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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子衿系列二 相思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有人说,最不为人知的思念最醉人,最不为人知的思念最痴心。

    三十三天,离恨天最高,四厄四病,相思病最苦。

    而这种苦,却让人甘之如饴。

    丰吟并不是很美丽,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女子,就像是这个世界的所有农家女子一样,简单而普通,但是也有她的快乐。

    这个世界的芸芸众生都有他们的活法,同样也有他们的欢喜与哀愁。

    我遇见的她的时候,是在南方的那个人潮汹涌的大城市,她曾经的一头乌黑的长发,已经剪短成了一个清爽的模样。

    只是,在哪个原本爱笑的女子,眉间却散不去一种淡淡的哀愁,就像是这四月的雨季里随处可见的,那点缀着水珠的三角梅。

    只是,我只能倾听她的故事,却帮助不了她任何实质性的东西。

    我不是佛主,做不了普度众生。

    我能够做的,仅仅是将手中的那只秃笔,聊表心里的郁垒,叹这事情的无常与多变。

    故事的发生并不是在这个多雨的城市,而是在那个陌上花开,春雨如酒的城市。

    那个城市我去过,只不是很不幸的是没有见到那个春雨如酒,陌上花开的景致。

    我去的时候,是那个城市的雨季开始的时候。

    那个城市的雨季,要比这个城市要多得多,甚至于我至今停留的印象,都只是那个小镇为数不多的青瓦上面,滴滴答答的雨点落下,潮湿了谁一季的衣襟。

    有人说,这样多愁善感的季节,总会发生一些我们无法预料的事情,就像会遇见一些我们无法预测的人一样。

    丰吟遇见他,就是在这个梅雨纷纷的季节。

    就像是生命中遇见的无数人一样,丰吟的遇见,也只是普普通通的遇见。

    只是,这无数普普通通的遇见里面,总会有那个一个人让你刻骨铭心。

    很不幸,他就是丰吟刻骨铭心的那个人。

    按我听丰吟的描述,他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人,普通得甚至在茫茫人海里面,你都不会去多看一样。

    只或许唯一能够算不同的地方,他勉强算个读书人吧。

    曾经看在烽火大大的《雪中》里面看到所写的那句话:这世间,读书人最负痴心人。

    好吧,无论如何,我们姑且称之为读书人。至少,在丰吟所在的这个圈子里,他勉强算是个读书人。

    因为应丰吟的要求,我不能直接写他的名字,所以姑且以他称之。

    她与他的相逢与世间所有打工者无异,都是在人来人往的的工厂相会,甚至于那个工厂她都忘了,只记得是在那个电子厂里面。

    他是一个沉默的人,甚至于沉默得在他周围与他共同上班的他们,都会无意识的将他给遗忘。

    她对他的好奇始源于他在抱着流水线一般的工作之余,一直手中拿着手机,不知道在看什么。

    要知道,那个时候还没有抖音,没有小视频,也没有直播,主要是没有智能手机。

    每天他都拿着那个厚厚的手机,低着头像是看着什么东西。

    有人与他搭讪,他便回他一个微笑,算是对不相熟的人一个回应。

    当丰吟与他相熟后,才知道他手中所看的,是电子书。

    当然,这是后话了。

    他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只是有些迂腐,固守自己的那套道理,整天狼狈的活在这方天地。

    除此之外,他还是一个比较细心的人,能在这帮大大咧咧的男人里,显得有些不一样。

    丰吟就是因为他的细心,逐渐开始对他有些了解起来,但是,也仅仅停留在初步了解的层面,直到那件事情的发生,一切有些不一样了。

    一开始往我们都说过,丰吟是个平凡的人,所以发生的事情也很平凡,只不过这个平凡的事情发生在丰吟身上,对于她来说,便有些不平凡。

    毕竟,这是她以后生活的一个起因,如青萍之末的风起,将她的人生,刮向了一个始料未及的方向。

    那天刚好是二月初二,龙抬头!

    这天,丰吟没有吃饭,因为昨晚有些不舒服的她在今天早上起晚,一个人赶到厂里面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吃早餐了,只得匆匆往自己所在的质检部门跑去。

    丰吟有轻微的胃病,不能太饿或者太饱,否则的话,胃总会造反,这是当初在读初中的时候闹的,那时候,她们家实在离学校太远,家中又没有钱,所以每天只能早餐一顿后直到晚上回家,才能吃饭,三年初中下来,多数像她这样的人都落下了轻微的胃病。

    很不幸,在十来点的时候,她的胃病又开始造反了。

    疼痛让她微微的皱起了眉,不过生性有些要强的她并未让别人知道。

    丰吟其实也不知道他会发现自己胃痛的事情,只是在稍后他被组长喊出去搬东西回来时,悄悄的塞给了她两个甜点。

    丰吟自今还记得,那两个甜点实际上是自己最不喜欢吃的甜食,不过此刻相对于疼痛的胃来说,那无异于是最好的良药。

    子此,她与他的故事便开始了。

    说实话,对于一个从西北地区来到这个地方打工的丰吟来说,身边有他的照顾,丰吟感觉是满足的,那个农家的女子,她的要求并不高,只是单纯的想过好日子而已。

    不过对于身边的人说她干嘛要找个差不多是废物的言论,丰吟也一笑置之而已,她觉得,自己一定不会看错的,他总会有好起来的一天。

    至于好到什么程度,丰吟没有想过。

    或许两人就这样打工过日子也不错,丰吟觉得。

    有些事情,自己觉得好就行,至于别人,由它去吧!

    两人就这样的相处了将近半年时间,直到那年冬天,他说他要回老家,说家中临时有事,要丰吟跟他一起回去。

    丰吟没有答应他,说他先回去,等过了年,两人再商议把婚事办了吧,那样也就不会分开了。

    丰吟知道自己家中的父母是不会答应让自己远嫁的,毕竟,他家只有她这么一个女儿,要是离开了,父母会伤心一辈子的。

    只是,这份属于自己的小小的幸福,丰吟觉得自己还是要去争取一下。

    丰吟没有想到的是,这简简单单的一别,竟然成了永别。

    一别是天涯,一别也是海角!

    天涯海角!

    丰吟记得,他走的第十三天,自己再也没有了他的消息,而自己打过去的电话显示是空号,扣扣不回,他的老乡也没有他的联系方式,就这么消失了。

    丰吟不死心,每天在他的扣扣留言,希望有一天那灰色的头像会突然跳动,突然间在她日渐绝望的心里出现半点希望。

    只是,山长水远,音信杳杳!

    年关将近,她回到自己的家中,没有提半句关于两人之间的事情。

    只是那个原本文静的女子,眉间从此郁结了淡淡的丁香,挥之不去。

    眉间心上,无计消除!

    曾经她的朋友劝过她说,打工遇上的爱情,十有八九都会这么夭折的,不要太过在意,只是那个女子的心里,始终解不去这个心结。

    有人说,尘世很浅,浅到一转身生一回头,会发现那个许久不见的人,突然间就在眼前,又有人说,尘世很深,深到同一条街道同一个地方,离开了,便不会遇见。

    丰吟的遇见,应该属于很深的那种吧,那么离开,那么消失。

    然后,那么相思!

    第二年,丰吟没有再去原来的地方,她一路南下,来到这个多雨的城市,她在等他,亦不再等他!

    她说,要是念,总能相见,要是不念,何必想念。

    是呵,要是念,总会相见,要是不念,何必想念。

    眉间心上,随着指尖的沙般溜走的时间,终会淡淡流走吧!我觉得。

    因为,我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