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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布鲁克林爱情故事(上)

    “嘉雅,这绝不能算是绑架,最多是一场特殊的邀请。”

    塞缪尔摇摇头:“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和你父亲塔罗斯算得上是朋友。”

    在场无人反对,就是被坑的塔罗斯可能不太认同这个观点。

    嘉雅身子微微后靠,不予置评:“我倒没听他说起过。”

    “当然,你父亲常年在神盾局给尼克·弗瑞打白工,和你们相聚的时间都很少,更别说我这个只见过一两面的朋友了。”

    塞缪尔搓了搓手:“羊排已经在做了,马上就会上来。在我这儿你永远不用担心饿肚子。”

    在塞缪尔眼中,这个斯克鲁少女很可能会给他带来远超预期的【命运点】,他对于有价值的人历来是非常宽和的。

    嘉雅看着他表演:“那就像您说的,塞缪尔先生,您是我父亲的朋友。”此刻作为“肉票”,她很有觉悟:“那我就叫你塞缪尔叔叔吧。”

    塞缪尔心里一顿腻歪,在穿着衣服的时候他不是很喜欢当别人的长辈:“哦不,我和你父亲,算是忘年交,你还是叫我塞缪尔吧。”

    “好吧,塞缪尔先生。您款待的羊排一定非常美味,我得先谢谢您,但是我的母亲。”

    嘉雅用手把头发挽在耳后:“她是个多愁善感的人,我在您这里待太久的话她一定会担心的,所以您看是不是…”

    和外貌不相符的,嘉雅的心智很成熟,这也许和她在很小的时候就过上了流亡的生活有关。

    塞缪尔看着她,没有生气,缓缓从怀里掏出一张黑白照片,放在她的面前。

    嘉雅大方地接了过来:“这个男人...”

    黑白照片里的人一头长发披散,带着表面纹着赤红五角星的黑色口罩,只露出小半张脸,却仍挡不住他眼神当中的桀骜,正一脸冷酷地看向远方。

    除了这双深邃的眼睛,最引人瞩目的,则是他的左臂。

    那是一只机械臂。

    嘉雅的第一反应是他好帅,然后脑袋突然疼了起来,她觉得这个男人看起来很熟悉:

    “我,见过他吗?”

    塞缪尔心里腹诽:‘你当然见过巴恩斯,你没被他一拳砸死算你运气好!’

    但表面他神情温和:“你可能见过他,但你见过他不太可能,因为他刚刚才从冰封中被我们解救出来。”

    听着来自异界的“诺言诺语”,嘉雅的头更痛了:“塞缪尔先生,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简单来说,嘉雅,我请你来是希望你能帮我一个忙。”这时敲门声响起,是餐送到了:“没事,咱们在餐桌上边吃边说。”

    ***

    “所以,这个叫詹姆斯·巴恩斯的人是你的朋友?”嘉雅这时正专心致志地对付着一块TeMana羔羊排,细嫩爽滑的口感搭配着浓郁的奶香味,让少女把嘴巴塞得满满当当。

    “嗯...算是吧。”塞缪尔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这样,我给你讲一个故事。”

    要是娜塔莎听到非气死不可。

    又是讲故事!老娘还以为你对我有意思,没想到你这渣男趁着我去外地,自己在家里给别的女人讲故事?

    好在嘉雅还没被塞缪尔的“故事会”洗礼过,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一九四三年,布鲁克林有个叫史蒂夫·罗杰斯的穷小子,他的父母都死于战争,所以在面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紧要关头,尽管史蒂夫体弱多病,但他还是毅然决然的选择参军。”

    嘉雅动作一滞,很快恢复正常,又往嘴里送了一块羊排。

    真正降临地球十年了,她多少也知道“史蒂夫·罗杰斯”,这个米式样板戏的精神主角、所谓米国精神的象征——美国队长的一些往事。

    “但打仗不是请客吃饭,每次征兵前的体检,他都只能拿到四个‘F’,这代表着完全不合格。”塞缪尔说得绘声绘色:“在每次失败后,史蒂夫都会向他的心上人,也就是詹姆斯·巴恩斯倾诉。”

    “噗~”

    还好嘉雅没有在喝蘑菇汤,否则喷出来的就不会只是带着血水的羊肉。

    她呛得咳嗽连连,猛锤着胸口,带起一片雪白地震:“你,你说什么?”

