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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1938年,方锦禾受友人邀请来到延安,当时安排她入住的同志将她领到一间单人房间内,客气地说道,“不好意思方记者,只剩这么一间房了,实在是我们条件有限。之前虽然是一位男同志住在这儿,不过您也看到了,这屋子收拾得很干净,您就先住下,要是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您回头再找我。”

    一间土屋,站在门口,门内的光景便一览无余,木板上有铺好的被褥,一张不大的书桌,一张木凳,一盏煤油灯,四面墙干干净净。

    当时方锦禾心想:别说革命辛苦了,革命已经家徒四壁了。

    年末她便回到重庆,延安一年很快消散在她的生命中,直到这个六月末,她收到来自延安的一封信。

    是一封烈士遗书,写信人是她在德国的一段往事。

    方锦禾二十六年的时光,有一大半都在国外,当时贪玩儿,去了不少地方,在日本也待过一两年,德国是她的最后一站。

    后来的很多个瞬间她都想过,怎么就在最后才遇到任时先了?要是早点儿遇到会不会忘得更快一些?过得更自在一些?

    但她又想,缘分讲究的是一个天时地利人和,没有原因,没有答案。

    国外留学那会儿,圈子大概分为两种,一种是家里有条件,送到国外镀金,方便之后的工作,当然其中也不乏自身优秀的学生;而另一种,便是靠自己寒窗苦读,申请到留学名额,正儿八经到国外求知。

    很明显,任时先属于后者。他太清高,总是独来独往,别人都跟随潮流改穿西装西裤,只有他一身长衫,每天在宿舍,教室,图书馆之间三点一线,从不参加任何聚会,也不属于那个团体。

    有人瞧不上他的清高,常常出言讽刺挖苦。

    有人欣赏他正直,欲与他结交,可往往出现在众人视线中的,仍是他独身一人。

    他比方锦禾大两级,方锦禾出现的时候,他离毕业只剩两年。

    “任同学,你很喜欢这个颜色啊?”方锦禾跟在任时先身边,看着他的月牙色长衫问道。

    任时先凝语了片刻,而后说道:“这样不好。”

    方锦禾歪着头疑惑,“什么不好?”

    “你每天这样跟在我身边,不好。”任时先慢慢皱起了眉。

    彼时秋意正浓,枯叶打着旋儿落下,铺就满一条路的地毯。

    方锦禾听他说完这话,粲然一笑,“有什么不好?大家都知道我在追求你,新时代新思想,没人会对这些说三道四,你不用担心我的。”

    “我担心我自己。”任时先一本正经地说。

    方锦禾睁大了眼镜瞧他,忽而噗嗤一声笑出来,“老古板,撒谎一点儿都不高明。”

    任时先没再接话,大步向前走开,方锦禾就像一条尾巴似的,亦步亦趋,如同之前的每一次。

    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三个月了,自从方锦禾某次看见任时先是怎么无视那些故意刁难他的人之后,她就义无反顾地坠入了爱河。

    而对任时先来说,方锦禾这个人就是他难以跨越的关卡,忽然出现,莫名其妙,令人手足无措。

    她从不吝啬与表达自己的感情,也似乎不知矜持为何物。就如在面对任时先的冷漠无视之后,还能诚心实意地继续她的话题。

    “时先,我刚才的问题你还没有回答,你喜欢这颜色的衣裳是不是?反正我是很喜欢,你穿上很好看,没有人像你穿上这么好看了,你说我哪天也买一件这个颜色的裙子来穿好不好?”

    叽叽喳喳,像只麻雀,只有在图书馆陪他的时候才会安分守己,两个人面对面坐着,隔着一张桌子,阅读着自己课程的书籍,远远看上去,倒真是佳偶天成。

    ……

    学校里常有野猫出没,任时先正蹲着给猫喂食,就听到身后一道委屈的声音,“原来一直以来我给你送的吃食你都喂猫了?”

