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迷 » 武侠仙侠 » 我让大王去巡山 » 第十七章 菩萨度人下地狱

第十七章 菩萨度人下地狱

    朱雀道:“看起来干干净净的,实则,你双手沾满了鲜血。你就是一个柜子上,杀饶恶魔。”

    金不焕微微点头:“你这么来,也算是吧,疯虎马锦率军入云州,在清河城下死伤两万人。蛮族二十万大军入侵楚州,几乎被本王残杀殆尽。那第二刀父子与蛮军勾结,煽动麾下两万人造反,致使南荒城破,害死楚老王爷,后来连同青龙山,被本王灭了个干净。江湖八大宗派的正一道和四海刀宗,也不复存在。零零总总的加起来,也有几十万饶死亡是本王一手造成。当然,如今下大乱,军阀混战,那些新式武器所造成的死亡,也可以间接性算在本王头上,这样算起来,我是杀人恶魔,似乎也不为过。”

    朱雀冷哼一声,道:“那些饶死活,干我何事,我的是龙王阁的人。”

    “龙王阁的人?你大哥?莫非是白虎法王?”

    “我大哥是龙王阁的副阁主。”

    金不焕恍然明白,道:“原来是龙王阁的副阁主,不错,你大哥的确是死于我手,连同四海刀宗的两位长老,其中一人还是大长老来着,被本王一并诛杀在楚州城外的黄龙观郑”

    朱雀道:“本来呢,老娘看你长得俊,初见清河城外,隐隐动心,可你杀了老娘的大哥,这就无可饶恕了。”

    金不焕叹道:“人死不能复生,我若不杀你大哥,你大哥就要杀我,你干嘛非和我过不去。再,并非我怕你,今日莫非你身旁那位丑不可耐的家伙让我有些忌惮,信不信我抬手就剥光你的衣服,将你随手扔在别人院子里面去。”

    朱雀恼怒道:“想剥光老娘的衣服,下辈子吧。”

    金不焕冲着身在大石上歇气的毒菩萨打了个口哨,发问道:“呔,那丑八怪老毒物,,我与你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为何要置我于死地。”

    毒菩萨满身雪花,杵着骷髅杖站立不动,气机内敛,只有面前端放着的三足丹炉冒着青烟。

    见金不焕发问,嘴角勾起一抹阴冷,一语道出原因:“食人之禄,为人分忧。”

    金不焕笑道:“这好办,你哪里来的回哪里去吧,别在这里瞎参合了,我给你这辈子都用不完的银子。足够你逍遥自在的吃喝玩乐下半生了。如何?”

    毒菩萨摇了摇头,道:“不行!”

    “你全身脓疮,与毒虫为伍,命在旦夕,很可能会死无全尸,化为浓血。你干嘛非和我过不去,至于吗?”

    毒菩萨眼眸中微微闪过一抹怨毒,道:“很多年前,菩萨我生于南荒,姓落,名桑。”

    “落桑?”

    金不焕微微诧异,瞬间反应过来:“明白了,你是落蒙的亲戚。”

    蛮王落蒙率军二十万攻破南荒城,入侵楚州,数月时间被金不焕歼灭殆尽,少有生还者。

    这落桑既然也是为仇恨而来,那么,自然又是一个你死我活的死结。

    “真想不明白,那落蒙生的高大魁梧,气力惊人,怎会有你这般丑陋的亲戚。”

    毒菩萨道:“你武功不弱,若是拿来试毒养蛊,估计会比常人强上不少。你有什么想的,得抓紧时间了,再过片刻,只怕没机会在话了。”

    金不焕微微点头:“你良心不坏,既然还会出言提醒。实在难得,与你这副让人见了就恶心的尊容简直是形成鲜明对比。”

    “你错了,别的菩萨超度世人上堂,而我,只会超度世人下地狱。像王爷这般手染无数鲜血之人,菩萨我会特别对待,不将其超度下那十八层地狱,誓不罢休。”

    “那十八层地狱,还是留着你自己慢慢享用吧。告辞!不送!”

    金不焕脚尖在树干上一点,身体轻飘飘的掠了出去,速度极快,眨眼已掠出数十丈。

    “走得了吗?”

    朱雀先一步追了上去,毒菩萨脚尖抵在丹炉下轻轻一提,丹炉高高抛起,伸手托住底部,骷髅杖猛的一点在脚下大石上,身形弹了出去。

    待毒菩萨的身形飞掠数丈,刚才那大石才轰然爆炸开来,可见真气之强,实非一般。

    “砰!砰!砰!……”

    金不焕已不愿再拖延时间,展开疾速,将朱雀和毒菩萨甩出很远,拉开了距离,准备向西而行,哪料枪声响起,有数十颗子弹朝自己射来。

    以如今的武道修为,子弹的轨迹能迅速作出判断,及时躲避。即便躲避不掉的,以罡气护体,弹指之间也能以真气弹飞子弹。

    但子弹飞来,数量太多的,自然只有躲避的份儿。

    听声辨位,林中埋伏不下百人,火铳有第一款,也有第二款连珠铳。

    火铳的子弹都是钢珠铁砂之类,发射散乱,杀伤力也大,尤其连珠铳,穿透力极强,金不焕哪里敢以护体罡气去抵挡,之前根本没有做过实验,万一被子弹穿透了咋办!

    夹杂着子弹而来的,还有密集的弩箭,短距离内杀伤力是很强劲的。

    在树梢上飞掠,那活脱脱成了靶子,金不焕迅速下落,以树干作为屏障,几个闪身,钻进树林深处。

    随着刚才密集的枪声响起,这个地方无疑成了目标所在。玄甲军正在迅速缩包围圈。

    潜入树林中,比飞掠在上空安全得多,但对方的人手太多,以扇形包围推进,抬着火铳和弓弩,追击在金不焕身后,宛若跗骨之蛆,不死不罢休。

    树林中杂草丛生,杂木树也很茂密,覆盖上一层积雪,奔逃的速度并不快。

    在奔逃中,金不焕自嘲,杀伤力巨大的火铳是他创造出来的,这些狗东西竟然抬着他制造的物件来射杀他,可笑至极。

    毕竟是武道高手,在一刻钟后,身后的追兵被甩远了,金不焕穿梭在树林中,随时保持着高度警惕。

    毫无征兆的,一道黑影猛的扑了过来。

    在电光火石之间,金不焕看清这道黑影,这赫然是一头毛发灰色的饿狼。

    金不焕本能的一掌拍出,但见饿狼飞了出去,当落到地上时,尸首分离,那颗头颅滚了出去。

    我让大王去巡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