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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只因想你

    夏季闷热,酷暑难耐,天上的太阳不会因为这里是劳作的农田,还是威严的皇宫,而有所厚此薄彼的对待,它是一视同仁的,散发着自己巨大的热量,因此就算是皇城偏于一偶的官署,也是各种闷热。

    由于皓帝的六十生辰,因此官员们比以往更加忙碌。

    礼部自然是不用说了,各种采买要准备,礼仪流程要安排,而且又要宾客皆欢,就跟现代的婚庆礼仪一样,安排场地布置场所,忙成狗。而且他们还收到了一个更加不幸的消息,这南朝的逸王要来祝寿,还有那戎国东庭的完颜可汗要来朝拜,真是雪上加霜,火上加油。

    这两人到底是什么想法,明眼人也是知道的,不要出幺蛾子就好了,因此礼部人人自危,而这两人又貌似天生臭味相同,就连要求也是一样,都要美女相伴。

    一个点名要温柔婉约型,一个指明要热辣奔放型,这完颜烈的信上还写了那么一段话,礼部的人看过后人人都面红耳赤,说是最好要那床笫功夫了得,腰肢柔弱的女子,这……

    因此礼部的人越发头疼,于是只好将原本要安排座位的事情交给了吏部协办。

    吏部官署中,大家都大气不敢吭一声的翻阅着档案,谁跟谁是同级生,关系较好;谁跟谁是老乡,关系亲密;那谁跟谁是儿女亲家,亲上加亲,自然是要坐一起的;还有那谁跟谁有过节,要分开坐,事无巨细,一一安排。

    “我就奇怪了。”一个青衣布衫的男子说道,他懒懒散散的,坐没坐姿的蹲在凳子上,喃喃道:“这阮逸辰,消失了大半年,怎么突的要回来,还要我用国礼相待!”

    随后瞅了眼上座自己的顶头上司,新上任的吏部尚书,方志。

    崔玉卿其实挺佩服自己的顶头上司,年纪轻轻就夏季殿试夺魁,天子门生,而自己,学了数十载还过不了一个省试,要不是这个原本的吏部侍郎成了吏部尚书,于是职位空缺,自己的爹爹又厚着脸皮去讨好眼前的少年,给自己捞了个吏部侍郎当当。否则大概现在的自己,还是一事无成的在郢城瞎逛吧。

    啧啧,这大好的青年,平日里沉默寡言,毫无生气,私下做事一丝不苟,又勤勉肯干,这上司没走,自己自然也不好下班啊。

    崔玉卿皱起了眉头,自己已经好久没有去烟雨楼的晚娘那里了,烟雨楼顾名思义就是翻云覆雨第一楼,是郢城最大,也是北朝第一的名妓楼,能去那里消费的基本都是达官贵人,一般商贾人家也是消费不起的。

    一壶酒一百金,比春宵一刻还醉人;若是再花上一百金,二等的小娘子才随你搂;你要是想要那一等的小娘子,得嘞,你还得被她挑选,长得丑的,就算是家财散尽也不一定入得了美人的眼,顶多给你弹几首曲子打发了,这钱,不好意思,不还的,听曲子难道不用花钱,她们可不搞慈善。

    因此烟波楼里的姑娘美的出名,技术好的出名,但是眼光也是刁的出名,比一般的官家小姐还要难伺候。

    哎,自己以前跟着那个阮逸辰混,沾花惹草好不潇洒,钱又是他付的,感觉阮逸辰才是自己的金主粑粑,如今好了,阮逸辰消失了大半年。

    进惯了高档场所后,崔玉卿才猛然发觉,自己每月的俸禄竟然都不够,如今害得别人都是锦衣华袍的,自己因着青楼逛多了,酒肆逛多了,又基本次次都是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于是诺大的吏部官署中,自己穿的最寒碜,锦衣当了,只能穿布衣了,实在是每月的那点俸禄不够浪啊!

    崔玉卿搔了搔头发,看来还是得回家问爹爹要去,哪怕被爹打一顿,被大哥揍一顿,否则今晚没处喝酒了,朋友也已经不敢借他钱了,谁叫他在官署里借钱不还出了名。

    不过也得能回去再说啊,崔玉卿再次看了看上座的人,这个加班狂,肯定不会先走的。

    可是,什么?!

    崔玉卿揉了揉眼睛,那个加班狂动了一下,然后把册子一本一本叠了起来,然后他起身了,他走了,走了,走了,不留值了。

    崔玉卿立马站了起来,这是他唯一的机会,不管了,拼了:“方大人今儿不留值了?”

    方志点点头。

    底下的众人闻言皆是吃惊。

    “那个,方大人,小人最近手头紧,能否借点钱?”

    众人露出一副,崔玉卿你不要命了的眼神,你敢问方大人借钱!

    方志从袖中掏出钱袋递了过去。

    众人心里呐喊,方大人,别借啊,这人借钱不还的!

