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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远塞邦的香艳旅程

    这是一位身躯十分高大、异常粗犷的青年男子,有着硬茬茬的刺头和一张棱角分明的脸,黑黝黝的皮肤披着雪白的毛皮斗篷。衣服穿得不多,即使是在寒风中也露着一些肌肉,脸上全是毛,大大的嘴岔子,笑起来嘴角会咧到耳边,使得这幅嘴脸像极了一只大灰狼,有点儿吓人。但由于性格开朗热情,这张脸并不会惹人讨厌,相反甚至有几分亲切。

    如今的兄妹二人也算是见多识广,知道这可能是一位受到山神加护的德鲁伊勇士,因此面容会呈现出守护神的特征。

    “你们兄妹是采药人吗?”对方热情地问。

    “这位大哥,我们兄妹想要在贵邦住下来。”王几摘下帽子,吹了吹上面残留的雪花,开心地说,“我们希望能成为贵邦的国民。请问市政厅在哪里?”

    “哦,哦!”这位卫队长兴奋坏了,总算有人想要成为高天城的新居民了!千百年来这里的年轻人都喜欢往外跑,因为远塞邦,就是又远,又堵塞啊!有能力的话,谁不想出去见见世面?外来的旅游观光的人很多,但是想要在这里安家落户的可太少了。

    “鄙人金康,是远塞国的安邦骑士,也是这座高天城的戍卫队长,平时都会守在这个城门口。”金康郑重地向兄妹二人施了个礼,颇有几分绅士的派头,更加热情地招呼着,“遇到麻烦的时候可以来找我,大麻烦、小麻烦都可以。你们几个,还不快点儿过来帮忙!”

    立刻城门口的戍卫队士兵们全都涌了过来,帮着兄妹二人拿行李。他们的武器装备跟正规军相比可以说简单到忽略,就是一些兽皮坎肩什么的。但是很显然这地方的卫兵也不需要什么装备,每个人都很热情,一脸憨憨的样子,七嘴八舌地问着各种问题,兄妹二人也兴奋地跟众人攀谈着。

    “妹妹真可爱!”

    “老爷是哪里人?”

    “这一路很辛苦啊!”

    “上一次有人想要在我们这里落户,已经是两年前了吧?”

    “那个木雕是什么?圣凯瑟琳吗?”

    “不不,是雪山女神拉雅,是她赐予了高天城绝世风光,并且帮我们抵御着寒风。来,小妹妹,我们一起来拜拜。”

    “高天城有十二位日常崇拜的守护神,对应每个月的休沐日。”

    芙尼娅开心地跟众人说着话,王几也欣赏着这个即将成为家园的小城市。一路走来,他们见识过了圣凯瑟琳大半的邦国,有的繁荣,有的富强,有的惨了点儿,但风光独好。有的地方芙尼娅很喜欢,甚至交到了朋友,但是王几觉得不好,呆了几天就继续旅行。

    唯有这个僻静遥远的山城,兄妹二人一致觉得——太好了!

    这是个十分特殊的小国家,它被圣凯瑟琳最高的群山包围了,但又面对暖风带,因此在这个仅有四城的小小的国家里,居然同时拥有雪山和雨林。由于海拔落差很大,它的路太难走了,难走到过去的一千年里都没有人愿意来征服它。过于封闭的结果,就是导致这个小邦国整体都很不发达。

    但是它的风光绝美,而且这里的人对外来人全都特别亲切。

    一路上,他们走过圣城,走过雨林的边缘,眺望着神圣壮丽的雪山,学习着这里的方言。山道崎岖,但是沿途遍布驿站,几乎所有的村庄都接受投宿,并且很多人愿意为陌生人引路。

    芙尼娅曾经在路上小恙了几日,投宿的地方只是一个路边的客栈。家里的男主人担心芙尼娅是被一种麻烦的毒虫咬了,居然发动了全村的男子进山去寻找一种治疗毒虫叮咬的草药。王几兄妹非常感动,那位名叫奇诺的大叔顺便教给了王几一些最基本的草药知识,比如如何使用草药来做成驱寒的药丸。这对想要前往高天城的兄妹二人非常重要,后来在路上被证实确实非常有用。

    王几做了好吃的奶冰糕给奇诺家的孩子们表示感谢,女主人对此非常感兴趣,因为她们位于雨林边缘,天气湿热,奶水根本就没法储存。王几所用的方法居然不是依靠魔法,而是用一种很常见的矿石放进水桶里进行冷却,这简直就是神迹!

