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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三公子成丑八怪 狗蛋月夜变狼人

    入夜,风吹得更冷,齐都城一片宁静,仙师收徒的盛会已经过去快一个月,该走的都走了,加之年关将近,老百姓都在为生计奔波,争取能过个好年;世家大族们则忙着张罗年底的大戏以及查阅各处庄头的钱粮进帐,鸡鸭魚肉采购,各色物品的买出卖出,总之年底了,上上下下大家都忙得很,城门口也是冷冷清清的,兵士关了城门,早早生起一堆火,有个别胆大的老兵袖中藏壶酒,不时躲起来喝上一口,今夜北城门的守夜城门长是一个浑号叫做李老大的老兵,腿有点瘸,走起路来总是歪向一边。

    “来来来!咯老子的,把藏起的酒拿出来,叫人去前边何二铺子弄锅狗肉来架上,就说我说的,他自然会想办法,兄弟伙今晚喝上一碗!”李老大着粗声粗气叫道。

    “李老大咱可别再整了,上次那顿狗肉差点没整出事来,再说被上头知道会扣月钱的”兵士甲。

    “对对对!要是撞上兵马司那帮人,咱们就饭碗不保”兵士乙。

    不说兵马司还好,这一说起李老大气就不打一处来,自己在战场上出生入死,侥幸还能捡条命回来,但兵马司这帮人恐怕连齐都城门都没出去过,更别提什么打仗,偏偏他们是城防营督军,吃饱喝足闲来无事就来挑刺,李老大恨恨骂道:“谁管他个鸟,天寒地冻的,那帮大爷说不定这会正搂着小妾睡觉呢,再说这段时间边关无事,也不会有什么加急军情,听老子我的,快快快!”李老大不耐烦的催促道。

    毕竟县官不如现管,不一会的时间,手下兵士端来狗肉锅架在火上,几个人还没喝上两口,猛然间发现身后不远处火光冲天,伴随着浓烟滚滚,李老大瞬间酒醒大半,在自己当班的晚上着火这可是大事,偏偏巡城队还没回来,跳起脚来就要带人往前赶,可好巧不巧,这么冷的天,兵马司的那帮人居然就气势凶凶的冲过来,且还撞个正着。

    李老大上前一步拜见道:“启禀大人,卑职正要带人去查看是何处失火。”

    “嘿嘿!狗肉火锅,不错!那是不是还有酒?”兵马司为首的一个中年人走上前来冷笑着问道,这话一出让李老大这位城门长说什么都不知道,犹豫半天急忙说道:“大人,咱们是不是应该先去查看哪里失火才对?”

    “这个无须你来操心,自会有人去救火,但你身为城门官玩忽职守,值守期间聚众饮酒该当何罪?来呀!拿下此撩,摘去佩刀,待侯发落”来人喝道。

    说话间,兵马司的人一左一右冲上前来就把李老大擒翻在地,李老大看事无转机,索性借着酒劲破口大骂道:“他奶奶的,有本事上战场打去,来城门口耍威风算什么英雄好汉?”

    “哼!本官身负监察副使之职,胆敢言语不敬,犯上做乱者,有权斩之”

    “呸!老子可是跟着田将军上过战场的人,你不就是仗着身后有高家吗?我看你敢!”李老大喝道。

    监察副使面不改色,冷笑连连:“此人酒后犯浑,本官有大事要办,现不予计较,来人!把他带下去,按大齐律法治罪。”

    短暂的混乱后,监察副使下令开城门,这会城门长被抓,守城的十几个兵士一个个把头低得不能再低,这种时候谁出头谁倒霉。不得已之下有一个小伍长上前小声的问道:“敢问监察大人可否有齐王陛下的诏令或是军符让小的一观?”

    “大胆!本官身为监察使有权调令城防营,还不快快开城门?”监察副使再次大声喝道。但这些兵士仿佛瞬间变成了哑巴,谁也不说话,静静的跪在地上不动。

    “呛!”一声拔刀出鞘声,跪在地上的人还没有所反应,手起刀落,一颗人头滚落在地,热血滋滋声响,监察使刀指前方道:“有歹人在齐都城纵火作乱,我等奉安国公子之命在此迎接城防营,还要谁敢不从?”

