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官制
地方职务:三级划分——州、郡、县
地方行政——州:刺史,郡:太守,县:县令
地方军政——州:总督,郡:郡尉,县:县尉
地方监察——州监察使,郡监察使,县监察使
总揽军政大权:节度使
跨州总理军务:经略使,在总督之上
州级行政——
刺史一人
司隶校尉及其12属吏
郡级行政——
太守一人
郡丞二人
长史二人
诸曹掾史
县级行政——
1.京县
令各一人
丞二人
主簿二人
录事二人
尉六人
2.畿县
令各一人
丞一人
主簿一人
尉二人
3.上县
令一人
丞一人
主簿一人
尉二人
4.中县
令一人
丞一人
主簿一人
尉一人
5.中下县
令一人
丞一人
主簿一人
尉一人
6.下县
令一人
丞一人
主簿一人
尉一人
地方行政——州:刺史,郡:太守,县:县令
地方军政——州:总督,郡:郡尉,县:县尉
地方监察——州监察使,郡监察使,县监察使
总揽军政大权:节度使
跨州总理军务:经略使,在总督之上
州级行政——
刺史一人
司隶校尉及其12属吏
郡级行政——
太守一人
郡丞二人
长史二人
诸曹掾史
县级行政——
1.京县
令各一人
丞二人
主簿二人
录事二人
尉六人
2.畿县
令各一人
丞一人
主簿一人
尉二人
3.上县
令一人
丞一人
主簿一人
尉二人
4.中县
令一人
丞一人
主簿一人
尉一人
5.中下县
令一人
丞一人
主簿一人
尉一人
6.下县
令一人
丞一人
主簿一人
尉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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