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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金屋藏娇

    碧烟慢慢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此刻躺在孙宅自己的屋子中,胸口虽然还是有些剧痛,但就算是春香阁最低级别的杀手,跟以前遭受过的折磨比起来,胸口的伤不过是小儿科,虽然钱老的那一脚大概是花了他半身的力气吧:“柳丝姐姐,我不是应该在烟雨楼么?”

    “是小小姐救了我们。”看着碧烟挣扎的要起来,柳丝眼里闪过一丝心疼说道:“你受了伤,好在我给你接了骨,不过需休养几月。”

    “小小姐为何会救我们?”碧烟不解,她并不想拖孙芽入水,黑暗的生活她一个人经历就好了,而小小姐应该是一个太阳一样的人,不应该见识到黑暗。

    “可能她是恰巧过去找少爷。”柳丝心里也有疑问,孙芽当时为何会突然恰巧出现,而且当时少爷也并没有诧异,当时的石墙那么厚,孙芽又怎会听到里面的情形,想来小小姐并不简单,柳丝并不打算将这些告诉碧烟,徒增她的烦恼,于是只是扶着碧烟复又躺下:“你先休息,其他的不要想。”

    碧烟点了点头。

    子夜,夜深人静,孙芽睡得比以往都要沉,不知为何,总觉得身边有一个人在很安心,床铺软软的,枕头也是软软的,而且还有淡淡的熏香,清新优雅,她又做了个梦,这回的梦是在钱湖边的青青草地上烧烤,手上这滋滋冒烟的羊肉串,如此美味,撒上孜然香葱,很快就可以入自己的肚子了。

    方志坐在一旁看着奏折,偶尔看看床上的孙芽,他特意点了安神的香,想让孙芽能睡得好些。

    只是,没想到,这小样,睡姿如此不老实,口水打湿了半边枕头也就算了。

    一会儿翻个身,露出了自己的后背;一会儿踢个腿,露出了一小节光滑的小腿;一会儿一字型,露出了自己的肩膀;一会儿大字型,这不,被子又再次被她踢掉了。

    这以后两人睡可怎么办哦......

    方志叹了气,揉了揉太阳穴,慢慢起身。只能过去拾起被子给她盖上,虽然还是夏季,但是半夜仍旧容易着凉,这一晚上是第五次给她盖被子了。

    走进一看,方志更是哭笑不已,还有她这习惯,为何喜欢把一半的被子抱在胸前,生怕别人抢了似的。

    突然一道刺眼的白光亮起,一个银发男子从光圈中缓缓跳了出来,银发白衣,皎月身姿,一双妖冶非常的丹凤眼,斜斜的看了方志一眼。

    哼。

    眼前男人身上的味道,跟那个渣渣从墙后面回来时带的气味很是相似。

    哼。

    想来眼前这个男人,就是渣渣偷偷约会的野男人本人了!

    大白眯起眼睛看了看面前的男子,浓眉大眼、气宇轩昂,太过粗犷,一点儿也不秀气!

    丑八怪一个,这个渣渣什么眼神嘛,不及爷万分之一的容貌。

    而方志也愣了,这凭空出来的人物是谁?为何会出现在小芽的身旁,而且这出场方式,看来是小芽说的修仙者无疑了,于是他眼神一暗问道:“阁下哪位?因何事而来?”

    本来大白来找孙芽,不过是因为又取到了十颗灵果,原来的培元大陆灵气充沛,就这么几天的功夫,大白已然吸收了不少灵气,因此再斩杀腾蛇一个头,取得培元红果不是难事。

    只不过自己辛苦赶来,原本说要好好修炼的渣渣,竟然背着他谈恋爱玩男人去了,再也不相信渣渣任何的话了!

    还有竟然进展这么快,大白看了一眼睡的衣衫不整的孙芽,很是生气,也不知道他自己为何生气,只是觉得自己才离开多久,就睡在一起了!

    多好的一颗白菜啊?!

    大白摇了摇头,被这么丑的猪拱了?!

    大白读出了方志心神的波动,于是突然玩心大起说道:“哦?她睡着了,爷是她金屋藏的娇。”

    说完故意叹口气,悠悠的说道:“没想到,你也这么快被吃抹干净了,没事,你比我来的晚,你就姑且叫我一声哥哥好了。”

    方志心里不悦:“请这位仙长放尊重些,小芽不似你说的这样。”

    切,无趣,无趣的很。

    见着方志不为所动,大白也不愿意多说,把红果抛向了方志说道:“你把这东西给她,爷还急着回去,懒得废话。”

    于是大白又消失在了光圈中,自己回来一趟,本来想和渣渣唠唠嗑,没想到渣渣睡着了也就算了,竟然让爷看到一个这么丑的臭男人!

    哼!爷下次不回来了!

    方志看着这颜色艳丽如鲜血的红果,皱了眉。

    第二天,等孙芽悠悠转醒的时候,发现自己睡在了阿志的房间中,奇怪啊,昨晚怎么聊着聊着就睡着了?而阿志哥哥为何眼圈这么重,难道又是一夜未睡,要不要这么拼,天天熬夜容易中年脱发啊!

    还有这个时辰不早了吧,孙芽问道:“阿志哥哥,今儿怎么没去官署?”

