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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鬼吹灯》

    说实话,当决定要做一个文抄公后,他还是有些脸红的。

    毕竟这是抄袭别人的东西,将别人的作品据为己有。

    不过他转念一想,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世界的文化部分有了一些改变,导致有些作品消失了,对这个世界来说是一种损失。

    那自己把它们再呈现出来,让这个世界的人们得以受到它们的滋养,也算是将功补过了。

    再说了,读书人的事嘛,怎么能说是抄呢……

    进行了短暂的心理建设之后,心头火热的林南星马不停蹄地踏上了自己的文抄公之路。

    选定的作品就是《鬼吹灯》。

    在这个上面他没有多少犹豫,这个世界文化的改变只是很少的一部分,而被改变的这一部分里面,经典的作品少之又少,可选择性并不大。

    而且他现在没有名气,从网络小说起步比较好一点,其他的作品先不急,一步一步来。

    而要从网络小说开始的话,《鬼吹灯》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说干就干,选好之后,林南星就开始回忆自己重生前看过的《鬼吹灯》的情节。

    ……

    两个小时多后,林南星沮丧地合上了面前的笔记本。

    如果说刚才兴冲冲的样子像打满了气的气球,那现在气已经完全泄光了。

    他刚才太高估自己了,自己之前确实是很完整地看过一遍《鬼吹灯》,而且因为喜欢,当年看得也比较认真。

    但毕竟过去那么多年了,真要让他把情节复述下来太难了,很多地方也都忘了,尤其是一些细节的地方。

    情节都记不太清,更别说里面具体的描写了。

    想要把原文一模一样地复制下来,根本不可能!

    林南星只能一边回忆着书里的情节,一边自己构思忘掉的细节,想通一小段情节后,再用自己的语言形成文字。

    但这样的话,耗费的功夫和自己原创一本书也差不多了。

    其实他重生前写小说的时候,在构思故事和创意上并不差,关键是形成文字时不顺畅,很多时候不能把自己的想法用最恰当的文字表达出来,而且会花费大量的时间。

    此时,他的老毛病就凸显出来了,整整两个小时,他才写了一千多字。

    心里已经想好的情节,总要纠结很久,写了又删,删了又写,才能准确呈现出来。

    重生后他对自己的要求更高了,纠结了半天写出来的东西,看了看,还是不太满意。

    天下霸唱写《鬼吹灯》的时候,虽然没有太多华丽的句子,都是大白话,但他文笔非常流畅,能把自己想展现的东西描述得栩栩如生,而且很有讲故事的感觉。

    这其实是需要很深的文笔功力的。

    现在自己写的,还达不到《鬼吹灯》原著的水平。

    网络小说文笔不是最重要的东西,这还不算啥。

    情节忘了一些,有影响但并不致命,忘了的就自己编呗,差点就差点。

    最关键的是,写得太慢了!

    整整两个小时,写了一千多字。

    就算按最低的要求,日更四千,那一天就要写六、七个小时。

    老天爷,饶了我吧。

    即使现在大学期间时间充足,即使自己是那种内敛的、能定下心的性格,林南星也不相信自己每天能坐一个地方长达六、七个小时。

    更何况他现在有习惯培养器,这个时间要是用在运动上,能赚的钱绝对不比写书少。

    网络小说,更新为王,像我这样的手残党可能就是不适合写网文吧,林南星叹了口气。

    正在这时,放在旁边的手机忽然响起铃声。

    林南星抬眼一看,是于景明的来电,便随手接通。

    “喂?”

    “南星,你在哪呢,我们都在宿舍等你呢。”于景明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

    林南星一拍脑袋,差点忘了上午在教室里说的请吃饭的事了。

    “在路上呢,马上就到宿舍。”

    林南星挂掉电话就快步赶回寝室。

    回到寝室推开门一看,他们四个都已经穿戴整齐,正兴致很高地说着话。

    “南星,你可算回来了,我们几个为了等你这顿饭可都没吃饭呢,你不会给忘了吧?”

    看到林南星,于景明站起来假装抱怨道。

    林南星拿起桌子上的水杯喝了口水,说道:“我去,你们也太没出息了,为了蹭我顿饭一直饿到现在啊。”

    邵阳笑道:“这不是某人上午说自己有钱了吗,还夸下海口说要请吃大餐,我们几个刚才还说呢,今天得好好宰宰你这个大户。”

    林南星作双手投降状,笑着说道:“上午我开玩笑呢,宰大户你们找思远啊,他才是正儿八经的富二代。”

    五人闹了几句便从宿舍出发了。

    虽然闹的时候说要好好宰林南星一顿,可真出了宿舍商量吃什么时,他们还是决定就去东门小吃街他们常去的那家大排档。

    “你们不是要好好宰我一顿吗,就这?”