    这么简单就借到钱了,崔玉卿倒是有些意外,笑呵呵的收下了。

    却听方志说道:“余下的人也回去吧,你留下把事情做完。”

    “为何是我?”崔玉卿不解。

    “如果这钱不需要你还呢,或者将这事丢给令尊?”

    丢给他爹就算了,最近爹爹和大哥不知什么原因在闹矛盾,头发都秃了一圈,爹爹这个礼部尚书实在是不好当啊,自己做就自己做吧,做完就不用还钱了。

    于是崔玉卿不再悲剧了,拿起钱袋,坐到了椅子上,赶紧完成任务去烟雨楼找晚娘去,那温柔的体香,很是流连忘返啊,这么想着,突然自己干劲十足。

    因着旅途的劳累,洗完澡后,孙芽就沉沉的睡在床上,突然被一个手轻轻的推了起来。

    “小小姐,小小姐,快醒醒。”

    这如同藕片夹糯米的声音,不是碧烟又会是谁。

    孙芽睁开眼睛。

    碧烟惊喜的说道:“小小姐,我给你梳洗。”

    孙芽不明所以,很快被碧烟拉到了梳妆台前。

    看着那满桌的朱钗,碧烟一边叹气,一边给孙芽梳头:“小小姐快些及笄就好了,碧烟会梳好多好多的发髻呢,坠马式,凌云式,都是碧烟拿手的。”

    看着镜子中自己的双圆髻,碧烟手巧,竟然在两个双髻间又缠上了细碎的珍珠,果然是经过专业培训的,孙芽感叹道,终于不用是那哪吒造型了:“碧烟,你手艺果然很好!”

    这句话孙芽是发自内心的。

    碧烟不好意思极了,但是又很快想起了什么似的说道:“啊哟,小小姐要来不及了,快换好衣服。”

    这是要干啥?孙芽看着碧烟从衣柜中挑出了黄色的纱裙。

    纱裙很长,裙腰高至胸部,裙长及地,裙腰以上用绸带高系,几乎到了腋下,还要搭一块两米长的轻纱在袖间,是很飘逸,果然是不事生产的郢城贵族风气,这要是放在澜河城,走几步就要被路边的草丛勾破了,要是下地干活不得把自己绊倒。

    孙芽不太习惯这样的打扮,正打算要换成自己常穿的衣服,结果突然听到了墙壁上的咚咚声。

    有耗子?不会吧?孙芽心里想着。

    “啊呀,小小姐,来不及了,快!”

    碧烟有点后悔当初看着孙芽有点疲劳,因此让她多睡了会儿,来不及化妆了啊,好在小小姐皮肤细腻,于是拿起桌上的眉笔刷刷两下,又用手指沾起一些唇膏说道:“好了,虽然急了些,小小姐快过去。”

    阿嘞,自己像木偶一样很合作的被摆布了很久,好歹告诉一下自己要干啥吧!

    这时一直一旁酣睡的大白也醒了过来,看了一眼孙芽,哼,蠢女人,整的跟那狐狸精似的,正打算跟去。却被碧烟轻轻柔柔的抱了起来:“小小姐放心,我会照顾好它的,你快去!”

    爷叫你抱了么,叫你抱了么!

    爷要跟去,爷要跟去,墙后有肉!

    你把鱼干给爷放下,爷不是猫!

    孙芽嘿嘿一笑,无视大白的呼叫,抛弃了自己的战友。

    刚走到墙边,突然发现墙自动移了开来,墙后出现了一张熟悉的脸,那张脸看到孙芽,先是闪过了一丝惊艳的目光,随后如沐春风般的笑道:“小芽,你来了。”

    方志穿了身玄色祥云纹的衣服,乌发用一根银色丝带随意绑着,几月不见,他已然褪去了少年的青涩,露出一股男子特有的沉稳。

    孙芽一下子看呆了,这,难道自己的屋子连着阿志的屋子。

    方志知道孙芽心里的疑问说道:“小芽,为了你的安全,明面上你我还是不相见的好。因此现在的孙宅离我的住处,虽然外面看是要过两个街口,但是空间上却是直线,因此找到后,我便命人挖了地道。”

    “哦。”孙芽点头。

    方志拉起孙芽的手,进入墙后,墙后是一个暗室,但是里面很亮堂,仔细看竟然是数十颗不大的夜明珠照亮的,因此没有一丝烟火气,暗室里的空气很清新。

    桌上摆了豆腐鱼汤、酸辣黄瓜和孙芽最爱吃的脆皮酥鸭。

    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一个人会让方志打乱自己的计划,只有孙芽,因为接到灰鸽来信,说孙芽到了,于是他立刻赶了过来。

    又快半年不见,孙芽比当初松林相见时,又长大了些,脸蛋已经褪去了婴儿肥,变得秀丽非常,尖尖的下巴,大大的眼睛,直挺的鼻子,小巧的嘴巴,隐约都能看出以后的风采。

    突然方志有那么一刻是想把孙芽藏起来的,最好只能他一个人看到。

    孙芽看了看,又是自己最爱的鱼汤,上次在松林也是鱼汤奇怪道:“阿志哥哥,是怎么知道我爱吃鱼的?”

