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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子时已到

    突然,脑海之中,复杂的信息流涌现,一幕幕画面在陈宇眼前如同电影般播放,心头顿时明白,他这是穿越了。

    按照记忆中的画面,这是一个类似于古代的世界,这里既有朝堂之上的国家大事,亦有俗世之中的儿女情长。

    陈宇现在就处于唐国益州的栖凤县。

    而原来的陈宇,故事却要精彩许多。

    前身乃是栖凤县陈家独子,是有名的纨绔子弟。

    陈家占据了整个栖凤县的布料行业,原本依靠陈家的基业,这位纨绔子弟可以无忧无虑地过完这一生。

    不幸的是,他的老爹陈辰曾经依靠家底富裕,抢了一位穷酸书生的未婚妻。

    虽然夫妻二人是真心相爱,陈辰也给了那位书生一百两银子补偿。

    但书生依旧不服,他满怀怨气,靠着那一百两银子发愤图强。七年之后,竟是功成名就,衣锦还乡做了这益州刺史。

    他亲自来了陈家一趟,在听闻昔日心爱的女人一年前就病逝后,仰天大笑:“陈家当年待我不薄!”

    说完便怒甩衣袖而去。

    而正是这位益州刺史一句话,陈家在三个月内以一种恐怖的速度衰落下去。到最后,就连承载着数代传承的祖宅也在陈辰的哭喊声中被人夺取,在上面盖了一间崭新的酒楼。

    陈辰自此抑郁而终,陈宇也没了去路,直到陈辰的至交好友秦正收留了陈宇。

    而秦家三代单传,这一代却只生了个女儿,之后未添男丁。于是秦正便让陈宇入赘秦家,娶了他的女儿——整个涅城最美的姑娘,秦婉儿。

    但就在大婚之日,陈宇却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之事。

    新婚之夜,本该是春宵一刻,他却连夜从秦家逃出来,偷了银子去青楼给心仪的女人赎身,想要带其私奔。

    当晚,在栖凤县最有名的青楼,烟雨楼门前,当着一众青楼女子和客人的面,女人涂着粉红胭脂的脸满是鄙夷,用那细嫩手指用力点着他的脑门破口大骂。

    “爱情?老娘的爱情就是金银珠宝,你以为你还是陈少?”

    “当今有钱的才是大爷,去他妈的爱情!”

    “哎呦,程少您怎么来了?”

    “粗俗?奴家平时可是温柔得很,我这几日又想了一些新花样,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咯咯,那样不行啦,程少你真讨厌!”

    “一个赘婿而已,奴家还会怕他?咯咯。”

    ……

    就这样,前身一片真心付之东流,心灰意冷之下,他漫无目的来到县郊散心,却不想被两个人偷袭,胳膊和肚子上分别被插了两刀。

    伤口鲜血淋漓,染红衣襟。

    仓皇逃窜之际,他回头发现是县令的公子黄秋和周家的周明礼,而那周明礼正是秦婉儿的狂热追求者。

    他向野外逃去,却不想遇见那身穿红衣的女鬼,当再次睁开双眼,这具身体已经被陈宇占据。

    把记忆理清之后,陈宇默默地将手伸到伤口处。原本应该血流不止,一片狰狞的伤口已经消失。

    指尖触碰的是那平滑温热的肌肤。

    “看来穿越并没有导致我的能力丧失。”

    陈宇打量四周的环境,开始思考应该怎样逃出这个地方,他对这个新奇的世界非常好奇。

    “那女鬼每天都从我们之中选一人杀死,但你们可知道那女鬼的来历?”坐在阴影中的李良突然说道,在旁边是一扇窗户,此刻皎洁月光移到他的脸颊上。

    那是一张非常普通的脸颊,普通到一落入人群就无法辨识。

    闻言,众人皆是摇头。

    白衣书生孟义拍了拍衣袖,一脸希冀,“若是兄台知道,还请详细告知,说不定能有逃出去的机会。”

    “磨磨唧唧,你他娘的快说!”那大汉双目瞪圆,气势汹汹地盯着李良。

    “我也是有所耳闻,知道的不多。”李良摇头,他整理一下衣服后摆,右手在后腰处轻轻抚过。

    “前些日子我听清萍街的郑屠户提起,街头常家那位十六岁的小姑娘常萍,为了凑足银子给哥哥治肺病,瞒着家人将自己以三十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了马家的马贵。

    “想那常家原本也是书香门第,却不想没落到需要买女救子的地步。常萍姑娘我也曾听闻,当初还曾与她讨论诗词,唉,真是世事无常啊。”书生摇头,情绪更为低落了。

    “马贵?马家那个七十岁了还喜欢虐杀女人的老疯子?!”