    兵士哗然,有聪明人已经猜到,这齐国恐怕要变天了,此时身家性命都别在裤腰带上,是不赌也得赌了。一直以来,齐国虽战事不断,但大多是边界摩擦,小打小闹,但长年累月下来,边关守军吃够了风沙之苦,叫苦不迭,此后齐王下令每年抽调一批守军回齐都城外驻扎,一来拱卫都城,二来则是让兵士能得到休养,此为城防营,此处不予细究。且说很快的北城门大开,城防营骑兵的马蹄声轰隆临近,迅速占领北门,兵峰直指齐王宫。

    一夜之间,齐都城大乱,城防营占据外城后,打出安国公子的旗号,自古以来作乱篡位造反,新朝换旧朝,无非是你来我往,起起落落,想找个理由还不简单,什么勤王保驾,清君侧,接下来便是释放牢中囚犯,城中的地痞,城外的流民,再裹夹着大批身不由己的老百姓,那时节,大势已成,好人也能变成坏人,烧杀抢掠变得名正言顺,那些世家大族,朝中大臣以及家眷被杀大半,剩下的逃进内城,禁卫军勉强抵住了第一波攻势。

    火势越烧越大,但迟迟无人来救火,不久之后北城整条街都陷入火海之中,到处都是哭天抢地的纷乱人群,这时候想救火都来不及了,天亮时分,火势渐小,留下漆黑一片的断墙残骸,三公子府自然也没能幸免,在这场大火中烧成一片废墟,城防营救火的士兵这时候才刚刚赶到,挨个仔细的翻检着每一片瓦砾,每一个角落。另一边厢,安国公子府正门大开,灯火通明,来来往往报信的士兵就差没把门槛踏破了,安国公子刚刚接到密报,没有搜检到那人的尸体。

    “蠢材!一帮废物!加紧人手给我仔细的搜,活人见人死要见尸”安国公子忍住踢人的冲动,迅速吩咐左右道。

    “是!小的这就加派人手去办”

    “等等!”安国公子似乎想到了什么,来来回回的踱步,事情并没有想像的那么顺利,这一盘棋走到关键点,成败在此一举,随后又吩咐道:“此事派几个得力之人去办即可,眼下打入内城才是大事。

    内城禁宫之中,大批的禁卫军把议政大殿团团围住,刀枪林立,朝堂上乌泱泱跪满一地的人,大公子志统站在前首,脸上豪无惧色,齐王来来回回的踱着步,他脸色发青,手指着堂下怒喝道:“反了!你们都反了”

    大公子表现得相当的冷静,他很平静的看着眼前暴怒的人道:“其实父王应该早就想到会有这一天,如果不是你有意扶持高氏,且一味的放纵我这个二弟,又怎会有他今日的带兵攻城,不过!...这也好,说起来二弟倒是做了一件我想做又不敢做的事,他自以为得计先发制人,岂不知我以逸待劳,只要守住王城,等边军一到,一切便大势已定。”

    下一刻,朝堂中走出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儿,此人是田氏领军人物,早已退隐的原当朝首辅,只见他展开手中卷轴大声念道:“退位诏书....”

    “大势已去,哎!”齐王一声长叹,心里五味杂陈,自即位那一天起,无时无刻不在勾心斗角的算计和防备中行走,原以为三小子踏入武道盟,一切都还有转机,结果适得其反,一切都晚了。