    几人轻车熟路到了地方,点好菜之后,林南星又忍不住挑衅道。

    滕思远随手起开一瓶啤酒:“呦,听这口气南星你真赚了不少啊。”

    “是又发稿费了吗,我记得你上个月就赚了不少呢。”于景明说道,因为他和林南星一个宿舍的,所以知道得比较清楚。

    林南星点了点头。

    没办法,总不能说钱是系统给的吧,以后随着系统的升级,钱多了总会让他们知道,就用写网文的借口也好,最起码之前就在写,他们不会怀疑。

    “可以啊南星,那我们还给你省啥钱啊。”滕思远朝店里面挥了挥手,“老板,你们这儿的招牌烤鱼上一份。”

    说完又举起酒杯:“来,我们一起干一个,庆祝南星发财。”

    一口干了杯中的啤酒,邵阳叹了口气:

    “唉,你都已经自己挣上钱了,我这还花着家里的钱呢,发愁啊。”

    “行了吧阳哥。”于景明夹了一颗花生米放到嘴里,“你长这么帅还发愁,你长得帅,思远家里有钱,宋彦是学霸,就我啥也不是,该发愁的是我啊。”

    “老于你又开我玩笑。”邵阳苦涩地笑了笑,“再说了,就算真长得帅有什么用,高中的时候不觉得,一上了大学,感觉大学的女生越来越现实了,谁管你长得帅啊学习好啊,只要没钱,你啥都不是。”

    滕思远见状又举起酒杯:“你看看你们,吃个饭还给整伤感了,我看就是喝的不够,来来来,接着喝。”

    林南星也跟着说道:“就是啊阳哥,别发愁,大学毕竟算半个社会嘛,这里的女生肯定比高中现实啊,不过这种情况也只是暂时的,过两年她们肯定会变的。”

    “会吗?”

    “当然。”林南星捏起一根羊肉串,“会变得更加现实。”

    四人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邵阳无奈道:“南星你比以前油嘴滑舌了啊。”

    几番推杯换盏过后,桌上的菜都吃了一多半了。

    于景明又起开一瓶啤酒:“你们是不知道,今天早上,还不到六点吧,我就听见有动静,一看,嚯,人家南星已经起床了,要去跑步,要知道他以前比我起得还晚呢,叫都叫不起来。”

    说着他一脸委屈地看向林南星:“所以南星,你是要撇下我独自优秀了吗?阳哥帅,思远有钱,宋彦学霸,本来只有你与我相依为命。

    可说好一起不洗头,你却偷偷焗了油。你已经很能挣钱了,还要这么自律,你真的忍心这么大踏步地把我甩在后面吗?”

    “我今天下午还看到南星去图书馆了。”宋彦小声插了一句。

    “而且南星今天不戴眼镜,帅了不少。”邵阳补充道。

    于景明捂着心口:“啊啊啊,我感觉我受到了背叛,不行,南星你要给我带一周的早饭才能弥补我受伤的心灵。”

    “好好好,给你带,反正我早上要去跑步,你们谁要是起不来,我都可以给你们把早饭带回来。”

    起码还有功德值可以赚呢,林南星很乐意。

    “不开玩笑南星,你怎么忽然想通了,要努力了,现在才大一呢。”滕思远问道。

    “也不算想通了吧,就是觉得大学四年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以后终究是要面对社会的,既然现在找到了适合自己做的事,自己又不厌烦,那就趁现在空闲时间多,好好去试试。反正大学嘛,多试试,错了也没什么关系。”

    工作之后他就一直在反思大学时的一些行为,倒也不是全盘否定,只是有些后悔,觉得虚度了光阴,没有给未来铺好路。

    重生回来,看着他们还在重复着自己当年的错误,下意识地就想好好劝劝他们,不要走自己的老路。

    但想了想,他还是忍住了,一方面他不是那种好为人师的性格。

    另一方面,虽然自己心理年龄29了,但实际上大家现在都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没有谁会喜欢一个同龄人对自己的说教。

    而且这也不能去苛责他们,毕竟那个时候大家都是这样,如果不是重生回来,自己也一样,大一大二无忧无虑地玩,大三忧心忡忡地玩,大四才开始考虑未来,开始努力。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总有些弯路是要自己走走才明白的。

    所以他也只是简单回答了滕思远的问题,并没有多说。

    大学嘛,无忧无虑地享受一下青春,并没有错,大不了自己以后真要是有能力了,再拉他们一把。

    酒足饭饱,于景明提议下一场走起。

    “去哪儿?要不唱歌去?我安排。”滕思远说道。

    于景明摆摆手:“几个大老爷们唱歌啥好玩的,阳哥咱班女生你比较熟,要唱歌的话喊几个女生再去啊。”

    滕思远笑道:“老于啊,你还是太嫩了,以后你就明白了,唱歌啊,不带女生才有好玩的。”

    说完他在于景明似懂非懂的眼神中和邵阳相视一笑。

    这时候宋彦小声插嘴:“对啊,不带女生才好玩。”

    滕思远大惊失色:“宋彦,你这都知道?这不符合你学霸的人设啊。”

    “就是不带女生才好玩啊,你们也不怎么唱歌,没有女生的话就没人抢我的麦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