    早就已经移动到落地窗前的塞缪尔姿势优雅:“嘉雅,看来你需要好好补修一下地球的历史了。直到现在,米国都没有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所以在那个保守的年代,这样的爱情是注定不被世俗所接受的。”

    和在即将到来的LGBT…近百个字母才能描述性别,甚至出现流体性别的时间点不同,四十年代的米国对于爱情与婚姻的认知,还停留在比较朴素的阶段。

    不是说他们纯朴,这群白皮盎撒克强盗从祖先登陆美洲,割下原住民头皮当做战利品开始就是一直的邪恶代行者,只是由于互联网还没有普及,信息爆炸还未降临,他们只能凭借着生物本能在判断着世界。

    震撼,太震撼了!

    轻轻几个字,嘉雅惊得连嘴都合不拢,她无法想象,美国队长在塞缪尔嘴里,居然会是一个同性恋?

    空穴来风未必无因,其实塞缪尔只是把前世深受腐女们喜爱的“盾冬”故事稍微戏剧化了一下,想用它来引导无知的斯克鲁少女。

    嘉雅甩了甩头,想把某些惊悚的画面从脑子里删去:“你说的是真的吗?”

    “先听我说下去,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有自己的判断。”

    人是有逆反心理的,塞缪尔更喜欢让他们自己得出结论。

    他背对着嘉雅,语气中有些落寞:“史蒂夫从来没有告诉过詹姆斯自己对他的感情,但毕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詹姆斯哪能感觉不到?

    他陷入了迷茫,也想过要远离史蒂夫,但是看着史蒂夫痛苦的模样,詹姆斯始终不忍心。

    表面上,他们还维持着好兄弟的关系,史蒂夫很羡慕詹姆斯能够进入107步兵团,那是他父亲曾经所在的部队,但孱弱的身体拖累了他。”

    “当时没有任何人看好史蒂夫,只有詹姆斯永远在耐心的鼓励着他,他们俩甚至约定好了,如果这一年年底之前史蒂夫都没能成功入伍,詹姆斯也会从107步兵团退役,和他一起在布鲁克林生活下来。”

    别以为米国就没有琼瑶,作为深受诺拉·艾芙隆爱情电影影响的一代,嘉雅心中女人的感性占据了理智的上风,自行脑补了一场感天动地的告白。

    在那样一个与全世界为敌的时代,两颗赤诚的心,冲破一切世俗的阻碍,相互靠近,彼此抚慰。

    她被自己的想象所感动,立刻觉得这就是世间最美好的爱情。

    所以说琼瑶剧当年为什么火遍大江南北,是有原因的,永远不要小瞧脑补的力量。

    “最终,在某次机缘巧合之下,史蒂夫因祸得福,成功通过了征兵的测试。”

    嘉雅听得津津有味,接下来的故事在史密森尼博物馆的美国队长纪念厅里都有写:

    史蒂夫·罗杰斯在亚伯拉罕·厄斯金博士的主张下,成功注射了“超级士兵血清”。

    从此以后,世界上就多了一个反法西斯旗帜——“美国队长”!

    “知道么,‘超级士兵血清’其实并不完美,它是有副作用的,会无限放大人心中的欲望,也就是让好的变得更好,坏的变的更坏,自然,它也会让爱的变得更相爱。

    终于有一天,史蒂夫情不自禁,他利用部队调动的权限把詹姆斯拉到了自己的咆哮突击队里。”

    塞缪尔突然不说了,嘉雅直勾勾的瞪着他,发现没了下文,就像是看到一半的小说发现作者断更了一样,急得抓耳挠腮:

    “后来呢?后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