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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版权

    “啪!啪!啪!”

    看着录音棚里的陈泽,王荣原和在场的乐队成员都忍不住自发鼓起了掌。

    写的歌好不好另说,主要是陈泽的唱功着实是震惊到了他们。

    唱戏的人都是童子功,往往都是训练了一二十年,用来唱流行歌曲真的是降维打击。

    但是唱戏的人往往会有一个缺点,那就是戏曲的气息和发声方式与流行音乐的气息和发声方式其实并不相同,这就导致了唱歌的人来唱戏难免给人一种荒腔走板的感觉。

    而唱戏的人来唱歌往往会给人感觉高音和气息都堪称恐怖,但就是说不清的古怪。

    就像一个奢华大气的大厅,里面卖的全是煎饼果子,烤冷面,臭豆腐之类的小吃,给人的感觉就不搭噶。

    典型的例子就是奔跑组合和于魁智在15年春晚上的作品,当时台下可以说听歌的和听戏的都沉默了。

    但是陈泽却没有这种问题,前身在大学学的是声乐,几年学习下来,可以说在流行唱法和京剧唱法中切换自如,游刃有余。

    而唱法虽然会变,但是唱功可是不会变的,这就导致陈泽的唱功虽然说不上是最顶尖的那一批,但是相对于普通的歌手可以说是降维打击,搁到后世,如果换个性别,怎么着也是天后一级。

    之所以不是天王级别,是因为四大天王真的是强行拼凑起来的,唱歌水平差异太大,也就导致男歌手并没有类似女歌手的天后级别。

    “各位谬赞了,主要还是您各位水平高,连带着我这水平就被拉上去了。”

    陈泽从录音棚走了出来,首先就是跟各个乐队成员道辛苦。

    伸手不打笑脸人,不管什么时候,这道理都是通用的,跟各个乐队成员聊上两句,攀攀关系,更是惠而不费的事,陈泽自然不会忽略了这方面。

    跟乐队成员都招呼了一声,陈泽这才看向了王荣原。

    说起来本来他们是去练歌房,结果走着走着,陈泽就被王荣原以与乐队成员先一次碰头的理由领到了录音棚。

    陈泽估计如果自己今天没来公司的话,王荣原也会打电话把自己给叫过来,没看乐队成员都到齐了吗?

    被王荣原叫过来的乐队成员,据王荣原介绍,虽然没有正式和百代唱片公司合作过,但是都在王荣原被挖过来之前,跟他有过不少次合作,也私交甚好。

    要不是因为王荣原为了陈泽出道的事发动了自己的私人关系,陈泽还真未必能在刚出道的时候就和这么顶尖的乐队合作。

    王荣原领着陈泽到录音棚之后,先是给双方都各自引荐了一番,随后就开始投入了紧锣密鼓的工作之中。

    几人先是合力修改了谱子里的谬误,这个过程很快就完成了,快的超乎陈泽的想象。

    因为陈泽拿出来的作品,主要的音乐制作都大致完成了,只要把陈泽实在是记错的几个地方修正过来就行。

    而王荣原拿出来的谱子,更是不用担心有什么谬误,都是已经经过了千锤百炼的作品。

    紧接着几人各自熟悉了一下谱子,就开始尝试着录歌。

    虽然明知道最开始录出来的素材肯定是不能用,但还是要先磨合一下,也就有了刚才的场景。

    “王老师,先吃饭吧,现在已经到饭点了,这哥几个估计都饿着呢。”

    王荣原想要说些什么,但是却被陈泽抬手止住了,陈泽看了眼手表,笑着说道。

    等到了跟乐队众人分开,吃完了饭,陈泽这才跟王荣原一起回了办公室。

    “王老师,我觉得有必要谈一下版权的问题。”

    看着有些摸不着头脑的王荣原,陈泽率先开了口。

    “虽然我很感激您把我签进了公司,但是先小人后君子总比先君子后小人强,免得日后有什么纷争。”