    “啊啊啊!...”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在山林间回荡,惊得山林间的鸟飞四散,此时刺眼的光线从林间射下,三公子双手捂着脸在地上直打滚,剧烈的疼痛让他再一次从昏迷中清醒过来;上一次清醒过来是在天微微亮的时候,狗蛋拖着他双脚出城墙洞口,脸贴地擦到细小的碎石上,活生生疼醒的;再上一次则是在地下密室中被烟呛醒的。三公子这一刻脑子里瞬间回想起这一夜惨痛的经历,先是被满身鲜血的林护卫从睡梦中拽醒“快!进密道”,三公子踉跄中推开隔板往前钻,大批戴鬼怪面具的人紧跟而来,身后有人嗖嗖的放冷箭,但好在啥事也没有,然后是脑子里嗡嗡的,一片空白,是怎么进的地下密室,怎么关的门,完全就没想过,冷静下来才悔之晚矣,地下密室分明就是条死路,好在那道铁门足够结实,短时间打不开,眼下总算躲过一劫,可没等喘过气,贼人开始隔窗射火箭,往里扔浸满桐油的棉絮,接下来是桌椅腿脚,瓶瓶罐罐,杂七杂八,只要是引火的都往里扔,三公子想扯开铁链往牢房里躲,慌乱中摔倒在地,一枝火箭虽没射到他,但引燃地上的烈酒,三公子半边身子燃起熊熊烈火,危机时刻,狗蛋拉他脱离火海,当火扑灭时,三公子已经血肉模糊处于昏迷当中,到后来被烟呛醒时,狗蛋手脚并用在挖土,不可思议的是居然让他挖穿一个直通北城墙外的洞,三公子后来回忆起这件事,细细想来倒也有几分机缘巧合,这条密道本来就离城墙不远,能挖通自然也不稀奇。

    “啊!疼...疼,我要水...水”三公子疼得在地上打滚,惨叫不停。

    狗蛋虽然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但猜出了个大概,估计不是渴就是饿了,水一时半会找不到,但树林中蛇虫鼠蚁还是有的,不一会便在地上刨出一些蚯蚓,还逮到几只大蜈蚣,最后是运气真的好,在树洞里捉到一只肥美的老鼠。狗蛋自小在山林间长大,为了生存,只要能填饱肚子什么都吃,老鼠对于他而言是难得的美味,三公子迷糊间看到狗蛋递过来一只还在吱吱叫的老鼠时怒了“滚开!”

    这是在荒山野岭,不是公子府的地下密室,狗蛋更不是什么善茬,能救眼前这个人一命,已算相当不错,上前就是一脚狠踹,不吃是吧!我看你吃不吃!狗蛋撕开老鼠的血肉,按住三公子的头往嘴里塞,不知是触动了脸上的伤口,还是三公子意识已经不再清醒,手脚并用在地上剧烈挣扎,惨叫声更大。

    “啊!”又是一声惨叫,这回是狗蛋的痛嚎,混乱中三公子恶狠狠一口咬住狗蛋的手腕,用力之大,牙齿深陷皮肉,鲜血勃勃流出,狗蛋被激怒,两个人在山林间翻滚,缠斗撕打本就是狗蛋的看家本领,自然只有他打人的份,三公子已经重伤,这一通暴打,命又去掉半条,但可能潜意识的自我本能,直至昏迷依然是死咬住不张嘴,这期间也不知吞了多少狗蛋的血在肚子里。

    昏迷中的三公子仿佛置身燃烧烈焰的地狱,每一寸肌肤都在灼痛,那种痛入骨髓的感觉自已一辈子都没有经历过,脑子里不知为何都是一些血腥恐怖的画面,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痛苦呻吟和千奇百怪的死亡画面,这也是三公子为何会觉得自已来到了地狱,雾气弥漫的森林中,白骨堆成一座座的山,漆黑的湖面升起绿幽幽的光团,漫天漂浮的幽光中,每一个光团里都有一颗血淋淋的心脏在砰砰跳动,三公子能感受到成千上万亡人绝望的哭泣呻吟,还有恶毒的咒骂和咬牙切齿的恨,此时他悲从心起,难道我也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只能无助的漂荡在这黑夜之中永无止境。

