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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签杀令

    邵得志把戏台上的戏当背景音乐,正在两眼放空的看着海市蜃楼里自己的年少无知,却被一阵骚动给拉回了马车里。

    一群老百姓,男男女女的,吵吵嚷嚷的,跟在一群捕快的身后,跟着捕快们羁押着三个人,“大步流星”的朝戏台对面的空场而去。

    那三个人像是罪犯,或者就是罪犯。他们戴着高高的尖尖的圆锥帽,像是邵得志在现世知道的,很久很久以前批判地主游街一样的造型。

    捕快把犯人带到戏台对面的空场上,把人给麻溜地吊了起来。很显然,这不是他们第一次把犯人带到这里来,但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经常来。

    因为戏台对面的空场上原本就有龙门架。说龙门架不一定恰当,就是三根木头搭起来,像个放倒的“工”字。

    这个工字,有撑杆跳运动员跨越的壁垒那么高。稍稍夸张了一点,其实没有那么高,顶多像跳高运动员要冲刺的壁垒那么高罢了。

    像跳高运动员的那个壁垒好像又矮了点,你自己折中一下吧。或者你就当它是绞刑架算了。

    龙门架后方就是高台。已经上去了几个捕快。

    戏台前,本来就少的可怜的听众,一看有热闹,就凑热闹不嫌事大,像戒尺一拨,一下子都偎到捕快那边去看犯人处刑去了。

    好像普遍带有轰动性的爆炸性的东西,一定比经典好的样子。毕竟,羊除了饿了要吃草,没有任何的思考性。那热闹,就是羊的草,吃了以后,能挤出以讹传讹的奶。

    台子上的捕快把人吊起来以后,就把绳索拴在立柱上。台子下的捕快,帮衬着台子上的捕快,分别用一条长长的黑布口袋,从犯人悬空的脚开始套起,一直套过犯人的手上去。

    台子上面的捕快攥着绳索,把台子下面的捕快递上来的黑布袋口以绳索为中心掿好攥紧,用细绳子一扎,就把三个犯人罩的严严实实明明白白的。

    “此三人,乃是外地流窜到我县的蛇头。”一个捕快头子模样的人大声说道,“根据民报,此三人已被我等现场逮捕。经过我等的审讯,现已证据确凿,被定为戕害儿童罪。三人所属小人蛇们,现在已经被送到本县开设的福利院里面去了。

    根据车丹国律法,凡戕害儿童拐卖妇女者,斩立决。我县县太爷仁慈,不忍上报州府,剥夺人命。特与犯人达成一致,凡是熬过百日签锥之刑的,当场放行。

    此三人已自愿签字画押,领百日签锥之刑。现在开始,对犯人施行第一天的签锥之刑。”

    “预备。”

    三个捕快排好顺序,依次站在黑布口袋的后方。他们背对人群,从腰间带着的竹筒里抽出一支泛黑的特制竹签。

    竹筒有一尺来长,那从一尺来长的竹筒里抽出来的竹签,也就比竹筒短了那么一丢丢吧?

    不是那种细细的竹签,细细的竹签根本就达不到要人向好的效果。这是特制的,要求竹剑像真剑一样,一击下去,要达到从后背穿透到前胸的效果。

    三人把竹签擎在手里,高举指天。

    “一。”宣令的捕快头子喊道。

    “呲。”

    三个捕快同时向前一个跨步,把竹剑劈了出去,旋即一个转身,撇回一尺长左右的竹签,对准犯人,像回马枪一样的“嚓”的一声,扎进了黑布袋子里。

    竹签“呲”的一声刺穿犯人的身体,并未停留,又随着捕快扳正回身子的瞬间,又被捕快从刺穿的身体里拔了出来。

    “啊~”

    “啊~”

    “啊~”

    三头被黑布袋子包裹起来的犯人,像野猪一样的发出了惨叫。

    “二。”

    围观群众只见三个竹签从黑布袋子里钻出签头来,又“嗖”的一下子没有了。

    “啊~”

    “啊~”

    “啊~”

    这野猪有点像家猪被宰的时候一样,啊啊啊的嗷嗷叫着。

    “三。”

    捕快头子好像有点铁石心肠,像没听见猪叫一样,又在猪的嗷嗷叫中,喊了一声。

    “啊~”

    “啊~”

    “啊~”

    “结束。”

    竹签刺了三下,捕快头子见证过了以后,准备收队了。

    被竹签刺了三下,吊起来的野猪,在黑布袋子里挣扎着,吼叫着,辱骂着。说什么“杀了我吧,骗子,连成爵你不得好死,我诅咒你就该断子绝孙”等等的,邵得志在马车里都听的一清二楚。

    捕快们也没有搭理他们,把他们卸下来以后,把黑布袋子像捆猪一样的绑在竹筒上,就两人一组的把犯人给抬走了。

    地上只留下了写着犯人贯籍名姓的帽子,高高的,尖尖的。

    没有取下黑布口袋,也不知道里面的人怎么样了。还能破口大骂,说明至少现在是死不了了。

    “红雪,”邵得志对马车上的红雪说道,“你下去问问这是什么情况,他们为什么要骂县太爷连成爵是骗子?”

    “还是我去吧,”车厢里的清雨说道,“主子。”

    “老乡,”清雨下去拦住一个老百姓问道,“刚刚的百日签锥之刑是怎么回事?戕害儿童妇女的,不是直接处死的吗?”

    “小姑娘,”老百姓说道,“外地来的吧?这百日签锥之刑是我们县太爷定的。我们县太爷来了以后,也没有给我们谈约法三章的事儿,只此一条。我们都叫它签杀令。”

    “签杀令?”清雨说道,“什么意思。”

    “小姑娘,”老百姓说道,“见识少了吧?你刚才也看见了,这一百天,可是要用那特制的竹签捅三百下,还不给治,只是简单的包扎一下,不让立死。

    这玩意儿都堪比凌迟了,还不如直接砍头来的痛快呢。同意的这些蛇头,不怕死,就是有点贪生。只是我啊,我看见的,县太爷可一个都没有让他们活过百天放走的。

    县太爷太狠了,但也是爱屋及乌吧。县太爷也老大不小了,就是没有出。看见孩子被折磨成在地上蠕动的小人蛇,都能看见县太爷的怒火。

    以前有土匪做这事儿,县太爷拼着老命,带着云捕头他们,拿着家伙事儿,全体出动,硬是从土匪头子的手里,把那个土匪给揪出来,立了高台,连续几天捅刺。最后那个土匪伤口感染流脓发高烧,一病呜呼死了。

    自那以后,再也没有人敢在柳源县耍小人蛇挣钱了。再则,只要不出人命,县太爷和土匪也都是井水不犯河水的,相互礼让三分。

    那些外地来耍蛇的不知情,县太爷逮住一个,死一个。所以,我们老百姓都管这百日签锥之刑叫签杀令。”

    “你们县太爷这样明目张胆的处决犯人,”清雨说道,“不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吗?”

    “哈哈,”老百姓说道,“小姑娘,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连我们老百姓都知道,他们并没有下大狱成为犯人,籍贯姓名也没有上官府榜册。他们要是死了,那也是病死的。病死了一个我们这样的老百姓,埋了就是了。”