    王荣原这才明白陈泽的意思,不由得笑了起来。

    “你放心,这方面我还是有权决定的,作为词曲作者,这几首歌版权依旧归你,不过我跟公司签有协议,所以我拿出的歌曲版权属于我所有,而且专辑里你写的这几首歌的录音版权也归公司。专辑整体的版权,按照法律来讲,也是属于公司的。”

    看着陈泽,王荣原从书桌上翻开了一本文件,逐条的指给陈泽看。

    一首歌的版权大体分两种,一种是词曲版权,也就是音乐著作人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署名权和所有权等等,一种是邻接权,是指录制出来的音乐作品传播出来的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也就是上文所提到的录音版权。

    不过这个录音版权是一次性的,理论上来讲,如果陈泽有一天离开百代公司,再用这次录制的几首歌的母带灌装一次专辑,灌装出来的这张专辑里的歌虽然跟百代手里的专辑一模一样,但是这张新专辑跟百代公司已经没有一毛钱关系了。

    有不少歌手都这么干过,只要是跟原来的专辑的名字大致相同,或者是只多几个后缀的专辑,几乎上都是这么来的。

    “至于这张唱片的收益,到事后也会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和歌手经纪约上面的约定比例对你分别发放你作为词曲作者和作为歌手的收入分成。”

    “不过更多情况下,词曲作者拿的还是授权费,按照现在的行情,我估计这五首歌加起来,你能拿个五六千块钱就差不多了。不是我说,现在这个版权收入分配太不合理了,词曲作者根本就分不到多少钱。”

    本来给陈泽讲着版权规定和到时候能拿到的收益,但是说着说着,王荣原就开始吐槽起了版权收入分配的问题。

    不过这个确实是行业里存在的问题,词曲作者虽然能拿到版权,但是收入依然不高,即使是每次被人翻唱,能拿到手的钱也很少。

    理论上来讲,一首歌如果在五万人以上的演唱会上,词曲作者最低只能拿到三千元的收入,如果不是一个人拿到手的话,单人可能只有一千多到手,这还是在五万人的演唱会上,如果是小一些的演唱会上,收入只会更低。

    不过这就不是陈泽需要考虑的事了,毕竟作为歌手,他的收入更多的还是来源于专辑发售和跑商演的钱。

    跟王荣原讨论完这些事,陈泽紧接着就去找了一家律师所,委托律师所代办版权注册事宜。

    不过这也真正让陈泽认识到了作为词曲作者的版权收入有多低。

    如果一个词曲作者只写了一首歌的歌词,能拿到手五六百,但是如果找律师所代办版权注册,那么他卖这一首歌的收入直接就没了一半。

    再次感叹了一下词曲作者收入太低,陈泽很快就将此事抛之脑后。

    “师姐,我这几天估计就不怎么回来了,要安心在公司练歌,你和师伯要是去我家的话,记得提前给我打声招呼,我号码还是之前那个,没换。”

    陈泽在第二天去公司之前,给还没出门的李胜素留了两句话,随即就推门离去。

    他这几天估计是没多大功夫回来了,主要是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台湾那边正在谋划着往内地输出点将唱片那批歌手的作品,如果陈泽发唱片时间太晚,跟他们对上的话,肯定会被他们挤占渠道资源。

    没办法,陈泽他们只能加班加点的忙上一段时间,尽早把唱片赶出来,也尽早铺货,免得跟那群歌手对上。

    而且他们还要尽量错开其他成名歌手的发片时间,免得跟其他歌手打擂台。

    虽然陈泽他们都觉得,以这张专辑的质量,跟其他歌手打擂台也未必会输,但是他们肯定还是希望专辑的销量越高越好。

    陈泽是销量越高能拿到的钱就越多,其他人虽然拿到的钱是固定的,但是销量越高,事后唱片公司封的红包也就越大。

    即使是不考虑金钱收益,参与制作的专辑销量越高,日后的履历也会越好看。

    正是基于以上的原因,几人都准备加班加点录歌,越早录完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