    三公子睁开眼,一缕光透过林间缝隙照到脸上,这是他第二次昏过去又醒来看见的太阳初升,至于是在哪里,过了多少天,根本就没印象,脑子里依旧还充斥着那个可怕的恶梦,这也是他有生以来做过最可怕的梦,奇怪的是这一次醒来之后浑身上下轻松一大截,伤口也不怎么疼了,整个人感觉焕发生机,头脑无比的清醒。但幸喜能在大火中活下来之余,不幸还是终将到来,那个风度翩翩的三公子;那个丰神俊朗的三公子,此刻惨不忍睹,一身破烂的衣服混合着泥土和血液紧紧粘在身上,身上少有完整的皮肉,最最可怕的是右半边脸颊被烧得血肉模糊,虽然伤口已经结痂,但他自已能摸到那一条条如蠕虫扭动,纵横交错般的疤痕,看上去那么的血淋淋和触目惊心,或许正应了那句话“终有一天,我们也会变成自已眼中最可憎和讨厌的人。”

    三公子哭到嗓子沙哑眼泪流干,这是他人生中最悲惨,哭得最伤心的一天。此时此刻他想起母亲笑的样子,那是落寞无奈之中带着一丝光亮的笑,或许这也是世间唯一的,温暖而真诚的笑容。想起昨日的过往种种,老太监看待自已的那种漠然冷笑;学堂上所有人毫不掩饰的嘲笑;大公子仰着头用眼睛余光扫视你时的淡淡浅笑;再一次想起刚学骑射时惨痛的坠马经历,二公子经过自已身边时,那种恶毒的笑,很多当时想不通的事现在却是想通了,他想起马屁股上的那一道伤口,这会一切都有了答案;及至到后来,自已被武道盟仙师选中,父王一改往日的冷漠,装作很关心自已的一脸假笑。世间一切不过尔尔,脑袋里想得越多,身上就会越发的冷,如坠冰窖之中,寒冷入骨,但世间事本就是如此,痛哭过之后,饭还得吃,路还得往前走,两人也不辩方向,尽可能的往山林深处走去,眼下躲闭追捕才是重中之重,但他们不知道的是,出了北城这一通乱走反而避过了追兵,狗蛋本就走惯了山路,两天一夜的时间,俩人已经穿过了小镇,靠近齐国的北边境。

    就这样,荒山野岭的小村落迎来了两个不速之客,此处土地贫瘠,加之山势陡峭,少有外人会来到这里,而村民十之八九都是猎户,民风自然很是彪悍。三公子尽量让自已显得温文尔雅一些,很礼貌很客气的和一个过路老妇人打招呼,可还没等他说什么,那妇人劈头盖脸便是一通骂,语速又快且夹杂着方言,三公子只听懂一句“臭要饭的,滚!”

    三公子一琢磨,好像也对!两人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这不就是要饭的吗?想往日自已不管去到哪,身后都跟着一帮护卫随从,根本就不用考虑吃穿住行的问题,那接下来怎么办?最重要的是一天一夜没有东西下肚,现在眼冒金星,饿得快不行了。三公子再一次的耐下性子去敲一户人家的门,没等开口说话,一个老汉跳将出来,手里的柴刀指着三公子喝骂着瘪脚的官话道:“死丑八怪,臭要饭的,敢进来看我不砍死你”。再下一家依然如此,主人家根本不给你开口说话的机会,要么是一通漫骂,要么直接放狗咬人,三公了头一次尝到人世间的心酸,尤其是那人骂他丑八怪的时候,他摸着自已脸上红肿的伤疤,有那么一刻连死的心都有了,他所求不多,只希望能吃上顿热呼呼的饭,换身干净的衣服,仅此而以,但现在似乎连这小小的要求都难以达成。

