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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习

    不消半刻钟,文德尔小朋友就看花了眼,一颗稚嫩的心也蹦到了嗓子眼,老实地听格林小姐介绍那些堪称惊悚的订单,不敢发表任何意见。

    等他捏紧衣摆,脚尖局促地点地时,格林小姐露出了难以察觉的微笑,好心地做起主张,从一行行常人不忍卒读的任务简介里,点开了看似最寻常的那类悬赏——寻人。

    哪有这么简单。

    格林小姐挑中的订单,又岂会落于庸俗,与上次一般无二?悬赏人的要求,是抓出害他的独生女怀孕的恶贼,还特地注明,他的女儿还在上初级中学,年仅十四岁,请圣恩者切勿吝惜拳脚,好生教训那毫无底线的罪犯,但千万别揍死那家伙,一定要活着抓回来,由他这个当父亲的亲手埋葬。

    捂着嘴的少年,暂且不去管这到底是去寻人,还是去当协同杀人的帮凶,也不考虑这位父亲妄图动用私刑是否违反了共治区的法律规定,他只想打开网,问问老师、妈妈或者叔叔阿姨,能让一个十四岁的女孩当上母亲的人,究竟会是多么丧心病狂的变态?

    其实,赛尔最该去问的,是看完了那几张硬盘的班布先生,还有接受了班布先生之礼物的格威兰君主。如果可以,相信班布先生会拍着他的头,说在格威兰,这种事情是屡见不鲜;而奥兰德先生会马上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电视上义正辞严地痛斥本国官员与精英、富豪的堕落,声明王庭与罪恶势不两立,必要杜绝此类践踏了道德法纪的劣行。

    格林小姐?她只会说抱歉,说她并非是有意惊吓少年,再分享一些这个年纪的孩子不该了解的生理知识,从理性的角度去分析,告诉少年,十四岁怀孕生子不算稀奇。

    相比晚生晚育的精灵,早熟的人类更容易在生长发育期犯错,或是被别有用心的人盯上,受难受苦。她还如授课般耐心,细细讲述了不同人种的发育时间有何差别,譬如博萨人,他们的成熟年龄最晚,女性多自十五六岁开始,男性则是十六至十八岁;而格威兰人,女性普遍在十三岁开始发育,男性只迟一年左右;曾以骁勇尚武闻名大地的中洲人,更是往早了赶,不少男孩女孩在十二岁时,就已达到了生理意义上的成熟,有能力生育了。

    所以,某些圣职者总是对还在上小学的孩子下手,原因可谓是相当的单纯——再过些年,这些孩子们就长成了大人,勾不起他们的兴趣了。

    这些超纲的“学问”,把赛尔唬得是耳鸣目眩。他能做的,就是拼命去消化、去理解,去告诉自己,格林小姐是在传授重要的生理常识、解读要命的社会陋习,绝无他意。

    与十二岁的朝晟少年不同,十七岁的共治区原住民、坎沙·杜拉欣在课间走上过道,加入了同学们的闲聊时间,发起新买的图书、新开的课程的无情嘲笑:“笑死了,上他妈的生理教育课?啊?生理教育图鉴…呸,都多大的人了,谁不懂啊?塔都斯,你说,讲课的会是谁?蕾西亚诺?哈奈尔?总不是他妈的老佩姆吧?”

    “哈奈尔?他教数学的,懂个屁的生理常识,”塔都斯笑得弓腰拍腿,好半天才站直了来,继而掏出新买的小牛皮香烟盒,给同学们派发起精致的烟卷,“蕾西亚诺?坎沙,你忘了?那个绝经的迷信婆,在讲精卵细胞的时候,她讲完一页就祷告一遍,被老佩姆说是影响教学进度!你要她来?我看悬啊。”

    “说不好,真是佩姆先生来客串生理老师,给咱们讲些…人体知识。”

    插嘴的,是一个瘦弱的男生、经常给班级平均成绩拖后腿、又比逃课成性的塔都斯·达西欧要靠前的埃尔罗·安古斯。他的标志性装束,就是那副架在鼻梁上的、比啤酒瓶底盖还厚的眼镜。

