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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灵魂的拷问

    财富已经到手,可是对于刘布等人来说,这些收获也并不是立刻就可以变成战力的。

    法宝这种东西他们从叶俊的网站上了解过一些,毫无疑问都是宝贝。

    只是面前的这五件法宝,里面只有一把剑是攻击型的装备。

    其他的比如鞋子、比如护心镜、比如软甲、甚至是手套……都只能给他们提供一些辅助效果而已。

    这五件法宝,最值钱的估计也就是这把剑了……

    只是这里不是宗门,他们也无法鉴定出什么结果,再加上自身的伤势已经不支持继续探索,所以也只能选择先行撤回。

    来到之前进入上古洞府的地方,刘布他们发现已经有不少的人等在了这里。

    虽然大家都是一副紧张兮兮的样子,看谁都像是不怀好意的人。

    但要说真的动手抢夺什么,还真就没有人有这个胆子。

    毕竟,他们可是清楚。

    这个游戏目前只开放了龙象神宗这一个可以加入的宗门,如果违反规矩被逐出宗门,那会不会被逐出游戏,都很让人担心。

    所以,气氛就在这种诡异而平静的情况下,变得慢慢地怪异起来。

    “轰。”

    一声巨响。

    紧随其后,面前的结界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口子。

    等在这里的玩家们看到出口出现,瞬间一涌而上,离开了这座洞府。

    叶俊的目光从一个接一个的玩家身上扫过,最后在刘布几个人的身上停留了一阵。

    吸引他的,并不是刘布和混世小魔王这些高中同学。

    而是刘布身后背着的那把大剑。

    “中品法宝,不错。”

    对着刘布点了点头,叶俊随后又闭上了双目。

    听到叶俊的这番话,刘布的脸上顿时出现了喜意,他想到这把剑可能是一把高品质的法宝,但没想到居然真的是。

    中品法宝,比下品法宝还要高一级的东西,这下可真是发财了。

    这时,同时听到叶俊说话的其他玩家,此时也一个接一个的望向了刘布所在的地方。

    如果不是叶俊就在身前,以及宗门规则的不可侵犯。

    说不定现在杀人夺宝这种事情,已经端上台面。

    “兄弟,这把剑卖吗?我出一百万。”

    几乎也就是十几秒钟的时间,一个玩家缓缓走到了刘布的面前。

    “一百万?”

    听到这个数字,刘布和混世小魔王等人一脸的震惊。

    这里是仙门大陆,对方所说的不可能是贡献点,那也就是说,对方是打算用现实货币收购这把中品法宝。

    一百万现金……

    这个数字,刘布和混世小魔王以及其他的同学对视了一眼。

    作为普普通通的普通人,在面对着这个可能要他们几年十几年几十年才能赚到的金钱,几乎每个人都心动了一阵。

    这句话,不远处的叶俊也听了个清楚。

    可是他并没有睁眼,也没有打算阻止玩家们私下交易的想法。

    这把剑是刘布他们找到的,卖不卖是刘布他们的自由。

    毕竟一把中品法宝,短时间内也无法说能对自身实力有质的提升,毕竟在灵气不足的情况下,一把中品法宝,也就是能让自己在御剑对攻的时候,不吃亏。

    所以,选择一百万,还是选择中品法宝。

    叶俊觉得都是可以理解的事情。

    只是看更在乎哪方面。

    犹豫了一阵,刘布和混世小魔王以及同学们在传音之后,由刘布出面道:“不好意思,我们打算先回去商量一下,暂时不卖。”

    说出一百万的玩家听到这话,脸上依然挂着笑意:“那好吧,对了,我叫管大圣,如果你们改了主意,可以给我传音。”

    “嗯,好的。”刘布点了点头。

    目送着管大圣离开,刘布他们对视了一眼。

    拒绝一百万的诱惑,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尤其是在现实世界并不富裕的情况下。

    这一百万,就更难拒绝。

    看着手中的大剑,刘布喃喃自语道:“中品法宝啊,一百万。说实话,我还真没想到,这个游戏居然能赚这么多的钱。”

    游戏能赚钱,并不稀奇。

    自游戏诞生的那一刻起,利用游戏赚钱的人,就已经出现。

    可是,寻常的游戏想要赚到最低工资倒是不难,但是想要赚大钱,那就得运气和时间兼得。

    甚至还得丧点良心。

    坑坑萌新。

    但是,如果说打打游戏就能赚到一百万,也只能说是因为这个游戏,让很多人觉得值得。

    毕竟是一款全息网游,这门技术就足以让很多人,愿意为其投入时间。

    回到枫叶城。

    刘布他们开始修整。

    伤势直接敷药,更难搞的伤口,就直接去找城里的游医。

    反正只要死不了,他们能体验的疼痛感,就完全在可以忍耐的范畴之内。

    这也导致枫叶城的游医望着一个接一个的玩家,一边奇怪,一边心中震惊的给这些“仙人”缝合伤口。

    在这一次事件之后,枫叶城的游医得出了一个荒唐的结论。

    那就是“仙人”都不怕疼。

    视线回归。

    在枫叶城的庭院中,刘布和混世小魔王以及叶俊其他的高中同学,围在桌子旁,准备开始讨论。

    “这把剑,是咱们一起找到的,所以讨论这把剑的归属,也应该大家都在。”

    “这么说吧,觉得应该卖掉这把剑的,举手。”

    “觉得不应该卖的就保持沉默。”

    目光环视四周,刘布看着桌子上的中品法宝,先是沉默了一阵。

    看着没人举手,刘布又出声道:“我其实是同意卖掉这把剑的,大家不用这样。这样,我先带头,举个手,我觉得应该卖掉这把剑。”

    刘布缓缓举起了手。

    他很清楚,一百万对于在场的同学,意味着什么。

    能在一起玩游戏,而且玩了这么久,他们之间的情谊不说有多深,但也是有友情的。

    但任何的感情,一旦涉及到利益,就会变得复杂。

    “我也同意。”

    这个时候,混世小魔王也举起了手。

    随后,一个接一个的同学,开始表示赞同。

    在大部分的同学都表示同意之后,一个同学出声道:“我在这件事上没参与什么,我就不参与了吧。”

    “而且,能发现这些东西本身也是刘布的功劳,虽然钱很多……”

    “但是要是就这么拿了,我感觉……”

    “有点不好。”

    听到他这么说,刘布笑了笑:“发现是我发现的,但拿到这些东西,却是大家一起的成果。还有,都不是什么富裕的家庭,又没有什么背景,弄点钱回去,怎么说都能改善生活。再说了,我还不了解你嘛,你外面还欠着钱呢,在这装什么圣人。”

    穷吗?

    也没那么穷。

    只是生容易,活容易,生活连在一起,就不容易了。

    虽然在场的大部分人都还没有孩子,但有些人准备结婚,有些人正在考编。

    谁的生活,能不缺钱呢……

    卖剑,改善生活。

    能说不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