    到得最后,情况更加糟糕,最先遇见的那名老妇人纠集一帮老老少少,扛锄头拿扁担围过来,连打带撵,想把这两个外乡人赶出去,要不是三公子躲得快,那把锄头已经挖到脚上。一直在后面默默不作声的狗蛋此时发飚了,一声嘶吼过后,只见得一个身影闪动间,冲在最前面那名喋喋不休的老妇人被狗蛋扑倒在地。话说在很多年之后,在狗蛋通晓人情世故后,也明白了诸多大道理,但回想起人生的过往种种,他依然感慨身为狼时的血腥残酷和没有选择,眼中只有猎物和被当做猎物的区别,每一次扑杀都是倾尽全力而为,能一口咬死你的话,绝不会留有下一秒,狗蛋记忆中最深刻的画面是某一次狩猎,狼群围堵到一头看上去年老体衰的公鹿,且成功的把它驱赶到地势低洼处,几番纠缠厮打之后,公鹿眼看不行就要倒下去,不曾想它临死前的绝命反击,利角却是把狼王的肚皮给挑破了,而直到最后,公鹿被咬破喉咙才彻底的断气,也正因为那一次狼王的受伤埋下了隐患,狗蛋失去了唯一保护着他的亲人,狼群也因此分崩离析,那个时候的狗蛋明白了一个对他而言很重要的生存之道“厮杀的时候,一定要咬喉咙,一击致命”

    “啊!杀人啦!”众村民惊声尖叫着四散奔逃,狗蛋仰天长啸,尖细的声音有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感,地上倒着四肢抽搐的老妇人,脖颈上一个洞,血流满地,眼瞅着是没法活了。三公子看着满脸血污的狗蛋,头一遭从内心深处有了一种恐惧感,原来杀死一个人可以这么简单,就一瞬间的事情。接来下的情况变得顺利许多,这些村民不过是乌合之众,惊一下便作鸟兽散,大胆一些的远远看着,狗蛋前边开路,冲进一户人家的院落,这次出来的是一个瘦弱的瘸腿老汉,三公子正准备说点歉意的话时,狗蛋已经冲了过去,那老汉手舞着一把柴刀,一步一步的往后退回屋中。

    “别伤那老丈!”三公子急迫的劝阻道,但狗蛋已经冲了进去。

    “啊!”随后一声尖细的惨叫,三公子跟上前来时,狗蛋脚上鲜血淋漓,捕兽夹上的利齿就差没把他的脚给夹断了。

    “熊瞎子踩中了都别想跑,弄死你个小狗崽子”老汉恶狠狠骂道,一改刚才颓废的样,顺势拿起一根分叉的叉子步步紧逼,这也是山中猎户惯用的家伙什。危机时刻,三公子拖着狗蛋一边往后退,一边嘴里急切说道:“老丈快停手,我们是打齐都来的,绝不是坏人”

    “哼!当街杀人,连一个老婆子都不放过,就算里正大人来了我也有理可讲”老汉嘴上说着话,脚下步步紧逼,好在是一瘸一瘸的走不快,但手里没闲着,钢叉接连几下往前刺都是虚晃一招,看得出来这是个中好手,在进行试探和找出手的机会,直到最后那一下则实打实朝着狗蛋胸口而来,“噗!”一声响,些许的误差,钢叉刺中狗蛋左肩,三公子都能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此刻他突然意识到一件最重要的事情,眼目前的状况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根本就没有任何道理可讲,如果身前的狗蛋死了,那么下一个就是他,会被愤怒的村民打死,即便命大能活下来,但被抓回齐都后,等待他的还是一个“死”字。

    以命相搏,生死间无小事,过程虽然很惨烈,但俩人最终是幸运的活下来,且说关键时刻,走路尚且艰难的三公子也不知是哪来的力气,两手紧紧抓住钢叉不放,危急时刻他明白一点,只要这一松手,对方回手再来一下,那可就离死不远矣;此刻的瘸腿老汉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僵持片刻之后,气力慢慢不继,不得已便松了手,转身就往屋中走去。最惨烈的莫过于狗蛋,右脚夹着捕兽夹,左边肩胛骨几近碎裂,慌乱过后的三公子冷静了许多,也不管狗蛋痛不痛?是死是活?咬咬牙!“噗呲”一声拔出钢叉,鲜血飞溅,狗蛋痛得一声嘶吼,就差没昏过去;接下来三公子屏气凝神,用钢叉把捕兽夹撬开,来回几下终于是松动,狗蛋几近残废的右脚终于是拿了出来,下一步自然是拖着狗蛋先离开这里再说,可还没等两人走出院落,老汉已经拿着柴刀追到了身背后,没头没脑的就往两人身上劈来,此时凶险万分,随便挨那么一刀也要皮开肉绽,三公子心都谅了,狗蛋重伤,自已手无寸铁,刚才要是拿着钢叉就好了,没有死在齐都的大火,眼看却是要死在一个山村老汉的手中。又是一个要命的时刻,原本已经奄奄一息的狗蛋似乎清醒过来,血红色的眼睛恶狠狠盯着身前人,他似乎是被激怒了,凶狠的本性让他忘记一切,或许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咬死你”。