    临走的时候,学了两手的女主人十分开心地送了两条简陋的旧羊毛披肩给兄妹二人,说路上用得到。王几觉得花纹很有远塞风情,有利于沿途增加本地人的亲近感,就收下了。兄妹二人走到下一个村子才知道这披肩是很贵重的东西,用幼年雪羊肚子最长的绒毛做成的,两百多头羊肚子上的毛才够做一个披肩,乃是远塞人家里最贵重的东西。

    那个村子有一对很漂亮的双胞胎姐妹,看到披肩就一直对着王几唱歌,走到下一个村子才知道,她们是希望王几留下来。

    这个国家还有个非常有名的暗精灵村,有个老奶奶指点王几去影月湖畔品尝美酒,到处都是美艳的暗精灵姑娘冲过来说着听不懂的暗精灵语,在王几身上乱摸,还有人抢走了王几的背包。兄妹二人被一群女土匪吓得落荒而逃,又逃回了老奶奶家。

    老奶奶觉得很好笑,牙都掉了一颗。当晚有个叫松布的暗精灵青年来跟他们道歉,不但把背包送了回来,还解释了一下暗精灵村的风俗习惯。暗精灵的风俗是女权至上,因为她们是母系氏族,族长就是主母。她们崇尚与优秀的男子通婚,如果姑娘们看到喜欢的小伙子,就会主动去翻他们的行囊,拿走一件喜欢的东西。如果对方同意了这件事,便会获得一亲芳泽的权利,而且在姑娘家食宿全包,双方都会觉得非常划算。

    像王几这样掉头就跑,包都不要了的,她们也觉得很受打击。

    “我们暗精灵的女人有个道理,想要了解一个陌生男子是什么样的人,就尽管翻他的包。”松布对着王几挤了挤眼,“她们也并不是谁的包都抢着翻,肯定是看上你了,如果你有心欢迎你随时再来,包里多带点儿女人喜欢的小礼物——男人都懂的。”

    王几为自己的雏鸡行为很是害臊,对暗精灵的风俗如此奔放感到惊讶。不过酒喝得很开心,松布带他们到精灵村里玩,后来听说他们兄妹二人要去高天城,还答应护送他们一段难走的路。这时候才知道,松布是负责这一段路安全的巡逻队队长。

    那时候,芙尼娅就说:“哥哥,我们就在这个国家住下来吧!”

    于是,兄妹二人非常认真地做出了在高天城定居的打算。

    远塞邦,一个人民淳朴,经济落后但是风光绝美的山国。

    回忆过往,走过的地方、见过的人、见过的无限风光,就像是一首甜美的歌,会化作音符在心头流淌。

    “你们遇到松布了吧?”金康对那位暗精灵也很熟悉,基本上来这里的路上不可能不遇到巡逻队。再说起路上借宿过的地方,居然每一家金康全都认识。

    “我们这里是小国家嘛!就这一条路前往国都,沿途借宿的人家很少会有什么变化。”金康指着兄妹二人的披肩,“连这个都舍得送给你们,可见你们是好人呐!奇诺大叔还好吗?”

    “好着呢。”王几笑道,“奶冰糕”现在应该已经成了奇诺大叔家的新招牌,有得忙了。随即又想起被金康随手丢在城门口墙角里的长柄斧矛,提醒道:“你把斧矛丢在路边,不会丢吗?”

    “不会的,我那把斧子谁都认识。咱们这地方,整个高天城就像自家后院,不管多晚,大街上随便走,不会有危险的。”一说起这个,金康和士兵们都全都感到十分自豪。自然环境的恶劣,反而造就了远塞人热情淳朴的天性。

    “不丢东西,不骗人,不辜负朋友。我们高天人的三大美德,你到哪里去找第二个我们这样的好地方?”金康自豪地说,“放心地留下来吧。”

    “我们也听说了。”王几也颇为赞许地说,“在圣骨城的时候听到很多旅行者说,远塞邦是最安全、待客最热情的邦国。”

    这毫无疑问跟卫兵们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远塞邦道路难行,野兽出没,每隔一段路就必须要有一个救命的驿站,由巡逻队和一位安邦骑士率领着,日复一日守卫着。

    “但是,不是有很多外来的观光客吗?万一被游客捡走了呢?”王几继续表示质疑。那么沉重的一把斧矛,可说是很有用的东西。

    “一般旅人们也都很懂规矩。就算有人捡走了,他能拿到哪里去啊?”卫兵们都哈哈大笑起来,立刻就会被发现的。

    王几一想,也是,往外走一定会遇到巡逻队,往城里走全是本地人,想卖掉也无法脱手。这座城市给人的安全感还真是超乎想象的好。

    “住久了你们就知道了,咱们这里过日子很省心,就是穷了点。”金康不好意思地说,“但是,我们有好东西都会拿出来分享。气候也很好,别看山上很冷,城里是很舒服的。有什么困难尽管提,大家吃了晚饭就出来一起到广场上唱歌跳舞,非常开心的!”

    “好期待!”芙尼娅两眼闪着小星星,听说这里每个人都很开心、很会跳舞的!

    没错,真正让他们想要留下来的,就是那些善良淳朴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