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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破木头葫芦

    那客栈老板看到之后,随即则又是轻笑两声,又缓缓说道:“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这来到我们婺霜州,怎么还带着个装酒的破木头葫芦?”

    “放在身上做摆设吗?还是为了给自己再多添加一份累赘?”

    戚云歌摇了摇头道:“我先前是从北方,一路而行到这里的。”

    “我从走出北方的路途上,便带着这个装酒的木葫芦,偶尔可以在路途上用这木葫芦去河边,舀上一杯水,来在路上喝。”

    “况且,我先前也并不知道这几年里,婺霜州一直在闹旱灾。”

    “这婺国,我也只不过是路过而已。”

    随后那客栈老板又是轻轻笑了两声,随后又问道那个方才在“生死局”中的“王”:“这位客官身上还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否?”

    随后,那个“生死局”中的“王”摇了摇两下头。

    那“生死局”的“王”正欲要张嘴讲话,兴许也是发觉到了自己嗓子已经哑到身上不出一个字来的地步,便只好用手比划着地上的东西,随后又用着满是皱纹,发白的手指,指向了戚云歌,最后又摇了摇头。

    仿佛在说:“这客官身上也就这么点东西,这位客官身上已经没有东西了,全部搜刮出干净了。”

    那客栈老板也明白了这“生死局”中的“王”是何意思,便也点了点两下头,随后又转动头部,示意让这个“生死局”中的“王”走开。

    而那“生死局”中的“王”,却依是愣在原地,迟迟不懂客栈老板是此抬头几番,是何意思?

    随后那客栈老板见这“生死局”中的“王”迟迟不做反应,依是痴呆的愣在原地,便随后,冲着那“生死局”中的“王”,一脸怒容的怒骂道:“滚开!”

    “滚到一边去。”

    那“生死局”中的“王”,瞬间就明白了客栈老板是何意思,随后便赶紧爬在地上,缓缓蠕动到了一片墙边。

    随后扶着墙,怔怔的看着客栈老板。

    随后,那客栈老板缓缓走了过来。

    看样子,那客栈老板并不是冲着那“生死局*中的“王”所去的,而是来到了戚云歌这边。

    戚云歌立马站了起来。

    而那客栈老板则是缓缓蹲下,随即看向地上的那两样东西。

    一个是戚云歌身上所有的钱,全部都聚集在一个钱袋子里了;另一个,则是戚云歌所带许久的装酒水的葫芦。

    那客栈老板,先是向前伸手拿了下那圆鼓鼓的钱袋,随后掂量了一下里面的重量。

    里面立马就发出来了让人两眼一放光的声音。

    见这客栈老板的眼神,倒好像,还很是对这钱袋满意。

    钱袋的外表模样如同一个锦囊,用一种较为粗糙的布料所做,摸上去手感很是不好。

    钱袋的两面,一个前面,一个后面。

    每个面的中间都用绿墨水,写了个大大的“钱”字,看上去模样很是喜庆。

    钱袋子的开口处还绑着一个十分喜庆的红线。

    随后,那客栈老板将那钱袋子上的红线扯开,又将那开口拉开了一点儿,往钱袋里面看了一眼。

    随即,那客栈老板两眼,又是泛起来了一阵银色的光芒。

    随后,那客栈老板用右的食指头在这钱袋里头翻了又翻,随后又是眼里,冒出了阵阵金色的光芒。

    随后,那客栈老板又是洋溢出那满脸的笑意。

    那客栈老板嘴里碎碎道:“倒是还不错,竟然带了这么多钱。”

    “路上是不是,天天大鱼大肉的伺候着,还随时去一个富贵点的酒馆内舀几碗最为价钱贵的,最上好的美酒?”

    戚云歌连忙摇了摇头,随后解释道:“不会的,不会的,我从北方来到南方的路途上一直是省吃俭用,而且我路途上的大部分时间,不是在赶路,就是在荒郊野岭外,随便找个石头,歇息一会然后就继续赶路的。

    “连水都是在河边舀的,这几个月,我基本就没闻到过酒味。”

    “路上吃的,别谈大鱼大肉了,连碗面条,都是几个月没尝过了。”

    “基本都是吃我在北方自带的三四斤干粮,吃完了便只好去街集买卖上,去买点干粮备着,随后路途上吃。”

    “从北方赶路到南方的这几个月,我硬生生是一次馆子都没下过!”

    “钱袋子里的钱,从北方那里,到现在,钱袋子里头,只是少了二两银子而已!这二两银子,还是我去街集上,买干粮所花费的钱。”

    随后那客栈老板笑了笑,随后又用手指头指着戚云歌,笑着道:“我生平里,也是第一次遇见你这么个节俭的人。”

    “说来,你这种人,倒也是怪稀罕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要是我啊,可能还没走出北方,这钱袋子里的银两黄金,就直接腰斩了。”

    “要是我啊,不出一个月,我就能把这装得鼓鼓当当的钱袋子,变成一个毫无作用的空袋子。”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话音刚落,那个客栈老板,便止住笑声,把那戚云歌的钱袋子放到了自己的衣袋子里面去了。

    随后,那个客栈老板拿起那装酒水的破木头葫芦,头部向前,仔细端详了一番。

    那个客栈老板,左手握着那破木头葫芦的上端,也就是靠近葫芦口的部分,右手则是捏着这破木头葫芦的下圆底部分。

    随后又是用手转了一圈,上看下看,左看右看。到最后,这客栈老板的眼里,竟是讥弄玩味的眼神。

    随后,那客栈老板讥笑的对着戚云歌说道:“你这破木头葫芦,还真是一点亮点都没有,平平庸庸……”

    “不,甚至这破木葫芦,连平庸都谈不上。”

    “不仅仅做工是如此粗糙,甚至乎,是连这形状都与葫芦有所不一样。”

    “你看这破木头葫芦的腰部,左边肥,右边瘦,如果是这样横着放,我还以为他是一块肥瘦相间的红烧肉呢。”

    戚云歌瞬间被这句话逗笑,随即心里又想了想道:“一边肥右边瘦,这用词,亏你想的出来。”

    “这木头葫芦归木头葫芦,肥瘦相间的红烧肉归红烧肉,这两个玩意,八竿子打不着一起,怎么联想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