    坎沙记得埃尔罗说过,为了进入这座学校,他们家可是破费了不少。而且,每逢班上的平均成绩退步,身为班主任的佩姆先生就会提起这档事,说一些没有读书天赋的人啊,就是花了再多钱塞进重点班,也是只栽苗不授粉——白搭。

    这么一想,坎沙忽然生出了种自我优秀的错觉——考入市立中学,他凭的是本事,而非关系或金钱。虽然,在这所一个年级就塞进了两千三百人的学校里,他只能维持一个三百名上下的成绩,但与排在后面的对比,倒也算不上差劲。

    叼着烟,塔都斯打起了手机游戏,用四根手指滑着屏幕,操纵着一位壮汉,在腐烂的怪物堆里杀出一片血海:“管他呢,反正啊,咱们多了一节闲课,刷刷题,再不成补个觉吧?总比天天写卷子强。”

    “咱们?你哪节课翻过习题集?”坎沙毫不留情地摇着头,揭了他的老底,凑上前看看他又在整什么玩意,“嚯,游戏?手机上也能玩?我还以为得买台游戏机…”

    “你那台也能玩啊。去应用市场搜一搜,用我的账号,嗯,应该是都买过,你下载就行。”

    “塔都斯,这是格威兰的最新款智能手机?”埃尔罗也靠过来,惊叹一声,羡慕到不行,“两三万了吧,这台…你是真不缺钱啊,我爸用的还是前一代…”

    “少在那儿笑话我,我也就剩点钱了,书读不懂,学不想上…烦啊,”一不留神,手机里的人物就被怪物扑倒、撕成了碎片,害得塔都斯懊恼地拍了把额头,把手机揣回裤袋,神神秘秘地侃起了校内绯闻,“我听隔壁班的女生说,咱们学校又出了件乐事,你们收到风声了没?”

    坎沙看了眼时间,发现离上课不足三分钟,忙催道:“有话快说。”

    坎沙不得不承认,塔都斯的消息确实灵通。作为班上极少数无需为学习担忧的人,他在校内的主要活动,不是对着裤裆打掌机,就是明目张胆地看课外书籍,又或者,四处打听各个班级的“花边新闻”,跟班上的同学分享快乐。有人还调侃他,说他不如办一份校园小报,把每周打探到的趣闻乐事全写进去,说不定能红火一把,赚来他的第一桶金。

    而今天的消息,是惊掉坎沙和埃尔罗下巴的大爆料。塔都斯信誓旦旦地讲,三年级某班的女生,在短短半年内劈腿了整层楼里的八个男同学,每天放学,都要在好几家宾馆之间往返来回。最难以置信的是,她在这半年里,竟然没落下过一节课,早晚都是准时到校,令人大跌眼镜。可好景不长,前些天,因为帝皇使者在格威兰的“表演”,市里的警署发了疯似的乱发通告,其中有一条,就是不允许那些小旅馆接纳未成年的客人。而这位女生不知是上了瘾昏了头,还是胆识过人,竟然规划好时间。每天叫四个男生在午休时间轮流到公厕找她耍乐,可惜,有位心急的冒失鬼提前了十来分钟,撞破了她快活的秘密。

    “太有个性了,”坎沙想了老半天,竖起大拇指,诚心地赞叹着,“这都没缺课,毅力可嘉、毅力可嘉。”

    “帝皇在上,她不是有性…瘾吧?”比划完祈祷的手势,埃尔罗压低声音,颤悠悠地追问着,“后来呢?不会闹出人命了吧?”

