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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莱莉雅

    自打老龙收留这个孩子起,她就几乎等于已经拥有了一切活物的驾驭能力:她可以轻松驾驭涅槃凤凰,鹰击长空;她可以召唤苍狼,白鹿,日行千里;她可以骑着青铜龙下湖底游戏,采集回来最大的珍珠;她也可以让沼泽里的九头龙怪海德拉,为了她用九个头纷纷唱出难听的音符,还让他合音混音,然后在难听的噪音里笑的前俯后仰。

    累了,苍狼会扛着她跑到世界的尽头,陪着她看太阳升起;渴了,白鹭会衔来西海的朝露,唱她最喜欢的啼鸣;无聊了,还有个,对谁话都很少,却唯一愿意花时间陪着她的老龙族长。

    就是世界上最邪恶炙热的熔岩巨魔怪,最阴暗丑陋的巨人沙虫王,在她面前都是她的宝宝,他们在她面前就是一副温驯听话的样子,也接受她所有一切孩子般的恶作剧,恶趣味。

    他们这些怪物,魔法生物在她面前,和他们在圣龙面前装出来的温顺是完全不同的,它们都发自内心想让小仙女快乐起来,用尽一切办法,用尽一生的时光。

    眼神不会说谎,他们看着她的时候,满眼都是幸福,就和老龙他自己看小仙女眼神一样,如果不是小女孩平日里有着太多的动物围绕,龙族族长甚至可以呆呆看上她一整天,痴痴发呆却没有疲倦。

    不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们看向老龙的眼神里却总是怕圣龙那老家伙会发脾气,并分分钟咬开他们的喉咙。尽管老龙亲切的称呼她为自己的孩子,但没有人相信:这么邪恶的龙族族长,真的可以拥有这样美丽纯洁的孩子。

    “一定是被他拐卖来的!”

    “不,一定是被他抢来的!”

    “老尼德这个死变态,不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

    能听懂动物语言的莱莉雅,每每听到这些生物腹诽的时候,都笑得合不拢嘴,人仰马翻的。

    差点忘记了,龙族族长叫——尼德霍格,小女孩总是亲切地称呼他为:我的老尼德。

    当然别的生物要是胆敢在老尼德面前那么称呼他,必然会被一个龙息烤成坚硬的干尸!这毫无疑问只是属于小女儿一个人的特权。

    当小女孩第一次在众龙面前那么称呼他的时候,老龙看见所有的龙都低下了头暗暗发笑,低头那是大家生怕族长发脾气。发笑那是因为这个称呼太好笑了,老尼德......听上去像某种软泥怪的名头。

    因为这种称呼在众人面前失去了威严那可不是开玩笑,要是他真的直接喷起火来,把他们当一顿烧烤点心给吃了,以他暴躁的脾气来说也是一点不奇怪。

    圣龙的愤怒,立刻从他们畏惧的眼里读到了顺从,也从小女孩眼里读到了他最需要的纯真。

    “好我特别准许你可以那么叫我!”圣龙高昂着头,装模作样的保持着他的威严,同时笑眯着眼偷偷看她。

    小姑娘就在众人的面跑了过去,双手一下搂住了最亲爱的老尼德的脖子挂在半空,幽幽道:“都那么老了,你还真能装!笑出来吧!这个可是我对你的嘉奖!Mua~嘻嘻”

    “噗嗤......哈哈哈哈。”老尼德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居然真的当着大家面,开怀大笑起来。

    “你咯吱到我脖子上的肉了。”老尼德还是试图挽尊,好留一份尊严给自己,不然以后恐怕万难服众了。

    可要知道,咯吱到肉这可不是一个好借口,以族长鳞片的厚实程度,估计就是帝国弩炮打100年,都磕不出一道印记来,一个小女孩?这种借口低级的程度,简直令人发指。

    对了,莱莉雅甚至天生就会龙族高等的龙族秘语,这也让大家对她有了青眼相加的一份敬仰。

    这种高贵语言,只有各色龙族族长才能拥有,虽然大家都可以听懂,但下面的普通小龙是只会听,可是万万不会说的。那里面有太多复杂和高贵的词汇,甚至那种语气语调,如果没有个几千年的修为,也是发不出的。