    过程惨烈异常,地上篱笆上,到处都是一片片的血污,狗蛋不要命的疯狂反扑,身上硬挨了几刀,最终扑倒老汉,致命的那一下,咬得很深,老汉使劲用手按住脖子上的血洞,但又怎会止得住血往外涌。三公子呆呆的看着这一切,亲眼看着狗蛋活生生咬死一个人,这一天一夜经历太多,脑子有点回不过神来。老汉临死前,嘴里喷着血水含糊不清的说了些什么,三公子听懂最后两个字“家人”

    狗蛋躺在院落一角缩成一团,出气多进气少,三公子则手拿柴刀小心翼翼的走进屋中,生怕再一次踩中陷阱,没办法!两天一夜滴水未进,饿了这么久,哪怕是能找到口水喝也不错,阴暗的小木屋里,四周堆放一些杂物,墙角有一个勉强算是床的木头架子,屋子正中是一个火塘,有零星的火炭泛着红,应该是刚才瘸腿老汉故意弄灭的,上面架着一口漆黑的,小口大肚的铁锅,里面还冒着丝丝的热气,三公子地上到处找,想喝汤的话总得弄个什么称手的工具吧!主要是汤太烫了,然后很意外的从火堆里刨出两个拳头大小的烤地瓜,这玩意吧!后来人曾考证过出处,最早传自西域番邦之地,因此叫做番薯,本土化后又叫做红薯地瓜等等,因其好载种产量高易保存,被普遍种植,在战乱饥荒的年代,穷苦人家靠番薯充饥,度过严寒冬天,也算是救了无数人的命。

    好吧!话又跑偏了,且说此时的三公子哪还顾忌什么形象不形象的,简直就是饿死鬼投胎一般,地瓜连皮带灰往嘴里塞,吃到一半才感觉嘴里烫,这才停下来吐舌头喘气,接着端起那口黑漆漆的锅来猛灌一口汤,咽到嗓子眼里才觉得烫,当那剩一半吃完时,他觉得手里的烤地瓜是天底下最好吃的食物,且没有之一,三公子总算有了一口精神气。猛然间他发现木头架子下方有两道细小的光点,在阴暗的屋子是不时的晃动,三公子捏紧柴刀慢慢靠近,当蹲下身来后,他终于看清楚那两个黑夜中的光点是什么?是发自一个孩子的两只眼睛,一个浑身瑟瑟发抖的妇人怀中紧紧抱着一个孩子,蜷缩在木头床下面,身上盖着一件遮掩身形的衣物,妇人双手紧紧捂住孩子的嘴,但那孩子眼睛却是死死的盯着三公子,漆黑的瞳孔在黑夜中反射出两个很亮的光点,冷冷的,死死的定在三公子身上。

    很多很多年之后,那个时候的三公子权倾天下,动辄一句话便能决定人的生死,挥手之间成千上万人死于屠刀下,三公子漠视一切,眼都不眨一下,也不觉得有任何不对之处,在他看来这就像捏死一只爬在身上的臭虫那样简单;但内心的最深处,三公子依然有着无法磨灭的痛,失眠的夜晚总会回想起黑夜中的那两个光点,那个孩子冷冷盯着自已的眼神,心里就会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痛,那种痛会让三公子觉得自已是一个恶心肮脏,丑到极点的丑八怪。