    “你小子还真说中了,”不等塔都斯多念几句,上课铃就打响了。他好忙拍了拍两位朋友的肩,带头走回教室,在老师进门前,拿出玩命的势头,不带换气地讲完了后续的故事,“为了安抚各位男友,她干脆把八个人带回了家,来了场多人派队,咳,明白吧?就是所有人一起上的那种。谁想到,她那天没吃避孕药,中了招,给爸妈带到医院逼问,只说是有天喝醉了,给人占了便宜,没敢跟家里说。结果,她爸妈报了警,托警署的亲戚查查监控,谁知道,去看了了学校、宾馆和小区的监控后,条子们都惊得哑口无言!现在倒好,她又赖上八个倒霉蛋,说是他们合伙胁迫,她不得不屈从在这帮小傻瓜的淫威下,反咬一口不说,还要打胎费、精神损失费和各种赔偿金!嘿嘿,要我说,这八位蠢蛋是活该!真敢一起到人家里玩乐,留下把柄就算了,还不怕得病——”

    这时候,拿着物理课本的佩姆先生气哄哄地推开门。塔都斯马上闭紧了嘴,掏出手机,自顾自地玩起来;坎沙和埃尔罗,是瞬间坐端了身,用高中学生特有的灵魂干涸的麻木,遮掩了欢快、震惊和好奇。

    等佩姆先生骂骂咧咧地讲完物理,学生们是一窝蜂地散出教室,回宿舍的回宿舍,回家的回家。而坎沙,则是搭了塔都斯的便车,去那家生意萧条的书店走一趟,买些习题册,睡个午觉。

    中午的商业街,人流可谓兴旺。等坎沙翻下摩托,塔都斯摘掉头盔,自豪地拍响胸膛,张开双臂,把整条街揽入怀中:“嘿嘿,哥们儿,不知道吧?这片区的楼房商铺,都是我爸承包的。瞧瞧,对面的那群烂尾楼?呸,连地基都没有,不算不算…管他的,反正这块儿地也给我们家拿下了,不消一年,麦格达市又会添一处高档住宅区,临近市立中学,对面还是商业街,肯定抢手得很啊,信不信?”

    “信。我先走了,你下午还来不?上数学呢。”

    “别了,我是真受不了数学。坎沙,你们到底是怎么看懂那些鬼画符的?我也不是没试着读过数学书,可一翻开吧…就头疼,看不懂啊。”

    走向书店的坎沙停步回头,翻了个白眼:“或许,这就是天赋吧。”

    “你小子,”塔都斯对他竖起小指,拧响油门,大吼着冲破了十字路口的红绿灯,绝尘而去,“明儿个见!”

    “明天见。”

    告别了朋友后,坎沙走进书店,不看一楼的题集和练习册一眼,直奔二楼,在名著、童话和小说的书架间逛了起来。

    他兜转了许久,终是在儿童故事的专区驻足,伸出手,想拿走一本还没拆封的童话合集,却又收回了手,又迈开步子,去摆放小说与传记的区域,挑了本封皮发皱的帝国将军回忆录,喊住扫地的店员,问这本翻黄了页的旧书能打几折。

    “八折。”

    看着小票,坎沙知道,这本原价二十五的书,自己只用这周攒下的二十迪欧便拿下了。买完书,他并未留在书店的阅读区、占个好位置睡会儿午觉,而是穿过马路,扒开铁皮墙的缝隙,钻进那片没有灰尘和机器的工地,踩上一座高高的砖堆,吹了吹灰,一屁股坐倒了去,对着天空的午阳放声高呼:“出来啦,出来啦,哥哥给你捎东西啦。”

    响亮的声音回荡在死寂的工地,唤出了一个畏缩又弱小的身影。看样子,这是个男孩,约摸八九岁的年纪,标准的中洲人长相,皮肤和头发是棕得发光。他爬上砖堆,坐到坎沙身旁,盯着那本书不放,又一言不发,说不明白地苦着脸,眨起了眼睛。

    “怎么?我不是说过要送你本书读?拿着吧。”

    坎沙并不在意男孩的沉默。去年,他因为考砸了一场测试,被母亲冷言冷语地挖苦了十来天,忍不住摔门而去,在半夜钻到这没人的地方,对着月亮数星星,认识了一个也跑到这数星星,又不肯说家在哪里的男孩,没三言两语,便聊到了一块儿去,至少,是他认为的聊到了一块儿去吧。

    和坎沙不同,男孩很少说话,就算开口,说的也不是游戏、漫画、影视、节目和新闻,而是书,一本本的书,一本本有趣的书——有的是童话,有的是游记,有的是历史书籍,有的是小说传奇。好巧不巧,他看过的书,坎沙都有印象,能陪他聊聊书中的人物,重温故事的情节,在嚼酸了舌头后打着哈哈,跟这不善言谈的男孩约好下次再见。

    可今天,男孩却提出了他们认识以来的第一个问题:“你不看吗?”

