌什么,仔细查验过了?”沈县令对数银子的衙役说道,声音镇定自若。

    确实他也不用慌,那么多银子摆在那,眼睛一扫也知道在一万两左右,即使短少了一些,大不了咬咬牙,自己掏腰包补上,总还是掏得起的。

    柯南暗暗点头,看来经过这番大难,死里逃生后,沈县令的心理强大了很多。

    “回老爷话,点了三遍了,确实少了五十两,只有九千九百五十两。”查验银子的衙役恭恭敬敬地答道。

    “不关小人的事啊!”钻山豹嚷嚷道。

    “就是你弄丢的。”柯南对钻山豹道。

    “啊?”

    “银子没有少”,柯南道,转身对沈县令:“大人,还记得地道口王叔捡到的那五十两银子吧?”

    他这么一说,大家都想起来了,确实,当时黑虎钻进地道,找到地道入口时,老王头在草丛里捡到一锭五十两的大银子。

    也正是那锭大银子,让大家相信了柯南的推理:是越狱的钻山豹,顺着地道偷走了一万两银子。

    “哈哈哈哈,不错,老夫差点都忘记了。”赵知州和沈县令一起大笑起来。

    他们俩现在心情都是极好,什么事情都觉得顺眼,都觉得愉快。

    顺义县衙。

    冬天的白天短,太阳刚落山,就已经到了掌灯时分。不过四处都覆盖着白雪,微光反射之下,县衙里倒也不显得特别黑。

    县衙东南角,紧贴院墙是一排低矮的平房,这是捕快衙役们住的地方。

    这片房子原本是空地,顺义县衙占地面积大,沈县令又体恤下情,觉得这片地荒着也是浪费,特地批准无房的捕快衙役,可以在此建房,也省得出去租房子,总是要花钱。

    这片平房最末尾一间,就是柯南的舅舅李尚荣住的。

    房子面积不大,装修得甚是寒酸,家具也只有一张小床,一副桌椅。木桌上摆放着一盏油灯,昏黄的灯光照着桌上的一盘油豆腐,一盘花生米,还有两副碗筷,两个小酒杯。

    李尚荣拿起酒盅,向着坐在他对面的柯南道:“今天高兴,破例准你喝一杯,来!”说着他举起了酒杯。

    柯南自幼父母双亡,全靠收入微薄的舅舅,牙缝里省出来的一点点钱,辛苦拉扯长大。

    说是舅舅,恩同父母。

    这杯酒是不能不喝的。当下慌忙双手举起酒杯,在李尚荣的酒杯下缘轻轻一碰,一饮而尽。

    李尚荣也是穷人,这酒十分便宜,滋味寡淡,和前世的啤酒差不多,可是杯子里的恩情,却是满溢而出。

    当下柯南就着这杯谢恩酒,谢了舅舅李尚荣这些年来的拉扯,几句话说的老李眼圈都红了,道:“总算老天有眼,保佑你平平安安长大,现在在县衙里谋了个差事不说,还拜了沈大人做干爹,将来好好混!你这么能干,前途无量啊,舅舅我现在就是闭眼了,九泉之下,也有脸去见我死去的姐姐了!”

    这番话说的柯南也伤感起来,暗想就算为了舅舅,自己也要好好混,混出个人样,报答舅舅的养育之恩。

    舅甥俩又说了一会儿闲话,李尚荣把这些年来,县衙里尤其是捕快抓贼的各种门道,都仔细说给了柯南听,柯南也都一一记在心头。

    接着李尚荣挠挠头,看着窄小的单人床为难地道:“这房子太小,先暂时委屈委屈你,挤一挤。等过了年,我去找点便宜的砖瓦木料,挨着这间房,给你也盖一间!”

    舅妈死的早,舅舅一个人打了多年光棍,所以这屋子里也只有一张小床。

    挤一挤住的也确实窘迫,但也没别的办法好想,这寒冬腊月的,总不能在外头打地铺吧?

    正此时,砰砰的敲门声响起。

    打开门一看,沈超头上身上俱是一层薄雪花,裹着一团寒气走进屋来。

    沈超进门寒暄两句,就拉着柯南往外走,道:“老李头,我就猜你为柯南的住宿发愁,别发愁啦!我都准备好了,我家后堂正好还空着一间厢房,刚都收拾好了,柯南去那住,正好!”

    柯南还想客气几句,沈超根本不听他的,拽着就跑了出去。

    李尚荣倚在门框上,看着沈超和柯南的背影在雪地中越来越小。

    外甥救下沈县令一家,立下大功,真是出息了。自己是个捕快班头,只能挤在这可怜巴巴的小平房里,外甥只是个见习捕快,却能住在县太爷公子的隔壁。

    见外甥混的风生水起,李尚荣心里由衷的高兴,老怀大慰。

    柯南双手抱着膝盖,坐在床上。被子晒过不久,散发着好闻的太阳香味。家具不算奢华,但比起舅舅那间平房里的陈设,好得太多了。桌上一盏油灯,火焰正明亮的燃烧着,照到旁边那个黄花梨木的书柜上,古色古香。

    沈超对柯南是真的掏心窝子,收拾好房子,准备好住处不说,还让丫环给柯南打了洗脸水、洗脚水,说是他太辛苦,热水泡脚能好好睡一觉。

    一切都收拾妥当,夜已经深了,沈超才恋恋不舍的离开,告诉柯南不管有什么事,只管向他开口。

    看得出,沈超是真把柯南当兄弟了。

    恍惚间,柯南生起了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眼光落到屋子一角,卧在那里的黑虎,看到主人的目光,动动耳朵,快乐的摇晃着尾巴。

    柯南从后腰抽出那根太阳能放电器,坚硬的黑色塑料外壳,“南方电子厂”五个字,提醒他这是一件不属于大明的器具。

    或许只有在黑虎面前,柯南才能百分之百的展露一切,包括他是穿越者这个最大的秘密。

    嗯,本来大明只有负责“打事件”的东厂,自己的穿越,让大明多了个负责打螺丝的南厂……

    穿的时间点还不错。

    现在是大明朝的幸福时光:弘治十三年,后世大名鼎鼎的正德皇帝,此时刚刚十岁。

    小冰河期尚未来临。

    大明最后一位造反的藩王,宁王朱畏天,也就二十一岁,大概还没动坐龙椅的念头。

    外敌瓦剌已不成气候,没法和后来成为明朝心腹之患的女真相比。就算是建州女真,这时候还是大明的顺民,还要仰仗大明卖给他们盐和铁,除了在深山老林里瞅傻狍子,顶多欺负一下旁边的半岛居民而已。

    总的来说,天时地利人和。自己的穿越,算是模特参加时装展----穿的不错!

    上一世柯南读过的穿越文中,主人公无不是上马管军下马管民,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

    柯南没有那么大的理想,但他觉得凭着自己的见识和脑筋,在这个没有指纹技术没有摄像头更别说DNA鉴定的年代,当一个破案如神的侦探还是足够的。

    说不定将来的历史上,会像《包公案》、《狄公案》一样给我柯南重重记上一笔,来个《柯公案》?

    别想了。既来之则安之,就安心在大明朝,做一个明侦探柯南吧!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