    三公子装作啥也没看见,跌跌撞撞的跑出屋子,那锅没几片野菜叶子的汤也没喝,好在没忘记狗蛋,手里还拿着唯一的红薯,背着狗蛋,跌跌撞撞的再一次跑进深山之中,再不走的话,村民会越来越多,好在之后再也没碰见那些真正老练猎户,不然的话,两人可能真的走不出那个村子。肚子不饿的时候,三公子心里一片悲凉,这是自已有生以来干过最憋屈最窝囊的一件事,为一口汤两个烤地瓜,杀死一个无辜的人,也很有可能会因此害得那母子俩无人照管饿死,这期间还不算那个恶言恶语的妇人。

    这次换三公子背着狗蛋跑,一头就扎进了深山密林之中,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远离村落,往荒芜没有人烟的地方跑,也只有这样才能摆脱追兵,才能活得一命,然而这深山中不管怎么走,入眼可见除了树还是树,三公子一通乱转,很快就迷了路,当天黑之后,情况更糟,连脚下的路都看不见了,气力用尽的三公子不得已倒在一棵树下,大口喘着气,可还没等他缓过神来,身后远远处便出现一团团的火光和隐约间有前后呼应的人声,猎户们开始搜山,这是最糟糕的情况,三公子咬咬牙,怎么办?只能选择往地势高的地方爬,他很清楚被抓到的后果有多严重,这或许也成了他奔跑的动力,一夜的时间都在拼命的往上爬,天亮的时候,终于是翻过一座大山,前方的路越发荒凉,树木也越发少,到处都是一人多高的野草,地势也越来越低洼,时间很快到了下午,正是太阳快要落山之际,隐约间听见水流声,早已气力用尽,又累又渴饿的三公子精神为之一振,踉跄着来到河边,一头扎进水里,然而这水浑浊不堪,入口却是一嘴的泥沙,此刻更要命的问题出现了,明明已经好转的伤口又开始发作,全身如烈焰焦灼般的疼痛,三公子疼得直咧嘴,动下手指头都感觉全身扯得疼,疼得越历害,脑子越清醒,三公子想起自已死里逃生的遭遇,想起这一路的艰难险阻。此时的他心头万念俱灰,“我恨...我恨两个可恶的哥哥,从来没有把自已当做弟弟,我恨那个父王,纵有千般苦楚和无奈,也不该一直以来对自已冷漠如路人,我恨齐国所有人,我恨这世间一切。”再说狗蛋,自从咬死老猎户之后,似乎用尽了全身的气力,一动不动,也不知道是昏过去还是睡着了,任有三公子像拖麻袋一般拉来拽去,如果不是还有微弱的呼吸,三公子甚至都觉得这人已经死了。

    夕阳下水天一色,昏黄一片,此时四周安静一片,唯有风呜呜声响“哈哈哈!”三公子纵声狂笑,此时他心灰意冷,万般思绪皆灭,从来就没有这么绝望过,摸着自已血肉模糊的面颊,还有身上血液流尽凝结的伤疤,疼痛在这一秒激起他心底隐藏太久太久的那股愤怒不甘和从来没有过的绝望,他仰起头看着阴暗的天空,脑子里千般思绪飘过“既然身陷黑夜,我又何必向往光明”。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三公子就这样直挺挺倒在水里,当痛楚达到某种极至,反而会让人无知无觉,此刻的他眼睛血红,恶狠狠瞪着漆黑一片的天空,仿佛想要知道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此时三公子全身灵气阵阵波动,犹如煮开锅的水一般在沸腾不已,这一幕如若是让武道盟的那个白胖执事所见,他肯定会激动得跳将起来,这可是灵气资质的上上等之选,万万人中的无一,是天生的修道天才,然而黑夜之中除了冷风吹过之外,便只有寂静一片,这荒山野岭又哪来的人烟,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不断有如萤火虫般的幽绿光团像是受到了感召,纷纷向着三公子的身上聚拢,仿佛这片天地间的所有气息都在聚拢。莫名的三公子心里一阵悸动,恍惚间似有什么东西在召唤自己,此刻他感觉如腾云驾雾一般往下飘飘荡荡而去,脑子浑浑沉沉,也不知道自已要去哪?要干嘛?但实际上的情况是,两个人跌落水中,下方则是深不见底的峡谷。