    大汉噌的站起身来,似乎已经知道常萍的结局,红着眼骂骂咧咧,“若是有机会出去的话,我宋大侠一定要为民除害!”

    李良淡漠的看了他一眼,视线落到陈宇旁边的少女杨钰儿身上,“如果我没猜错,那女鬼就是常萍,她是在马贵近乎变态的折磨下绝望地死去,再加上一些特殊的原因,变成了鬼。”

    说完,他发现陈宇和旁边的杨钰儿一脸茫然,似乎明白了什么,又补充了一句,

    “马贵是栖凤县有名的疯子,他特别喜欢买年幼的女子带回家虐待致死,曾经有人见过一具女尸,尸体上是密密麻麻的血红鞭痕和大大小小被锐器划开或刺穿的伤口,就连头发都被烧光。”

    大汉宋大侠面色阴沉,满脸横肉挤了在一起,他紧握着砂锅大的拳头,“但是按照唐国律法,杀死买来的奴仆并不犯罪,他娘的……”

    “说了这么多,还是没有出去的办法。”书生孟义瘫坐在地上,绝望地看着窗外森冷的月光,“马上就是子时,不知道这一次谁会被选中?”

    “我有办法逃出去,只不过需要一个人的帮助。”

    杨钰儿被污泥覆盖的脸庞看不出表情,那双明亮的眼睛有种空灵的感觉,像是盛满一片璀璨星空。

    她目光依次扫过众人,最后落在旁边陈宇的身上:“我曾听说,人的心头血乃是至阳之物,若是一会儿被选中的人能够用心头血洒那女鬼,便能够拖住她,我们则趁机离开。”

    “老子不干,我家里老母亲还等着我回去照顾!”宋大侠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那双浑圆的眼睛中闪过挣扎,但最后还是摆手拒绝。

    “且不说你这方法是否有效,我是绝不同意这样做的。”阴影中的李良抬起头,脸上的月光一片冰凉。

    书生孟义神色凝重,不自觉的将白色衣袖死死纂住,他在考虑着什么。

    杨钰儿似乎早就预料到这种场景,她紧了紧黑色大衣,目光落在脚上满是干裂泥土的黑色鞋尖上,道。

    “根据我的观察,那女鬼的灵智并不高,而且对声音非常不敏感,至于那方法,你不用怀疑,一定是可行的。”

    说完,少女抬头,目光深邃的盯着李良。

    杨钰儿旁边,陈宇正思考着他要不要挺身而出?

    “我同意这位姑娘的看法,若是奉献我一人的生命能够让诸位离开,我孟义死而无憾。”

    孟义将握紧的拳头松开,他似乎下定决心,霍然站起,大袖一挥,慷慨激昂的说完,又指着宋大侠和李良,“枉你称呼自己为宋大侠,却不知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还有你。”

    他指着李良,声音铿锵有力,“难道真的甘心死在这女鬼手中,你放得下自己的家人吗?”

    宋大侠被书生的话鼓动,他从小就梦想成为一名豪侠,所以才给自己取了这个名字,他于是爆喝道。

    “碗掉了疤大……不对。”

    “头掉了大碗。”

    “疤大了碗,我他娘的……”

    宋大侠接连说了几句都不对,他涨红了脸,双手抱拳,“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若是我被选中,还请诸位出去之后能帮忙照看下我的老母亲,我家就在南街,你们过去提我宋大侠的名头便可。”

    李良沉默,右手落在后腰处,他看了一眼杨钰儿和陈宇,眼底闪过一道寒芒,暗自思忖:“心头血可以阻止她么。”

    月上梢头,冰冷月光漫过山丘,如潮水般涌入河谷,将沿途河流森林,山川道路啮噬个干干净净,苍茫大地独留一片雪白。

    子时已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