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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拗

    我不是很喜欢有缘再见这四个字眼,因为很多时候以此告别,你有可能再也见不到某人。可是我还是说了,重点不在有缘,重点是再见,一定要再见啊,要不然每一段结局都如此往复,该多无趣啊。

    每一个夏天都有一场别离,我的别离在这个夏天。那个时候,天气还没有这般热,风吹过几棵梧桐的声音娑娑响,我就是在那时遇见的她,她背着红色书包,书包上的毛绒玩具是灰色还是棕色,我已记不清,她穿着白色圆领衫,衣袖是长的,黑色的长裤,轻快的步调下是一双帆布鞋还是什么都不重要,她扎着中长的马尾,那时的她走起路来还是只小兔子,像风一样从我眼里溜过,等我回头时,她已经跑出很远,连夕阳的余晖都追不上她。

    典礼开始,致辞的人里有她,她念得抑扬顿挫,我看着她,有一种大队辅导员在升旗时读稿的味道,然后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当时我还不知道,这个名字有多好听,日后,念及这几个字的时候,总会有光,几乎所有人的目光、有声无声的闪光、亮瞎人眼的聚光灯还有她的光彩照人,比那些所有光加起来更绚丽。

    她第一次见我是在团体操,她已然不记得,当时的事情我也记不太清,我只记得一个数字,大概这个数字很重要,重要到我不能忘掉。当时,我要到了她的联系方式,很轻松的要到了;当时,我爱听的歌是林宥嘉的《突然想起你》,哼唱起来总不在调上;当时,因为表演要用,我找她要了一根皮筋,那根胶圈还躺在抽屉里;当时的月色很好,好到每天要逃晚自习去看……

    可惜现在看不到了,阳台外没有月亮,雨还在下,天黑得让人捉摸不透,无一处景致不告诉我要离开这个既定事实。我开始想,又不去想了,既然说了再见,纵然山河远阔,吾亦往矣,这该是我的执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