    “灰鸽说你爱吃,所以替你准备了。”

    其实那是作为乞儿的自己,有一次偷偷跑去孙家看她,没想到这个小馋鬼,连做梦都在说豆腐鱼汤,如今自己有能力了,自然是想给她最好的,

    “哦。”孙芽入座后便开始大快朵颐,睡久了,本来醒来时并不觉得饿,如今被碧烟这么一打扮一折腾,倒是真饿了。

    鱼汤很好喝,浓浓的小火炖的,脆皮酥鸭也很不错,加上了白芝麻,唇齿留香,只是这酸辣黄瓜,怎么醋加多了、盐放少了的感觉,孙芽动了一筷子后就再也没动过。

    方志看着孙芽再不吃那碗酸辣黄瓜后,自己夹起了一块后说道:“果真是不好吃,第一次做,没掌握好,下次我再整改。”

    黄瓜是园子里现摘的,以为只不过是个简单的凉拌菜,不会比那脆皮酥鸭有难度,结果自己竟然做的好脆皮酥鸭,却做不好酸辣黄瓜,轻敌了。

    原来这些菜都是阿志自己做的,孙芽大为感动,她以为是厨师做的呢。不过该问的话还是要问,自己赶路,为的就是那些疑问。

    “阿志哥哥,你来郢城到底是为了什么?”

    方志回答的很自然:“为了报仇。”

    “那么仇人是谁?”孙芽问道。

    方志并不打算隐瞒:“皓帝。”

    方志陷入了久远的回忆中,如果没有那场变故,如今的他也应该是个翩翩少年,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尽郢城花,虽然变故只过了两年,那些肆意潇洒无忧无虑的日子,却像上辈子那样久远,久远到虽然褪了色,但是想起来的时候又会是像幅画那样清晰。

    十八年前,当年四十二岁的皓帝仍旧是一个小小的王爷,却不想有一天,弑兄杀父,登上了帝位,谁会想到此人竟会韬光养晦至此,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一动手就是天翻地覆,再难更改。

    前朝太子锒铛入狱,不堪受辱,死于狱中,太子一族无论男女,无论老幼都是斩立决、杀无赦,那年的郢城白骨累累,腥味重重,哭嚎三月不散。

    而自己的父亲,作为前朝太子太傅,当初竟然没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那皓帝为了像世人展现他的宽厚大量,心胸宽广,对于父亲仍旧是十分敬重。

    这样的日子过了十六年,两年前,皓帝看着政局稳定,以莫须有的罪名发难方家,致方家三百口人无一幸免,如果不是当初自己与仆人换了衣裳,装作死尸,才捡回一命,大概现在的自己早就也化作尘土了吧。

    昌盛的方家保护了他十五年,给了他十五年灿若夏花的日子,如今两年过去,他十七岁。

    自此曾经三门忠烈,又是代代直臣的方家,也如那件惨案消失在滚滚时光中,不过两年,大家都已经忘了,民众只要自己的日子能够依旧,谁还会在乎是谁当皇帝,他们仍旧和和乐乐的一年过着一年,谁也不会记得当初那些鲜活的生命。

    就算当年的太子曾经如何勤奋爱民,励精图治,雄才伟略,失败者就是失败者,史书上不会有他的位子,现在何人还会记得。

    方志突然迷了自我,既然让他从死人堆里出来,自是天意!

    孙芽细细的挑出了鱼肉中的刺,送到了阿志的嘴里,这个样子的阿志是孙芽不忍的,她便不再问了。

    每回忆一次对方志而言,无异于伤口撒盐,对孙芽来说,原因并不重要,她只要知道任务就好了,何况时机到了,方志自然会告诉她:“我只有一个要求,无论成功或者失败,我都自愿陪阿志哥哥,但姐姐你要护她周全。”

    “不。”阿志摇了摇头,鱼肉入口即化,小芽挑的很仔细,随后说道:“我并不希望小芽参与。”

    这,不符合剧情啊,孙芽愣了,难道不是需要她的助攻?

    方志的眼睛亮亮的,温柔的:“让你来郢城,只是因为我想你。”

    如果每天能见到孙芽便足够了,别无他求。自己这一年多离开孙芽后,已然觉得寂寞了,他的太阳,他是时刻想要带在身边的。

    “我活一世便护你一世安,小芽,这是我的心里话,让你冒险我不会愿意。你只要简单快乐就好,那些肮脏的东西有我。”

    孙芽自是没有想到,自己日赶夜赶的一肚子疑问,就这样消散在这浓浓的真情告白中,她的心被打的措不及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