    望着可爱的小女孩,老尼德有点感慨万千,他并没有哭,只是当他每每想到这个小女孩的前世,今生,还有那个战神的预言......老尼德就会久久讲不出来一句话。

    能让她无知的过着每一天,就是现在老尼德最大的心愿了,这恐怕也是所有生物们共同的心愿。

    无知果然是最大的幸福。

    “你怎么不说话啊?老尼德。”小仙女忧心忡忡地说,她觉得,圣龙这老家伙最近不知道怎么得总是看他有想不完的心事。

    可为什么要有这么多心事?就不能好好地陪她玩会,就是不会享受每一天。就是背着她出去,愉快地飞上一圈都是极其开心的。

    那速度!太刺激了!

    莱莉雅的世界里,没有烦恼,没有战火,没有血腥,整个世界里满满的都是爱,每天无尽的爱包围着她。

    老尼德看着她,还是落下了一颗晶莹剔透的水晶,虽然很小,但分量极重。那是一份龙族的契约,只要能让龙族族长落泪的,就能获得一份龙族的盟约。

    恐怕没有几个人会明白,真正的征服,是信任。

    和那群整天想抢下龙鳞换来10000个金龙的盗匪相比,和那群整天想骑着龙到处炫耀的四肢发达的垃圾龙骑士相比,和那群就是不明白彼此尊重的垃圾战神后代相比,眼前这个无暇的小女孩才是真正的智者。

    人族之所以被龙族真正讨厌的原因,就在于明明那么普通,却偏偏觉得自己了不起!

    他们那樱桃核一般大小的脑袋,整天想着要怎么征服世界!成为王,成为神,成为驾驭一切的主宰!

    可老尼德对这群不切实际幻想的人族嗤之以鼻,打心眼里的看不起。

    要不是因为莱妮雅的关系,老尼德内心甚至好多次都涌起杀戮冲动,想好好教训一下那些目中无人的人族白痴们!

    哦,对了!尤其是那一个个不知道哪里来的穿越者!

    在龙族眼里,都是一个个没有断奶的小屁孩。

    多了那么一点点对世界的了解,就想骑到老尼德的头上来!

    不就是两世的记忆吗?

    他们对这个世界了解吗?

    他们对真正的龙族了解吗?

    他们对原本的世界了解吗?

    他们活过几千年的时光吗?

    对于龙族,他们不是小屁孩,谁是小屁孩?

    一个个对于不了解的事,指指点点,一个个都翘着尾巴。如果把他们丢野外去,一个狼骑的婴儿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吊打他们!

    这样比较而言,老尼德常常怀疑,这么可爱的圣女,这么会是一个人族,至少看上去是一个人族。

    她——小仙女,大家都那么叫她,只有圣龙知道,小仙女莱莉雅的来历,那可是和眼前无知可爱,纯洁连一点关系都没有的。至少自打出生开始,眼前这个可爱单纯的孩子,近乎完美的错开了一切神的庇佑。

    毕竟当年,光是自己把她带回来,圣龙都需要鼓舞起最大的勇气,甚至因为她过于悲惨的人生,老龙好几次把龙爪抬起,只要再轻轻往前一点,就可以抓破她的前胸,直接刺穿心脏。

    她,不是没有名字的,她家族的名字叫:莱莉雅.约森。

    约森家族,在帝国官方的历史记载里简直可以说微不足道,渺小到如帝都百万民众中的一颗微尘。如果不是圣龙,小心翼翼地珍藏,尘封起这段记忆,恐怕眼下已经没有任何一个人会记得帝国史上有过那么一个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