    方志淡淡的说道:“今儿是休沐日。”

    对哦,孙芽差点忘记了,北朝官员五天一休息,休息日叫休沐,实行的是现在的轮班制度,此外还有各种带薪假,什么夏至,冬至,元旦,清明,中秋都有三到七天不等的长假,再加上皓帝生日,皓帝登基日等又各休一天,果然是事业编制的好处啊,可惜在这里身为女子自己无法考取功名,想来古代一点也不好,要依附男人,还是现代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时代好。

    “呵呵,原来是阿志哥哥休息啊。”然后孙芽的肚子便咕噜噜的响了起来,一起来就要喂食,很丢人的啊。自己这肚子能不能挣点气啊。

    方志看着一脸尴尬的孙芽,心里一松,也许小芽只不过是个孩子:“小芽,我们今天去逛逛郢城,我知道有一摊煎饺很好吃。”

    其实自己来到郢城后确实还没有时间逛逛。但这是和阿志哥哥的第一次约会么?孙芽连忙点头应道:“那阿志哥哥等下,我要打扮打扮再出去。”

    方志点了点头,女孩子自然是爱漂亮的,他倒是有点期待,毕竟这么久了,还是两人第一出去。

    原本他是想偷偷的把孙芽藏起来,不让任何人知道,任何人发现,如今他改变主意了,藏起来的时候都会有什么仙人波折,不如不藏,直接带出去宣布主权。

    而此刻不知所以的孙芽立马跑回孙宅,一打开柜子,怎么一柜子的花花绿绿,就没一件帅气点的衣服么。嘿嘿,不过难不倒她,于是从床底下拖出了从澜河城带来的箱子,幸亏自己早有准备,当初叫灰鸽找了窦家布庄最好的布,量身订做了一些新款男装。

    就这件了,藏青色白鹤图案的男装,再把头发一束,干净利落帅气!再掏出一把折扇,风流倜傥小公子来也。

    等孙芽穿着男装出现在方志的眼前,然后拿出扇子遮住了自己一半的小脸,微微笑着的时候。

    方志这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陌上颜如玉,公子世无双。早该想到小芽会打扮成这样子,也好,如果是上次那样的女装,他有可能再次想把小芽遮起来,于是伸出手说道:“来,我们走。”

    不知是孙芽的手小小的,软软的,还是方志牵过她的手时,心里本身就是软软的,总之方志的内心前所未有的满足,他真的希望那一天早点到来,那能光明正大的带着孙芽走在街上的一天。

    车里有些闷热,两人对坐,不过孙芽一刻也没有闲着,一会儿就拉起帘子看着车窗外的风景,满头满脑的兴奋,马车骨碌碌的驶过宽大的青石砖后便到达了西市的利人市入口。

    孙芽跳下马车,捧着肚子直说自己饿了。

    方志笑了笑,拉她来到了一个摊贩前:“老板,来两锅煎饺。”

    “好嘞。”铁锅前的老板看了孙芽一眼,先是一愣,随后才反应过来,立马·撒了些猪皮下去,那炭火炸出了一丝丝的油,然后放下了几只刚包好的饺子,复又打了个鸡蛋下去,随后撒上了些葱花。

    孙芽左看右看很是奇怪:“怎么没有摆上醋和辣子油呢?”

    孙芽习惯吃饺子要不蘸醋,要不蘸辣子。

    方志拿出手帕将桌子仔仔细细的擦拭了一番,然后将碗和筷子用桌上的开水烫了烫,收拾干净后递给了孙芽:“这老板说醋和辣子油会盖过他煎饺本身的味道,因此不摆。”

    果然与众不同,有骨气。

    老板很快便弄好了两锅,端了上来,随后又给了两碗白色的汤。

    “这汤?”孙芽很是诧异,头一次吃饺子还配汤的。

    方志将煎饺递到孙芽面前说:“这老板的独门秘方就是这白汤,你尝尝,单吃煎饺太干。”

    也是,于是孙芽尝了一口汤,竟是新鲜的云菇汤,还有一丝糯米的味道,汤汁白腻难道其实这是云菇米影汤,想来是熬制了很长的时间;随后又咬了一口煎饺,果然因着这云菇米影汤,煎饺原本鸡蛋的味道和猪肉的味道很好的融合在一起,感觉不仅仅是在吃煎饺,而是同时喝了一小碗的鸡蛋粥和猪肉粥,这份饱食感,果然民间有大厨啊。

    孙芽已经吃了一锅半,等她仍旧要下筷子的时候,方志拦住了:“小芽,留点肚子后面还有好吃的呢。”

    咦,不要这样嘛,其实孙芽想说吃完这些,她还是能吃其他的,但是这样是不是显得自己吃太多,好尴尬,孙芽只好默默的停了筷子。

    于是这一路,西市的绢行老板,觉得现在世风日下,哎,两个大男人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眉来眼去,还买了几批绯色和藕色的绢布;而香粉阁的老板倒是很激动,郢城流行的这股水脂气很好啊,生意蒸蒸日上,看看眼前这个玉一样的小公子,挑选的几款最新上市的胭脂水粉,很有眼光。

    最后孙芽的怀里已经抱满了各色各样的东西,除了胭脂水粉和绢布,更多的是花生糖、炒米糖、胡桃糖、牛皮糖;还有桂花糕、芙蓉糕、绿豆糕;白瓜子、盐花生、糖葫芦和彩糖人,所有西市有的东西,吃的,玩的,穿的,带的,孙芽集了个满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