    对于她的如影随形,任时先已然见怪不怪,横竖她都有这样的本事。

    见他不回答,那道声音又委屈起来,“之前送的那些蛋糕都是我亲手做的,有一回烤面包还把我的手烫伤了,给你炒的那几道家乡菜都是我去餐厅里好不容易央了老板,厨师才肯借给我厨房的,手背上还烫了几个泡……”

    说着说着,竟像是要哭起来,若是旁人听了指定是要心软的,可任时先依然不为所动,被她这样的小把戏捉弄过几回之后,他索性充耳不闻。

    但这回好像真惹了她伤心,鞋跟踩在鹅卵石上的声音愈来愈远,也许是走了。

    白猫“喵”的一声,任时先没忍住回了头。

    “看,你舍不得是不是?”一回头,刚刚还泫然欲泣的人顶着一张明媚的笑脸从假山后探出身来,明媚又奸诈。

    那两年里方锦禾记性很差,总是在每个雨天忘记带伞,而每次也能恰逢其时地遇上任时先。方大小姐是个全才,在各个领域里都能成为佼佼者,在这场与任时先的对局中,她不羞于表现自己的小手段,她像国内江南常有的雨季,氤氲弥漫在空中,渗入一砖一瓦中。

    只是百算必有一漏,她当年怎么也没算到任时先会提前回国。

    当时距离任时先毕业还有两个月,他罕见地去找方锦禾,方锦禾喜出望外,以为自己守得云开见月明。

    当天的天气,日期,方锦禾统统不记得了,记忆犹新的只有任时先的那句——

    “锦禾,这么久以来谢谢你的照拂,明天我就要回国了,今天特地向你来告别。”

    锦禾,他头一次这么唤她,却只让她觉得凉意袭遍全身。

    “怎么这么突然,你,你从来都没有提过,不是还有两个月吗?”那一刻她失掉所有的运筹帷幄,只呆呆地问出这么一句。

    “国内时局有变,有朋友来信希望我回国帮助他,我已提前交了论文,也与导师和学校方面商议过,算是提早毕业了。明天早上我在港口等你,也许以后在国内我们还有机会见面,先祝你一切都顺利。”

    他微微笑起来,这点暖意让方锦禾顷刻间找回心神,可只余满心怒意,再说出口的话,字字锋利。

    “你之前什么都没有告诉过我,今天却跑来向我道别,任时先,你在演什么深情厚谊的戏码?”

    “等我干什么?等我去送你?任时先,你妄想!”

    “没有也许,没有以后,任时先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希望你一切都不顺利!孤独终老!”

    年少气盛,骄傲如她,满心希望被他的计划击了个粉碎,这个计划中,从来都不包括方锦禾。

    隔天任时先站在港口,冷风吹起衣角,他兀自看向海平面,许久,轻轻笑起来,想起方锦禾那副恶狠狠的模样。

    ——“锦禾,我们不是一路人。”

    “怎么不是?都是中国人,有一样的文化,念同一种专业,同一门课,以后还会从事同一种行业,如果一切顺利,回国以后我们还有机会做同事,为什么不是同一路人?”

    “我们信仰不同。锦禾,我们过着天差地别的生活,你的前路花团锦簇,而我已准备好随时为我的事业付出一切,注定走不到一起的。”

    命运作弄,平时惜字如金的人,首次长篇大论,竟然都是在劝她认清现实。

    于是两个人都没有回头,时隔六年再次相知,已是阴阳两隔。

    “今日提笔,已做绝笔之想,东北内况错综复杂,常有意外之险,若有幸牺牲,无愧于生。只一事难平,我死后,希望延安旧物转交重庆的方锦禾同志。至此,敬以我们崇高的伟大事业。”

    再次回到延安之后方锦禾才得知,原来她之前住的那间屋子原本的主人是任时先,她来到延安,他被派去上海,她回到重庆,他才得以脱身回来。

    方锦禾一无所知的背后,是任时先的知晓一切,只是乱世之中,错过多于重逢。遗书中她的名字,是他最诚挚的问候。

    他在延安的遗物,只有一些没有收件人的书信。方锦禾数了数,七十二封,一月一封,自他们分别的这六年,一月不落,一封不差。

    她躲在房间里打开第一封。

    “锦禾,展信问安……”

    然后看着看着,方锦禾便笑了,一大半的内容都在向她介绍他所信奉的主义,他的信仰。

    这个老古板,真是一点儿都没变。

    她心里暗骂,上扬的嘴角隐隐发抖,是个笑的模样,却忽然有眼泪掉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