    “嗷唔!...”一声很尖细的呼嚎在山谷中回荡,三公子从昏迷中被惊醒,这种声音他太熟悉不过,山林间的狼便是这样相互呼应,抬头往上看去,山谷的两道缝隙中间露出一轮圆月,可自已明明记得就在不久前天空还是黑压压的一片;再往下看,三公子发现自已半个身子还泡在水里,不远处还传来水流冲刷的声意,好在是冰冷水流的冲刷,身上的灼痛感变得不那么强烈了,再接着他就发现半蹲在一块岩石上的狗蛋,此情此景,一切都显得很诡异,月光下的山谷,到处都泛着惨白惨白的光,一个人形的家伙对月长嚎,而自己的身周围星星点点都是萤火虫一样晃动的幽绿光团。

    “啊!”三公子痛得忍不住叫了一声,因为他想挪动一下身体,免得被水冲走,结果这一动,全身感觉如撕裂一般的疼痛。

    “呼!”狗蛋那个家伙猛然间转过头看着泡在水里的三公子,喉咙里发出不知是喘气还是嘶吼的呼噜声,惨白的月光一照,三公子发现狗蛋的眼睛是血红的,那种看人的眼神三公子曾经历过,是野兽猎食独有的那种,冰冷没有任何情感的眼神。

    “糟了!”三公子脑子里刚闪过这个念头的时候,一道黑影快得不可思议,转瞬间窜到眼前,两只长满硬毛的手掌重重的按住双肩,锋利的爪子刺进肉里,三公子本能的抬起双手想要推开扑到自已身上的人,但紧随而来是一张长满锋利尖牙的血盆大口,朝着自已脖颈上咬下去。情急之下,三公子也不知是哪来的力气用手死死的扳住,这是存亡生死之际,哪怕少用一分的力气,这一下咬到脖子上,那世间就彻底少了三公子这个人。而三公子依稀能从眉宇之间看出眼前这个怪物就是狗蛋,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他变成现在这个半人半野兽的模样,全身长满黑黄色如钢针一般的硬毛,刚刚剪去没多久的指甲又重新长出来,且锋利如刀,最可怖是那一嘴尖牙。

    一人一狼在独木桥上相遇,双方没有退路,都要过河,结局注定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杀死对方,那么道理也只有一个,在生死存亡面前,活着才是真正的硬道理,至于其它哪些人生大道理,书中至理名言,都去他奶奶个腿。三公子此刻终于亲身证实了狼人的传说,然而这个时侯说这些并没有什么用处,两人纠缠扭打滚入水中,好在水流到这不那么的湍急,且在水中空有浑身力气却使不出来,这反倒是让三公子占尽了地利之便,如果还在岸上的话,以狗蛋那种野兽般的力量,不出一时三刻,三公子就会彻底玩完,而现在的情况,三公子只有一条路可以选择那就是“拼了命活下来”。厮打的过程异常激烈,三公子手脚并用死死的勒住对方,你咬我,那我就咬你,以牙还牙,这期间也不知道吞尽肚子里的是水还是狗蛋的血;狗蛋也好不到哪里去,在狼化之后就失去理智,凭本能撕咬一切入眼可见的东西,再者他那一身粗糙厚实的的皮毛,如若是在地面上与人厮杀,那就相当于是软甲在身,但入水后会变得越来越重,反成了极大的阻碍。三公子如若足够聪明能想到这一点,只要挣脱开来就能得救,淹死水中的只会是狗蛋,可惜这些也就说说而以,就在两人水中厮打时,水流并未曾有一刻的停止,在不断的往下,地势越来越低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