    “我?”拿着书扇风的坎沙愣住了,“我…我没时间。”

    “可是,现在不就有时间吗?”

    坎沙呆呆地看向手中的书,着实被男孩问住了。

    是啊,现在不就有时间吗?为什么他自己不先不先读读?就算是送给男孩的礼物,多少,他也先翻一翻,了解下大致的情节,看看这本书适不适合小孩子阅读吧?

    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

    不,到底是从何时起,坎沙不想看书了?

    男孩睁大眼睛,静静地看着他:“你不喜欢看书吗?”

    回过神了,坎沙回过神了。他急忙把书放在腿上,想翻开那封面,又感觉手指被灌了铅,怎么也打不开这本两指厚的老书,只能硬着嘴,说:“不,我喜欢。”

    “不,你不喜欢。”

    坎沙慌了。可不管他多慌乱多着急,手上的力气压得多使劲,那本书就像泡过了胶水,还是纹丝不动。

    “我…我喜欢的,我喜欢读书啊,我喜欢的。”

    抱着头,坎沙的心咚咚跳,比考砸了期末测验还紧张。他相信自己是喜欢读书的,他记得自己是喜欢读书的,从小学开始,他就爱跟父母打招呼,在写完功课后泡在书店里,看那些童话、看那些小说,偶尔翻翻漫画,再读一读科普读物。坎沙相信,正因为喜欢读书,他才能考上好的初中、考上好的中学。

    到底是从何时开始,他害怕翻开书,不想去阅读了?坎沙自己也说不清。若说是在初中,他可记得,自己曾熬夜挑灯,用一个星期读完一本曾被帝国军官迫害的人的复仇笔记,那本书,足有一百多万的单词,他不照样读得兴起?若说是父亲死后,倒是合理了起来。是的,是父亲死后,他考入市立中学,入学的第一天,校长就演讲过——这三年,所有想考好成绩、学好习的人,都应该放弃从前的爱好,把心思投在课本、练习册与教辅资料上,千万千万别碰那些没用的东西,包括课外书籍。

    坎沙松了口气,笑着回答:“是的,是…是学校不让读。”

    “你不想读。”

    “是学校不让读。”

    “是你不想读。”

    “学校不让读。”

    “学校不让读,我也没办法啊。”

    “你不想读。”

    “学校…”

    “不想读。”

    “放你妈的屁!我怎么不想读?”坎沙突然拍下一掌,砸碎了屁股旁的好几块红砖,气喘如牛,脸色血红,整个人都抵向男孩,嘴滴着涎水,比街头的流浪狗更像得了狂犬病,“老子读不了!老子读不进去!老子…老子…我,我翻开就头疼!我妈会在家里骂我!老师会在教室阴阳我!明白吗!阴阳我!和个被踢烂裤裆的阉人一样,在那里尖声尖气,说有些人就喜欢浪费宝贵的时间,不知好歹,迟早去洗盘子、去扫地、去下水道捡垃圾!明白吗?你明白吗!”

    骂完,坎沙用拍碎砖的买只手抹走了挂在下巴上的唾沫,将它们送进嘴里又吐出去,吐得老远老远。可他拿着书的那只手,始终没有动过,只是别在身侧,将刚买的书死死护住。

    男孩没有后退,没有恐惧,没有甩开他逃跑,只是看着他,等他恢复平静。

    “你先读吧,你读完,我再读。”

    这次,坎沙低着头,以微不可闻的嗓音回答:“好。”

    “好,下次见。”

    说完,男孩跳下砖堆,从工地消失了。

    没有送别他,坎沙坐在砖堆上,捂着脸,把鼻涕和眼泪都哭上了胳膊、哭上掌心。哭完,他拿出买书得来的小票,擦干了身上的脏东西,往学校的方向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